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妩媚【文案】本文虽是打着雷倒众生的旗号,但是男女主都不白目,反而腹黑,是两个很可耐的人。某媚一直觉得,在爱情里不耍点小奸小诈的话,那就不叫爱情,毕竟爱情这东西是需要双方来维护的,偶尔耍阴谋耍诡计,只是为了增添生活上的乐趣而已,所以这两人不停的给对方下套啊。好了,不多说,这个文其实走的是搞笑路线,某媚始终觉得女流氓和腹黑男确实很喜感、很有爱。天雷小白加搞笑,婚纱球鞋跳街舞,女流氓和腹黑男的爱情华丽丽的诞生啦。诸位就尽情的欣赏某媚的大宝宝脱脱吧,如果真的喜欢,那就给某媚撒点花浇点水,让某媚有点动力继续加油。那天,潇洒姐尚好佳接到了一个昨晚对她表白的男人电话。“你今天怎么那么早就走了呢?”“喝多了,就走了呗。”“那。。。。我昨天晚上弄痛乃了吗?”...
《不忘》作者:7号兔子【完结】 第一章 三年前,L市十佳教师唐承车祸身亡,同遭不幸的还有他的妻子陈意非,唐承师德厚重,送葬那日,学生排满了长街。 这年的唐意浓刚上高三,盛夏燥热,在病床前,唐意浓亲眼看到医生给血肉模糊的父亲盖上白布,冯迟站在身后一把遮住她的双眼,“不要怕,我抚养你长大。” 料理完后事,唐意浓便入住冯家,被势头冲天的冯氏总裁冯迟收养。 十七岁以后,唐意浓憎恶每一个七月。 “意浓?” 时间一晃四年,悠过神后发现已经快到家了。周嫣侧过身和她说话,“画纸和颜料都买回来了,晚上会送到家,不过差了一支颜色,明天我让小单直接送去你宿舍。” 唐意浓“嗯”了声,心不在焉的样子。 “家里有客在。” 她随口一问,“谁啊?”...
目 录(一)不在玛吉阿米,就在冈拉梅朵 回到拉萨,不等于回来。离开拉萨,不意味着离开。 她觉得那(藏)根本是一股力量。强悍,甚至暴力的。让身心长久处于被撕扯的状态中。 (二)莲花难生 有些人,有些事儿,是注定的吧。 (三)女信仰者 信仰。爱。自由。还有太多事情。更多的时候,成为更多人的借口。相信。是给借口一个通道。不相信。是给心灵一个通道。安(于状态)。是让人们能够活在两团永恒黑暗之间的明亮世界里。 (四)露珠与尘土 不要太清澈。有时候,绝对的“隔”,也是一种暧昧。还有,死亡那点事儿。 (五)那些以佛的名义 一旦有欲望,就违背佛的本义。佛的子徒们活着,似乎时间就在他们的掌心。可是,时间像羽毛一样轻。 (六)荼吉尼在跳舞...
文案: 军服、护士服、警服……为什么还是制服。 好吧,我承认我是制服控。 不管是哪一款制服,我都要穿出撩人的优雅。 5岁那年我把一小胖子给揍了,那小胖子刚好是当时军区政委的儿子,被罚跑操场3圈。 8岁那年我带着尹以薰离家出走,被罚操场10圈。原因是她能穿裙子,我只能穿裤子。我就带着她去流浪,1小时吧好象。 12岁那年我踢球把军区办公室的窗户玻璃给蹦了,被罚2公里越野跑。当时我特想当女足,主要是男足太不争气,女足多威风。 16岁那年我收到的情书被我娘亲发现,我那时候收到20多封的情书呢,被罚5公里越野。 从那之后,我就是党和人民的好孩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卫国家,保卫黄河,保卫新中国。 直至28岁那年,被我娘亲发现我和一妖孽躺在床上,被罚2次一共45公里武装越野,从此走上欠债肉偿的悲催小三之路。...
━━━━━━━━━━━━━━━━━━━━━━━━━━━━━━━━━人在商场飘,哪能不挨刀作者:superpanda1三分钟自我介绍蓝天是一家外企广告公司客户部的小员工。据称,在这家广告公司工作,升职会堪比神州六号一路直上青天“BIU”的一声消失在嫦娥和吴刚的视野之中。蓝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据称”这个东西绝不可信。任何制造“据称”的人都是别有用心的,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附带一份免责声明:如果不幸没有言中,蓝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总之,蓝天在年少轻狂的时候听信了谣言并付出了火辣辣的青春作为代价。所以至今他仍然是客户经理。不过,幸好,蓝天的信条就是混吃等死。他认为,人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也就是说,她不知道几米,不了明晓溪与可爱淘,金庸与梁羽生两位大爷也与她“素未谋面”。至于家庭争,郎情妾意,故弄是非的烂俗套更是和她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她知道“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喜欢曹操的圆滑与奸诈,偏爱赵云与罗成的飒爽英姿;军事史诗让她两眼发直,自己认为重型坦克最酷,是特种部队的铁杆粉丝;关注台湾局势,涉猎中东恶局,希望自己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亲身经历者…… 好吧!诸如此上可以看出:颜小轩严重违背了女性思维,超出基本的正常逻辑!可是,她梳马尾辫,脸蛋儿白皙清纯,笑容干净;穿白色蝴蝶结的连衣裙,喜欢房间里的那个小熊图案的抱枕。 自此,终于可以得出结论:十八岁的高二八班女生——颜小轩,极度纠、结、中!!!...
