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楔子 大漠,黄沙漫天,正是夕阳红,一直烧到天空与草原的尽头,一十四五岁的少年,他手拿木盆,看着眼前的骏马直愣愣的出神着。只见那少年浓眉大眼,生的颇为忠厚老实。 这骏马生得极美,通身毛赤如血,奔跑起来更是迅疾如风,世间罕见。 但见大漠风沙更甚,少年不远处的一个蒙古包里传来一位女子的呼喊:“靖儿,快回来,该吃饭了!” 少年如梦惊醒,看看天际的红日,再看看面前顽皮蹭着他的小红马,他叹气,拉着红马的鬃毛,把它带到槽内,然后自己进了蒙古包。 不用多说,谁都知道这少年正是金庸笔下的后世鼎鼎有名的大侠郭靖,只不过他此时也不过是一个少年孩童。郭靖虽笨,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他也会烦恼,也会愁眉苦脸的吃饭时心不在焉。 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是妖怪吗?还是神仙?...
书名:[红楼]皇子有礼作者:大魔王拉住小魔王的手文案四爷真的很忙,六爷您就不能消停些?红楼的那起子人等都消停了,六爷好好和四爷过日子吧(●′ω`●)非亲兄弟,只是少有人知道那是个西贝货。内容标签:红楼梦 重生 宫廷侯爵 清穿搜索关键字:主角:胤祚(伪) ┃ 配角:胤禛,胤礽,胤褆,胤禩,胤祥,胤禵等,红楼人物 ┃ 其它:弟控,兄控,==================☆、第1章 弊端需挑明(添加主角身世改成伪兄弟) 引子: 一跛足老道与一癞头和尚,并肩站立在云端,往下看着繁华而又熙攘的尘世,一个捋须一个挠头上的戒疤。身后则漂浮着一个小婴孩,瞪着一双滚圆的眼睛,津津有味地吸嘬着手指。 过了许久老道才叹息一声,“我们这么做委实不厚道,算计了这三人,怕是他们归来后我们得找个地方躲躲了。”...
=================书名:[鹿鼎]渣受失足记作者:商雨章节:共 81 章,最新章节:结局备注:原本性格较冰的居渡变成韦小宝后,不知不觉间便奔向了渣路一去不复返。虽然依旧官拜一等鹿鼎公,但......总感觉好像少了什么......小宝:喂喂,我虽然不想要七个老婆,但总不能一个都不给吧!我不要做和尚!!!净明(有杜撰,少林寺俗家弟子,原为纳兰容若):做和尚有何不好?青灯古佛,你我相伴一生,不负如来不负卿......风际中(一把推开净明)目光坚定:小宝,别听他的,有我在,我带你笑傲江湖,观巫山云雨,做什么和尚!康熙(眉头微皱扇着扇子)怒道:够了!韦小宝,你好大的胆子!早就告诉你不要脚踏两只船,你偏不听!来人呐,将这个乱臣贼子——给我拉进寝宫!!!这里有我的另一篇完结文,大家请戳~~~...
- 手机访问 m.--- ¤╭⌒╮ ╭⌒╮欢迎光临╱◥██◣ ╭╭ ⌒︱田︱田田| ╰--╬╬╬╬╬╬╬╬╬╬╬╬╬╬╬版 权 归 原 作 者【布受天下】整理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替代爱情 作者:氤氲欧尼文案 她曾经潇洒地说过,“嫁给一个男人,我要为他洗衣煮饭,侍奉公婆,为了将来下一代的生活省吃俭用,放弃我所有的私人时间,这就是婚姻。我为什么要这样自寻烦恼呢?” 她朴语,男人,从来不缺。她就是这样成熟独立,永远保持着高冷的姿态。 一段错误的爱情开始她的婚姻生活。 他韩泰俊拥有了一切,却没能得到深爱的女人的心,他对沈研希疯狂的爱逼向她走到地狱,天神般的他悔恨的心苦苦的挣扎在梨涡当中。 一场意外,她失去了记忆。...
金萱 >> 兰铃恋史胡言乱语金萱瞪着这张空白纸五分钟了,却不知道要写些什么,实在很痛苦,我可以不写序吗?回顾去年,心情很不定,放眼未来,前途在哪里?唉唉唉,三声无奈。以上乃萱现在的心情?NO、NO、NO,萱只是无聊得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就把之前的心情拿来充充字数罢了,哈哈哈……(疯了,别理我!)唉,怎么办,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耶,因为最近周遭好像没什么大事发生,除了写稿还是写稿,所以萱现在的脑袋可以说是一片空白。(事实上比较可能的原因是因为我想睡了,毕竟现在都已经半夜两点半了,苦命的萱,呜……)《兰铃恋史》,很白话的书名吧?不过萱很喜欢,所以才会特地为了这个书名编了这个故事,并以过去所发生的事为故事主题来写,毕竟史字牵扯的便是过去不是吗?故事中,萱之所以会将男主角设定成为一个杀人犯,其实只是为了某一个场景、某一句话所设的,然而令萱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的是,整篇故事写完了,原先想...
