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1年7月7日在中国南部一个名为会仙的小镇,住着一个将给我们带来传奇的人物―――王维王维,今年2o岁,刚上完大二,因为懒所以在家呆着。虽说他是一名新世纪的宅男,但因一米八二的身高与一头酷酷的寸一看之下,现他还是一名帅哥。其父母在他12岁时出车祸死了,现为一名孤儿。王维有一前女友至今仍保持联系,关系亲密。比他小2岁,168cm、长相甜美、声音婉转十分可爱。只因前女友父母不同意(其父母十分疼爱她不想让她受苦)只能作罢。但其女友齐琪依旧对他有着期望。希望能和他永远在一起,所以至今任然单身。让我们看看他现在在干嘛!“啊!又是一个暑假,真***的无聊”对于王维这么一个大学生来说确实如此,王位虽是一名孤儿,但是利用他爸妈留下来的遗产支付三牛大学学费还是足够的。...
时光容易把人抛,岁月是把杀猪刀。在这个微醺的夏季,太阳正烘烤着这条柏油马路,一个略显消瘦的青年男子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在路上缓缓前进。今天是高中毕业十周年纪念日,不知道那群家伙现在怎么样了,听说好些个都成家立业了,甚至都有自己的公司了,哪像我学的专业不好,当初号称上至航天航空,下至手机贴膜都有关系的大材料专业,后来毕业果然立马找到了工作——在路边摆起了手机贴膜,眼见着奔三的人了,现在还没女朋友,看来啊,真是**丝注孤生了。凌云一边骑车一边想着。 当初高中毕业,每个人都在老班的留言瓶里写下了自己的愿望,相约十年后一起去老班家里将瓶子打开,看看当初的自己和现在的区别。 “你她妈找死啊,不要命了”旁边一个身穿西装的中年大叔怒气冲冲地朝凌云吼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才走神了,没注意到。”“这车可是阿斯顿马丁,要是蹭到了,你赔得起吗?”“大哥,我真不是...
1、第1章 火凤之卵 自古以来,凤凰就被人们视为祥瑞圣兽来顶礼膜拜,并作为吉祥图腾亘古流传。而在天上地下三界之中,凤凰亦是高贵至极的一族,生来便拥有非凡的命格,身负异能,可以脱出天劫,不入轮回。 就算天帝亦对凤族礼遇有加,凤族领地,甚至高居于九天,凌驾于天宫之上,负责镇守南天界的结界封印。 那凤凰聚居的广袤领地,乃是在云海之中四散的众多浮岛,而其中最为巍峨壮丽的主岛,则是凤族帝都之地——天城。繁华的天城中心,悬浮雄伟奢华的凤皇宫宇,就算是天帝,也曾经对宫宇的壮观表示赞叹。 而在这壮美的宫宇所代表的无上权力,使得其中的争斗和人间相比,亦丝毫不稍逊色,充满机锋。 一段惊天动地的传奇,便自此地开启。 ———————尼玛这就是宅斗文的开始———————...
这是一片幽静的林子,树木茂盛,生机盎然的枝叶挡去阳光的照射,只有几缕金色的光芒透过枝叶缝隙射向地面,四周非常的安静,而使的小女孩的哭声越发的令人心悸。大树下躺着一名瘦弱且脸色苍白的女子,她紧闭着双眼,秀眉微蹙,不知是难受,还是梦见什么可怕的事情。女子身旁跪坐着一名三岁多的小女孩,瘦的皮包骨,小女孩此刻哭的眼睛红肿,声音沙哑,那哭声中透露出一种恐惧。 夏琳听着耳边那令人心疼的哭声很想睁开眼出声安慰,可她混身似散架般的疼,而且脑子也似要炸开般的难受,各种各样的信息侵袭着她的大脑。 终于头没那么疼,夏琳缓缓的睁开眼睛,困难的伸手抚上身旁小女孩苍白的脸,无力的低声道:“玥儿不哭,我只是太累,休息了一会儿。” 小明玥听见娘亲的声音先是一怔,随即瞪大红肿的眸子,一抽一抽的开口道:“娘亲,你身上疼吗,玥儿给你呼呼。”说着小明玥便捧着夏琳的手,轻轻的吹...