第一章邂逅意中人 海燕是个贪玩的女孩。贪玩的女孩是快乐的女孩。 学院在年前十多天就放了寒假,好让学生回家过年去。然而放了假的海燕并没有回家。海燕玩去了。不是今天去了百色的张同学家,就是明天去了龙州的李同学家;这天游了隆安的龙虎山庄,那天又到凭祥看边境民族风情去了。 海燕玩得乐不思归! 然而玩得再高兴也得回家去。不回家的孩子算什么孩子。 海燕一直到除夕这天的傍晚才坐大巴回到家乡的西兴镇来。 大巴在镇西那处十字路停下来。海燕走下车。 抬眼望去,巍巍的巨龙山就在眼前了,它像一条长龙盘桓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将它环绕成一张椭圆形的盆子。 看着那高昂的龙头峰海燕知道自己确实到家了。 海燕沿十字路往南这条兴龙路(西兴镇——龙头峰)走一小段路到一个岔路口,然后往西南方向走十多里到巨龙山运河石板桥,再沿着巨龙山脉的边缘...
让你形容大学的生活是怎样的,你会怎么形容? 苏倩倩认为,上了大学就可以很轻松,美好的时光一大把一大把,可以不必为过多的作业烦恼,每天的课程也不用排的满满,更重要的是,逃课自由,恋爱无阻。 当然啦,仅限于想想,苏倩倩从来就不是一个叛逆的孩子,相反,文静的有点过分。 或者用冷淡来形容她更为贴切。 对周围的新鲜事物提不起任何的兴趣,从来不会主动交际交朋友。于是,从小到大她同学对她的印象就只停留在高冷,自傲,是不屑于与他们交朋友。 其实只有了解她的人,才会明白她只是懒而已。 这样懒懒的苏倩倩,凭着清丽的外貌,优秀的成绩,自然是到哪都少不了追求者。但她从来没有在那群追求者之间浪费过时间,她觉得不需要,因为她懒得花时间去谈恋爱。...
作者:碧玉萧夜店迷情(1)霓虹灯下,夜色迷离。上城东区一家酒吧内。彩色旋转灯在头顶上打转,闪现出一片色彩斑驳的颓废世界。台上,一位穿着低腰短裙的妖娆女人伴随着整耳欲聋的音乐,围着一根钢管,蛇样激烈的扭动着。台下的男人们更是欢声雷动,口哨声欢呼声响彻云霄。“我还要一杯!”在吧台的一处僻静地,一个女人醉眼朦胧的指着正在调酒的服务生,大声的嚷嚷着。在她的面前,已经摆着好几个啤酒的空瓶。服务生还是有些业务素质的,看着那女人脸色潮红,整个人趴在吧台上抬不起头,就知道她已经喝醉了。于是出声提醒:“您已经喝了三瓶……”“拿酒来!看不起我?还是怕我没钱付账?”女人仰起头,狠狠的戳着服务生的鼻子。“凌慕枫欺负我,那个该死的陈总也欺负我,你连酒都不让我喝,你凭什么?”...
作者:无影有踪 CHAPTER 1 涟漪不止。欢歌阵阵。奢华的水晶灯折射出璀璨的光亮。 死党谭晶晶发扬一贯的麦霸风格,牢牢占据点唱机旁,卖力吆喝。 上午系里最后一场考试刚结束,晚上一群妖魔鬼怪就来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我挨到大美妞任雅言身边,揽着她笑说,“怎么没把你家帅哥一起叫来?” 她淡淡一笑,“分了。” “靠,你还能更牛逼一点么?从大一到现在交过的男朋友没有一火车也有几卡车了!”我惊呼。 那边总算放下麦的谭晶晶看着她男朋友程远歌说,“还好我把你救了吧,不然你可就加入那浩浩荡荡的失恋大军了。” 程远歌笑笑接口,“那是,人家哪能看上我啊。这不我贪图美色想追她,谁道你半路杀来搅得鸡飞狗跳。” 谭晶晶一脚踹到他身上,“色狼!” 想起这事我也挺有成就感,当年谭晶晶可是在我这狗头军师的策划下硬把程远歌那一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给折腾到手的。炮灰的任雅言非但没反目成...
