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一阵头痛,孟思雨缓缓的睁开眼睛,眼前的模糊还是令她担心,自己的身体是不是出现了问题,慢慢的支起腰身,发现自己竟然是躺在了床上?为什么是床上? 猛地睁开双眼,瞪大了眼珠看清周围的一切,房间四角立着汉白玉的柱子,四周的墙壁全是白色石砖雕砌而成,黄金雕成的兰花在白石之间妖艳的绽放,青色的纱帘随风而漾,脑海中一直浮现两个字:奢华。 一张红实木制成的婚床上铺着喜字的被褥,就连枕头上也是鸳鸯天仙配,,环视一圈屋内的整个气氛,有些不对劲,到处都是喜字,红烛,红酒杯,红色桌布,红色的被褥枕头,在瞧瞧自己,也是一身红妆,怎么回事? 孟思雨有些糊涂,愣了半天没敢下地,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左手已经攀上脸颊,使劲一掐,“啊~疼~”孟思雨这才发现这一切都不是梦,是真的,可是这里究竟是哪里?难道自己在影片现场睡着了?...
[绝世王座 / 赤色魅晨 著 ]书籍介绍:“天极帝国,国内主要信奉光明神,但是其风俗与他国不同。其独特的民风可以让它昌盛不衰。” 吴铭龙看着这句千年前的历史学者所写的话,满是不屑地说出了让一位老学者汗流浃背的话:“这世上哪有国家可以在时间的洗礼中不灭亡。” 但当传承了千年的极世王朝真的处于一个风雨飘零的时候,吴铭龙该如何应对? 连续遇到了这个世界巅峰的存在,吴铭龙该如何与他们周旋? 面对冥府的大举入侵,意外成为了冥府贵族的吴铭龙该怎么抉择?--章节内容开始---正文 第一章 死者苏生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0-7-30 11:18:04 本章字数:4935在落辉森林的外的一条驿路上,一支由十多辆马车和一百多个护卫组成的队伍在快速前进。突然,从树林里射出来无数的铁箭,无情地落到队伍的马匹、护卫身上。...
这是一个在平凡人眼中偌大无比的世界,大多数人碌碌无为的经历着这一生。 这个世界被无限的森林包围着,从老人口中代代相传下来的就是,森林深处有无限的危险,即使是经验再深的猎人也不敢太过深入。 这是一个上午,约翰走在前往打工地的小石路上,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空气变得稍稍有些清新,石路也变得稍微有些光滑而显得不是很好走。 这是一个金发少年,典型的西方人的脸,蓝色的眼睛,上扬的嘴角,16岁的他脸上略微带着一丝稚气,但他的眼中,是无限的光芒,仿佛有无限的梦想。 身穿布衣也是多年前,和善的邻居大婶送的,至于鞋子么……幸亏约翰从小贪玩,自己就摸索出了自制粗烂草鞋的方法,这么些年下来,也是多亏于此,总算没有饿死。 身上唯一还算值钱的东西,大概就是脖子上的那串绿宝石挂坠了,这可是死去的母亲唯一留下的东西,十年过去了,约翰对母亲的记忆已经模糊,但永...
【001】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栗志,你赶紧动身去美国,否则后悔都来不及。”听到电话中的谆谆劝告,栗志没有意外,因为吴不胜这话已经是老调重弹了,没有什么新意。想到吴不胜是刚刚出炉的新札副军长,便打趣道,“这是什么话,你可是党的高级干部,小心吃不了兜着走。”“哎,你个书呆子,还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处境有多危险?”吴不胜没有搭理栗志的打趣,说话的声音却是提高了起来。“危险?从我回国的那一天起,这么多年了哪天没有危险。”栗志漫不经心地说道,在恐惧的环境下生活的久了,对于恐惧也产生了抗性。“就你伟大,就你在为民请命,就你是中国的马丁路德金,……”感受到了栗志的轻慢,吴不胜更加大声起来,暴风骤雨地训斥了一番后,最后又语重心长地说道,“栗志,你就听我的吧,生命最重要,你先去美国避避风头保住性命再说。”“去了美国又如何,他们如果真的想置我于死地,照样可以去美国...