公元3000年,全世界总人口已经达到200亿,资源匮乏的地球根本满足不了每年3亿增长的人类。 虽科技已经先进的解决了破坏大自然的要害,可大自然消失的趋势太厉害了,人类已经无能为力。 人口增长,森林消失,南北极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臭氧层破坏,只要是正常人,都会意识到这是末世来临的前兆。 科学家们在宇宙中找寻人类可以生存的星球,火星开采、月球基地、宇宙空间地等等之类的事情从21世纪到31世纪都不间断的探索着、挖掘着。 人终究会死去,地球也终究会毁灭,历经千年科学家们的美梦还是因为突然来袭的末世而破碎了。 末世来临前一周,世界不断出现怪异现场,明明还未入秋却过着冬天的世界,当然这只是亚洲才有现象,其他几大洲不是气温高达六十度就是暴雨不停歇。...
夕阳无限好,我站在自己又肥又矮的影子尽头,望着身后的俊男美女,默默无言。 身材娇小,面容绝美的梅华雪骑在马背上,含情脉脉地斜睨着与她并驾齐驱的俊俏男子,俏脸儿陀红,端的是人面桃花。 她身侧的男子,身材挺拔修长,面如冠玉,红唇星眸,星眸之中满是对梅华雪的情谊。 这两个人,是我的未婚夫和妹妹,虽然不是亲的。 “大姐,你走慢一点嘛,人家好累啊!” 娇嗲的让人忍不住起鸡皮疙瘩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斜睨着眼睛看她,我猜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滑稽,白胖的和包子有的一拼的脸上两只眼睛眯缝着,嗯,没了眼睛的脸一定更像包子了。 “梅二小姐,行走的是马,不是你~” 梅华雪娇俏的面色一变,明亮的双眸瞬间溢满了泪水,可怜兮兮地看向寇怀准:“准哥哥,你看,姐姐欺负我~”...
“房子,不要磨磨蹭蹭的,我们要赶在天黑前,到达下一个露营点。”扎着马尾长相清秀的少女,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回头催促跟在她身后的一个少年,让人意外的是少年和少女的长相居然一模一样。 “知道了,我会跟上的!”少年同样背着打打的登山包,“安子,你自己看路,小心脚下。你说好好的暑假,你就不能去点安全的地方么,像之前表姐去过的西塘,堂哥去的香港,都很好了,偏偏你就是要来神农架,这个鬼地方,地势偏僻就不说了,崇山峻岭,你还不愿意带……” “林平凡,闭嘴,不要忘记了是你提议我们来神农架。”林平安停下脚步,斜睨了林平凡一眼。 “好啦,我不多说了!”少年撇了撇嘴,心底不由的腹诽:我也就随口一说,你要不要这么当真啊,平时你也不见得那么听我的建议的,不过话说回来,怪只怪当初看到那首赞美神农架的诗词。 “有山脚盛夏山岭春,山麓艳秋山顶冰,赤橙黄绿四时有,春夏...
万年之后,魔神刑天党羽在常阳山下再次寻得刑天头颅,以此刑天大帝重现人间。而天庭之中安享万年清净的天帝顿时惊慌,于是急招各路神仙与刑天大帝大战于天庭之中。大战伊始,刑天大帝仗着自己准备充足,兵多将广,打了天帝一个措手不及。但是随着战事的拖延,以及天帝一方的神仙不断增援,双方战事渐渐的进入了僵持阶段。就在这时,刑天大帝眼看战事渐渐对自己不利,于是狠狠的咬了咬牙,祭出了自己曾经淬炼了万年的魔幻龙爪。这魔幻龙爪乃是刑天大帝当年周游宇宙时偷袭梦幻魔龙所得。那梦幻魔龙乃是不受宇宙规则限制的一种上古神兽,他不但能随意穿越空间来回游走,而且还能破开时间,游走于现在以及过去。但是无奈其攻击能力并不是十分厉害,所以在被刑天砍去一只龙爪后,匆忙破开宇宙逃之夭夭。...
