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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凤舞火-第2章

小说: 凤舞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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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翎军所有人等听令!即刻回营,休息半日!明日继续操练!”
  “是!”众人齐声高呼,脸上均露出如获大释般的神情。连日雨中的操练,已让众人透支了体力,疲惫不堪。
  崇恩来到练兵场时,已是空无一人。不由大怒:“是谁让他们休息的?”
  “是我!”秦烈在他身后现身。
  “混蛋!你别忘了,你是亲口立下军令状的!”崇恩大声呵斥。
  “我没忘!”秦烈目光逼视着他,“凤翎军都不是铁打的,每天只有一二个时辰的休息,他们会垮的!”
  “等上了战场,就连这一二个时辰的休息都不可能有!你该庆幸,现在至少还能让他们休息!”
  “崇恩,你何时变得那么冷酷,不近人情!”你以前明明是那么温暖、善良的人。
  秦烈被雨水模糊了双眼,甩了甩头,甩去满脸的水珠,“看看那些士兵,大的也才不过二十,小的只有十四五,你若真把他们当兄弟,怎么能忍心看着他们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地连日操练?”
  崇恩愤怒地挥拳,一拳打在秦烈脸颊,秦烈一时大意,摔倒在地,落得满身泥浆。
  “该死的!你以为只有你把他们当兄弟吗?战场上刀枪无眼,年龄小?年龄小能保命吗?我对他们不近人情,就是不想看着他们将来白白送死!”崇恩大声吼道。
  秦烈啐去口中的鲜血,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一拳打还回去。
  “我看你是想打仗想疯了,你想所有人都陪你疯吗?”
  崇恩刚架住他一拳,腹部就挨了一下,论徒手搏斗,崇恩绝不会是秦烈的对手。秦烈是江湖草寇出身,鬼门关前练成的身手,霸道凶狠,毫不讲章法。而崇恩习的是正规的套路拳,自然敌不过他的野拳。
  只是秦烈拳脚间留了分寸,并未使出全力,因此也挨了崇恩好几下。几个回合下来,两人都已挂彩,两张英俊的脸都是又青又紫的。
  崇恩抬腿一扫,秦烈一个不留神,踉跄一下,正要摔倒之际,狠狠一拉崇恩,两人一齐摔倒,溅了满身污泥,狼狈不堪。
  四目相视,秦烈只见崇恩白皙的俊脸上满是黑色的泥污,已然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不由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崇恩本来怒火正旺,听他一笑,终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两人有些失控地,止不住地大笑,仰天躺倒在泥水中,闭上眼,任由冰冷的大雨洗刷,笑声穿透重重雨雾。
  “哈哈,瞧你这鬼样子!”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么打一场,还真是痛快!”
  “哼,你若想打,我就舍命奉陪到底!”
  “好!那再来!”
  “再来就再来!”
  ......
  大声的、放肆的呐喊声、笑声,响彻山谷。
  连日来心中的阴霾,都在这一刻,一扫而空。
  