自打那年金鱼儿害了那场大病,别说远亲近邻村里人了,就是自家人都觉着四丫头不是烧坏了脑袋就是撞上了祸崇邪气,怕是只能这样疯疯傻傻,再不会好了。 家里头各有各打算,外头更是好好歹歹说什么的人都有。 可任谁都没有料到,疯傻了那么多年的金鱼儿竟还有好起来的一天。 白日里不再狂言惊恐、神神叨叨,夜里就是刮风下雨也再不会整宿整宿的瞪大了眼睛不敢睡,睡着了也不会再发梦惊醒。一夜到天亮,还比旁人强些。 家里头不用再三天两头的请神婆做法事,也不用再隔三差五的请大夫抓药,更不用黑家白日鸡飞狗跳的闹不安顿,按说是可以松口气了,可老顾家顶门立户的当家人顾三小胸口压了七八个年头的大石头却依旧没有松动分毫。 虽说已然知道金鱼儿能吃能睡知晓世事,手脚更是勤快伶俐,除了沉默些,已然同寻常孩子没什么两样了,甚至还强些。...
马云武接到喜迅后,唤过副将,安排好城防的事宜,就带上心腹往家里赶,赶回到半路的时候正好碰到了从家族赶来报喜的两个仆从,马永贵和马永福,接受了下人的恭喜后,一行四人纵马快速地往家里赶。这个孩子是马云武的第一个儿子,这是去年新娶的三夫人妩媚为他生的,老年得子的他了却了一份心愿,已经五十岁的马云武有七个女儿,而最小的女儿也已经怀孕了。这个新生的孩子只比他外甥大几个月。最大的外甥已经进入军队修炼!想到这里马云武更加兴奋,这小子来得还真是及时,马云武过完新年就要调防到光明城去担任城主了,光明城离马家堡太远,必须要全家搬过去,而光明城过于靠近黑云帝国,那里不适合小孩子生活。现在这个时候出生,正好有充足的时间给马云武安排,凭他在军中三十几年生涯阅历和人脉,避开敌人的眼线安顿好一个孩子,这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南斗域是一个小域,就如同无垠大地上繁星般的小域一般,普普通通毫不起眼。 八月的天,无比的炎热。骄阳炙烤着大地。永吉城就像是一只慵懒的小兽,懒洋洋的趴在这里。宽阔的街道上青石板被烤的滚烫,几乎没有任何的行人。院门口的老黄狗呼哧呼哧的吞吐着自己的舌头。 “嘿,喝” 哪怕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中,永吉城城西的一处小小的院子中,一个约莫十五岁大小的少年,头顶骄阳,赤脚踏地。一板一眼的在院中打起拳来。 少年名叫昊仁。 这套基础武技,昊仁练了无数遍。一招一式都仿佛刻在了他的骨子中。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堪称完美,仿佛是教科书一般,分毫不差。 昊仁赤着上身,滴滴汗水汇聚成一股细小的水流沿着他肌肉见的纹路洒落在地上。 “喝!”...
<新书,求大家支持啊,求推荐,求收藏,以后只会更加精彩,希望大家能够仔细看下去哦> ……………………………………………………………… 第一章联盟黄昏(修) 联盟历第十三万纪元六千九百五十一年,银河系联盟莫罗星域,漆黑的星空中,无数的战舰来往冲杀,不时有战舰在灿烂的火光中化为纷飞的废铁,联盟中央军团残余舰队在这里为守护联盟做着最后的努力,虽然他们的战舰十分的先进,一对十甚至一对百都能够取得完全的胜利,但在光辉帝国那令人绝望的数量面前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这片星空将重归沉寂,联盟最后的武力将化作星辰间的砂砾…… 联盟首都共荣星联盟议事厅中,联盟议长多塔尔与四位理事无声的坐在会议桌前,久久不语。 “决定了吗?”多尔塔的声音打破了会议室的沉寂。...
