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云岭之中凶兽云集、凶险万分,但是却挡不住李陌凡的脚步,因为传闻仙界之中极其稀少的剑修一脉,门派大多驻留在凶恶之地,而这些剑修就是李陌凡的目的。.26dd若是放在以前,漫说这小小的丛云岭,就是仙界任何地方他也大可去得,但是如今进入这凶险之地却是要担受大风险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修炼了一本不知什么来历的《天藏经》,导致全身功力全部失去,任何功法都再也修不回来了,他的体内再也凝聚不起半分仙灵之力。现如今他的实力仅仅是出生时候的繁仙级别而已,而且还不能使用仙术,只能靠先天的身体力量。李陌凡出生于名门大派,而且拥有亿万中无一的仙基,如果不出这次意外的话他最多万年之内就能达到他父亲如今的境界,成为未来的希望,但是就是因为修炼了不知派中哪位先人留下来的《天藏经》一身修为付诸东流,只留下了身体中凝练的五处不知名窍府。...
此时正是晌午时分,小镇上空骄阳似火,好像要把世间的一切都烤焦似的。.26dd韩云坐在镇郊映柳湖畔的一颗歪脖子老柳树下,**的双脚泡在清澈无比的湖水中轻轻地晃动着,略显黝黑的小脸上透出一股爽意。“这映柳湖中的水真是清凉啊!”韩云心中赞叹。湖边柳树围成一圈,静静地对应着寂静的小镇。他的背后几十丈外却是另外一番景色,一望无际的沙丘在日光下刺得人眼疼。小镇名叫沙集镇,所在为新州西南部。新州位处朔国最西北端,是朔国十六州中最小的州。此州人烟稀少,加起来只有十来万人口,相对于其他各州动辄几百上千万人来说,可以说是个不毛之地。新州西南方圆万里地界皆为黄土高坡,约占整个州面积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皆为茫茫沙漠。...
..《一两江湖之绝顶》第一部 风荷曲第一章——便在这时,忽然传来马蹄声。——这条栈道过人都要十分小心,居然还能有人在上面跑马?马上的人远远便叫道:“让让,让让。”一面叫,一面马不停蹄,转眼便到眼前。月深红被围在栈道中央,旁边便是陡峭山壁,底下深渊一眼望不到底。暗暗叫声糟糕,她一身功夫不弱,却畏高。而飞云子一路从云良城追了近千里,眼下已是夺回“云罗障”的最后时机,两下里一照面,不用一句话,飞云子长剑一点,月深红按住暗器囊,已是剑拔弩张——马要过去,非要他们让路不可。可崆峒人好不容易围住月深红,哪里肯轻易撤开?几个崆峒弟子将这匹坏事的马拦住,马上人“咦”了一声,“万年山上何时出了山贼?”他背了一个小小的包袱,衣饰十分特别。一身白衣,不知是什么质地,衣袖宽大,看得见深红的内衬。那红色柔软如水,在夕阳下更是发出动人的光泽,仿佛可以流动起来。有繁复花纹从袖口一直绕进去,绣工精...
修行境界:焚气筑基星辰道果化灵虚道仙古道君帝君至尊神混沌乾坤 武学分化:下品中品上品极品人品地品天品仙品帝品至尊法神法混沌法乾坤法元始尊法灵虫境界:搬血洞天铭文神火真一天神得道大帝仙尊丹药符篆:一成二成三成四成五成六成七绝八绝九绝十绝地绝天绝仙绝神绝无中生有神绝投影新书求支持!!!!!!!!!!!!!!!!!!!!!!!! ... 第一章 书生金浩 青霄国是一个大国,里面有四个小国,金国便是其中一个,在金国东边的冰金城西边的一处破破烂烂的庭院里,传出一声声背诵唐诗的声音,:“凉思唐李商隐客去波平槛,蝉休露满枝。永怀当此节,倚立自移时。北斗兼春远,南陵寓使迟。天涯占什么呢?”他又翻了翻古籍,自言自语道:“原来是天涯占梦数,疑误有新知。”随后他心想:连唐诗都背了七十九遍了,还是不熟,怎么办啊,这是最后一次上京赶考了,再没考上就不能考了,继续加油啊...
文案末世狂人魂穿红楼,把贾府玩坏了。这是一个小冻猫子变身吃人怪兽的故事;这是一个渣攻遇见抖S受被驯成“狗”的故事;这是一个废材变变态,从泥底一步步爬上云端的故事。扫雷:1,本文主受,全文暧昧清水向2,本文小受不喜管闲事,所以不救黛玉不救宝钗不救三春,除了他娘谁都不救!3,本文黑王夫人,黑王熙凤,黑探春,黑宝玉……连猪脚都是黑的!请慎入!(PS:不黑黛玉,但是也不粉她)4,本文同人,无逻辑无思维,是作者用脸压键盘碾出来的,目的是把红楼玩坏,请考据党慎入。勿掐!因为曹雪芹大大从坟墓里爬出来,掐了我好几回了!5,本文有关皇族姓氏采用了红学家‘五行姓氏’的说法,但由于作者不中意常用的几个tu姓,觉得它们太土,所以用了看上去比较有档次的‘塗’字。别跟我说没塗这个姓,没错,作者就是这么没文化,就是这么无理取闹!...
