刹那一光年-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父王!
哼!真的到了那种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山沟沟里,你悔之晚矣啊。
不会。还有诺儿哥哥,啊,不,陈、陈刺客了嘛。
大王,臣看此计可行。可以派高手暗中保护他们,时刻给您传达公主的消息。
那,好吧好吧。晓月啊,他要是敢欺负你,随时回来告诉父王,知道吗?
晓月知道。谢父王。嘻嘻!
看把这丫头高兴的,有了情郎忘了父王。此时王微微翻了个身,引来伤口一阵疼痛,情不自禁地发出几声呻吟。晓月下意识用手去抚慰父王的伤口,却惹得王又一阵呻吟,伤口反而更疼了。晓月不知所措,范雎眼中闪着些许怨恨。
诺儿此时正在自己的家里喝闷酒,根本不管城外到处都是追捕他的官兵。范雎更没有想到,诺儿犯了弑君大罪还敢悠闲自得地回家喝酒。其实悠闲自得只是在外人看来,诺儿的感觉,就是四个字──水深火热。烈酒下肚,将他心中的悔恨、伤心、无奈通通烧起来。天晓得,为什么要让晓月告诉他那些话,为什么要让他知道,其实她也爱着他,为什么要让他知道,只差一点点,心爱的人就能随他而去。这美好的一切,都是被他自己一手毁掉的。如果早一刻让诺儿知道这些,他绝对绝对不会下手。忠义与幸福,战争与和平,当他周旋在其中苦不堪言的时候,是以为得不到佳人的心,才会故意寻死,而寻死的同时就是成全了忠义。刺王是为了消灭战争,赢得赵国与其他诸侯国的和平生息,而刺王的本身又是彻头彻尾的战争行为。两者都仅差一步之遥,本来近在咫尺,现在却已经远隔天涯。他一无所有,他失败透顶,他悔不当初,他拼命喝酒。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一事无成心空碎,叫人焉能不伤悲。
今后将何去何从,诺儿再度陷入迷茫。再想去刺王恐怕比登天还难,除非他会易容术,不然大家都认得他。想得到晓月的原谅,也没什么指望,他已经放弃了她,何况又是要杀她父王的坏人。诺儿想起了爹娘,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他要回到爹娘的坟前,自刎以谢天下。天下之大,没有一个他对得起的人。如今,想来想去惟有一死来洗刷所有的罪孽了。喝尽这盅酒,诺儿就要动身回赵国了,他想起爹的那句话,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国土上。这句话,廉颇也讲过。他要尽快回赵国赴死,如果被秦国的官兵抓到,就回不去了。
想到这里,他才开始觉得奇怪,他喝了一天的酒,怎么没有人来抓他呢?连官兵的影子都见不着,实在是太不寻常了。沉稳老练的范雎会容晓月这样放过自己吗?他不是那种为了保身就失去理智的人,何况他一定知道,在这件事情上违背公主是不会被治罪的。这就奇怪了,难道他是顾念往事?也不像。那么,范雎究竟是怎么了?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难道是晓月?不会,她已经气极了失望极了伤心极了,不会了。不过,还是该去跟她道个别,不管用什么方式什么途径,毕竟,是她给了诺儿回乡的机会。毕竟,一起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日子。毕竟,他爱她。
22
诺儿决定,等到天黑,溜进宫去。现在宫中的高手都云集到王那里去加强保护,晓月住的地方应该不会有太多的侍卫,如果被发现了,就打进去,说声珍重就可以,反正她也不会听他说很多。
月黑风高。诺儿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出了家门。回头看看,这是在秦国的家,没想到要离开的时候也会有同样的依依不舍。其实他就是典型的处处无家处处家,这里也曾经是他的家,他在里面躲避风雨,思索,忧郁,暗自甜蜜,暗自神伤。诺儿发现自己假戏真做已经陷得太深了,爱上晓月,不忍杀秦王,直到现在留恋秦国的土地。他开始怀疑是否每个人都一定要为自己的国家卖命,如果这个国家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呢,何不换一个国君将它治理得国泰民安?是应该忠于一片土地,还是应该忠于一个姓氏的君王?如果忠于一片土地,那么引导它走向富强才是最好的办法。其实世界上为什么要有战争呢?如果大家和平共处多好,全部的人都男耕女织,安居乐业,子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诺儿觉得自己一定是醉了。
在一颗树上拴好了马,诺儿翻过宫墙。宫中的路他再熟悉不过,在黑夜中丝毫不影响他来去如电的速度。不一会儿他到了公主卧室的门口。周围竟然也没有什么护卫,只大门口站了两个昏昏欲睡东倒西歪的小侍。想来公主没有什么仇家,没有人要加害于他,也没有人忍心。诺儿提起手想推门进去,手在空中定格了半天,还是垂了下去,他还是和当初一样,面对公主的时候,平日里的胆识全都无影无踪。
突然,门被拉开了,公主出现在诺儿的面前。当然,他也同时出现在她的面前。他很惊讶,但毕竟沉稳,能随机应变,立即上前去捂住晓月的嘴巴,果然晓月比他更惊讶,挣扎着要喊出声来。诺儿没有办法,只好把她拨到自己的怀里,劫持一样地将晓月抱回屋子,关上门,这才放开她。晓月像一头受惊的小鹿,能感觉到她心跳得很快,脸蛋红扑扑的,一如当年在学步桥上撞见后的样子。
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跟你道别。我要走了,回赵国去。
啊?!不行,你不能回去。你听我说,父王已经答应了让我和你远走高飞了。
什么?诺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听不明白。
就是说,你带着我到远远的地方去隐居起来,我们过平民百姓一样的生活。如果哪一次父王需要你,一定要用到你,你就回来一下。
还要让我为秦王做事?这不可能。我已经背叛了我的国家两次了,两次刺杀没有成功,都是明明有机会,而下不了手,这就非常不忠不义了,还要我再……
就偶尔回来帮父王做点事嘛,不会一直找你的。就当是为了我啊。再说,我父王还不一定用得上你咧,朝中又不是就你一个人。
诺儿突然想起白天在家里后悔莫及的心情,决不能再失去晓月一次。可是当真的要舍弃忠义的时候,他又犹豫了。一个男子真的可以为了一个女子放弃这些吗?值得吗?当世有多少侠士为了这两个字不惜自己甚至全家人的性命,舍生取义,慷慨求死,为的就是不背叛。他不知道多年以后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如果他知道,一定不会在那晚再一次与幸福失之交臂。他说,先不要说这个了,你这么晚了不睡觉要出去呀?