3

3、第二章 和亲公主(二) 。。。 
 
 
  离打架那件事已过去三日,这日傍晚,崇恩拖着疲倦的步伐回到营房。身为统帅,全军上下,只有他的营房是单独的。连秦烈和楚凌云,虽然位居将军,但仍然是两人合住。
  刚进得房间,就见到热气腾腾的一桶热水。这是云儿和秦烈坚持要士兵为他准备的。要知道,在军中,能享受如此的热水,简直是一件最为奢侈的事情。算了算,自己竟然已有三个多月未曾洗热水澡了。一开始顶多是和士兵们一起,湖水中泡个冷水就够了,后来阴雨连绵,战袍从未有过干透的时候,于是也就索性省却了洗澡的麻烦,一直坚持到现在。
  卸去沉重的铠甲,连日来不曾卸下过,就连睡觉也是穿着的。阴湿的铠甲几乎要嵌进肉里,成为身体的一部分。身上的层层战衣,不是脱下的,而是从肌肤上剥离下的,牵扯起阵阵疼痛。
  崇恩跨入热水中,舒展开手脚,将整个身子完全地浸泡在水中,任由温热的水波抚过身体的每个部分,热气穿透肌肤的每个毛孔,暖意迅速地流窜到五脏六腑。长舒一口气,舒服地闭上双目,享受这难能可贵的温暖和放松。
  突然,背后伸出一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
  崇恩猛地睁开眼,毫不留情地抓住那人的手腕,用力一扯。但那人武功高强,反手一拿,崇恩的手倒反被他握住。
  情急之下,崇恩另一手直朝对方颈部抓去,紧紧扣住他的喉头。
  “哇,谋杀亲夫啊!”来人叫道,松了崇恩的手,双臂环住他的腰间。
  听见熟悉的声音,崇恩揪起的心才落了地。缓缓滑入水中,仰头靠在他肩上。
  “皇兄好生有空,不在天和殿处理政事,却跑来御龙谷偷袭元帅。”
  殷崇华轻笑起来,“你都三个多月没出过御龙谷了,我以为你早忘了昊天城,忘了我这个皇兄了。”
  “哦?三个月吗?有那么久吗?”崇恩故意问道。
  “是一百零二天。我每天都数着,等你回来。”崇华贴在他的耳边,低声道:“崇恩,想你了......”
  听到他魅惑低哑的声音,崇恩不由脸上微微发烫。
  崇华细密的吻落在他的肩头,带着久违的温度,烫灼在心尖。崇恩忍不住侧过脸,迎接他落在唇上的滚烫的吻,火热的舌在口腔中肆意席卷,崇恩的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
  “崇,崇华,不行.....”咽下对方的津液,崇恩喘息着挣扎开。
  崇华脸上遗留着情,欲,努力抑制住身体中沸腾的血液,温柔地吻着他的发际,“怎么不行?难道你不想吗?”
  “这里是御龙谷!练兵之际,我不能分心。”崇恩低着头,不敢看他。
  “那跟我回昊天城不就行了?”崇华双手游走在爱人的身体上,他的崇恩不再是那个孱弱柔美的少年了,修长的、肌理分明的身躯、年轻的、富有弹性的肌肤,这样的身体更加让他着迷。好久不曾那么亲密地相处过了,要他现在放手,真是欲罢不能啊。
  “不!”崇恩急呼道:“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再给我两个月,皇兄,两个月后我就回去!”
  “两个月以后还会有两个月!”崇华收紧手臂,抱得崇恩有点疼。“自从凤翎军入了这御龙谷,你这些年里回昊天才只有几次?昊天城离这儿不过半日的路程,你真比我这皇帝还忙吗?连这点时间都没有?还是说,你根本不想回来?”
  “崇华,不是这样的。”崇恩转过身,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道:“凤翎军羽翼未丰,正在日夜练兵。我作为主帅,必须和他们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难。”
  “看来凤翎军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比我这皇兄更高了。”崇华转过身,假装闷闷不乐地说。
  崇恩以为他生气,急忙说:“你明知道的,你对我来说,是最为重要的,没有任何人或事可以相提并论。”
  “那么,随我回去。就待三天!两天也可以!”崇华神情专注地望着他,直望进他的眼睛里去。
  “我......不行!”崇恩无比艰难地说出答案。
  突然,崇华扯过整齐叠放在床上的干净袍子,一把从水中抱起崇恩,将他裹在袍中,咧嘴一笑,“今日可由不得你!我既来了,抢也要把你抢回去!”
  崇恩惊呼一声,已被他抱在怀中,不由挣扎起来。
  “快放我下来!”
  “休想!”
  崇恩脚一蹬,用尽全力将膝盖撞向崇华的腹部,崇华吃痛地弯下腰,崇恩趁此机会跳下地来,将袍子穿好。
  “你,你没事吧?”知道刚才自己用力过猛,崇恩不无担心地问。
  崇华捂着腰上的痛处,苦笑道:“你还会关心我吗?我再问你一遍,你今日跟不跟我回去?”
  崇恩别过脸去,半边脸浸没在背光的黑暗中,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对不起,崇华......”
  崇华难掩满脸的失望,“既然如此,那就随你吧。”再次深深地望了崇恩一眼,终究不着痕迹地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崇恩目送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心绪难静。
  崇华,难道你真的不了解吗?我如此急迫地练兵,不只是为我自己,更是为了你,为了中元。所以,请你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为你平定了天下,我一定会陪着你游遍大好山河,做一对神仙眷侣。
  