引 子 【上古争端 延续万载】苍苍茫茫的大地,远在太古时期,曾经发生过一次前所未有鸿蒙浩劫。 天地之间,阴阳颠倒,黑白混沌。 九天之上,十日并出,从此,天地间始终处于白天,黑夜从此消失。酷烈的阳光,烧灼着山川大地,万里江河尽数干枯,苍茫大地土石焦溶、寸草不生,沃野数千万里的土地,顷刻间成为不毛之地;莽莽沧海瞬息间变为桑田,生民万物从此销声匿迹。 幅员辽阔的苍茫大地,不知何故从中央尽数崩裂,分为四块互不相连的陆地。彼此之间,被一望无垠,且深邃探究不到底的沟壑阻隔。四块陆地被后人命名为四大部洲,分别是:东胜神州,南赡部洲,西贺牛洲,北俱芦洲。 终于有一天,天地间出了一位洪钧圣人,以己身通天彻地之能,正阴阳,分五行。大地开裂久矣,已经没有办法补救,只好飞升至洪荒宇宙,用自己全身的修为封住九颗太阳,只余一颗太阳来滋润天地。...
黑夜,华丽别墅的二楼客厅中,名贵奢华的地毯上,一对**着身体的男女纠缠在一起。 男人有些赘肉的腰间漫出点点豆大的汗珠,滑落在地毯上,屋内的气氛**且暧昧。 落地窗外的阳台上,一女子借着巨大的盆景遮挡着身体,用手微微掀开厚重的窗帘,狭长的凤目饶有兴趣的盯着正在疯狂动作的两人,心里为他们打着节拍,“哼哼哈哈,一二一,二二一,三二一。” 女子看的兴趣正浓时,男人已经趴在女人柔软的身上一动不动,嘴里微微喘着粗气。 窗外的女子有些失望,这才几分钟啊,就over了,看来是这些年是只顾着研究药物和怎么赚钱了。 被男人压在身下的女人娇滴滴的说道,“教授,您越来越厉害了,人家好崇拜你哦,下次还要找人家好不好?”窗外女子嘴角抽搐,三分钟的伪汉子就让她崇拜成这样了?不愧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女星,演起戏来一套一套的。...
“来啊!看看啊!新鲜出炉的灵符!低价卖啦!出门在外必备的啊,赶紧来买啊!”一个名十二岁的少年扯着嗓子喊道,身前的地摊上放着不少灵符,上面散发着淡淡的真气波动。“萧小子,我看你今天的东西是卖不出去了!”少年身旁的大叔笑道,少年毫不示弱道“顾大叔你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呀,这个早市马上过去了,你看你的那些破矿还不都是一个没动。”。 两人的斗嘴听的四周的人哈哈大笑,众人对于两人的斗嘴似乎都习以为常一般。能不习以为常吗?萧逸峰两年前带着他那些只能发出火苗、木棍的灵符到这个纺市谋生,不过十岁的少年伶牙俐齿的很快就跟四周的散修们混得熟悉起来。一口一个大叔、大哥的让这些修炼困难的散修们打心里喜欢这个小孩,众人对他都是颇为照顾。 萧逸峰十分纳闷,自己的制符之术虽然不算入流,但是好歹比原来发出的火苗要来的强多了,为什么最近的生意是一天比一天差。算算口袋里省吃俭用硬抠...
半夜凌晨三点,山里传来“沙沙沙”的风吹过树叶的声音,一个门派突遭屠杀,一群蒙面人东面西面蜂拥而来。 门派弟子发现蒙面人,蒙面人拿起手中剑,打向门派弟子,门派弟子一转身,另一个蒙面人冲过来一刀砍向门派弟子,一秒不到,门派弟子人头落地,鲜血涌出,门派大师兄听到动静,拿起配剑,风一眼的速度,一瞬间,来到蒙面人面前,大师兄一刀砍向蒙面人,蒙面人突然向烟一样消失,不知怎么,又出现在在大师兄上面,另一个蒙面人,口里念咒语,跑向前去,但他没有用剑,反从手上变出了个五星阵,大师兄脚下出现五星阵,脚慢慢沉下。 大师兄用挣扎而愤怒的声音:“呀,师傅———救——!” ... 第二章 封印解除 凌晨三点,山里一声“啪"的一声巨响,迷雾沙尘到处飞,一个少年,那少年原来是大师兄,出现在封印口处,迷雾散去,封印口处爆了。...
