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前沿地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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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保�2001 年跳槽到A 公司做业务员。当她发现A 公司靠走私暴富的秘密后,决定效仿A 公司的手法,也开公司走私。在深圳开设安然公司的同时,又在香港开了一家公司。香港公司是她进行价格瞒骗的工具,每次安然公司代理货物进口,都会从香港绕道转手。她利用安然公司与香港公司的特殊关系,伪造进出口合同、发票,将价格低报为原价的40%耀80%。
刚开始走私时,她拿着伪造的合同、单证,往返于深圳、香港两地公司盖章,一段时间后,她嫌在深港两地奔波太麻烦,干脆把香港公司的公章带到深圳,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完成两家公司的“合同”,又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抵扣应缴的增值税。据统计,从2002 年6月至2004 年8 月,她利用这种方式,走私货物案值亿元,偷逃税款1 084 万元。
李某说,A 公司被海关一举查获,主犯陈某被抓获后,她担心罪行败露,开始夹着尾巴做人,但还是被抓捕了。
抓团伙 连破一般贸易走私大案(5)
兵分三路巧取证破亿元大案
2004 年3 月,商品价格信息处发现一个不正常的信息:A 公司代理进口日本产JUKI 牌、我国台湾地区产SIRUBA (银箭) 牌工业缝纫机机头(不带电机) 及零配件的价格,与国内其他口岸进口的同类商品的价格相比偏低。这条信息很快传递到深圳海关驻经济特区办事处,深圳海关驻特区办事处根据这条信息进行调查,发现A 公司进口的JUKI 牌缝纫机机头,与国内其他口岸进口的同类商品的价格相比较,差异很大。
深圳海关驻特区办事处关员对A 公司进行调查时,公司总经理苏某一口否认代理进口其他公司货物,称只是销售给深圳B 机电公司工业缝纫机机头,却不愿提供进出口资料。
对B 机电公司进行调查时,从会计凭证上发现A 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有“JUKI 牌工业缝纫机机头”名称,财务人员在旁边注了一行小字———“这是什么东西?”总经理陈某解释说,从来没有进过这种东西,不知道是什么。
这一回答,令海关人员感到奇怪。
在海关人员的要求下,陈某要求A 公司总经理苏某来B机电公司解释,苏某死活不肯来。
如此低的申报价格,代理和销售关系不明,当事公司总经理又不愿解释,说明其中有猫腻。海关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A 公司从2002年9 月至2004 年3 月以低报价格的方式,共代理B 机电公司进口了144 台SIRUBA 牌工业缝纫机机头及1 486 台马达,案值人民币万元,涉嫌偷逃税额万元,同时,发现A 公司进口JUKI牌工业缝纫机机头、SIRUBA 牌机头和一批工业用缝纫机零配件,大量单证材料显示存在瞒报价格。
海关正在调查时,A 公司有关人员全部逃走。
4 月22 日,深圳海关驻特区办事处将案件移交给皇岗海关缉私分局。皇岗海关缉私分局与有关部门组成“4?24”专案组,开始侦查追逃。当天,缉私警察兵分三路,一路奔B 机电公司调取单证,一路奔A 公司搜查有关单证资料,一路将B 机电公司报关部主管刘某、财务部部长周某传唤到深圳海关驻特区办事处问话。由于A 公司人员已潜逃,刘、周二人认为无人对证,对民警的提问拒不交代。缉私警察利用刘某急于开脱、推卸责任的心理,出示证据,穷追猛打,经过18个小时的较量,刘某才交代了苏某勾结B 机电公司颜某、刘某开办A公司,低报价格走私SIRUBA 牌工业缝纫机机头及零配件,将代理关系转化成买卖关系,伪造报关单等骗取税款。从刘某口中,还挖出A公司代理广州某针车公司购进SIRUBA 牌、JUKI 牌工业缝纫机的情况。专案组立即前往广州,抓获广州某针车公司法人易某及会计林某,并证实了A 公司代理该公司“包税”进口SIRUBA 牌、JUKI 牌工业缝纫机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了解到JUKI 牌缝纫机的实际收货单位为南海的一家公司。
办案人员意识到要侦破此案并不容易,一是实施低报价格与收货的当事人不认识,只通过A 公司来联系;二是作案手段复杂,采用伪造报关资料、涂改海关关税(代征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包税、盗用公司资料等多种手段,涉及大量需境外取证的事项。
能否追捕到在逃人员是破案的关键,苏某是A 公司总经理,也是首要犯罪嫌疑人,但案发后,他解散公司逃走。苏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潜逃后改名换姓,频繁更换居住地点,每到一处只停留几天。为了抓住他,侦查人员做了大量工作,终于发现了他的藏匿地点。6 月22 日,当办案人员出现在厦门他刚租下没几天的房屋门口时,他顿时呆若木鸡,束手就擒。苏某的侄女也是关键人物,A 公司的重要资料都由她保管。案发后,苏某要她立即逃跑,办案人员经过排查,得知苏某的侄女在深圳某大厦上班。办案人员立刻前往调查,然而,楼层里有10 多个单位办公。办案人员判断,她可能在其中一家化妆品推销公司上班。于是,办案人员化装成顾客,走进化妆品推销公司,一面假装做面膜,一面四处找她。2 个小时后,她终于在大厅里出现,办案人员未来得及卸掉面膜,就紧跟她下楼,与守候的侦查人员一起将其抓获。她被抓获,证实了制作虚假合同、发票、装箱单等一系列报关资料及涂改海关关税(代征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走私的过程,使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A 公司女会计江某在案发后也逃走,侦查人员发现,江某就躲在布吉一出租屋里。因担心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决定先摸清虚实,在辖区户籍管理员的陪同下,以查询登记户口为由,进入出租屋,发现屋内住有一名男子。男子称自己单独居住,但阳台上挂有多件女性衣物,洗手间门从里面反锁,在侦查员的催促下,从洗手间中走出一位女士,因正在洗头,一脸泡沫,无法辨认,身份证上显示名字为李某。侦查员只好返回楼下,一边守候,一边分析,最后确认江某就住在那间出租屋内,侦查员决定再次上去探个究竟。然而,没有充分理由再去查问,会引起对方的戒心,通知可能不在屋中的江某,给追逃造成困难。因屋中住的是一男一女,侦查员决定以小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身份,再次入屋辨认,发现头发散乱的女人,跟江某的脸形相似。侦查员灵机一动,突然叫了一声江某的名字,这名女子条件反射地回应了一声,果然是她。