减肥的结果 阳光睛子·精彩内容载入中·这段日子,晴子很疯棒球。美国职棒大联盟的赛事,相信因为洋基队王建民的优异表现,让许多人都看疯了,而晴子也是其中之一。当然,洋基输球,美联冠军最后由外卡进入决赛的底特律老虎赢得,到国联冠军赛红雀与大都会队打得难分难解,直到第七战才拿到胜利的每一场球,晴子大概都没有错过,而接下来两个胜队的七场世界大战当然也不可能漏看。只是,有人会问了,那国内的职棒不也在打狮熊争霸的总冠军赛吗?!嗯,晴子也喜欢看,只是总觉得国内球赛在节奏上、还有人数上(球迷)都失色不少,看看美国职棒,就会觉得我们的场地差人家好多,当然,球员还是很努力的,我知道球员要在场上发光发热,背后的努力与辛苦不是几个字就说得来的,王建民的成功我们看到了,但背后的努力,谁又知道?...
作者:小小牧童☆、1.第1章 仙子重生乌云遮月,暗夜无星。浓如泼墨般的天空突然被撕裂,一缕明灭不定的幽光自裂缝的另一端钻入,裂缝很快便愈合,那抹幽光则快速下沉,自天际坠向人间,犹若流星划过天际,最终隐入那浑浊脏污的洛河之水。原本平静的洛河突然一阵燥动,仿佛有人在河底燃起了炽火,将那阴寒极冷的洛河煮至沸腾。一只纤瘦惨白的手浮出水面,紧接着是一只灰暗发黑的手掌浮出,双手微微划动,一具瘦弱的女性躯体缓缓游向岸边。爬上岸,似乎用尽了她所有的气力,翻身躺在岸边的沙地中,大喘着粗气,一双灿如星辰般的眸子直勾勾的盯着那漆黑的天际,眸中恨意流转,用尽身体剩下的最后一丝气力喊道:“老王八蛋,我练无心总有一天会回到天界,让你们也尝尝神魂寂灭之痛,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我——”...
=================书名:嫡女继妃作者:西窗雨内容介绍:穿越到这陌生的世界里,她变成了年方七岁的她。身为府中嫡女,她受尽宠爱,是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女。温和的父亲,温婉的母亲,疼爱她的兄长,她以为自己会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儿。可是忽然有一天,兄长失足落水,母亲伤心而亡,父亲进而续弦。她成为这个家中多余的一个人。人常说,有后娘就有后爹,失去母亲只有后娘的嫡女,她的生活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当有一天连婚姻都不能由自己主宰的时候,她该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做王府的继妃?==================☆、楔子保定苏氏,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家族之一。只是在百十年前,苏氏也不过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户人家而已。太祖开国,只因为当年苏家太祖苏顺因追随太祖皇帝马上征战天下得了军功,被太祖皇帝封南安侯而兴盛。成为开国二十四功臣之一。...
第一章1995年春 LA白氏企业总部皎洁的玉盘高高地斜挂在黑夜的一隅,淡淡光晕将大地上的万物蒙上一片薄雾色彩。全然属于月亮的夜,偌大的夜空中,独有月亮高挂着,高贵的没有任何事物能与之相较,就连星子也将舞台出让,隐尽光芒,淡于黑夜之中。白氏企业总部大楼耸立于空中,如同意欲通天的巴别塔,想要冲上苍穹捕捉高悬的明月;由其中所散发的人工光芒,五彩晶莹得像是镶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耀眼得可同皓月争辉。今天是白氏LA部成立六十周年纪念日,顶楼的宴客厅里冠盖云集,许多政商名流辈出,更可见白氏不论在欧陆、美国,甚而亚洲都有雄厚的人脉与资产。当然,阿拉伯王子怎么会轻易出席一个跨国企业的小PARTY,其中当然有原因的啦!原来今天还是白老夫人的生日。自从三年前丧偶后,便一直抑郁寡欢的她,近来更因次子的丑闻时露愁容,为了让母亲再度高兴起来,白亚力花费了不少心思,和母亲的闺友商议后,决定举办母亲年轻时最爱...