“知了,知了”连绵不绝的蝉鸣在不住的嘶鸣着,炎热的夏天也缓解不了张劲心中的冰冷,尼玛的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大陆已经有快一周了,一切的一切都感觉非常的不适应。 自己原本是一个刚入伍不久的新兵蛋zi,在一次训练扔手雷的时候,结果手雷没出手就炸了,悲催到了极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被评为烈士,哎,小花妹子,恐怕你的兵哥哥是再也见不着你了,纯纯的小花妹子不知道便宜了排里哪只狼了。 张劲口中叼着一只狗尾巴草,无聊的躲在树荫里凉快。 张劲呆了一个星期的地方名叫蓝月大陆,这个大陆上有魔法也有斗气,有兽人也有魔兽,张劲比较悲催的一点是穿越过来附身的这个倒霉鬼居然无法修炼魔法和斗气,在这个崇尚武力的蓝月大陆上简直就是废物一般的存在。 这个大陆上人们主要修炼的是斗气,当然也有少数具有天赋属性的天才们可以感知到空气中游离的魔力元素存在,成功转职成为了一名稀有的魔...
天空深蓝如碧玉,白云飘飘点缀在其间,一切看着那么美好。 蓉城,四月的温度刚刚好。 东华医院里,虽人来人往,大家都很自觉,轻声细语的交谈。 狭窄而憋闷的白墙白房,甚至连护士都全身白的房间里,周芸熙缓慢而努力的睁开沉重的眼皮。 “芸熙,你醒了?你终于醒了?”约摸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泪眼婆娑扑到她身边,温柔的拉起她的手。 那模样简直就丢失了五百万,又失而复得的模样。 “医生,医生,我女儿醒了!”房间里另外一个男人欣喜若狂,他推开门朝着医院走廊大声呼喊。 那声音太吵,含带着惊喜打破了医院的宁静。 “我叫芸熙?”有些吃力,周芸熙只觉得眼前的两个人很陌生,她试图在脑子里找出一点蛛丝马迹,努力了好半天,依旧一无所获。...
dl是一座四季宜人的海滨城市。 何为四季宜人? 用土话讲,指的是这里夏天不热,冬天不冷。 十月末的dl已经有了初秋的凉意,可以感觉到温润的海风在城市中拂过。 夜深人静的城市被霓虹灯照亮,隐隐约约之间,可看到城内的居民小区都已经陷入到午夜的昏暗之中。 独自穿梭于街道,走在回家路上的王丞,脑海中却在回荡着一个关于好人和坏人,如何去区分的问题。 王丞不是什么好人,而且在现如今的世界上,做好人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前不久,他在网上看到一则视频,一个好心人在看到一位老人从公交车上下车的时候跌倒在地。好心人一时心善,走下车搀扶老人,把老人送到医院。 这本来是一件值得赞扬的好事。 可那知道这位被送到医院的老人在她的子女到来之后,竟然一口咬定是那好心人把她推倒,她才受的伤。...
血蝠王眯起了它闪着残忍光芒的红眼,刚才的刀光实在是太亮了,而且太锋利了,伤了它无比脆弱的眼睛,两行黑色的黏稠尸血从它的眼角滑下,痛的它呜呜的厉啸起来,镇子的房屋在它的厉啸声中一阵晃动,而火堆旁的镇民们更是如多米诺骨牌般的倒下。 在血蝠王为眼睛受创而惨叫的时候,谁也没有发现,高悬于天上的刀光忽然劈了下来,刀锋直指血蝠王的头顶。 刺啦一声,如热刀切冰块,血蝠王庞大的蝠体沿着中心线平整的裂成了两半,像两片烟灰,一边下落,一边散去,那是残余的异种刀气在破坏血蝠王的尸体。 “吱吱吱!”其它的血蝠突然暴.动起来,楚大江刚放下的一颗心又悬了起来,“这些畜生要来报仇了吗?” 谁知天上密密麻麻的血蝠对摆好迎敌姿势的楚大江理都不理,一窝蜂的争相的追向血蝠王正在下落的两片尸体。...
夜,刚刚暗下来,浓雾层层弥漫、漾开,熏染出一个平静祥和的夜,白雾在轻柔月光和路灯的照耀下,便染成了金色,繁星点点,灯光迷离,银星和灯珠衔接在一起。 夜的香气弥漫在空中,织成了一个柔软的网,把所有的景物都罩在里面。眼睛所接触到的都是罩上这个柔软的网的东西,任是一草一木,都不是象在白天里那样地现实了,它们都有着模糊、空幻的色彩,每一样都隐藏了它的细致之点,都保守着它的秘密,使人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夜。。。。。。。。。。。。。。。。。。。。。。是清凉的,寂静的,明亮的。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美丽,但是。。。。。。。。。。。。。。。。。。。。 “汐汐,那个,我有一件事要跟你说一下。。。。。”林梦看着正在吃冰淇淋的韩语梦说得有些吞吞吐吐的。...
