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炙热的烘烤着天地万物,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虽说已经是入了秋,可是知了声声鸣叫提示着炎炎的夏日依然没有过去。 这世间仍是每一刻,每一秒,每个人都在做着不同的事情,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在不停的上演。 此刻陕西历史博物馆,正值旅游的季节,人声鼎沸,导游们带领着各自的旅行队伍按照秩序参观,端木羽非也在其中,此刻她正在为游客们解说这博物馆的情况,一身纯白的t恤和纯白的短裤,加上一个纯白的太阳帽,纯纯的白为这炎炎的夏日增添了一些凉爽和洁净。 “各位旅客大家好,我们现在呢已经身在陕西历史博物馆之中了,陕西省呢是中国古文明的发祥之地,西安曾经是13个王朝的都城,历史达到1100多年之久,被认为是中国历史的中心舞台,因此有着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仅帝王陵墓就有70多座。早在1973年的时候,周恩来总理陪同外宾来西安参观建设在碑林的陕西省博物馆时就指出;陕西文物...
萋萋忘忧作者:吴小雾 那个狼狈的清晨 葛萱在谈恋爱之前是一个挺正常的姑娘。出门的时候妈妈会反复叮嘱她:要等车过去了才过马路。不认识的人不能跟着走。 葛萱有一优点,妈妈的话,基本上只说一次,她就记得。半小时以后,袁虹出门上班的时候,看见女儿还站在胡同口踢石子儿玩,奇怪大于愤慨,“葛萱儿,你怎不上学去呢?” 葛萱指着路口停泊的大汽车,笑得很乖巧,“车还没过去。” 她在举一反三方面有待加强。好像葛萱这样的人多起来,中国的法律会健全的,她很擅长从不同角度挖掘问题,有助于规则的细化。 人生总有比较白痴的时代,然后会在某一时期,某一天,或者只在看到某人的那一眼时,瞬间成长。 葛萱成长于初三这年的一场单恋。 想把一个男人据为己有的时候,女人的智商就会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激增,不管她是个初三黄毛丫头,还是眼瞅奔三的见习剩女,没有Y染色体的人类,大抵逃不了这一现象。...
在那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栋金碧辉煌的别墅内,那个灯光昏暗的房间,华丽而高贵的双人大床上,俊美的美少年衣衫不整的昏睡在床上。 他斜长的刘海不羁地散落在了额前,遮住了他看似迷人的半只眸子,略薄的唇瓣微微上翘,声音低沉而沙哑的叫唤道:“唔……热……” 皇甫圣希艰难的用双手撑起自己的身体勉强爬了起来,四处找水喝。第一时间更新 他…… 这是怎么了? 头好晕,身体像是被一团团熊熊大火燃烧一般,热的要死,他有种想要把身上的布料全部扯光的冲动。更多更快章节请到。 “嗯……?”他的手似乎碰到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摸着很舒服,带着好奇心的他掀开被子一看,只见……一个身上只穿着小内内和小裤裤的小萝莉正躺在他的床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章:讽刺的人生“呀!撑死我了”我边捂着肚子边抱怨. “吃了四年自助餐,你哪回不是这样还没习惯啊!” 范麒幸灾乐祸却也有点无奈的说道。 “嘿嘿!老范来干一杯!” “为什么而干啊?” “死人一猜你就不知道,你难道不奇怪我为什么非得领你出来又看电影又吃饭的吗?” “还能为什么,你馋了呗” “老范,你太气人了!今年是我们成为好朋友的第八年,第八年啊!”我一脸愤愤不平的说道。 “呀!是呀,高中加复读加大学可不有八年了吗!时间过的真够快的了。” “是啊!老范今年真是够特别的一年啊!我们好了八年了,而且我们要毕业了!还有你都找到工作了!” “月儿,你还没找啊!” “不着急!我想工作来得及,剩下的时间我想多完善下我的论文,多和导师接触接触,毕竟在学海里遨游的时间不多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想继续在北方了!从小就在北方,该换个地方了,而学校里的招聘会还是北方...
A面——京乐乐,怎么又是你?A面 无眠的夜。 辗转反侧,看着身边熟睡的小龚浩,我该怎么办?遇上京乐乐是个意外!纯属意外!!怎么会想到在我逃到这个城市后还会遇上与过去有牵连有瓜葛的人和事呢?怎么会怎么会? 心好烦。五年了,带着龚浩,五年了,隔绝了一切曾经的联系。五年了,我图个什么又是为了什么?走过的人生路井然有序却又像考试的问答题一样死板:十岁时父母的离去带走我童年的所有的快乐。十六岁遇上朝义仿佛重生一般,可惜他给我的幸福过于短暂,六年后我彻底坠入黑暗的深渊。拥有后失去的痛苦远远比从未拥有的痛得多、苦得多!二十二岁将龚浩与我紧密相连。龚浩,我的爱、我的恨各参半。可他确实太可爱。聪明懂事,我真的,真的忘了那一半恨—— “妈妈——” 我一回头,小龚浩眨巴着一双眼睛精神地看着我。...