正文写在前面的话这是我的第一部作品,里面倾注了我曾经所有的真实感情。尽管那不是我的初恋(呵呵,我的初恋是二十二岁的时候才来临的。从部队复员时我才二十呢!)但是我确实有一种对不起那个女兵的感觉。毕竟她对我付出了那么多,我却没有接受。就让我在这里祝福她永远幸福吧!不知道各位朋友对部队,对军人是什么看法。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有人会认为军人就是机器人,没有感情,只懂服从;还有人认为现在当兵的都是兵痞,吊儿郎当,只会泡妞。有人认为部队是最后一片净土;还有人认为部队比地方还黑暗。其实没有当过兵的人对部队和军人的理解永远是片面的。只有咱当兵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其中滋味。我出生在军人世家,从小在部队张大。成年后也成为其中一员,对此感触颇深。部队不是真空,地方上的不良风气不可避免的会在这里出现。同样,当兵的人也有好有坏。总之一句话:部队是个大染缸,染白还是染黑完全取决于自己!...
序幕宽敞又气派的会议室里,阳光从整片帷幕玻璃洒落进来,让整间会议室不必开灯也非常的明亮,里面正坐着两男一女。马蹄形的桌子,坐在中间的男人,是盛氏集团的御用律师古祺晋。坐在律师右手边的高背皮椅上,身穿名家西装、一脸冷静无波的英俊男人,正是盛氏集团的新任董事长,盛凌隽。而坐在左手边,跟盛凌隽面对面的漂亮女人,她叫葛馨薇,一年前结了婚,她是盛凌隽的妻子。“你确定……要跟我离婚?”可惜幸福美满的婚姻只维持短短一年,在结婚周年的隔天,盛凌隽突然提出离婚的要求,让她的幸福日子在瞬间完全被颠覆了。葛馨薇漂亮净白的脸上,有着刚哭过的泪痕,即使她已经很坚强的压抑住悲伤的情绪,想要镇静的面对自己即将离异的丈夫,但她毕竟太过脆弱,在看见律师交到她面前、男方已经签好名字的离婚协议书时,伤心的眼泪再度盈眶。...
缤纷邂逅第一章我总以为当花儿落去的时候,来年还会再开放。可后来我才明白,当它再次开放的时候,或许已经不是你所期待的那一朵了。我只好停止等待,用一颗平常心去欣赏这片“别人的”花园,并一边感叹着“真好”。我不喜欢逛街,因为我是个男生,而且是单身。如果我有女朋友的话我或许会考虑陪她一起上街买点东西。可惜这只能用来想想,要是我再多那么一点的幻想,一定会被章策一盆冷水给泼醒。这家伙是个极端的现实主义者。我常劝他多看几首李白的诗,这样他或许还有那么0.1%的可能不用在30岁的时候在大街上到处贴征婚启示。看了这一句,你一定以为那家伙的脸长的像车祸现场,而且还是发生在垃圾堆里的那种。其实我个人认为他长的还不错,甚至称得上那么几分帅气(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这家伙那气死人不偿命的该死的性格,会让每个人在认识他一个星期后,宁愿多绕20分钟的路也不想从他家路过。所以,我后来也就索性不叫他章...
水北天南 作者:安宁第 1 章八月骄阳似火。飞程银通公司会客室里的冷气却冻得叶安之想添衣。大大的椭圆桌子四周整齐摆放着一圈旋转椅,寂静阔大的空间内除她外再空无一人。领她过来的人事部经理已经离开,那位胸前工卡写着“许冠清”三字的年轻秘书送了杯水进来后也走了出去,然后虚掩门外有细微声响,似乎有人拨通了谁的电话,问对方什么时候回来,几秒后答声“知道了”便挂掉。安之慢慢地小口地饮着塑料杯里冰凉的水。没多久,外面响起繁杂的脚步声,夹着说笑声,似有不少人回来,听到许冠清说,“关总,曾总今天约了人来面试,但是他现在正从深圳回来的路上,可能还要一个小时才能到公司,那个应聘的女孩子来了挺久了,是不是你先见一见?这是她的简历。”门外静了静,然后一把温和的声音道,“请她来我的办公室。”...
