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少追日》作者:domoto1987(本本1987)风格原创 男男 现代 正剧 H有 俊帅受作品简介乔靖阳算个什么东西,敢惹他章三少,居然还敢打他的屁股!此仇不报非恶少,看谁最后搞死谁。 1. “我们章少看上你,你躲什么躲?!啊!今天可是你的lucky day!你给我长点眼色你!” 醉醺醺的男人冲着面前的服务生大吐酒气。 灯光暧昧的包厢里,穿着干净白衬衣的服务生显然是没有料到会发生眼前的事情,他被身前的人连拖带扯,已被吓得有些不知所措。 这是一家面上还算正规的娱乐城,平时虽然也会遇到一些不讲理的客人,但像这样被人“看上”,在他身上不规矩地摸来摸去,甚至还想做更多过分的事情的客人,这名刚出来工作没几个月的年轻人还是第一次遇到。 被那么明目张胆地猥亵之后,他想夺路而逃,然而这时候他身后已经被人堵住,而面前的除了朝他四溅口水的胖子,还有那个刚才开始就对他动手动脚的,被另外的两人...
自序我体内有一座博物馆的需要。 班杰明(Walter Benjamin)体内有个图书馆般地,不惜变卖家产拼命买书,我体内亦感觉到有一座博物馆的需要,这座博物馆虽然空着,但早已分好类别等着我去旅行填满--我以广告文案的收入,供应自己从28岁以后每年出国败家六次,每次旅行都像中蛊,买一堆奇怪却用不到的东西,把家里摆得像是精神病患的收藏院。 我是从旅行里找出自己的精神脉络,从购买中建立自己的物体系,从收藏里归纳出自己的恋物信仰。原本没有打算这么有条理地逐一公诸于世,毕竟收藏是一件如此私密的事,收藏犹如一个人的癖好,一个人的瘾,但在2001年初,ELLE杂志的慧嫚邀我开一个专栏,当时第一篇<经络板与医疗的性感行为>,开启了我旅行对象的书写,后来转移阵地到了TVBS周刊的专栏「旅行证据--凡走过,必留下账单,和一个永远的异国记忆在家里」,在将近三年的书写累积之下,已经不知不觉地完成了三十多篇,将近五万...
《耍聪明的中国人》内容简介一部揭露中国人丑陋和阴暗的警世之作 13亿中国人都聪明,但真正的聪明人有几个呢? 你可以不够聪明,但你一定要懂得怎么对付别人的聪明 鲁迅的忧患+李宗吾的厚黑+林语堂的批评+柏杨的尖刻 内容简介: 放眼世界,中国人的“聪明”,可以说是无出其右,舍我其谁! 曾经有人激愤地说过:“中国的任何事都是坏在太聪明上了。”中国人聪明到了什么程度呢?柏杨说:“聪明到被卖到屠宰场的时候,还拼命讲价钱,多赚了五块钱,就心花怒放。” 作者简介: 石之轩(西安隐士) 1962年生于西安。 二十年来埋读文史,多有心得。 着笔论史,多从细处入手,管窥风貌,为一特色。 至今读史笔记,数百万余字。 自诩“民间史学家”。 着有《黄花赋》、《假如光绪不死》等。...
书名:再见永安作者:朝秦简介:一直,他和我掂记的东西都不一样。我掂记心,他掂记身。都不愿意舍,所以都无所得。BE第一章 永安再现 今天天气晴,七月流火,深圳的天气,闷热,没有一丝风,只要走出空调房间,立马浑身湿腻腻的,这是一个平淡到无聊的日子,无聊到纠集了班老同学出来胡混,到四十多的年纪,同学们有些混出了名堂,有些混得不上不下,比如我一样,混吃等死,我真的感觉是这种状态,所以,反而放开了。 所以同学们都愿意和我瞎混,性格开朗,能喝能抽,还能唱,说得出些不那么下作的黄段子,男男女女都愿意和我一起混,和男的混,他们家太太安心,和女人混,我知情识趣不楷油,最多讲讲黄段子,口头占占便宜,再恭维恭维她们四十一枝花,魅力犹胜当年。 这个晚上,不愿意回家的我,和一帮同学吃了饭喝了酒在KTV唱歌,我喜欢喝酒,喝了会兴奋而放松,能忘记一些事情,当永安打电话来时,我正和中学...