前言人生就像一本干瘪枯燥的流水账,每天吃饭、睡觉、*、上班、下班…… 我不甘心! 我想活得精彩纷呈! 于是,我近乎疯狂地爱上读书、写作…… 当小屁孩的时候,我把人分为两种:好人和坏人! 懂事之后,我同样把人分为两种:男人和女人! 致力于历史研究之后,我还是把人分为两种:运气好的人和运气不好的人! 我总结了一下,如果人生是一场麻将赌局,运气好的人通常一不小心就和牌,猛搞自摸;运气不好的人则暗自唱着悲歌:“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当然,运气好的人不可能每一次运气都好,运气不好的人也不一定每次都倒霉! 不信,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军阀混战军阀混战 时代背景:公元907年,威名赫赫的大唐帝国覆灭了,军阀混战,政权更迭,天下大乱,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大家乱成了一锅粥。...
金色的阳光笼罩着学校,有点朦胧的感觉,让学校增添一份神秘!在喏大的田野中,欧式风格的学校,似一座宫殿,一座城堡!青灰的外观颜色让学校更添庄重与肃穆! 樱兰学校,在s市的众多的学校之中最有名也最难进入的贵族学校,它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分高中部及大学部。学校多年来所培育出来的学生在社会各界都有着最好、最伟大、最光荣的成就,它所招收的学生以贵族子弟为主,富贵人家为辅。这所学校只有贵族子弟或者全市排名前10的学生才可以入校。 这里沿路都是粉白的樱花,漫天飞舞的樱花装点着学校,在路的两边砌着各色的雕塑,还有亭台楼阁,而且还栽着许多让人难以叫出名字的花,整个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皇家花园! 在学校的主楼,第三层楼层有一个娇小的女生急速地快走。 仔细一看,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刚好长到肩膀,披撒在肩膀两侧,修长的大腿穿着一条白色的校裙,上身是一件粉色的短袖校...
正文 第一章("我看着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地方。黑色的大理石地板,折射出冰冷而高贵的威严。黑色的真皮沙发,以及室内清一色黑色的摆设,全是他喜爱的颜色。黑色,一个冰冷而又神秘的颜色。代表着黑暗,威仪,以及冷酷。不错,他是冷酷的,冷酷到让我爱的好痛苦。我一直很幸福,谁叫我有一个疼我宠我的哥哥呢?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一直这么认为。可是,太过幸福的下场,就是连老天都要嫉妒。与我交往了整整七年的男友,不再爱我了。他在外边,又有了另外的女人了。而我呢,我该怎么反应?是像泼妇一样大吵大闹?赶走他在外边的女人,还是像小媳妇似地委曲求全,默默无闻地扮演好未婚妻的角色?虽然身体比正常人虚弱,但我有家庭医生,虽然我没有完整的家庭,但母亲和哥哥给了我完整的爱,让我衣食无缺,我的童年,包括我的未来,哥哥都会让我衣食无忧,永远幸福直去。...
大学毕业的新白透陈慎捏了捏瘦下去的脸颊,放下手头完工的业务闭上眼休息。 在众多白骨精明争暗斗的风口浪尖上苦苦捱过了两年,小*丝的天真和身上的二两肉一斤斤流水般掉,生生压榨成白骨精。 “小陈,这份报告挺简单的,就交给你来做吧,琳姐很看好你的能力啊。” 栗色的梨花卷随着铿锵有力的高跟鞋落地声飘了过来,清新发型的主人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声音爽朗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压迫,那是老人对愣头青的新手惯性的欺负。 今晚又可以睡个美容觉了,下午去喝个卡布奇诺好了,uhuh,人生不要too profect啊。 看着那只拍在肩膀上似乎带着鼓励意味的手,陈慎似乎看到了自己熬夜通宵恨不能多生出两双手赶工时,这双养尊处优的手正悠闲地摩挲着卡布奇诺光滑的杯壁。...
在写这篇文之前,我保持了很长时间的逗比糙文风格。 后来我以为《恰逢时光如城》是我的转型之作,可是在写的途中还是避免不了一时兴起弄点儿恶趣味的东西进去。 或许就是我这种乱七八糟的性格,才让读者们喜欢看我的文。 此次,对于我的新文《但愿从今以后 你我永不忘》,我在微博中不止一次的提过这篇是主张深情路线的。 但我在此也不得不提,这是我写文到目前为止,最用心对待的一篇,与以往随心所欲的写不同,我几乎每一章节都看了好几遍,怕言语不对,辞藻平凡。或许是因为这种风格我没怎么接触过,所以驾驭起来总是胆战心惊的。 我担心你们不喜欢它,可后来想想,如果不写它,我会后悔,所以还是让它出现在大众面前了。 喜欢它的,跳坑的同学注意,此文有存稿,更新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