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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的职业是旅行:背包十年-第7章

小说: 我的职业是旅行:背包十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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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漫长的10个小时。
  在随身的行李箱中,送你的礼物被小心地安放在最里面。一瓶巴黎买的香水,一件荷兰买的衣服,一直想看你穿上这件衣服,喷着香水的模样,那是我眼中的唯一。飞机穿过云层,就在一瞬间,欧洲的山河城市都被屏蔽在云层下面。眼前的云雾被阳光照耀,天堂般的景象。我的心也像天堂,充满了希望。
  飞机上开始放电影。第一部是《月亮上的人》,金·凯利的滑稽搞笑是我不能欣赏的。于是,拔下耳塞,闭上眼睛,专心想你。不仅仅是在飞机上,一年了,总会这样想起你。有时候平淡,就想打个电话报个平安。每次还没等我张口你就能猜到是谁,因为你说手机上显示的号码非常奇怪,0044是英国,0031是荷兰,0049是德国,0033是法国。有时候想得强烈,当我在希腊小岛看日落如血,当我在瑞士雪山俯瞰世界,当我仰视比利牛斯的山鹰,当我倾听地中海的涛声……这些时候,我都会强烈地想起你。那是一种巨大的孤独,因为我爱的人,爱我的人,不在身边。每次想起你的时候,我都会拍下一张天空的照片,因为我们头顶的天空已经被思念连成一片。更多想起你的时候,当然是在我的床上,每次午夜梦回,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能抱着你,那有多好。胳膊下意识地搂过去,搂住的总是虚空。记得4月的一天,我从噩梦中惊醒。在梦中,你和另一个男人手牵手去机场接我。半夜起床给你发电子邮件,信的最后一句我仍清楚记得,我说,原来我是如此爱你。你转天就回信了,你说,傻子,想什么呢,我会等你回来的。
  你知道我喜欢攥你的胳膊,你知道我喜欢牵你的手在北京街头闲逛,你知道我爱看你的眼睛,你仍然会让我得逞吗?
  不知不觉睡着了。再次醒来时,电影换成了陈凯歌的《和你在一起》。不喜欢陈红做作的表演,不喜欢王志文的咋咋呼呼,不喜欢陈凯歌夸张的演技,但是我喜欢电影的名字——和你在一起。我也要,不再分开。
  2003年9月 9日,中国北京。飞机起落架平稳放下,心却跳得更加慌张。办好出关手续,推着行李车快步穿越人群,向你奔去。接机的人很多,各种面孔搭配着各种表情。可能是太紧张了,慌忙中竟然不能一下找到你,这让我更加紧张。实在等不及了,找旁边的旅客借来手机,一连串号码不假思索地按下去。
  喂,你在哪里?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颤抖。
  你到北京了?哪儿呢?我在接机大厅等你呢!
  哦,我看到你了!
  我也看到你了!
