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更新时间2009-7-29 12:48:59 字数:474 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为祖国就是保家乡。中国好儿女齐心团结进,抗美援朝打败美帝野心狼。一名曾经参加过解放战争的叫做李啸天的解放军战士,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参加了志愿军。在美军打着联合国的旗号派兵干预朝鲜半岛,美军快要打到鸭绿江边的时候,书中主角成为了第一批跨过鸭绿江的中国志愿军,展开了支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军的战斗之旅。众所周知美军是武装到牙齿的机械化军队并且拥有强大的空军,而志愿军大多数是武器装备简单的步兵部队。在困难的战争条件下及严酷的战场环境下,主角李大力凭借自身过硬的军事素质及优秀的战斗战术水平,一次次击败了他所面对的敌人,完成了一次次不可能的任务,胜不骄败不馁,用敌人的鲜血铸造出辉煌的功勋,在战斗中成长在战斗中晋升,谱写出一段段英雄儿女的故事。用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
作者:李浩白第1卷楔子司马家族的异梦第001节殷王玉印汉光和二年(公元179年)的十月初八下午,正值初冬季节,天气渐已趋寒,灰白色的太阳亦似在浓浓的密云之间被冻得暗淡少光。一阵寒风徐徐拂过,几片枯黄的树叶飘落而下,掉在了伫立庭院空坝当中的京都洛阳令司马防的脚边。这位执掌着天子脚下中枢要地管辖大权的中年官僚,此刻正用双掌极其小心谨慎地托着碗口般大小的一方玉印,默默地翻来覆去地端详着,眉宇间满是恭肃之色。这玉印颜色淡青,晶莹剔透,上面用一笔端方隽永的小篆工工整整地镌刻着“殷王之印”四个大字。玉印的印钮,被雕成一匹仰天长嘶、扬蹄奔驰的骏马,姿态灵动、凛凛有神、栩栩如生。原来,司马防的先祖司马卬在秦末战乱之际曾是赵国大将,随同项羽、刘邦、张耳、陈余等各路英豪一齐讨伐暴秦。秦亡之后,他被西楚霸王项羽封为殷国之王,拥有河内、朝歌等方圆数百里属地,并被授予这方“殷王之印”作为信物。可...
作者:蛤蟆战士第一章群英系统第一章群英系统“命疗术。”在漫山遍野的死人骸骨堆中,一位甲胄断裂,全身染红,身上多处刀枪剑伤的魁梧大汉,背着一把普通的牛皮长弓,右手支住红樱枪,几乎用尽吃奶力,才堪堪撑住地面,默默在嘴里念了一声秘籍术。奇迹出现了,一道几乎细不可见的神光从头顶直穿全身。就像沐浴阳光中一样,下一刻,大汉身上数十处创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回复,撕裂的伤口不停懦动,最后完全如初。大汉并没有因为身体受到治疗而变的好转,反而一阵天旋地转,最后两眼一黑,又晕过去了。再次醒来,天色已经全黑,明亮的月光如水银泻般挥洒在大地上,四周寂静的只有北风呼啸而过的声音。“该死的,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老子已经在战场上第七次受伤装死了。”大汉这次醒来,精神明显好了许多,只是脸色极为苍白,脚步也有略显踉跄,他望了望四周,数不清的尸体东倒四歪,在惨白的月光下,有如人间地狱。...
作者:今年第1章陇右戍堡一阵阵轻风吹过,卷起漫天的黄沙,顷刻间将天地弥漫在一片昏暗之中。“妈的,这该死的风,怎么就这么多,老子真是受够这该死的地方了。”一队行进中的唐兵中,一个为首的军官骂骂咧咧地说道,同时用手不停地揉着眼睛,军官一身有些陈旧的明光铠,头上没有头盔,一只手拎着一把横刀,一身的灰土,脸上除了一双揉红的眼睛显得更外清澄之外,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军官身后的十几个唐兵也没有好到那里去,边走着边用手挥舞着眼前的沙尘。“真是白忙活一趟了,什么都没有捞到,还捡回来一个佛爷,要不是看你是一个汉人,某早就将你剁了。”军官名叫张守瑜,是大唐陇右军镇临蕃戍堡的一个戍主,临蕃戍堡地处大唐和吐蕃交汇之地,向西不到百里就是石堡城,北面是新城,之前这两城都是在唐军的控制之下,但是因为前任节度使盖嘉运疏于防务,这两处战略要地又被吐蕃军占去了。...
