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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八月之光-第26章

小说: 八月之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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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他说,“我不知道。”

   “我以为你肯定知道。”

   “不,”他说,“我绝没有这样想过。”

   两周之后他开始吸烟,在烟雾中眯斜着眼,而且也酗起酒来。他总是在晚上同马克斯和玛米一起喝酒,有时还同别的两三个男人;他通常和一两个女人混在一起,有时是本镇的女人,但大多数是从孟菲斯来的陌生女人,她们呆上一周或一个月,在柜台后边充当女招待。成天闲散的男人聚在这儿,通常他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但学着他们歪戴帽子。晚上在马克斯拉上窗帘的餐馆里,他翘起帽子,同别人谈论原先那个女招待,甚至当着她的面,用他那年轻人喝醉酒感到绝望的宏亮声音,称她是自己的婊子。他还常常开着马克斯的小车带她到乡下参加舞会,但总是留心不让麦克依琴有所风闻。“我不知道他会对什么更气恼,”他告诉她,“对你或是对跳舞。”有一次,人们实在没法可想,只得让他睡在一个他做梦也没想到会进入的房屋里。次日黎明时分,女招待开车送他回家,让他趁天明之前进屋,以免被发觉。而在白天,麦克依琴带着忧郁和纳闷的心情观察着他。

   “可是,你还有充足的时间,使我懊悔不该给你那头奶牛。”麦克依琴说。
   九

   麦克依琴躺在床上。房里黑洞洞的,但他睡不着。他躺在麦克依琴太太身边,确信她已入睡,自己却思绪不宁,反复在想:“那套衣服已经穿过了,但啥时候穿的呢?不可能在白天,因为他一直在我眼皮下,除开星期六下午。可是一到星期六下午他就可以去牲口棚,脱下我要求他穿的衣服并藏起来,然后换上他愿意穿、必须穿上才好去干坏事的服装。”这时,他心里豁然明朗,像有谁告诉了他似的。如此推断,那套衣服准是悄悄在穿,十之八九是在夜里。要是这样,他绝不相信这孩子除了好色纵欲之外还会干别的什么。他自己从未犯过淫荡的过错,遇上有人谈淫秽的事,他总是闭目塞听。然而只消集中地思索半小时,他对乔的行为便几乎了如指掌,就像乔亲口告诉他的一样,除了不知道姓名和地点。要是乔亲口对他讲这些,说不定他还不相信;因为他这种人对善与恶的表演总是抱着一套固定不变的看法。在他的身上,固执与洞察力简直就是一回事,只不过固执显得还要迟钝一点儿。因此,当乔从楼上沿绳滑下,影子般疾速地掠过麦克依琴敞开的映照着月光的窗前,他睡在窗子后面却没有立即认出乔,也许即使看清了绳索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他赶到窗前,乔早已挪开绳子套好,朝牲口棚走去。麦克依琴在窗边眼睁睁地看着乔,感到义愤填膺,那滋味就像法官目睹一个生死待判的罪犯,竟在法庭上靠在法警身上朝他袖子上吐唾沫。

   他躲在大路与房屋之间的小道的阴影里,看得见乔站在小道的路口。他也听见了汽车驶来的声音,看见车子开过来停下,乔钻进车内。他可能根本没在乎车内还有谁,也许他早已明白,他的目的只是弄清车子往什么方向开走。也许连这个他也明白,阡陌纵横,路径相通,汽车可以开往任何地方。现在他折身回屋去,走得很快,还是那样义愤填膺,仿佛他相信现在他会受到更加高贵更为纯洁的义愤指引,而不必怀疑自己的感官能力。他只穿了双在室内用的拖鞋,帽子也没戴,睡衣直扎进裤里,听任背带悬晃着,快步如箭地赶至马厩,套上高大剽悍的老白马,重返小路,稳重地纵马驰上大道,不顾麦克依琴太太从厨房门口不断呼喊他的名字。上了大路,他仍然不紧不慢地前进,人和马都有些不自然地前倾,像是在仿效纵马飞奔的神情,虽然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速度;像是沉着冷静,十拿九稳,人和马都坚信自己全知全能,具有超然的洞察力,目标和速度变得无关紧要。