天上繁星点点,夜晚很静很静。 某女一人坐在台子上,翘着二郎腿,一手托着下巴,叹了口气,回想着她这可悲的穿越旅程…… 其实她一直认为这场穿越是典型的不作死就不会死,谁让她当日一杯水泼到导演脸上:“不拍就不拍!不就是一部穿越戏吗,信不信姐姐我分分钟穿越给你看啊?!” 她发誓,她当时真的只是随口一说,谁让那该死的导演把她辛辛苦苦等来的女猪脚给了别人,换了新导演竟连带着换了女猪脚,潜规则潜不死他! 可谁知,老天爷还真认为她想穿越,而且还大发慈悲地成全了她…… ****** 和导演吵翻从片场离开后已经是中午了,看了眼头顶毒辣辣的太阳,步婉不禁锁眉,太阳都和她过不去! “前世的因,今生的缘,来世的果。”一个道士打扮的男子忽然停到了她的面前,“姑娘,可要算一卦?”...
为毛啊!为毛我的人生如此短暂!为毛我还穿越到了《秦时明月》里!为毛别人都是女穿女,我却是女穿男!不要啊,我的第一次还没送出去呢!为毛我穿越到了秦始皇身上,我的天!还有不知道哪位黑白无常先生居然不负责地说,在这个世界里,你想改就怎么改,与现实都不相关,但剧情还是不会脱离原著!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谁来救我啊! 雪女,我和高渐离不是基友是仇敌,你还是别离我那么近啊,被高渐离误会了怎么办;高渐离,我不是要抢你的雪女啊,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小庄啊,你和盖聂才是一对的,别瞎苦恼了;端木蓉,你要我怎么说你才肯相信啊,唉;盗跖,我没有欺负端木蓉啊,再说,你又不是和她一对的啊,有小白陪你就好了;天明,让我来做你的爸爸好吗;少羽,你加入我儿子的后宫如何;星魂,看你也对我家天明蛮感兴趣的嘛;高月姑娘,你是要当正室呢还是妾室呢,你的竞争对手很强的哦;月神,我知道你很厉害,但...
豫宛科大大门斜对面的一家相对比较高级一点的餐厅内,一名长相秀丽的女子指着面前的一名面相有些憨厚,好像脑袋有些卡机的男子骂道:“就凭你这科大之耻,没胆子的废物也想追我,你也不瞧瞧你的那德行,除了会跑以外还有什么只得夸耀的。” 女子面含不屑,感觉说的不过瘾,用手捣了捣他的胸口恨声道:“这身材倒是挺不错的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真实白瞎搭了这么一副好身材了,我觉得你去左边的大酒楼做鸭子倒是挺好。不过想追老娘,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去……” 见眼前的男子一直不发话,女子好像真的有些发怒了,接着讽刺道:“就你这幅吊样……” 看着眼前的女子越来越猖狂,男子却仍旧毫无所觉,只是四处张望,好像土包子进京城一样,看啥都是稀奇。 女子骂了半天,好像有些累了,又看到他这幅模样,顿时怒从心起:“你,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本姑娘说的话。”...
第一章:女主介绍 姓名:潼筱 年龄:16 性别:女 性格:双面 武器:一条由黑紫晶做的长鞭。 宠物:百灵虎(小型;兽中之王) 身份: 1、世界第一的潼氏公司的二小姐 2、‘百灵组织’头号领导者,人称:百灵公主。【小晴子:据说,除七大护法外,所有成员都是百灵虎。【稀有物种】】 3、世界第一的杀手:洛溪【cheryl】。 4、世界第三的‘纤祤’公司董事长。 5、世界上最强大的“恋唯”财团的幕后最高领导者。 6、法国、英国,国王和王后亲封的小公主。 外貌:水蜜桃般粉嘟嘟地脸,弯月眉,小挺秀气的鼻子,粉嫩粉嫩的玫瑰唇,淡粉色的长发如瀑布般披在身上,平常喜欢扎了一个大大的淡紫色的蝴蝶结在头上,手上总是带着那16颗不同颜色的手链【小晴子:这条手链有历史噢,以后慢慢说哈~~~~】。怎么看都像一个可爱的布娃...