作者:普祥真人第1章你想发财么偏僻小径,两匹被打伤了腿,倒在地上的脚力,一个脑袋被打烂的死尸,一个匍匐在地的年轻人,再加上对面,高举大棍的黑大汉,构成了一副完美的抢劫凶杀案现场。那位匍匐在地的年轻人,不过二十来岁年纪,生的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倒是个一等俊美人物。若是在个诗会雅集上出现,或许能让不少姐儿多看几眼,只是那单薄的身子骨,怎么看也不会是对面手拿大棍的大汉对手,在这种场合,模样可不如胳膊根好使。眼看自己也要步同伴后尘,被一棍子敲死,暴尸荒野,他不禁长叹一声“难道我的穿越之旅,刚刚开始,就要结束了?好歹也要让我死的英雄一点,被个打杠子的一棒子擂死,这算怎么回事啊?”这大汉的模样凶恶,身高体健,如果用这年轻人前世擅长的方式描述,那就是:见此人,身高足有一丈二,膀乍腰圆有力量,脑袋瓜子赛麦斗,俩眼一瞪赛铃铛。胳膊好像房上的檩,拳头好像打油的夯,巴掌足有簸箕大,手指头...
作者:情缘千夜简介现代小人物穿越到陌生的世界,这里没有三皇五帝,没有唐宋元明清,有的是一个强大到足以震慑所有人的庞大帝国!官员腐败,皇帝昏庸,天灾频频却无人救济,天下百姓苦不堪言...王旭,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乞丐做起,一步步披荆斩棘,搬开面前的一块块绊脚石,利用现代知识造就了无数先进的武器...他不甘平凡,他要造反!第一卷初临异界第1章落难王爷洪周大陆,古西郡,景辽县。烈阳高照,大片的稻田早已干枯,稀疏的稻穗更是布满蝗虫,原本这里应该是生长着金黄一片的稻谷,但经过数年的大旱天灾,此刻的稻田已经成为了人人可走的大路,本就稀疏的稻穗,在无数人的践踏下彻底死去。干枯的田园上,难民随处可见,他们衣衫破旧,骨瘦如柴,面无血色,经过长期的行走,身体早已不堪重负。...
作者:一D轻水第一章 招募新兵553年9月,大风皇不宣而战,挥百万虎贲越过国界卡炽古道扎营于卡桑拉大要塞正面,兵临城下。消息传来,幽都震惊,国本动荡不安,残渣泛起;陛下连忙下令调配大军,举国招兵,抵御强敌。烈日之下,一条长长的横幅展开,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招募监军——小于十六岁,大于六十岁——管饭!“是谁,谁他妈四处诋毁,说我们招的新兵全是老弱病残?不认识字吗?‘后监兵招募处’,这可是监军,堂堂帝国正规军队。别老在这里抠脚丫子,瞎捣乱,一边呆着去。”易征其不耐烦地驱散踊跃的人群。他随手把军旅的帽子解下,露出一张清秀的脸,眼睛漆黑而有神,嘴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身体算不上强壮有力,动作言语也没有正规军的模样,要不是身上穿着的是监军服饰别人肯定会以为他是过来白撞的市井赌徒。...
作者:弄玉&龙琁第一章傍晚。细蒙蒙的小雨从天而降,在路灯外缘交织成一团湿淋淋的光幕。程宗扬默默在街道上走着,心情一片阴霾。一只黑猫出现在街角。黄褐色的眼珠望着他,然后慢慢走过街道。黑色的尾巴微微一甩。显示出雨水的痕迹。怀里抱的纸箱掉在地上,里头的纸片像蝴蝶一样飞出,随即被雨水打湿,零乱地贴在路面上。程宗扬本能地伸出手,想捡起这些曾经凝聚了他心血的文件。他愣了一下。然后把手插进口袋,默默走开。还有什么用呢?自己已经失去了这一切。一个老人出现在他身边,混浊的眼睛望着虚空,慢吞吞说:你的世界黯淡无光。脚下的街道突然消失,程宗扬彷佛从悬崖跌落,向着没有尽头的深渊直堕下去,耳边回响着那句谶语般的低语。你的世界黯淡无光。你的世界黯淡无光……程宗扬伸出手,像一个无助的溺水者,试图抓紧一根不存在的稻草。然而只有手中空虚。……...
作者:弦断秋风前言及作品相关前言因为我想虽然我们作为今天的人,掌握的科学技术和世界观,历史观是古人所不能比拟的,但是这只是古人本身存在的历史局限性所致,并不能因此说古人就是没有现代人的智慧。所以说如果一个普通的现代人一回到古代就马上比那些军事家,政治家要高明很多,似乎古代的英雄在现代人面前时那样的拙劣,就不免有些令人难以信服了,而更有趣的是有些主角计谋上比不过古人,就大搞枪支弹药,大炮飞机来靠先进了不知多少年的武器来“屠杀”只有冷兵器的古人军队,从而所向披靡,未免胜之不武,我想这也是没有多么值得开心的事情吧,境界上比古人不知道要差了几层。就我看来,架空历史这一富有幻想和趣味的文体固然可以让现代人回到古代去大施拳脚,但是很多书中的主角明明是一个平凡的现代人,只要一回到古代就可以大搞发明创造,甚至可以把工业时代提前个几个世纪甚至十几个世纪,什么现代的高新技术似乎都可...