  几日后,崇恩、秦烈、包括在北殇王府的楚凌云,被一道圣旨召回宫去。原来,位于大漠之上的白泽国派了使臣来访。白泽国和中元世代交好,因此出于邦交礼仪,崇华下令,所有在都城昊天任职的二品以上官员必须悉数出席,迎接白泽国使臣。
  崇恩身为安平王,是皇帝的亲弟,理应到场。而秦烈和楚凌云官拜将军,有二品官衔,因此也在此列之中,难享清闲。
  白泽国素有沙漠翡翠之称,是大漠中难得一见的美丽绿洲,富庶、宁静,宛如世外桃源。虽说中元和白泽每年都互派使臣来往,但象白泽国此次出使那么大规模的使臣队伍,却是不多见的。不仅带来了他们的驼队,还带来了进献的数百匹烈马,更勿论数不胜数的珠宝玉器。
  天和殿之上,光是清点白泽国进献的宝物,就花了将近两个时辰。文武百官看着一箱箱金银珠宝被人抬上殿来,直至摆满了天和大殿的一半地方。不由令人心生怀疑,这白泽国是不是将他们的半个国库给搬来了?一直听说白泽国富庶,却没想到出手如此阔绰。有些珍宝,甚至是见所未见的珍奇之物。朝堂之上,群臣无不啧啧称奇,暗自赞叹。
  不过,并非所有人都对此称道的。天和殿上,有一人冷眼相观,此人正是中元的太尉大人。太尉沈淮斜睨了一眼满堂的珍宝,冷冷一笑,心中暗思:若是有人肯为你付出如此大手笔,那么只怕他不是对你有所贪图觊觎,就是有求于你。不管是前者抑或是后者,看来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中元的丞相夏侯延年捋须笑道:“有劳诸位白泽使臣,不远万里前来,又为我们带来那么多珍稀宝物,足以看出白泽国君的诚意,真是令人感动啊。”
  白泽的使臣谦恭地回道:“承蒙丞相大人称赞,实在愧不敢当。中元和白泽两国世代交好,我们此次受国君差遣,略献薄礼,只为两国之间情谊长存。”
  “这是自然的。”夏侯延年颔首。
  “我们此次还带来了两百匹白泽国最好的烈马,麝香马,进献给中元的皇帝。”
  朝堂上众人纷纷小声议论起来。要知道,这麝香马是大漠中的瑰宝之一,性情刚烈、野性难驯。可一旦被人驯服,就会对驯服它之人极其忠诚,绝不侍二主。若遭主人遗弃,或是主人亡故,则会不吃不喝,致死方休。并且,由于麝香马奔跑时,身上冒出的汗液会散发出淡淡麝香气味,因此而得名。
  “这麝香马珍贵之极,在下只闻其名,却从未有幸见过,此番托贵国之福,也想大开眼界一下。”夏侯延年说道。
  “我们受国君所托,带来的还不只这些......”那使臣还想再说,却被一道冰冷的声音打断。
  “使臣大人不妨直言,此番前来,究竟所为何事?”
  那使臣显然没料到会遭此一问,不由一怔,看向说话的男子。那男子甚为年轻,三十不到的样子,眼角带着淡淡的笑纹,俊美中透着一丝邪气。他身穿一件镶金边的纯白宽袖朝服,整片左襟上用金丝银线绣着一只活灵活现的金色麒麟。
  “沈大人此言是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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