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缸·花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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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自慰胜过嫖娼。而我的道德底线就是不嫖,经济底线是不能嫖。据说,在我们城里,买一次淫要一百块,够我儿子两天的营养费了。不过,看来,我倒是应该找个不花钱的情人,不为情,只为欲。“纯纯的妓女”要是能过来,应该是个不错的人选,只是,别携性病一块儿来就行。
其实,我这样做应该也不是堕落,因为前一段儿看健康报,说精子在男人体内不好,最好天天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泄出。科学和上帝是敌人,这样看,我不求上帝原谅也是可以的。
而且自慰永远比自杀强。自慰可以反复成功,而自杀只能成功一次。所以,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自杀,虽然有时我也有自杀的味儿……
手伸到枕边,我想抓本书看看,它,有可能是叔本华的《悲观论集》,也有可能是高更的《诺阿诺阿》,是的,加上圣经,这三本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从《悲观论里》寻找堕落的理由,从圣经里找到宽恕自己的理由,然后再从《诺阿诺阿》那里寻找一片幻想中的天堂。
可是,手软软的,唉,算了吧,象自慰之后再看书这样高雅的事,做给谁看呢?
不行,泄过得再补一下。这两个多月,每次自慰之后我都要额外补一下,加倍爱惜自己呀。这决不是毫无意义的减一再加一,这里边有玄妙的中医理论,反正我也说不清。
下床,去隔壁房间,那是我的健身房,除了摆放着跑步机、哑铃、飞镖等器材,父亲的药柜也挨墙摆着,里面还有好多中药,有用的我用,没用的当纪念品,一点儿也没扔,至少闻闻药香也没什么坏处。
进房间,刚拧开灯,放在药柜上蛐蛐罐里的那只“红麻头”就“吉吉吉”地叫起来,它,一定以为天亮了。智商真低。小脑袋,上面再扎两根触角的动物智商都低。人脑袋是大,可一脑袋相当于触角的头发中和了智慧,所以,有时人做蠢事实属正常。
从柜子里取出一根艾条,这种桑皮纸卷就的东西,粗如雪茄,长如两只雪茄,这可是祖宗留下的专治百病的好东西,从新石器那会儿就开始用了。现代人,除了了解的,很少有人对它有兴趣,都拼命吃西药去了。
回到卧室,半躺下,点燃了的艾条,飘出淡蓝的烟霭,散发着淡淡的药香。看了一眼对面墙上的穿衣镜,看到的,是我凝重如斯、世纪末一样的表情。在我们原来那套别墅一样的家,在我的卧室里,在床头,我可着墙也钉有一面大镜子,它最大的用途是可以让我看到艳如桃花的妻子如何在夜晚在床头为我枕上千姿百态地绽放妖娆的身体……
灸的是神阙穴,也就是肚脐眼儿。要是在白天,我还会在肚脐上放上细盐,进行盐灸。这样可以培元固本,健脾运胃,同时,还可以美容,使人看起来年轻。谁不想年轻啊,哪怕只是看起来年轻。
右手捏着艾条儿,一下一下地象鸟喙一样啄向肚脐眼儿,在离皮肉几厘米的地方住手,来回反复。可不能啄到肉皮上,要是直接啄上,那就是另外一种灸法儿了,太痛苦了。啄着啄着,我自己笑了,这动作和刚才自慰的动作太象了呀。