第一章 韓二姐妹 一之一话说天空落下淅沥沥的雨水﹐滴滴答答逐渐变小﹐乌云缓缓散去﹐一道徇丽彩虹从空中横竖飞跃﹐消失在不远处的大树丛中。 彩虹底下炊烟低垂﹐附近传来霹霹啪啪的爆竹声响﹐这时天色渐暗﹐气温下降﹐已开始接近黄昏时刻。 京城街上的群众眉笑眼开﹐气氛欢喜洋溢﹐仿佛开启另外一番世界。眼下已然接近日落黄昏﹐京城市街却依旧有小贩四处叫卖﹐花庄客栈人声鼎沸﹐到处繁华拥挤﹐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韩家庄」今日布置特别漂亮﹐红色彩带﹐衬托黄色花线﹐一个晨钟大小的「寿」字贴在墙壁上﹐愈发增添喜悦景致。只见许多民众悄声议论﹐带着一家老小和丰盛的礼物饰品﹐朝着韩庄方向走去﹐特来为韩老爷子的七十大寿祝贺。 群众喧哗嚷叫﹐戚友俱各齐欢﹐引来不少路人注意﹐顿时将大门挤得水泄不通﹐古韵情浓﹐却也为韩庄添增了不少吉利。...
=================书名:命犯桃花之神机漏算 【完结全本】作者:千村狐兔简介:珑碧精砌玉肌骨,一揽北海独玄色。阎王见之怯三分,纵是神机也难测。神机难测?江湖里怎么可以有他神机阁主不知道的事?沈予慕不信这个邪,偏要去招惹楼逸风,惹来惹去,谁想一步漏算,就掉入了楼逸风早已织好的网。“你是神仙,我只是个神棍,你离我远点儿!”沈予慕颤抖着后退,他家呆木头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武林神话的啊啊啊!==================☆、楔子(一)桃花签花瓣飘洒,落英缤纷。依稀是一片桃林,缕缕袅袅的烟雾萦绕,四周是大片大片落下的娇嫩花瓣,悄然落上肩头,又轻飘飘的随着清风滑过水池,惹出点点涟漪。一个七八岁的男孩站在桃花树下,微仰起头来,目光空洞得流露不出一丝的情绪。...
第一章客栈里,一个穿着破旧粗布衣的男人吆喝道:“小二,两碗面。”店小二立马喊道:“好的,客官。” 男人的对面坐着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女孩,紫红色的头发,住在小橙湖边的小屋。若在平时大家伙准一眼就能辨认出她是茉朵。可现在,她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双眼布满了血丝,脸上挂满了泪痕。全身穿着黑粗布衣,布衣像在泥地里搅了一圈,白色的头巾包裹住紫红色的头发。整一人疲惫的瘫软在桌子上。 突然,茉朵耳边传来一阵私语声。 “你知道吗?昨晚小橙湖边发生一场火灾。”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听说没有一个人活着。” “真是太可怜了。” “再偷偷告诉你一件事。昨晚那场火灾是地狱之门干的。” “地狱之门可是江湖上最可怕的一个组织。他们为什么会在小橙湖这个地方放火呢?”...
当当当,我是快乐的小强盗!老大,我为你抢来一个白白嫩嫩,貌美如花的压寨夫人哦,你开不开心?咦?压寨夫人怎么变身了?啊啊,不要啊,拜托,你是我抢来的,为什么又要把可爱又良善的我压倒、压倒外加抢走?呃,原来你家好有钱……啊哈,强盗不当了,我要当米虫!这个小小山贼还真有趣,虽然他有眼无珠……这双小鹿一般的眼睛看来还真有点诱人,忍不住尝了一次,不好,竟然食髓知味了。既然他的味道这么好,不如……不如把他抓回去好好“品尝”。「我要死了……」眼前出现了无数的幻彩,英武瘫软在纳兰明德的怀里喃喃地低语。「那我也会陪着你。」舍不得从那温热的体内抽出,纳兰明德怀抱着娇喘中的情人轻柔地吻着他汗湿的头发。「我会永远缠着你的,我抢来的新郎!」...
巴山镇边上的树林里,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趴在地上挖蚂蚁洞,一个人玩的起劲。如果被其他乡亲看到,免不了又是几声调侃,说几句:“木头,挖到宝没有啊?”之类的话。这个少年是镇东头杂货铺木老板的大儿子,出生之时,木老板看到房前的梧桐长势正好,就起了个木桐这个名字。木老板干了一辈子的小买卖,积攒下些许钱财,终于娶妻生子,日子过得还算殷实。妻子是琼州府大宅院出来的丫头,也是能说会道,平日间替人做些阵线活,帮忙照看下杂货铺,日子也算过得顺心。木桐渐渐长大却是和父母的性子大不相同,竟是个呐呐的不爱吭声的主,别的孩子在一起玩的热火朝天,唧唧咋咋,偏生木桐在一旁不是冷眼旁观就是不知自己摸索些什么。木老板出身贫寒,待人和善,乃是知足常乐之人,对于儿子没太大的期望,本想着让孩子跟着书堂里的先生念几年书,能写会算,然后就帮自己打理生意,自己的杂货铺以后自然就交给他了。可几年书读下来,木桐...