作者:何西西简介【火爆畅销书】海军陆战队员曹克明穿越到了三国,成为了曹操长子曹昂,凭借一双铁拳,硬生生打出了一片天下!精通琴棋书画的大才女蔡文姬,被称为洛神仙子的甄宓,拥有沉鱼落雁之美的貂蝉,令曹操痴迷留念的大乔小乔,古怪精灵的孙尚香,等哥来征服你们!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第1章 如果能重来东江市,素有“东方小巴黎”之称,椰风海韵,风景如画。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椰子树和枝繁叶茂的榕树,如同一个个哨兵耸立在宽阔的道路两旁,令行人游客都心旷神怡,如在热带雨林一般。这里四季气候宜人,夏天不太热,冬天不太冷,是旅游的好去处。慢节奏的城市,幸福感强的地方。曹克明就是这样一个幸福感十足的人,刚刚由中尉军衔晋升为了上尉军衔,又找到了一见钟情的如意娘子。...
作者:高天流云第一章我本乱世一根草中国这一段的历史,从一个人的离家出走开始。这个人叫赵匡胤,当时已经21岁了,娶了媳妇,也有了儿子,此前的生活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没有任何特别点的事发生(至少没有记载)。21年啊,就这么平淡无聊地过去了,而且早婚早育,应该说活得很经典,和每个忙着完成传宗接代任务的普通人一样。但他出生时却很不得了,据说声光电俱有,色香味俱全,而且之前10个月,他老妈就宣称,梦到了太阳钻进了她的肚子(在中国,太阳很好色,隔个百八十年的就钻进女人肚子里一次,真是混账)。最奇异的是,他生出来时体有金光,三日不散,而且胞衣如菡萏。于是,这都成了他日后之所以伟大非凡的理由。可怜的赵匡胤,这是多么严重的异形胎加新生儿黄疸啊,一连黄了三天还没好,还被人调侃了一千多年!...
正文第一章 旅行张翎翔出生那年他就知道自己的生命当中会有两个女人缠着他。他出生的前一天隔壁王阿姨家就生了一个女儿,而他出生的后一天后院的李婶婶家也生了一个女儿,从此他们三个每天在都在一起,从小学到中学,从中学到高中,在从高中到大学,他们三个都在一起闯祸,一起挨骂,一起上学,一起毕业。直到他们懂事后才知道在他们三个当中有一个是男孩子,而一个男孩子又不能天天和两个女孩子缠在一起,但是他们三个谁都不愿意退出,三个人协议直到有人愿意自动退出,不然都先维持现在这种状况。公元2012年,那年他们都21岁,也到了大学毕业了,张翎翔在大学主修金融与政治,而且在大学里是个非常厉害的足球选手,校队,运动健将,又是学生会主席,身高180cm,健壮的身体,优异的学习成绩,都是女生心目中理想白马王子的对象,而且为人随和,经常笑意迎人,所以钦慕者也是比比皆是。奈何在张翎翔身边经常出现两个“护草使者”...
作者:凝枫第一章坚死策起(修)冷风呼呼的刮着营帐外面的战旗,天色渐渐黯淡了起来,整个营帐周边都是点燃着明晃晃的火把,火把上的火苗随着冷风的吹刮也跟着烈烈做响,好象在呜咽,又好象愤怒,似乎所有的士兵也明白火把的感受一般,一个个也显得庄严肃穆,这和往常可不一样,难道出了什么大事。果不其然,只见中军营帐门口三个将军模样的人正不顾冷风的肆虐,在那讨论着什么。“主公被刘贼用毒计害死,尸首也被携带进城,本想少主颇有勇武,定会为主公报仇,岂料少主竟然也被刘贼……”一脸严峻冷毅的黄盖恨恨的说着。“公覆,冷静点,刚才军医不是说过,少主还有醒来的机会,难道你就这么沉不住气?”一向颇有计谋和威严的程普轻声的呵斥着黄盖,“刘表一直都和我们泾渭分明,若非上次玉玺的事情,主公也定然不会如此愤怒地率众报仇。怎奈刘表身边能人颇多,如今主公新亡,少主又昏迷不醒,我军士气正低糜,我们应该想办法尽快撤...