书名:结婚前,离婚后作者:乐木敏☆、NO.1 嬉笑怒骂吵闹不休的包间内,手机铃声加上震动也显得微弱,却依旧孜孜不倦地鸣叫着。牌桌右侧的人看眼桌面上的手机,“苏耿,你电话。”黄醒玩笑地继续,“是不是老婆叫你回家跪搓衣板。” “医院感觉不错吧。”苏耿拿起手机看眼来电显示,微微蹙眉疑惑不解,他妈怎么会打电话,嘴上还是回敬黄醒的调侃。 众人一听苏耿的话笑开,都知道主动惹苏耿的这位仁兄上次在酒店内和新认识的女人翻云覆雨,却不想鱼水之欢到深处,对方的丈夫竟然突然来到。女人一听丈夫的声音就赶快让黄醒撤退,一入深谷曲径通幽怎能这样狼狈而逃,反正锁着门,黄醒不以为意继续嘿咻,没想到已经踏入云端的女人听觉竟然出奇好,听到踹门声,挣扎着推开黄醒,“快走。”黄醒咒骂一声只好拉上衣服,想着这里是二楼从窗户跳出去也无大碍,但是他忘记二楼没房间,这次是三楼,跳下去的结果就是他脚崴了...
《汪大东消失回到十年前了。》 楔子 …十年后的金时空…… 琴棚里传来那一声声,悲伤的旋律。 你最后在手机里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汪大东你这个笨蛋,白痴。 然后琴声慢慢停下来,雷婷想到汪大东消失的那一幕,眼泪就慢慢的流下来,滴落在琴犍上。 大东我好想你,语气很低声,可是抵挡不住困意,头靠在琴上睡着了,眼泪布满了脸庞。 琴棚外面站着一个身影,静静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英俊的脸庞满是痛苦,不用说!!那个人就是郑万钧。 雷婷你可不可以回头看我一眼,这天晚上的微风,飘着一阵忧伤。 ……金时空的十年前…… 断肠人的摊子前,断肠人我为什么会在你这里?。 汪大东小朋友,你今天早上突/然从天上掉来,还差点吓到我的客人,你知道吗?还有你失踪了这三个月,你到去哪里了?。...
第一章 成为人妻(1)“什么?结婚?”凌梓依不敢相信自己刚大学毕业就要接受结婚的事实,开什么玩笑?虽然爸爸去世的早,她也不用这么快接受嫁人的命运!“妈,我现在毕业了可以工作养你,所以你不用担心生活问题。”范艺眉冷漠双眼淡淡的扫了自己的女儿一眼,“我已经拿着你的户口去和你的丈夫办了结婚证,现在已经没得选择。”凌梓依张大双眼,无法相信眼前这个冷酷无情一点都不顾及女儿感受的女人就是她最尊敬的母亲。“妈,你让我读那么多书不是浪费了吗?如果我的命运单纯是为了嫁人,那么你就直接将我培养成嫁人的工具好了,花那么钱去读什么名牌大学岂不是浪费?!”真是不可理喻!范艺眉并没有因为凌梓依的控诉而有任何的表情变化,这是她早就料到的,当年有着这样决定的时候她就已经放弃了让女儿了解自己的想法。恨她吧,她宁愿女儿恨她一辈子,她也要实施自己的计划!违心,却也只能卖了自己的女儿。...
回家的车上 依沫心里着急的想到,快点开好不好?!!终极一家都要开演了,知道这样就坐同学的车了,干嘛自己挤公交嘛! (依沫,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女生,却因为其漂亮的样貌,卡哇伊的性格,善良的心地,荣幸成为本校校花。每天有不可记数的男生送她鲜花和巧克力,可她却一概不收。) 心里想着车能快点开,但老天偏偏和她作对,车子突然急刹车。因为惯性的作用,加上依沫正在发呆,差点没跌倒在地,只听车内传来广播:“各位乘客对不起,本车由于一些小事故不能继续启动,如果有着急的乘客可现在下车,换乘其他车辆,实感抱歉。” 不是这么倒霉吧!车子坏了!没办法,为了看终极一家,拼了!依沫果断的下了车,向大概方向走去。 突然,走到拐角处,背后有一个人拿手帕捂住依沫的口鼻,挣扎了没有多久便昏了过去。...
