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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玉良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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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瞪大了眼:“我从没听说过。”
  “傻妞儿,没见过柳树,连荷花都没见过吗?”
  “我的家乡没有这些。”
  “等少爷我心情好了,就帮你挖一条灵渠,从长安一直通到你家门口,种满满的荷花,红红白白的一大片,好不好?”
  她哈哈大笑,仿佛这荒诞念头真的可以实现一般,说:“好啊。”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话,从一个摊子窜到另一个摊子,一家店铺走进另一家店铺,不厌其烦,好像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贫嘴上,根本就不是出来买花瓶的。
  这时街对面传来短促的急鼓声,一声声穿透人群而来,隐约还能听到有礼乐。
  一骑高马在官道上奔来,马上坐一个鲜衣青年,朗声念出:“东卫国公主入城,车骑退让,百姓备迎!东卫国公主入城,车骑退让,百姓备迎!”
  一队护卫官兵过来迅速在人群中分出了道路,围观的百姓攒动喧闹更甚,显然对皇族出入的阵仗充满了好奇,纷纷要涌到队伍前面来看。韶华和笑笑两人没料到这番突变,被人群不尴不尬地挤在了中间,勉强能看到一排车辇远远驶近。
  她吃力地踮着脚,削尖了脑袋凑上去,不解地问:“东卫国公主是谁?”
  “就是东卫国的公主呗。卫国早些年内乱打了十几年,最终分成东西两小国,因着同咱们互结友邦的关系,每年都要跑来好几次,这一个是东边来的美女公主,听说皇城里的老太后很喜欢她,所以跑得比谁都勤快几分。”
  他些许不上心地同她解释着,原先满手拿的琳琅杂物全数丢了,伸过来握住她手怕被人群挤散,那股富家公子特有的雅香若有似无就飘进她鼻息,令她忍不住抽了口气。
  但无暇顾及这些,她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公主车辇侧方的人身上:白马玄服,庄正如一柄和煦温存的薄剑,凌然之上又附三分清雅,生生将周遭人的光彩全部盖了下去。果然端亲王不论在哪里都是最好看的那一个。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开心之余已经叫出了口:“李邺!”
  韶华一惊,紧捏了一下她的手。“你不要命了?”笑笑却没理会,只看着眼前人。
  但见端王的脸侧了一下,目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扫过,如同一片轻羽落空在人们头顶,然后正视着前方不再分心丝毫。
  她又叫了一遍,声音却被嘈杂的人群和队伍礼乐之声盖了下去,宛如石牛入海。
  他显然,是没看到自己吧……她皱了皱小鼻子,有些丧气。
  话说回来他怎么会在这里?好些天没见着,似乎有些不大一样了,神情有些冷,嘴角一贯抿着的温煦笑意被肃然替代了,高冠束发,俊面含威,倒真的有几分亲王该有的样子。想到此,她不禁勾起了唇角。
  韶华在旁捕捉到这似有似无的笑容,心中无来由地一躁,蹙眉用扇点了她头一下:“他可没看到你呢。”
  她眨巴着眼睛,微微不悦。
  “跟我来。”他索性一把拉着她钻进人群,赶到了队伍前面。笑笑被抓得手腕子生疼,想挣又挣不出来,满腔憋火地想这个任性少爷又想做什么,却被他带到街边一个酒家,奔上二楼露台。
  他指着下面慢慢驶来的队伍,笑眯眯地:“你要从这儿喊他才听到,傻妞儿。”
  笑笑承认此刻她看韶华整个人是有光环的,也不那么在意他一口一句“傻妞儿”了。
  楼下队伍越来越近,几乎都看清端王那袭玄墨衣襟上银线盘绣出来的万福纹,那骨节修长的指节紧紧扣着马缰,玉般白皙侧颜,以及耳鬓墨发上拢根根条理分明……她还是头一次这么专注地看他的模样,看得出了神,居然有了丝恍然。原本想招的手不知为何抬不上去了,僵持在一个尴尬的高度,最后慢慢放了下来。
  韶华阖起扇,问:“你怎么不叫他?”