楔子·精彩内容载入中·本报讯: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一名杨姓女子在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指称六月二十七日定谳之十九岁少年行凶杀人案件,行凶之黄姓少年为杨姓女子的儿子,少年承认犯罪的原因系受某帮会大哥指使,并以一百万元作为顶替罪名之代价……王尔琛一边吃王妈准备好的早餐,一边皱眉看着报纸上的新闻,这是他一向的习惯,虽然说身为刑警的他对这种事的了解其实比报纸上写的来清楚,不过看这些别人写的八卦,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认知观点。“有什么特别的新闻吗?”尔哲从楼上走下来,身上的衣物都已经全部打点好,就连颈子上的领带也同样一丝不苟地挂在应该的位置;跟弟弟尔琛的不羁比起来,他就像个温文儒雅的绅士,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那么优雅地令人赞叹。因此这两个男人即使长相有六七分以上的相似,却拥有各自的风采和领域。...
第一卷第一章1桂林,一座气候温和风景秀丽的城市!也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名城,素以“山青、水碧、洞奇、石美”享誉世界,桂林的山水,更是闻名遐尔,千姿百态的峰林石丛和幽深瑰丽的溶洞,与秀丽的漓江融成一片,城中山中,山把城绕,吸引了无数中外游人的瞩目观光,赢得了“桂林山水甲天下”的美誉。我不是这座城市里土生土长的人,2004年8月末,背上简单的行囊,我来到了桂林,同无数外出打工人员一样,来寻找着自己的未来,还未来得及细细品览这异城的风情,生活的的紧窘就已近在眼前,租下房子,买好一辆二手单车,身上的余钱就已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每天骑上自行车满街的游荡,似乎成了我一件必不可少的事情,如同着一个饥饿的幽灵,希望能找到一份让自己养身糊口的工作。等待总是漫长,失望总是无情。时间一天天流逝,我把单车当成了自己的“兄弟”,毕竟在这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城市里,只有它和我来得最...
楔子“魔镜,魔镜,这世界上谁最美丽?”据说这是个自恋者的游戏,在格林笔下流传了数百年。它的最大特点是——对镜提问的人,得到的永远是意料之外的答案。萧卿卿语录之一:这个时代已经不流行好女孩了,反正我坚决坚决不受人欺负。萧卿卿语录之二:除爸爸以外的男人都不用放在心上,我承认我有恋父情结。萧卿卿语录之三:Devil‘sdauShter?为什么没有人相信我是可怜的白雪公主?第1章天空,那么蓝,那么蓝。唉——萧卿卿长长地叹了口气,左手酸了,换右手继续托腮望着窗外。真是无聊的十六岁啊,花样年华,大好青春都浪费在枯燥乏味的读书上,而且读书和生活,一样的令人郁闷。“喂。”同桌夏叶璃推推她的胳膊,递过来一张小条,上面用跟蚂蚁差不多大的字写着:“今天班长生日,放学后有些同学要去他家为他庆祝,你来不?”...
第一章武志杰是个会让所有老师都感到头痛的学生,虽然他才十六岁,也已经有了十六岁。处于叛逆期的少年总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武志杰身上的问题却尤其多,这跟他的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因为父亲与公司的年轻秘书有染,母亲也有着秘密的情人,两个都想到要离婚的男女整天闹得不可开交,为了多分到一些家产,他们想方设法去抓对方出轨的证据。他们只要一见面,就会大吵大闹,以至于只能尽量减少待在家里的时间,两个人都忙着和情人计划目前的战役和未来的生活,归家的次数一个月也难有一次。武志杰已经有了十六岁,他完全可以生活自理,这一点他的父母对校方强调过很多次。所以武志杰基本上是一个人生活在偌大的房子里,他并不认为那还是一个家。父母总还记得给他一些钱,也都准时给他交学费,他每天还是照常上学,只不过他的家事变成了整间学校共享的笑料。...
作者:醉琉月第一章 穿越“绿儿,把她的脸给我刮了,我讨厌她那张狐媚子脸。”“还有她手上的那枚戒指,那是爷爷给这个废物的,她明明只是一个连界灵都没有的废物,凭什么拥有这样好的空间戒指,把她的手给本小姐跺下来,取她戒指。”这是云琉月在自己慢慢转醒来的时候,听到的一句句恶毒的话。脑袋那沉重的痛,和那一股涌上脑海的陌生记忆,都在告诉云琉月,她穿越了。她穿越到了慕辰大陆,大夏国最废、最纨绔的废物郡主身上。而她是来自于二十一世纪被誉为天才怪医的云琉月。因为一次试药,成功的把自己给毒死了,恐怕这天底下没有像她这般倒霉的医生了。“是,小姐!”一阵风突然袭来,云琉月便嗅到一股很浓郁的杀气。她微微眯开双眼,就见一名身穿着粉色衣服面目清秀的十四五岁丫鬟,手里拿着匕首,正往她这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