[作者名] 卿一缕倾城 [类别] 都市情感 [最后更新时间] 2011-10-23 16:25:29.0作品相关邪魅总裁倾城妻(二) [本章字数:1437 最新更新时间:2011-10-23 15:12:51.0]彭帅从睡梦中忽地惊起,**的身体,撒落一地的衣服,男士衬衣,长裤,高跟鞋,长丝袜???等等,高跟鞋?长丝袜?女人?拉开被子,一抹暗红早已干渴。惊!彭帅迅速穿上睡衣匆忙奔出房门,却和迎面而来的倾云撞在一起,相视一看,气氛顿时有些尴尬"那个…对不起…我…"彭帅举足无措,"酒后乱性啊~""我会负责的,我娶你,给我些时间。"倾云掩饰内心的激动,"如果你是为了内疚而娶我的话就不必说了…我不怪你,而你也不爱我…""不是的,我是要娶你的,你也知道我和倾城结束了…给我时间,我会爱你的…""好好爱你!"说罢上前轻轻搂住倾云,倾云埋首于彭帅颈间,感受他有力的脉搏闭上眼,露出满足的笑容。...
致远作者:angelo1-1 见到方致远是在一间靠近新天地的酒吧里。 那是个十二月份的星期五、同事聚会,美其名曰是为我开的欢迎会——虽然我已在同一家单位里工作了八九年了,但是对这个部门来讲却是新人。 我力荐了这间名为“147”的酒吧。那里的Bar Tender、Summer是我的一个朋友,时常发短消息和邮件给我、告知他们酒吧的每周活动。虽然是个在上海蛮有名气的酒吧,但是我却一次都未去捧过场,因为我和我圈子里的朋友们有自己的固定活动场所。这次借着公司同事聚会的机会,算是给Summer一个面子。 酒吧的面积挺大、装修典雅,并非那些乱七八糟、烟雾缭绕的消金窟。七成上座率、氛围很不错,进门的时候一眼望去,不少桌子点的是整支的红酒,顿觉这里蛮有品位、颇为小资。 我一直都在琢磨“147”这个数字的含义,既不是门牌号、也不像是什么纪念日。被人领着去包厢的时候,路过吧台、本想问问Summer,但人家忙得要死...
第一节 有种你就站住“邢楠,有种你就给我站住。” “我凭什么站住,我跟你说,我就不吃你那一套,别以为你是女的我就不敢怎么你了,我不是怕你。”已经不记得这是我们第几次吵架了,总之,这样的吵架邻居们早已是司空见惯,而我们更是成为了习惯。 “你不怕我你跑什么啊,有能力你就站在我面前把话说清楚了,看谁能说过谁。” “我走不是因为我怕你,而是我今天有事。” “骗人,你能又有什么事啊?” “你老公我忙着呢,我得去陪一个女客户吃饭。”我特意把女字说得重一点,我要看看她有何反应。 “我呸,就你?你别以为你叫邢楠就真的是型男了。” “你以为你叫戴玉,你就是林黛玉了,我吐,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啊。我看就是带鱼。”我站在门口大笑。 “你再说一遍?”戴玉一提脚,一只拖鞋向我飞来,还好,以前当过守门员,愣是没让拖鞋出门,被我一手抓住。...
蓝娅—— 年龄13,女。 有着黑发和蓝宝石一样的眸子,喜欢蓝色的玫瑰花,斯特林家族的最后一位继承者,性格冷漠又高傲,处理事情果断又冷酷无情,喜欢喝咖啡,喜欢那个关心她的作家休达,最在意的人是拉尔斐,最想保护的人是自己的小哥哥。口头禅是:这是命令!!! 拉尔斐—— 年龄不详,有这迷人的紫色眸子,蓝娅的恶魔执事!热衷于执事的美学,有着虚假的微笑和温柔,但对于女主来说或许没有,是个非常善于伪装的恶魔。可以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一切手段,甚至可以违背契约是蓝娅最重要的人。口头禅:yes my lady。 瞬—— 14岁,蓝娅的小哥哥,非常善良,温柔,有着纯净的眸子,暗恋着蓝娅,不敢告白。但是在剧中却是重要的角色所有人的命运掌握在他手中!...
苏以素是在下班回家后看到那本杂志的。那个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路上行人所剩无几,只有沿途的路灯还散发着昏黄的灯光。 这条街道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改变,路灯修了又坏,坏了又修,来来回回换了好几遍,却始终是雷打不动的昏黄色。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整条街道就显得十分萧索,也异常凄凉。 但是苏以素喜欢这种感觉,所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流连于此,每晚在路灯的陪伴下入睡,再在灯光逐渐微弱的时候醒来,开始新的一天。 很多事情苏以素都已经忘记了,刻意或者无意。但是当看到杂志封面上那三个大大的“苏幕遮”的时候,她顿时愣住了。 那个报亭的老头儿本来也只是随口叫住苏以素顺便推销一下的,他本就不抱希望对方会买。在这个快节奏的都市里,连吃个早餐的时间都要精细地计算好,谁还会花时间去看这些带着浓厚的文学气息但对生活质量毫无作用的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