  她面上也说不清是种什么表情,只含糊地答:“算了,大庭广众的。”
  韶华嗤笑一声:“你什么时候也讲究这些起来了?”
  她似乎没听到,愣愣地看着整个队伍缓慢从自己面前过去,绸帐簌簌飞扬,步调规整庄重,是皇家本来就该有的阵仗。在这样的阵仗里,他大概真的无暇注意自己吧?这样想着,又瞥见一个熟人的身影,深绯色朝服有些刺目,穿在他身上显得七分陌生三分好笑。
  她转头对韶华笑问:“怎么,原来姓鹿的还是个高官?”
  韶华见她神情愈发失落,只喟然:“管他官拜几品,在少爷我看来都只是装样子罢了……你不必在意这些。”
  她觉得在理,便抬手朝陆随招了招。陆随端坐马上眼眸一抬,恰巧看到了她。
  笑笑一喜,正要说话,却见他目光一紧,凌然得不似她以往认识的那个陆随。茫茫人群中,对方只做出了个口型:“回去!”
  ******
  皇家车辇过去后,围观的百姓慢慢散了。两人从楼上下来,街道已经恢复成一贯的车水马龙,只能遥望见那鎏金车顶消失在通往皇城的方向。
  韶华执意抓着笑笑的手一起走,她也懒得挣脱,两人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手牵着手晃呀晃得走在街上。虽然看出她的几分心不在焉,但他还是自顾自高兴,掌心里的手小小的,微微蜷成一个球,让他想起小时候养的一只猫的爪子。
  他带她逛进最后一家古董铺子,这回很快就挑中了一个大花瓶,问下价钱,不多不少要一百二十八两白银,价钱上而言果然算是古董。也没讲价就把钱记在了公叔儴的账上,又瞅着那瓶子实在有点大,干脆伸了胳膊夹着,上好的锦缎华服蹭上去滑溜溜得有些不大稳当,倒是看得旁边老板一身冷汗。
  他笑盈盈地:“这个大小想必可以放下个五六枝荷花了。”
  “哟,我的好少爷,这、这可是古董啊,您就用来插几朵花?”
  他扫那老板一眼:“荷乃花中君子,怎么,少爷我用来插花有不妥?”
  “不不不。”老板连忙哈腰,“这、这宝贝拿来插花,算是最好的花器啊……”
  韶华鼻子一长,嘴角满意地扬了上去,摇了摇笑笑的手:“听到没有,少爷我给你找来了上好的花器,你回头可怎么谢我?”
  “韶华。”她突然抽回了手,说:“我要回去了。”
  “恩,这就回去吧。”他点点头。
  “我是说,我要回亲王府。”
  他换过一只手夹着那个大花瓶,乌黑的眸子望住她。她补充了一句:“我不能老住在你家,我还有事……得先回去了。”
  “是陆随叫你回去的。”他说得并不是疑问句,而是在陈述。原来他刚才就已经看到了,而且,他对对方知道得一清二楚。笑笑露出些愧意,正要说话,却听他慢条斯理地说:“住在我家有什么不好?”