序 雾人事件结束了,但是雾人却没有结束,随着几个大魔头的消失,成千上万的雾人依然安静的生活在我们当中,他们压制着自己的邪恶,努力与我们共处,我经常会拿起和沈清从他们在尖牙口唯一的一张合影陷入沉思,那还是桑爷叫满水给我们拍的,世界真奇怪,为什么不会去接纳这些本来就属于人类的种族呢?,比起那些努力做表面的人,这些来自于最纯粹的内心世界的产物,反而更叫人信任。 老狗常会叫我过去吃饭,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一喝酒就想起沈清从和桑爷,一会哭一会笑的,我只能安慰他,那些人没有离我们很远,只是在雾人的世界里继续生存,应该为他们祝福才对,不过那么多个xing鲜明的雾人朋友在那次大战后消失无踪,确实叫人心酸,我去苏唐的画廊里买了一张她画的戈壁滩,也只有我能看出来那是尖牙口,很有纪念意义,苏唐一年里有半年都会在那里,她要找回自己的记忆,并且试图用心灵感应唤回进入失调坑洞...
仲夏,中午,阳光正好。 一排豪华轿车驶向繁华的商业区,阳光打在烤漆讲究的车顶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闪得路人眼花缭乱。 这一长溜顶级豪车吸引了路人无数的眼球,最后缓缓停在一家咖啡厅门口。 正在擦拭落地窗的女服务生听到动静,猛地回头,就看见豪车的门被人从外打开,每个门里都不约而同的伸出一只漆黑发亮的皮鞋。 天,又来了! 她来不及惊讶,手中抹布一扔,转身就跑进了咖啡厅。 “慕橙!慕橙!不好了!” 她边跑边喊,满脸的慌张:“他们……他们来了!” “什么?那些家伙又来了?!” 吧台里站了个女孩,白色的棉质衬衣,外面套着咖啡色的工作制服,这样的打扮给她清秀可人的外貌增添了几分帅气。 本来她正在将品种不一的咖啡豆分类包装,闻言抬头,秀气的眉毛好看的皱了起来。...
三皇五帝人人都知道,可是谁又知道在三皇五帝之上,在盘古开天辟地之下,曾经拥有一个一万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那个时候,神灵才是天下的王者,天界才是人类的向往。 那段历史被称为始古,上古和后古,只是令人称奇的是,无论是始古,上古还是后古,它们竟然存在的时间都是一模一样长,那就是五千年那三个被历史长河遗忘的时间加起来是足足的一万五千年。 中古一千年,一个偏远的蛮荒大山中,一个小山村里走来一名精神抖擞的老者,他身上的衣服虽然也如穷人一般是粗衣麻布,但是却恍惚间流露出一股王者才拥有的气息。 来到村口,老人微微一笑,然后看了看万里无云的天空,走了进去。 中午过后,一群孩子围在这名老人的身边,听着老人讲着关于神灵的故事,他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听得如痴如醉。...
客厅里。 “韩月乔,你看你干的好事!”老爸拿着一大叠单子,生气地往茶几上扔,吓得我都不敢说话了,看样子估计要被我气疯了,一直抓头发。 也难怪,老爸工作那么忙,本来休息时间就不多,成天到处飞,我还雪上加霜的再来一脚…… “韩月乔,明天……明天,你就给我转到新学校去!不许再和那个小子来往!!”老妈也气得声音直发抖。也真是的,老妈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高级主管,平时工作也很忙,也常常需要出差,现在好不容易能在家呆上几天,我就闯了那么大的祸! 但他们怎么都没感激我啊?要不是我,他们怎么会有时间在温馨的家相聚啊?! 唉,怎么办呢?他们两老口中的那个小子,就是我男朋友——杜凯,我们在一起1个多月了,昨天晚上我和他在ktv里面闹了矛盾,一生气把半间包厢给砸了,还撞伤了两个服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