  就在我们讲话的同时,我看到那张如此熟悉、如此挚爱的面孔正朝我微笑。
  那次机场见面是我人生中升得最高的一束焰火,但璀璨的只是一瞬。
  没人做错什么。你说我的梦想不现实,你要过能看到未来的生活。这是我无法给的。
  但失恋的痛苦仍旧超越了我的承受极限。我甚至觉得自己无法和你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一想起你就会让我呼吸急促。于是我选择离开北京。
  先去了上海,可发现还是不够远。心中抑制不住的思念还能让我买张火车票回来见你,于是再次离开。在上海工作的同学到火车站送我,他是大学四年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给我买了足够在火车上吃喝两天两夜的食物和饮料。两天两夜之后,当我看到云贵高原那暗红色的土壤时,心情终于有了一些变化。
  

在丽江好好发呆
2003年 11月中国,丽江
  丽莎说,小鹏,跟我一起去买菜吧,帮我背菜篓。我说,好。
  我住在丽莎和莎娜合开的福临居客栈。客栈位于四方街牌坊背后,那块石门牌坊把古城里游客发出的嗡嗡噪音覆没。一花一木,如同两个世界。
  沿着牌坊后的石板路向上走,会先看到“古铃精怪”——一家卖铃铛的小店。老板阿丹是个台湾人,有时会坐在店外用铃铛敲击出一首好听的音乐。据说他曾是个作曲家,给很多歌手写过歌。
  再往上走,能看到火塘,也被阿丹买下。白天时这里大门紧闭,入夜后会马上热闹起来。火塘是长期闲在丽江的背包客们最喜欢去的地方。熊熊火焰,唱歌聊天,是理想者的家园。
  再向上走约 50米,就能看到福临居。
  丽莎认得古城里的每一条路,我们穿过四方街,穿过卖银饰的店,穿过卖木雕的店,穿过在 T恤上印字的店,穿过不让拍照的纳西版画店,穿过星巴克,穿过沐王府——古城里最著名的景点,也是我唯一没兴趣走进去看看的地方。
  菜市场占据了古城东北角。这里不仅卖菜,也卖各种生活用品。卖锅碗瓢盆的在第一排,卖瓜果梨桃的在第二排,卖油盐酱醋的在第三排,卖葱卖蒜的在第四排,卖米卖面的在第五排,卖土豆白菜的在第六排。旁边的宠物市场里还卖狗卖鹰。
  丽莎用土语问每个卖菜人,少不少,少不少(不是嫌人家缺斤短两,而是问能不能再便宜一点儿)。买了苹果、柚子、西瓜、西红柿、排骨、鸡翅,装了满满一篓。
  回到福临居,把菜篓交给做饭的纳西族小妹。搬一把椅子到二楼露台,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古城。纳西族吊脚楼的青瓦重重叠叠,盖住了四方街,盖住了海水般涨落的游客。阳光透过屋檐,投下的影子越来越长。我知道,天快黑了。
  背包十年我在丽江古城里住了整整两个月,没去玉龙雪山,没去泸沽湖,就是在古城里待着。每个月住宿、吃饭、洗衣、上网的所有费用是人民币 800块。生活也简单,看小说、上网,从福临居走到石头牌坊,再从牌坊走回去。清晨游客稀少时,也会坐在四方街的石头板凳上,看纳西族老人遛早。她们是最守时的钟表,古城会在她们的笑声和脚步声中慢慢苏醒。
  除了丽莎和莎娜,我还认识了许多专业闲人,穿唐装的“地主”和美丽的“地主婆”,从广东离家出走的阿智。我还在古城的一间酒吧里打工,每晚的工资只是一瓶百威啤酒。
  

且行且珍惜
2003年 11月中国,丽江
  阿良是香港人,已经在丽江住了七个月。他说自己是个流浪汉,我说你一点儿都不像,因为缺少那种颓废气质。毕竟,优雅的谈吐,不俗的外表,胸前还抱着一把做工考究的吉他。他说那你就叫我流浪歌手吧。
  我和流浪歌手相遇在阿丹家的火塘。所谓火塘,就是在屋子中央挖出一个正方形的土坑,坑里燃着柴火,白天做饭,晚上取暖,终年烟火缭绕。在滇西北,无论冬夏,昼夜温差很大,即使酷暑季节,也往往一雨成冬。所以世代在此居住的藏族、彝族、纳西族居民都将火塘作为居家生活的中心。每到夜幕降临,男女老幼都会围坐在火塘边,温暖的火光照耀着他们的身体和灵魂。
  阿丹家的火塘凝聚着深浅不一的缘分。每天晚上来自世界各地的背包客都会来这里报到。
  我要了碗热腾腾的普洱茶,捧在手心,找块方石坐下,静静听阿良唱歌。除了他的歌声,火光也是跳跃的音符。
  阿良的普通话并不标准,平卷舌音不分,但听得出来,他唱得很用心,因为每首歌都是他的原创作品。唱歌前阿良还会发给每人一个装帧精美的歌本,里面有歌词,我们可以点唱,也可以跟他一起唱。
  我翻开歌本,看到他的作品都被归类在四个主题之下:生命、朋友、旅行和爱情。