  “没有不好,挺好,真的。”她认真地点着头,但又说:“可我不能老住着,毕竟不是我的家……呐,你看,反正你爹已经相信咱们了,那个……我得回去做我的事了。”
  眼见韶华面上神色已经几度变化,她小小地心虚一下,“我又不是不来找你玩了。”
  他却微躁,出声打断她:“你不要回去,听我的。”
  “你不要闹了。”
  “你回去的话……”他欲言又止,“是会后悔的。”
  她也有些恼了,说一句:“莫名其妙。”然后要走。
  “站住!”韶华面色一变,叹了声抓住她的手:“你不要去,否则我就要生气了。”
  “你生你的气,关我什么事情。”她最终还是不理会他的警告,挣开了他的手跑得无影无踪。
  “好!你有本事就别再找我!”他摔掉手上花瓶,一百多两银子就这么砸了稀巴烂。
  结果,往后里的几天,“笑笑”这两个字果真就成了司城府里的忌讳,后来干脆连“好笑”、“笑一笑”、“哭笑不得”这些词汇都不能提起。因为这次韶华是真的生气了。
  他就是这么坦率一个人,说生气,就是真的生气了,而且不是三两天就能灭的火。
作者有话要说:  

  ☆、洛阳雨(番一·蛇之信)

  洛阳。时至八月,天有些阴沉沉的,旱了许久如今却像是要下起雨来。
  一户大宅的祠堂里,蜷缩在墙角的灰皮老猫半睁了一下眼,突地有一滴雨点落在它鼻尖上,它站起来,慢悠悠往屋里头挪去。走两步,停下来,疑惑地看了一眼站在庭中对峙的一大群人。
  这是一群江湖中人,多得是三大五粗的汉子,亮着各门各派的手头家伙,将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团团住。双方神色各异,但都沉默不语,气氛看似是一触即发,其实却已经这样滞着许久了。
  也就在那雨点打落到青石板上响起叮咚一声的时候,为首一个美髯道士说话了:“看不出阁下虽是朝廷的人,却有一副好胆量!”说着收起了手上的薄锋剑抚须而笑,正是武当派的掌门‘一指圣师’孙水淼。
  听他这么一说,被围在中央的公叔荐亦收起了剑,面上荣辱不惊。“晚生愧不敢当,多有得罪之处还望前辈海涵。”
  要说这局面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还要从半个多月前他来洛阳说起。
  自从得知孙水淼和空界和尚一行涉足江湖之事,他就尾随他们到了洛阳,其后发现他们一路都在追踪临云宫的形迹,不知是单纯要剿灭魔道,还是为了君承欢手上的地图。
  但不管背后怎样,孙水淼和空界之流的江湖正派此行目的与自己并不相悖,想到与其给自己找一个强敌相互争夺致使他人渔翁得利,不若拉他们结成共识,也使朝廷这尴尬角色的介入来得名正言顺,他当即就依照了端王先前的指示同他们表明了朝廷态度。
  当然交涉之艰难也在预料之中,几次双方都险些谈崩要大打出手,最后都是孙水淼掌下了局面,他当即发现,要能说服武当少林,其他小门小派就不成问题。眼下这一次商谈已经给出底线,如若还不能谈拢,恐怕也要一拍两散了,好在孙水淼终于作出了他想要的反应。
  空界和尚跟着收了大刀,把其他围着的人都呼喝散开了,才粗着嗓子冷哼了声:“你这小娃娃有点意思,我也应承你了。”
  朝廷与江湖正道同仇敌忾——听起来是个了不起的应承,其实大抵做到互不干涉罢了。公叔荐心里也了如明镜,嘴上却客气:“那晚辈替我家主人谢过大师。”他也不多二话,完成任务就告辞。
  出了祠堂,原本稀稀落落的雨点已经变大了,颗颗砸在脸上都开始生疼。他没打伞,循着步子慢慢地走,白皙的脸上一贯不喜不怒,无怪乎人们常说:公叔,是个冷人。
  脚下的青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油亮,露出一圈圈细小砖纹来,这样的路在洛阳城里倒是少见,多得在江南之地才看到。这条路延伸得很长,四下没什么人家,傍着河道往西再走就是出城,一早估摸好了折返的时日,眼下任务完成倒也该回去了。
  蓦地,他的视线却被石缝中潺潺流过的雨水所吸引住,定着神细看,眉头渐渐蹙了起来。
  那小股的雨水,是红色的,有血?
  顺了那血水,发现路边草丛里脸面朝地躺了个人,身上虽有多道伤口,可致命伤显然是脖子后面淤紫的那一道勒痕。
  公叔荐看到那人衣衫居然是袭米黄长袍,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急忙上去将其翻过来,这一看,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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