   他骑着马以同样的速度径直来到一个他寻找的地方,却像是寻找了整整一夜,几乎跑遍了半个郡县才发现似的,虽然并没有那么远。他走了还不到四英里便听见前面有音乐声,然后看见路旁一所小学亮着无数灯光,这建筑物每层只有一个大房间。他早就知道这个地方,但先前他既没理由也不便了解这里面竟然会成为舞场。然而这时他骑着马直朝小学走去,走进四处随意停放的各种汽车和轻便马车的阴影,学校周围的丛林间还拴着鞍马和骡子。马还未停蹄,他已翻身下鞍。马也不拴,他一落地便趿着拖鞋悬着背带走去,把圆形的头和气得短髭直竖的面孔伸向敞开的门和窗户;音乐从这儿传出,里面照在煤油灯下的无数人影晃动着,沉浸在颇为有条不紊的喧嚣之中。

   如果他真在思索,也许他相信自己一直在接受指使,而此刻进屋时更是受到大天使米迦勒12的直接推动。显然,他的目光全然没有受到室内突然的光亮和熙攘场面的干扰,他穿入人群之中,人们回头张望,接着弄得大家莫名其妙,开始出现骚乱;而他只管朝那个青年冲去,他真心实意地收养了这个青年,一直努力按自己坚信不疑的正确方式养育他。乔和女招待正在跳舞,还没看见他。女招待只见过他一次,但她还记得,也许此刻他一露面她便全明白了。她停下舞步,脸上浮现出近乎恐怖的神情,乔见了忙转过身来。当他转身之际,麦克依琴已来到他们跟前。他也只见过这女人一面,很可能当时他不屑于瞧她,正像他一贯拒绝听男人谈论猥亵的事那样。然而这时他端直地逼近她,暂时撇下乔不管。他叫道:“滚开,臭婊子!”他声若雷鸣,灌入惊骇的寂静,灌入煤油灯下那一张张震惊的面孔,驱散了停止的音乐,灌入了初夏月光朗照的宁静夜晚。“滚蛋,娼妇!”

   也许他并不觉得自己在横冲直撞,大吼大叫。很可能他还以为自己站在那儿丝毫未动,坚如磐石,心平气和,可他周围那些懒散的贪色鬼却已乱成一团,惊恐直叫,像是见到了愤怒的报复天使派来的代表。也许他觉得伸去打那青年耳光的手不属于他自己,他从小抚养他,供给了他吃的、住的和穿的;而青年人闪过那一耳光之后再次扬起的面孔已不是他所熟悉的那张孩子脸了。但是他对此并不感到诧异,因为他所关心的不是那张孩子脸而是一副他同样熟悉的撒旦的面孔。他举起拳头,直盯着那张面孔步步逼近,如历梦境,像一位大义凛然的殉难者,迎向乔照着他的头部劈来的椅子。他陷入一片昏眩,也许这昏眩使他有些震惊,但震惊不大也未持续多久。

   这时,乔感到顿时一切都过去了,周围的一片喧嚣沉寂下来,只剩他站在地板中央,手里紧紧抓着那把已经碰裂的椅子,俯视着倒在地上的养父。麦克依琴仰面躺地,现在显得完全安静了,仿佛在睡觉,前额上的血也不再淌了,即使倒地长眠也露出一副顽固不化、坚韧不拔的神情。

   乔喘着粗气。他能听见自己喘息,还听见别的什么声音,尖细而又遥远。他仿佛听了好长一阵才辨出那是人声,女人的声音。他举目四望,看见两个男人拉住她,她却挣扎扭动,头发乱蓬蓬的,苍白的面孔蒙上粗俗的脂粉,丑陋而又痛苦难堪,嘴咧成一个小洞放声尖叫:“骂我娼妇!”她一面叫喊一面乱扭,想挣脱拉住她的两个男人,“那个老龟孙子!放开我!放开我!”然后她的声音不再是任何字句,只是尖声嚎叫。她又蹦又跳,竭力用嘴去咬那两个抓住她的男人的手。