  我点了一首《知己》,歌词淡淡,却足以让人感动。他抱着吉他轻轻地唱:
  知己带给人生很多回忆
  像镜子一样没有秘密
  当乌云遮蔽大地
  当天空下起大雨
  仿佛提醒我珍惜
  珍惜人生难得有你
  让我更认识自己
  分享我宝贵的小小经历
  人生难得有你
  常常带给我刺激
  陪我堆积一片天地
  当他唱第二遍时,我跟着轻轻哼唱,也想起自己的知己好友,正是他们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给了我最无私的帮助。就像歌中唱的,当乌云遮蔽大地,当天空下起大雨,只有知己可以为我挡风遮雨,陪我堆积起一片天地。
  告别火塘时已是子夜,出门前阿良送给我一张卡片,卡片上用精致楷体手写着,且行且珍惜。
  记得在阿良唱《知己》的时候,我哭了。在他唱其他人点的歌曲时,也有人落泪。现在想来,那很像一种宗教仪式般的神秘能量,我们的情绪都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向一个出口。大家都在释放着什么,而火塘的氛围和阿良的歌声成了释放的通道。毕竟,我们来丽江,就是为了能好好地哭一场或者醉一场。哭过醉过之后,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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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已不再年轻
2004年4月中国,北京
  在北京搬过几次家,最近的一次是从北五环外的清河搬到东五环外的梨园。只有很简单的行李,不会麻烦到搬家公司。一个 70升的旅行背包,一个大小可以塞进机舱行李架的拉杆箱,一个电脑包,整齐地放满了,这些就是我的全部家当。
  最多最重的是书。都是平时看过许多遍的,有的书角翻卷,有的封面就快要粘不住。反倒是一些新书,只看过一遍,或者几页,或者几行,这样的书通常会在下一次搬家清理杂物时被扔掉。
  还有许多杂志。我只买《看电影》,密密匝匝的排版,精雕细刻的文字。最喜欢的栏目是“情爱参考”和“天地街 66号”,感觉作者的日常生活简单到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看电影。这真是理想中的生存状态,如果还能旅行,就更别无所求。
  衣服也不多,都是当季买的,过了季也就扔了,没扔的几件通常会穿好几年。
  衣服和书的待遇相同,留下来的成为朋友,脏了旧了也不会嫌弃。丢了的,只是因为最初的光鲜打动了我,丢就丢了,也不会觉得可惜。
  鞋有三双,一双休闲鞋,一双旅游鞋,一双黑皮鞋。穿坏旧的会买新的。还有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和相机。
  对新家的要求简单:干净,有书桌,能洗澡,能上网。
  对我来说,简单与自由同义。大多数人,一直在做加法,积累了很多,想要放下时,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温水中的青蛙,想跳已经没有力气。而我因为没有负担,才能越飞越高,越走越远。
  2004年开春,我从丽江回到北京。 2004年也是 10年背包背包十年生涯中唯一没有出门旅行的一年。
  上半年我先后找了两份工作,在某旅游杂志做编辑,然后跳槽到某金融公司做市场营销。如果不算在丽江打的义工,这是我的第四份和第五份工作。五份工作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相同的是都没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其实每次工作前我都信心十足,但是很快就发现那根本就不是我想做的事情。
  记得在面试那家旅游杂志时,当时还是那个出版集团副总的刘江对我进行最后一轮面试。他说之前你可以像走马灯似的换工作,即使撞得头破血流都可以从头再来。但你已经 26岁了,不再年轻了,选择了一份事业,就要坚持下去,才能有所成就。虽然我在一个月后还是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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