书籍介绍:小偷出身、纯朴善良的阿呆,在一次行窃之时被强大的炼金术士哥里斯因为某种目的带走了。阿呆的命运从此改变,命运推动着他救了大陆第一杀手,杀手之王为了报仇,强行将阿呆带到偏僻的小镇,并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倾囊而授,跟杀手相处的阿呆会变成一个恶魔吗?血日当空,必出妖孽,血雨撒世,劫难将成,千年劫难即将降临大陆,谁是拯救大陆的救世主?善良与邪恶的结合,光明与黑暗的统一,以凤凰之血为引,穿越了重重阻隔,以神龙之血为结,爱之永生。--章节内容开始---善良的死神最新章节 关于近几章大家的意见感觉大家看了这几章情绪很激动,无奈中,俺只能透露一点后面的情节了.这次分离,是主角和玄月最后一次分开。主要是为了后文做铺垫,首先,主角还有杀手工会的仇是必须要去报的.其次,这次分离,是为了下次重遇的精彩而衬托。我承认,这套书确实写的悲了一些.但后面的内容,将不再有类似的.结局是好的.(只能透露这么多了.)...
在永无止境的睡梦中,我听到有细细碎碎的说话声,声音轻柔带着些许诱惑,有时就像在天边传来那般遥远,有时就像在耳边呢喃着。 眼皮沉重得无法睁开,身体浸在寒水中,无法呼吸。我挣扎着睁开一条缝,却发现四周一片黑暗,没有一丝光亮,仿佛在我眼前是永远的黑暗,我不敢确定自己是否醒来,或者已经死去。 这里,是哪里。 我,是谁来着。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终于,混浊如斯的水中透出一道耀眼的光芒,刺破了永无止境的黑暗,对于深处黑暗的我来说,是如此令人神往,我朝着它伸出手,感觉自己被什么力量牵引着往上浮,跟着那道光芒浮出了水面,悬浮在半空中。 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任何意识,只能任凭着自己被吊在半空中。残留的水从我的头发和衣服上滴落,润湿地面。...
自从三年前跟着狗叔从墓里死里逃生跑出来之后,我就发誓再也不去倒斗,那真不是人干的事! 然而就在昨天,狗叔竟然找上门来了! 昨天我正坐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一看竟然是狗叔! 这老家伙三年前从墓里出来之后,就突然神秘消失了,只留下一大笔钱给我,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怎么找都找不到,我还以为他已经死在外面了。 现在这老家伙突然出现,绝对有事! “狗叔!你这三年去哪了?”我开口就问,这三年为了找他,我废了不少劲。 狗叔是我如今在世唯一能见到的一个亲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我八岁那年,我的父母告诉我说,他们需要出去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出去的这段时间里,就将我交给对门邻居的狗叔照顾,谁知道他们这一走,就在也没有回来过。...
凌云山位于天鹰国东面的天鹰山脉边缘,山上奇峰林立,森林密布,这原本秀丽的风景却被山峰上的打杀声和斗法声破坏的一干二净,凌云宗建立在凌云山顶峰,凌云宗立宗五百多年,据说五百多年前一位元婴老怪所立,当时是天鹰帝国赫赫有名的四大门派之一,不过经过五百多年的沧桑,此时的凌云宗已不复当年的风光了,此时凌云宗内到处都是残岩断壁,残尸断臂也是随处可见,两方人马拼杀的难舍难分,一方服饰上绣着云纹的明显处于下风,正是凌云宗弟子。对方身穿深青色服饰的是凌云宗的死对头青木宗,得知今日凌云宗宗主雷力外出重伤而归时,青木宗举宗来犯,仿佛要直接抹掉凌云宗似的。 一名年龄十六七岁的少年正极力躲避着到处肆虐的灵力冲击,练气二层的修为在大战中极不起眼,躲了片刻之后少年冲进一间还未完全倒塌的房子里躲了起来。...
