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热血熬成欲望-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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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咩咩真的是贱吗?她只是全心的爱着她初恋的、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有一个古朴的爱情观,希望可以从一而终。为了默默她可以忍受一切,付出一切,因为她真的爱他,爱他的才华和不羁,可是当她的付出不被珍惜的时候,她被困在了原地,想走却走不出来……
☆、第 41 章
那个pick我还是没有还给严默,而是一直戴在身上。
情人节过后,我又继续每星期一、四固定去严默家,每次去都会买一大堆的蔬菜水果,我不想他再出去摔倒;而且他太瘦了,需要补充营养。
前两次,严默给我吃了闭门羹。我明明知道他在里面,可是不管我怎么敲门他就是不开,打电话也不接,我只好把买来的东西放在门口就走了。
直到第三次,严默终于给我开了门,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而桌子上摆放着一桌丰盛的饭菜。
“咩咩,谢谢你能来。”严默说着很绅士的帮我把餐椅来开,示意我坐下,然后从厨房端出一盘清炖鲫鱼来。
“第一次做,尝尝,说是温胃的。”严默说着便把一块鱼夹到了我的碗中,“最近在看《千金药方》,里面说‘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我买了些红枣,以后每天吃几颗,对养胃有好处。”
我说不出话来,也动不了筷子,只是使劲的盯着眼前的严默看,这个严默是如此的陌生,却又是如此的亲切,我想我已经再一次爱上他。细想起来,也许在我住院那阵子我就已经再爱上他了。
“怎么了?”严默好像是被我看毛了,胡捋了一下头发,不安的问道。
“没有,”我忍着眼泪摇了摇头,“严默,我发现你长大了。”
严默尴尬的笑了,低声的说,“是老了。”
从这以后我们之间亲近了许多,严默还特意为我配了一把他家的钥匙。因为他有时候还要去公司开会,去录音室帮人录歌、伴奏,或者去酒吧表演……我发现现在的严默很忙碌,不出去的时候他就在家埋头写歌,然后还会在网上跟杜革谈歌曲的问题。这时候我才发现他原来是在帮别人写歌。我清楚得记得严默以前很骄傲的说过,他的歌除了他自己根本没有人适合唱的,而他永远也不会把自己的歌卖给别人……
总之,我慢慢的发现,现在的严默跟以前的严默几乎不是同一个人了。
因为有了严默家的钥匙,所以星期一、星期四他不在的时候我就会帮他把饭做好等他回来;而这两天如果他晚上外出还没回来,也会随时给我发短信,告诉我他在哪里做什么……
有几次我等他等累了,就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睡得好好的;而严默就躺在我身边。这种感觉很好,让我觉得很踏实,那个缠绕了我好几年的梦也渐渐的少做了。不过我们之间真的只是盖棉被纯聊天——其实也不怎么聊天,我们之间的话还是很少。我住在严默家的时候,严默从没有要求过什么,而我,对于那件事情也有心理障碍,我想即使严默要求我也不会同意的。
不过看着严默能像现在这样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工作,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对于我们的未来我没有什么奢望,也许现在这种相处模式才是最适合我们的。
但是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和洪子焘的相处模式。
年完年,洪子焘竟然每周都要来北京一次,并且大张旗鼓的捧着玫瑰花来我办公室,摆明态度在追我。
作为我们杂志的大客户,每次洪子焘来都会受到广告部同事隆重的招待,他便笑呵呵的接受,跟他们在会议室天南海北的聊着;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躲在我自己的办公室里不出去,可是每次崔老师总会让我过去坐陪,还有几次她竟然私底下跟我表扬洪子焘,并且劝我接受他。
到最后杂志社里除了老乔、崔老师,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跟我说洪子焘的好,因为他很不吝啬的每次过来都会给全杂志社的人带下午茶,有时候他过来的早还会请办公室的人吃午餐;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吃人嘴短了,所有人都被洪子焘收买了,只有一个曹歆不买他的账。
曹歆依旧我行我素,完全视洪子焘为无物,也从不吃他买来的东西,甚至洪子焘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弄得洪子焘很尴尬。
于是我发现,曹歆真的很像年轻时的严默:很高傲,也很冷酷。他们这种人有一套自己的是非标准,看不上眼的东西他们不会像一般人一样假意奉承,表面上弄得一团和谐;他们会很明显的把厌恶摆在脸上,直接让脸上的表情告诉对方:我他妈的看不上你丫!
我真不知道该说他们是直率、纯真,还是该说他们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只知道,严默因为这种性格没少吃闷亏。
洪子焘对我的刻意回避并不在意,每周仿佛只是为了把花送到我办公室,然后和我的同事聊天、请他们吃吃喝喝,除此以外再没其他目的。
为此我找老乔谈了好几次,我跟他说我完全对洪子焘没感觉,让他告诉洪子焘不用这么费钱费力气了,可老乔却笑呵呵的跟我说:“他有钱有力气,你管他干什么?再说了,多一个人喜欢你有什么不好?总比有人恨你强吧?”
我真不知道老乔这是什么逻辑。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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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
大概是因为戒了烟、戒了酒,而每星期起码有两顿晚餐不再凑和了,所以4月底回我爸妈家的时候,我妈高兴的说我胖了。我本来还不信,结果吃完晚饭上称一重,竟然破天荒的突破了90斤,跟我上大学之前的体重差不多了。
“说你还不信,”我妈得意洋洋的看着我,“志峰,你看看咱们女儿,是不是一胖人都好看了?”