我给自己用的是存了两年的艾条,都是父亲存的。三年存的艾条只有二十几根儿。其实,每一次给自己,我都想用三年存的,但每一次都是拿拿又放下,不舍得用,总觉得自己不值,总觉得它们应该留给某一个人用,但不知留给谁。是的,艾条如酒,只要不霉,存的时间越长效果越好。爷爷曾不止一回地说:九年之病,求三年之艾。我觉得挺高深,后来我才看到,原来这是孟子在他的《离娄》说的,除了这两句,他还说:苟为不蓄,终身不得。意思很明白:要是你不留它,一辈子就别再想得到了。
等有空了,得去城外采点儿艾蒿了,春末夏初,正是采蒿的好时令。得备点儿,别让艾条艾炷断顿儿了,这会儿,对门儿的老孟,还有安南方,有个小病小恙儿的都开始让我灸了呢,我好交朋友,只要能看得起我,看得起我祖辈传下来的医术,我全给他们灸。
肚脐,开始暖意如水,浸上身来,睡意渐浓……
第五章 首次偷窥:对面女人不着内衣
4月2日
醒来已是早上七点了。今天星期日。当然,对我来说,只要我和儿子有吃有喝,星期几都无所谓。
洗濑之后,用“非常可乐”配制了一杯特殊的饮料,放进冰箱的保鲜柜先冰着这样可以增加点儿美味儿。我从来不用美国的“可口可乐”配制我这独特的保健饮料,那样,就连一点朴素的爱国之情都没有了。
大街上有隐约的声音传来,听不清是谁发出的音儿,不外乎汽车,人,也有可能是狗。在五楼,听大街上的声音就象隔着肚皮听胎儿巴嗒嘴儿,听不清啊。
接着,我去跑步机上大口小口的喘,然后,再投一会儿飞镖。这小玩意儿,我挺喜欢的,不管哪种玩法,每一次射中红心或十环,那种一箭中的的感觉,大有得女人到手的英雄味儿。
蛐蛐罐里的蛐蛐儿,没有一点声息。
半个小时之后,左手端着饮料,我进了卧室,站到窗前,皱眉饮了一口,然后,伸右手,慢慢把窗帘拨开一条缝,看我雨后的窗户。是的,我担心有人看到我,因为现在的我一丝不挂。是的,我喜欢在室内裸行,这习惯,是我的家被命运之神搬空之后才养成的。我觉得这种状态特别自在。我的心灵已经不再自由,我不想再用布料和款式囚住我的肉体。每每看到谁谁谁在大街上裸奔的新闻,我就羡慕得厉害,只是,我从来没这勇气去这样奔上一程。
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从物理角度讲,我在街东,早上,光线总是较街西暗淡,而且,我的窗户是蓝色镀膜玻璃,对面的人,根本不可能看到我。
雨停了,太阳还没出来,玻璃窗上有斜打的雨痕,细小,椭圆,有一种女人合眸启唇等吻的曼妙情调。
再喝一口杯中物,我又本能地望向对面,我的目光只要穿过二十多米宽的街道就能看到对面的一切——
心霍地一荡——对面五楼的阳台上,在一堆洗晾后高挂的花花绿绿的衣服群里,站着一个女人!她那一身大红的衣服能让人能在第一时间就不由自主地看到她。
我能很清晰看到,这女人不过二十几岁的样子,眉眼应该精致,加上半搭肩头的乌发,真是一个少见的漂亮女人,至少不比我已故的妻子风情少许。这时,只见那女人两手插进长发,一边慢慢地扭着头,一边身子稍稍后仰,而后,双手将长发向后迅捷地一抖——鲜红的睡衣随即咧开,露出了白白的内衣——接着,她又更大幅度地抖动长发,睡衣,更大幅度地散开,我的心,突地狂跳不止——不!不对!红睡衣里直接就是白白的皮肤而不是什么内衣!因为,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她的两个半裸的乳房!也就是说,除了一件睡衣,里面,她什么也没穿!至少上半身是!真好啊,身体打开,她就能吸纳春天的气息了……
空气里漂浮着雨后特有的淡青的滝埃床惶逅谋砬椤?
她是谁?以前向对面闲看时从没看到过?
第一次无意间的偷窥就这么成功这么全面,难道是上帝故意让我堕落?