不是,我半夜醒来后就睡不着了,我想你,所以到外面走走。你倒好,还是满脑子你的大男子责任!莫名其妙。你自己说过的话,也可以反悔,你说你都不要了,全都不要了,只要带我走。现在呢?还不是照样。晓月听到几千年以后的歌声绵绵传来,你英雄好汉需要抱负,可你欠我幸福,拿什么来弥补,难道爱比恨更难宽恕?
如是,我闻,爱本是恨的来处。胡汉不归路,一个输,一个苦。宁愿你恨得糊涂,中了爱的迷毒,一面满足一面残酷。
诺儿迷茫了,难道爱比恨更难宽恕,难道爱比恨更难宽恕……他觉得头痛,于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说,我不能。我不会再回到这里来,对不起,我有我的责任。他转身出门。
晓月在沉沉夜色中凄厉地喊,你走啊,你走。走了就永远不要再回来!我再也不理你。
她泪眼迷朦地倚在门边看着诺儿的背影越变越小,然后消失。终于跌坐在门槛上,痛哭流涕。她不明白。
诺儿想到一首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筑起一道鸿沟。公主,这些都不是我的本意,原谅我,忘了我,我配不上你,配不上。
※※※
哼!这个陈诺,气死寡人了,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样欺负寡人的女儿,好像晓月嫁不出去似的。王一拍桌子,吼,给寡人把他捉回来,记住,要活的。
是。
诺儿此时已经逃入了赵国的境地,跑了几天几夜,伤心了几天几夜,心力交瘁。前面是一片泥泞的草地,马过不去。于是他下了马,摸摸马儿的脸,在马臀上拍了两下,马就掉头走了,从此它可以去寻找属于它的自由自在的生活。诺儿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到最后是爬。好久好久以后,饥寒交迫的诺儿抬起头,只见到爹娘的坟赫然在眼前。他放声痛哭,哭声似乎可以使地动使山摇,惊天动地。
他哭累了。此时他想到的是,只有一剑,他就可以和爹娘相会了,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来面对。但是,他的确等得不耐烦了,急不可待地拔出剑,预备完成他跋涉千里来这里的目的。
突然身后一片喧哗,是他,就是他,上!诺儿想,一定是追兵到了,不碍事的,谁也阻止不了他的死。剑越发逼近了脖颈……
你们看,他这是要自杀。大王说了,要捉活的,不能让他死。快,快!
顿时士兵们一涌而上,有的竟然踏在爹娘的坟上。诺儿愤怒了,剑从脖颈上拿下,自如地在他的手中舞动,轻盈地挑开周围的人,他怒吼,这里也是你们可以踩的么?给我滚──远──点──但是一拨拨的人被打倒,又有更多的人向这里涌来,如潮水的气势般不可阻挡。渐渐地诺儿所在的中心圈越缩越小,直到最后,他终究还是束手就擒了,在这中间,他好几次试图挥剑自刎,却都没有成功。
这一大早在宫中,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楚国的使者。王正与这位使者谈论事情,却见王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而离他们比较近的范雎也显出大为震惊的表情。
请您一定答应我楚王的这个请求,楚王说,答应以后,秦楚两国之间,一切都好商量。
王说,这件事情还容寡人再考虑考虑,毕竟是件大事。请你先到驿馆休息,我们改日再谈。
使者走后,王立即将范雎叫到跟前细细讨论。
大王,臣以为,此事可行。
怎么说?
大王想,假如公主不嫁到楚国去,难免从此两国不和,楚国也许还会出招刁难。真的双方交战若非有一个十分出色的将领,不然两国实力相当,必会两败俱伤。但是如果嫁过去了,一来能稳定两国的友好,二来气气那陈诺,让他看到自己作出的选择是多么错误。大王再换一个角度来想,楚国乃当今的强国之一,而且地势比我秦国要好,那里是鱼米之乡,小桥流水,公主一定喜欢,公主是去做太子妃,也一样高贵富裕。何乐不为呢?
王似乎心中总觉得不妥,嘴上却说不出个理由,于是无奈地点点头说,好吧好吧,只能这样了。范雎看到了一个可怜的父亲,可是他也无奈,楚国不是好惹的。
什么?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