当赵括再度醒来之时,眼前的古代建筑风格立刻让他明白他已经和现代完全脱轨了!说句直白点的,他穿越了。 情况如此,赵括倒是很快的接受了现实,毕竟在他死前的最后一幕,赵括可是看到了自己身下血淋淋的一片。在交通堵塞的大都市之中流失如此的血量,等到救护车慢悠悠的“披荆斩棘”的赶来,他早就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了。 事已至此,赵括便不会再去追究前世的事情,而是把心思放在了穿越后的这个世界。毕竟前世就算是在追究,也不会任何的改变,赵括也不会因此而复活。 “随遇而安吧!”赵括自我安慰道。 随即赵括便打算起身看看这个他以后要生活的世界,只是身体的传来的无力感,让赵括发现事情十分的不对劲。 细心感受了一下身体的情况,赵括发现实在糟糕得很。偶尔的心悸就不用说了,四肢虽然完好无缺,但赵括却连举起自己的手都十分的费劲,更不用说是起身了。...
“魏公子无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王异母弟也。昭王薨安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公子为人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徐进明懒洋洋的坐在最后一排着呆出着神五月份了刚过完“五一”劳动节还有二个月就要高考台上语文老师张老师的复习课已经到最后一章了过了今天就是大家自由复习的时间这一章“信陵君窃符救赵”是第六册第四单元最后一章也是较难理解的一章。徐进明所在的这所学校是武汉市的重点高中也是湖北省的重点高中说来让人不相信他从小学开始一直到初中他的成绩就属于严重偏科型数理化好文科方面的知识严重欠缺本来以他的成绩是上不了重点高中的偏偏他胆子大的不得了在中考时竟然敢作弊而且十分成功成绩出来后他竟然考了个全市第十四名这让他的父母高兴的不得了虽然他的志愿填的不是重点高中却仍是想方设法的把他调...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突破连绵不绝的山脉阻隔,洒落郁郁葱葱的树木上,透过树叶缝隙在地上洒下星星点点的斑驳光影,随着清风摇曳,光影浮动,像是夜空中漂浮的星辰。 苏安泠坐在临时搭建在大树下的秋千上,无聊的晃悠着双腿,清凉的晨风从耳畔扫过,温和的阳光洒落在身上,让坐在秋千上的女孩不由得眯了眯眼。 这样的夏末,超乎想象的舒适。 “小师妹,起的这么早啊,一起去晨练吖?” 徒然间,有个顶着光头的少年笑眯眯地凑到了苏安泠的身边,脸上笑容灿烂无敌。 但,女孩儿不过是刚刚疑惑地抬起眼,就见到有只大手狠狠地拍到了光头少年的身上,旁边的师兄不满地瞪着他,“晨什么练,小师妹才刚刚大病初愈,能跟你一样折腾吗?” 光头少年摸着疼痛的额头,又是愧疚又是恍然大悟地点着头,“是哦。”...
第一章街头的相遇 攘攘熙熙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噪声不绝于耳。 北国边疆的冬天总是那么的清冷,透着一股萧杀的氛围,像是一场大战即将要爆发。 一个十字街头,一名儒雅书生之气的白衣中年男子站在一个摊位后,前面摆着各种各样的字帖,像是在卖着字帖来挣点补贴维持生计。 一灰衣袍老者双手交叉于后背,步履不缓不急,饶有兴趣的张望着街道两边的买卖。这老者鹤发童颜,年近古稀却精神矍铄。 拥挤的人流中,你来我往,人们总免不了要摩肩擦踵,相互碰撞。然而事情总有些例外,这名灰衣老者却不受这挤撞之苦,只见他以昂然之态,踽踽行来,仿若闲庭却步于无人遨游的旷野之地。 没人可以挨上他的边,凡是靠近他的人都会被一股无形的气流给轻轻地推开,会不知不觉中往左或往右踏出一步,然而即便如此,也没有人察觉到这位老者的不凡。人们只当是被别人挤到,稍微影响到自己的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