序曲上天对我们都太残酷,它为何总要拆散有情人呢? 难道爱情就真的需要用身份去区份? 相爱的人就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 不!我不要! 我只要你永远跟我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只要可以能够跟你在一起, 我什麼都愿意——— 那怕是死,我也是心甘情愿。 * **魔界大殿上一片静寂,气氛紧绷非常。大臣们都是紧闭嘴巴,等候著魔帝的宣判,同时也向他们的二公主投以同情的目光。 坐在大殿最高处的魔帝眉头紧皱的直视著自己的女儿。 从她进来到现在,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怕是求情的话,他也想听。 他很害怕这种沉默,但是他又可以怎麼样?自己最宠爱的女儿竟然爱上天神,而且更是天界地位崇高的轩辕氏。 “唉~”魔帝无奈的叹气“风絮,你还有什麼想说?”好女儿,只要你向我求情,那就什麼都好办。...
“青青竹林,幽幽风!婉婉白云,高山耸!踏剑追风,樽对月。笑傲人间,不换仙!” 似哭又似笑的歌声在竹林之中唱响,传出老远,惊得那竹林之中觅食的鸟儿们不满的飞起,对着没公德心的破嗓子传出啾啾的抗议之声,无奈此从脸皮甚厚,看此情况不但不停止,反而唱得更大声,声音更是破锣一般,嘶哑难听。 这是一片望不到头的竹林,走在林间,可以闻到那竹林清香,可以听到了风竹鸣响。傍晚的夕阳余辉,更是为竹林染上了漂亮的金红之sè,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丽……等等,那个破锣嗓子除外。 这里本来是一片安宁美丽之地,却无奈被人打扰了那一片宁静。就像有人把一副优美的画卷生生的撕成了两半一般。 “师弟,师弟!我找你好久了!原来你在这里!”有清悦的声音传来,打断了那似疯似癫的歌声。...
冲风拍 --西失 白球在桌上跳跃,忽而凌厉,忽而疾旋,飘然来去,一触即起。油绿色球桌,白昼般灯光,它就像个舞动的精灵,和着一长串优雅的"乒乓"音符。 胶底球拍握在两个年轻人手里,挥挡旋扣,裕然自如。隔着三米长的球桌,就像两个剑客的武器,格挡拆解,要撞击出深邃的火花。 "停!停下!"气急败坏的声音,发自中年教练,"杜克,力量!强调多少回了,还是轻飘无力,怎么去打"冲风拍"!" 右边的青年低下头,嘴唇抿成一线,汗水顺着发梢淌下,流到眼皮,也顾不得擦拭。 教练挥舞手臂:""冲风拍"腕速多强,你也不是不知道!要击败他,只有更快更强!" "他平均击球初速有10米/秒,这已经是国际水准。"杜克嘀咕道。 衡量乒乓球运动员的指标很多,被广泛认同的,便是腕力、敏捷两项。米兰实验室近年发布"腕速"理论,综合测评百名著名球员,将腕力、敏捷以权数相乘,得出衡量指数,有近60%的准确率,得到...
作者:鱼丝线第一章 轮回现世 倚剑登高台,悠悠送春目。苍榛蔽层丘,琼草隐深谷。凤鸟鸣西海,欲集无珍木。鸒斯得所居,蒿下盈万族。晋风日已颓,穷途方恸哭。正是李白的诗歌绝唱。自古中华多风liu之士,高阁楼台,桂殿兰宫,水榭汀乡,多学的才子把酒言欢,对酒高歌。李白更是绝顶酒仙诗仙,同时,也是众所周知的剑仙。把酒舞剑,吟诗作赋,人生何不逍遥自在!此时正是明朝初期,永乐年间。此时正逢明初盛世,明太祖朱元璋举义起事,建立大明朝,民间此时仍多崇尚武力,习武者比比皆是。而习剑更是风靡,诸多豪杰均是手持利剑,转战于血雨腥风的江湖之中。这故事里的主人翁虽不似李白般的诗才,却也是不折不扣的剑仙。此时正是盛夏时分的清晨,山林里树木茂密,早起的鸟雀早已飞上枝头,叽叽喳喳,在那儿觅食。山涧的流水从高而下,直似飞流直下三千尺,水落在深潭之中,溅起阵阵浪花。水中鱼儿浮在溪边,好似在享受着清晨的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