   乔朝她走去,手里仍提着那把破椅。其他人畏缩地挤在四周墙边,一齐注视着他:姑娘们穿着紧绷绷的色彩不协调的衣服和邮购的便宜鞋袜,青年小伙子穿的衣服也是邮购的,尺寸不合,鼓鼓囊囊的;他们双手粗硬磨损,眼里流露出耐心注视一道道的犁地沟和缓缓移动的骡屁股所留下的痕迹的神色。乔开始挥舞着椅子跑过去,叫道:“放开她!”这时她忽然停止挣扎,把愤怒和喊叫转向乔,像是刚看见他,意识到他也在那儿。

   “还有你!你领我到这儿来。该死的乡巴佬。狗娘养的!你和他都不是好东西。把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引向我——”乔并不像在专门追赶谁,手里举着椅子,面容却显得十分镇静。女人身边的人往后退,放开了她,可她仍然乱扭乱动手臂,似乎没意识到已经获得自由。

   “从这儿滚开!”乔叫喊道。他挥动椅子,转了一圈,面色仍然十分冷静。他叫道:“往后站!”虽然谁也没朝他走去。人们个个都像瘫在地上的那人,一声不吭,呆着不动。这时他舞着椅子,步步退向门口。“站开!我说过总有一天我会要他的命!我对他明说过的!”他面色沉静地挥动椅子,继续往门口退。“你们谁也别动,”他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张张恍若面具的脸。然后他扔下椅子,一转身跳出门外,冲进柔和的疏影斑驳的月光。他赶上女招待,她正要钻进他俩来时乘坐的汽车。他虽然气喘吁吁,但说话却很平静,一张麻木的面孔,重浊的呼吸,只大到能发出声音而已:“回城去,我过一会儿就去那儿,我还要……”显然他不明白自己在说些什么,正在发生什么事。这时女招待忽然在车门口转过身来,照着他脸便揍;他没有动,声音也未改变:“对,就那样。过一会儿我就去那儿,一旦我——”说着转身就跑,女人还在揍他。

   自然,他不知道麦克依琴套马的地方,也不敢说马就在那儿。然而,他带着有些像他养父对事物的执着自信,万无一失的判断,立即跑到了马跟前,翻身上马,勒转马头朝向大道。汽车早已开上大路。他看着尾灯渐远渐隐,消失不见。

   健壮的农家老马慢跑着回家。青年灵巧地骑在马背上,身子前倾,轻松地保持着平衡,兴高采烈,快活得像浮士德13曾有过的时刻:把未来的忧虑彻底地置之度外了,终于获得自由,不拘荣辱,无法无天。马在行进中累得汗流浃背,喷出强烈的气味,带甜的硫酸味,像刮过一股无形的风。他大声叫道:“我终于这样干了!终于这样干了!我对人说过要这样干的!”

   他转上小路,并不放慢速度,乘着月光直骑到住宅跟前。他原以为天色会很暗淡,事实却不然。他不停歇;现在,那条精心掩藏的绳索既是他逝去的往昔生活的一部分,也成了他的光荣和希望的象征。十三年来被他视为敌人之一的衰老老太婆,此刻已经醒来,正等着他。她和麦克依琴的卧室里还亮着灯光,她站在门口,一条披巾罩在睡衣上。她问了一声:“乔?”他迅速走过门廊,那副面孔就跟椅子劈去时麦克依琴看见的一个样。也许她还没看清楚。“咋回事?”她问,“爹骑马走了,我听见……”这时她看清了他的面孔,但已来不及往后退。他没有揍她,用手轻轻地掀了一下她的胳膊,行色匆忙,要她让开路,别挡在门口。他把她掀过一旁像伸手掀开门帘一样。

   “他在舞场上,”他说,“让开,老太婆。”她转开身,身子往后一靠,一只手抓住披巾,另一只手支在门上,眼看着他走过房间,开始跑上楼梯,径自到他住的顶楼去。他不停步地扭头瞧了一眼。借着灯光她看清了他咧嘴露齿的笑容。“在舞场上,听见了吗?不过,他可不是在跳舞。”他回过头来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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