“嗯,咱们女儿一直都好看。”我爸放下报纸,赞赏的看着我,好像长胖是件多值得骄傲的事情一样。
“这女人啊,上点儿岁数还是胖一点儿好看……”
“什么上岁数啊?那叫轻熟女。”我爸纠正着我妈。
我妈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就是老有你们这么说的,她才不结婚的。这马上就32了,我在她这岁数的时候都……”
“妈!”我打断了我妈,我知道她如果继续叨叨下去会说什么。“我回趟家就听您叨叨了。”
“就是就是,”我爸帮我打着圆场,“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聊点儿别的。”
“聊什么?”我妈瞪了我和我爸一眼,“你和子焘怎么样了?”
“子焘、子焘的,您叫得还挺亲的,”我有点儿不高兴,我妈不知道是不是到了更年期,最近一见我就没别的话了,“都跟您说多少遍了,我跟他根本就不可能的!”
“有更好的?”我妈斜了我一眼,跟我爸说,“你看阳阳,容光焕发的,一看就是谈恋爱了。”
“没有!”我真的急了。
“急什么啊?你早晚不得谈恋爱?”我妈嗑起了瓜子,一副闲话家常的样子更让我生气。
“我这辈子都不谈恋爱!”我没发现,我的态度很像是堵气的小孩儿。
我妈听了却也不恼,笑呵呵的塞给我一把瓜子,“嘁”了一声之后看起了电视来。
我爸也不说话了,同样笑呵呵的又戴起眼镜,拿起他的报纸看了起来。
“行了,你们早点儿休息吧,我回去了。”我讨厌他们得意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他们知道一切似的。
“嗯,”我妈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也不送我,“五一回来吗?”
“不回来!”我越说越堵气。
“行,那我和你爸可就出去了。”
“知道了,你们出去小心一点儿,别去人多的地方;别瞎买东西,买一堆没用的破烂回来。”我实在受不了这两个人的好奇心,每次出去玩都会带回来一堆没用的纪念品。
“操心!路上开车慢点儿。”我妈终于站了起来,我爸也把手中的报纸又放了下去,一起看着在玄关里穿鞋的我。
我突然也想有个家,有个自己的家。可是我知道,这些严默是给不了我的。于是我转过头,不再看他们,只是说了声“再见”,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地方。
五一前这段日子严默特别的忙,已经接连两个星期,每周的一四都是凌晨才回来的,他跟我说了是在排练,我也从网上知道了他要参加今年的迷笛。但是他并没有和我说起这件事来,更别提约我一起去迷笛,于是我也便假装不知道。
我在网上搜了演出表,严默的表演时间是第一天晚上的18:50…19:30,在严默之前的是一个澳大利亚乐队,在他之后的是一只电音乐队,看起来时间算是不错的,怎么说严默还是有一定号召力的,给他安排这个演出时段,大概是为了不让第一天的活动就冷场。
4月30号,下了一天的雨,我从下班前就开始担心明天的雨会不停。我知道,很久以前严默曾经站在雨里演出过,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我想他的身体已经经不起淋雨这种折腾了;而严默最近排练得这么辛苦、工作得这么认真,我怕到时候如果下雨,而杜革又不让他上台,他会受不了的。
结果第二天醒来发现晴空万里,大概老天爷也在帮助严默。于是我双手合实向天空拜了拜,感谢祂对严默的照顾。
一上午都寂寞难耐,严默现在除了周一、周四,完全不会给我发短信更别提打电话。不可否认,他现在对我很好,但仅限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完全不像之前那6年一样,会给我发一些有关于他心情的短信,现在的他,好像准备好随时与我一刀两断。
但是最让我奇怪的是,这种节日,洪子焘竟然也没给我打电话——他这么一个有礼貌的人,竟然连个礼貌性问候的短信都没有,确实有些奇怪。
不过我也懒得去琢磨洪子焘,捱到中午,随便吃了些东西,再洗个澡、打扮打扮,出门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
今年的迷笛不知道为什么选在一个那么偏远的地方。我印象中的迷笛还是当年那个免费的大party,那时候的严默还是长发飞舞的重金属,每次演出都要从下午闹到半夜,比他那些酒吧的演出更为精彩、也更为肆意……
跟严默分手后我再没去过任何音乐节,甚至连有可能有现场演出的酒吧都不敢去,我怕碰到严默或者碰到村子里那些认识我的人。在去年以前,我真的下定决心跟一切和严默有关的人、事、物告别,我真的恨他恨得要死;可是没想到,也就半年多的时间,我就背叛了我6年的坚持,好像就用了一瞬间。
路上很堵,跟随着GPS,七扭八拐终于找到了那个公园,天都已经擦黑了。把车停好后,我就跟黄牛买了张票,也没砍价,急勿勿的往里面跑,如果之前的节目都没有晚点的话,严默现在已经唱了有一会儿了。
可是一进到公园我就傻眼了,感觉自己真的是老了,遍地的人都是奇装异服:有穿斗篷的、有蒙面的、有打扮成一只猫的、还有的人像是吉普赛……跟他们比起来,我这种正常的牛仔裤、衬衣倒显得很突兀。
寻着音乐声,我终于找到了舞台,果不其然,严默已经在舞台上唱上了,是他的那著名的《信仰》。舞台下人山人海,所有人都举着手臂,随着节奏跳动、摇摆着;“严默、严默……”的叫声此起彼伏。
我愤力的向台前挤着,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