抓团伙 连破一般贸易走私大案(6)
自恃销毁了大量证据,几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办案人员早有准备,在抓获他们前,从旁证入手,内外结合,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货物流、资金流等证据链。首先调查了涉案货物经营、报关、运输流程,获取了2 000 多本涉案公司的往来明细账、货物进出库记账凭证等,梳理出涉嫌资金账号、资金往来、交易记录。从文锦渡海关、B 机电公司、广州某针车公司搜集到了40 000 多份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会计账册等材料中,找到A 公司的报关单、虚假合同,证实了A 公司低报事实。同时,办案人员抓住利害关系,给B 机电公司的台湾股东做劝说工作,从境外供货商手中获取了1 000套、6 000 多页的真实合同、原始发票、装箱单等,与报关资料一一核对数量、型号、单位,计算出每一个零配件的差价,查实了偷逃税额的证据。在苏某、颜某、易某等主要嫌疑人“零口供”或极少口供的情况下,10 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逮捕。
案件的脉络也清楚了:2002 年5 月,苏某知道B 机电公司财务经理换成颜某后,产生了成立公司专门低报价格走私工业缝纫机机头、马达、零配件的念头,与颜某、刘某商量,三人一拍即合,成立了A 公司,颜某占60%的股份,苏某和刘某二人各占20%的股份。A公司未申请到进口权前,苏某、颜某、刘某伪造与境外供货商的成交合同及发票、装箱单,低报价格走私进口1 494 台SIRUBA 牌工业缝纫机机头及零配件一批。进出口权被批准后,苏某安排其侄女伪造进口货物发票、装箱单及成交合同,涂改、套印海关关税(代征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报关单;江某负责跟单、接货。两人按苏某、刘某的安排,伪造发票、装箱单及合同,为B 机电公司低报进口144 台SIRUBA 牌工业缝纫机机头及1 486 台马达和零配件一批,然后按实际成交价格、应缴税额涂改海关关税(代征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报关单,并虚开大量增值税发票,偷逃国家税款。
缉私部门最终查明以A 公司为核心,3 家公司相互勾结,低报价格走私猿苑园员台工业缝纫机机头及马达、零配件的犯罪事实,案值员援员苑亿元,涉嫌偷逃税额圆猿远猿援员万元。
追逃犯摧网络走私团伙归案
2006 年4 月,一个不正常的价格信息,被海关总署深圳商品价格信息处监控发现:深圳市C 公司、D 公司代理进口的食品价格,与其他口岸进口的同类商品比,差别很大。深圳海关稽查处根据这条信息进行稽查时,又发现D 公司为大连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的食品,并没有送到大连,而是直接送到深圳E 公司的仓库,遂将情况通报给缉私局情报部门。情报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C 公司、E 公司有关人员行事诡异,多次变更办公场所。
情报部门判断,这两家公司存在走私嫌疑,稽查处的稽查可能惊动了他们,如果再延长调查时间,有关人员有可能逃跑和销毁证据。
为此,深圳海关决定立即开展行动,对C 公司、E 公司进行联合稽查,获得了大量真实的证据资料。真实发票显示进口食品的实际成交价格是向海关申报价格的2耀4 倍。
文锦渡海关缉私分局随即成立“5?25”专案组,分成2 个小组,分别侦办C 公司和E 公司涉嫌走私案。
本着“打团伙、追逃犯、破大案、摧网络”的指导思想,专案组决定打击走私幕后主犯,惩治走私首要分子。 。 想看书来
抓团伙 连破一般贸易走私大案(7)
专案组对E 公司人员审讯后得知,E 公司老板与大连某公司老板是兄弟,大连某公司进口的食品全部被运到深圳E 公司,然后由E 公司支付货款。
专案组决定从单证上显示的经营单位———深圳D 公司入手展开调查,民警调查时发现,这个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虚假的,从来没有人在那里办过公,注册资料上的法人代表黎某说,他从来没有开办过公司。
这时,吴某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办案民警发现,正是此人利用黎某丢失的身份证设立了D 公司,同时,还操纵深圳F、G 公司。经查证,这三家公司都与香港H公司签订了外贸合同,为大连某公司代理进口过食品,而且注册地址都是虚假的。
报关公司称他们是受吴某委托,为这三家公司进行代理报关,申报价格及报关单证等资料都由吴某提供。
办案民警开始对吴某进行调查,发现早在2004 年,他就开始用F公司的名义经营进口食品业务,3 个月后改做其他业务的同时,以其胞兄的名义,开办了G 公司,经营进口食品。
吴某是本案的重要嫌疑人,抓捕吴某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但吴某很狡猾,案发后自己的房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