今生 之 再会第一章 再遇蓝黎我,作为一名女警,我是失败的,不!应该说是倒霉的!好不容易升值了,今天第一天上任,由于自己冒冒失失的个性,不小心把科长的假发套拉了下来!让科长在全体科员面前露出了他的“光明顶”!科长暴怒!假公济私,利用自己的权利,公报私仇,当天就把我扁到了交通部,还被派到马路上巡逻!我骑着可怜的“小毛驴”,穿着像宇航员一样的警服在马路上晃荡……(表情呆滞……)大热天的,穿的像个粽子一样,真是热死了!随便找了个没人的路边,把“小毛驴”停在一边,从车后的箱子里拿出自己最喜欢吃的玉米,坐到路旁的树阴下!偷会懒吧!想着撕开玉米的包装,“啊呜”啃了一大口,“恩!还好没坏!这么热的天我还真怕我的玉米坏了呢!”————————————————————————————————————————...
作者:春公子第一章史上最倒霉的穿越男早晨,新的一天。日子依旧春光灿烂,某人的心情却无比灰暗。站在诺大的院子里,看着周围星罗棋布的屋舍、精致考究的曲廊,还有满园灼灼盛放、争奇斗艳的鲜花,再一对比自己那身标准的家丁装束:青衣、小帽、皂靴……吹雪狠狠一咬牙,扭头跨进了身后的屋子。门开的一霎,他下意识的伸手挡脸,可能因为有心事动作满了半拍还是给透出来的光亮晃得有点睁不开眼。绛帷似锦,银屏为幔,地面铺以五彩织锦,装饰的古瓷、挂雕,还有上等红木精雕细作的家具无不镂以金纹装饰、釉彩漆绘,映得到处金灿灿一片。中央沥粉蟋龙的金柱直上屋顶,房梁是百里挑一的沉香木,蝉翼般的云纱环卷缠绕,犹如彩虹斜铺又似融融花簇,连墙壁涂的白垩都掺了檀香泥,香味可以十几年不散。...
作者:无辜的虫子正文设想一下朱标不死当如何(搞笑)这个是网上的一个帖子,呵呵,觉得这个朋友的设想和丘处机去牛家村夫人设想有异曲同工之妙。觉得好玩,就将两个故事转过来供大家欣赏,众所周知,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本来是要把皇位传给他的儿子朱标的,但朱标身体不好,还没等他老爸挂掉他自己就挂掉了,朱元璋悲痛欲绝爱屋及乌,就把皇位传给了朱标的儿子也就是他孙子朱允炆,是为建文帝,建文帝上台后搞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削藩,因为朱元璋活着的时候把自己的儿子们分封到各地去当王爷--这王爷可不是空筒子王爷,不少都是手里有兵权的,但权力这个东西总量是有限的,藩王手里多一点,皇帝手里就要少一点,因此为了保证大明王朝的权力都集中在建文帝手里,就必须要把这些王爷们都做掉,建文帝虽然年轻,但下手却一点不留情,几个王爷先后被冠以不同罪名锁拿进京,最后轮到镇守北平的燕王朱棣了,这人打仗出身,因此不甘引颈就...
作者:浪子刀天下首富第一卷/第一章胡雪岩死了光绪四年,1878年7月。炎热的仲夏傍晚,斜阳夕照,赤红色的霞光抹满了天际云捎,杭州城内元宝街的胡家大院紧闭着森严的朱漆大门,门院里不时传来一阵悲呛的惨哭声。胡雪岩死了。仿佛是擎天柱般的倚仗就此消亡,让胡家所有人都有一种天将崩塌的感觉,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害怕,不知道未来在哪里。大院东苑是居住区,清雅堂位于东苑的中心,这是七间开阔的双层楼大宅,一楼是大厅、花厅、侧厅等等,二楼才是寝室,住着胡雪岩的三子一女,以及三个不太得宠的姨太太。身为胡雪岩长子的胡楚元住在最东侧,此时,他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穿着一身麻衣白孝,心中思绪凌乱。他还很年轻,才十八岁,不算太高,但也绝不算矮,和胡雪岩有着六七分的相像,尖长脸颊,眼睛细长,鼻梁高高的,眉梢微微有些上翘,手脚宽大,显得既精明,又宽厚。...
作者:落魄小书童正文001孙家傻儿咣……本来就破旧的门被人一脚飞踹踢得从门上飞了出去,吓得正在堂下烧水的中年女人一惊,险些摔进灶膛中。“二赶,做甚?”这还残留着些许风韵的女人抬头喝道。“孙嫂子,不好了,你儿在修整兵器时,被砸了头,昏死过去了,一脑袋全是血呀!”三十多岁的二赶抹着头上的汗水叫道。“啊!”孙嫂惊呼一声,顾不得灶膛中烧得旺的火,扔了手上的火叉就向外跑去。乡兵营地,数量颇多的废旧武器被扔在地上,不远处围了一圈的人,都头王棍子咧着嘴,使劲的挠着脑袋,一脸的愁容,谁不知孙家嫂子性子泼辣,傻儿都当宝一样的护着,若非这乡兵是农闲之时非来不可,再加上最近兵器修整过多,忙不过来,指挥使大人指名要农闲之后全部取走,他王都头也不至于把孙家傻儿也招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