我学过心理学,知道,凡是不爱穿内衣的女人,要么比较压抑,要么是天生的浪漫……
那女人理顺了长发,身子重新站直,红睡衣如花瓣儿合拢,蕊,自然也就不见了。
再喝一口杯中物,目光从女人身上大幅度的移开,看到的,是远处城南灰黑色的城门楼的一角。心里就疼了一下,古老的城里住着这么一个青春四泄的女人,这种遥远而切近的鲜明对比,我让这个不安份的男人心里就泛起一朵奢望的浪花儿:哪天和她来一次床第之欢。上帝,你得原谅我,都快三月了,我这个体格健康,不,是健美的男人,还没度过一次真正的床第之欢呢……
当当当,有人敲门,还不住腔儿地喊着“根伟”。我真是倒霉,连眼福也只能吃个半饱儿。
是他爸的老孟,六十来岁老男人,从一个局副局长的位子上退下来没事儿干,就好串门儿。
把杯子里的东西一饮而尽,不慌不忙答应着,把睡衣一裹,我去给老孟开门。呵,我和那女人一样了,全是不穿内衣示人。
开门时我脸上是友好的笑。是的,我家族的秘密从没告诉任何人,不要说老孟,连如达也没有,所以,不管见谁,我都还和以前一样,一副接见外宾的快乐表情,至少表面上是,这就是强颜欢笑。要不,我得活活苦死。
“根伟呀,听说没有,”老孟的胖圆脸儿激动得直打横儿,“城南的城墙倒了好几丈,有人说爬出来几条白蛇,缩溜缩溜都钻护城河里了!”
“是吗?”这消息让我感兴趣得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天灾人祸什么的总是让我幸灾乐祸,“咱们这城里除了你这老男人姓孟,没听说女的有姓孟的吧?”
“还没有?什么意思?”
“这就排除了这城墙是让姓孟的女人哭倒的可能了。”
“你小子就会胡说。不过,要我看哪,这城墙倒不是好兆头,可能要出大事了。”老孟在沙发上坐下来。“都六百多年了,也该倒了,寿命够长了。”
“这古城墙可是咱们当地人的骄傲啊。你说,它为什么会倒?”老孟还上劲儿了。
“该倒就当了嘛,这有什么好问的?再说,倒出个豁口来,也让这老城喘口气嘛。”
老孟笑笑:“也是也是……对了,最近外地的朋友可能来斗蟋蟀的,你参加吗?”
“我不行吧?才养了几天啊?”
“没问题,我给你那‘红麻头’是天生的厉害种儿,虽说是人工冬养的,但古人说它是,红麻黄路最刚强,亦项红斑腿浑长。翅紫牙弯桑剪式,诸虫交口莫能当。有空儿了,我帮它喂喂药,保证叫它有精神儿。”一提蟋蟀,老孟两发放光,他压低声音,“这回,赢的能得这个数——”老孟用手一比:五千。
我的心动了,五千块钱够我和儿子俩月的的生活费了,可是,我现在可没有闲钱当本儿斗着玩,就说到时候再说吧。
老孟站起来,讨好地笑着:“停会儿再给我灸一壮吧?下雨着凉了,又有点喘。”
我答应吃完早饭去给他灸。
我知道,每灸一次,他心里都会增加一分对我的感激,这老东西,老伴儿死了几年了,儿女全在外地,没人给他送温暖啊。再说,他以为艾灸这东西神秘得很,其实比针灸简单多了。针灸,那相当于针尖对麦芒,偏一点儿就扎不住穴道办不成事儿,这艾灸不要紧,一燎一小片,再怎么偏也能燎住穴道的边儿。要不当初我没学会针灸学会了这个呢。
第六章 吃驴鞭的小子说有神秘事儿
我喝的是燕麦粥,每天至少喝一回这个,这东西搞氧化。人之所以会老,就是因为肉身在氧化,所以,喝这个,科学告诉我:可以阻止肌体早衰,而我,最需要的就是这个。除此,各种水果,各种新鲜蔬菜,我都会一样不少地进食,所以,虽然兜里凹,但我的物质生活水平却很凸,开销自然要比只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