小 老 鼠 上 灯 台xiǎo lǎo shǔ shàng dēng tái 小 老 鼠 , 上 灯 台 ,tōu yóu chī xià bu lái 偷 油 吃 ,下 不 来 。mī mī mī māo mī lái 咪 咪 咪 ,猫 咪 来 ,gū lū lū lū gǔn xià lái 咕 碌 碌 碌 滚 下 来 。bié pà别 怕bié pà bié pà 别 怕 ,别 怕 ,gēn zhe mā mā chuān kù chuān guà 跟 着 妈 妈 穿 裤 穿 褂 。bié hào bié hào 别 号 ,别 号 ,gēn zhe mā mā chuān kù chuān ǎo 跟 着 妈 妈 穿 裤 穿 袄 。tiān míng lie天 明 咧tiān míng lie jī jiào lie 天 明 咧 ,鸡 叫 咧 ,xiǎo tū ér qǐ lái dài mào lie ...
爱玛作者:[英国]简·奥斯汀译者:张宇序第一部第01章第02章第03章第04章第05章第06章第07章第08章第0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二部第01章第02章第03章第04章第05章第06章第07章第08章第0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二部第01章第02章第03章第04章第05章第06章第07章第08章第0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19章前言作者简·奥斯汀;1775-1817),出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家中兄妹八人。父亲是当地的教区长,任职有四十多年,他是个知识渊博的牧师。母亲是个富人家的女儿,也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但奥斯汀本人却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可是优越的家庭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的写作才能。...
引言自从在2036年前的汉成帝时代,“美女”文学家班婕妤写下一首《团扇诗》: 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 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 常恐秋节至,凉飚夺炎热。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在中国历史上,有150多位文人墨客,写下了300多首以“团扇”为题材的诗词;若是扩大到“咏扇”之题,可吟可诵之诗已有1000首之多。 如晋末大书法家王献之、南齐宣城太守谢朓、梁武帝萧衍、梁陈两朝太学博士周弘正,以及盛唐三百年间的大诗人李白、刘禹锡、王昌龄、李贺、白居易、李商隐、温庭筠等,几乎没有一人不写过“咏扇”之诗。宋代的著名诗人陆游,一生写下了70多首与“扇文化”有关的诗词,宋代还有一位叫李石的文人,题写了一百首《扇子诗》。 为什么一位汉代的深宫怨妃班婕妤,写下一首小小的《团扇诗》:“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能够感动那么多的历...
梁文道序:最美丽的运动就该配得上一首最美丽的诗在当年拉美文学风潮最盛、每个文艺青年都抢着啃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人提起过乌拉圭的加莱亚诺( Eduardo Galeano)。同样的,当每一个热爱足球的读书人都交口称誉英国作家霍恩比(Nick Hornby)最能写出球迷的悲与喜、说他是最懂足球的作家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想起你眼前这一部《足球往事:那些阳光与阴影下的美丽和忧伤》。 只有真正热爱拉丁美洲的作者才写得出《火的记忆》,也只有真正的拉美球迷才写得出《足球往事:那些阳光与阴影下的美丽和忧伤》。足球如此美丽,却又叫人如此心碎。正如他为拉丁美洲所做的一样,加莱亚诺也用同样的手法替他心爱的足球写出了一部编年史,记录百年来一个又一个巨星的诞生和陨落,同时也描述了围绕着足球旋转的这个世界,以及足球那颗太阳它自己的命运。...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1)几个星期前,我立下生平第一份遗嘱。34岁了,这件事让我有点感伤,感觉更近中年,而且还有点多愁善感。我想分享这个感觉,于是跟我的母亲提到我已经——我认为相当大方——把我纽约市的公寓留给弟弟艾瑞克一岁大的儿子,摩根。她没有表现出我预料中母性的光辉与骄傲,而是盯着我看,好像我疯了。 “可以这样吗?”她问。 我不懂她为什么这么惊讶,尤其在她自己的人类成就量表里,她把自己的小孙子与甘地、托马斯?杰佛逊①与博?杰克森②等人相提并论。 “为什么不行?”我有点困惑地说:“我是说,我希望他至少再过四十或五十年才有机会用到,如果不是这样,公寓会先交给艾瑞克然后他可以——” “你刚才是说摩根吗?”她打断我的话。 “对啊,不然是谁?” “我以为你在说诺顿。”我亲爱的老妈告诉我。...
第一章 我的美人儿当我接到波姬丝从美国纽约发来的邀请函,我感到很突然。波姬丝在函中,很是热情洋溢,令我仿佛置身于巴黎,跟巴黎的女郎共进法国大餐。在我的印象中,美国女孩热情、奔放、大胆,却没有巴黎女孩的浪漫。而美国女权主义的普及,又令美国女孩独立不羁,想得到她们的赞誉,等于我跟美国总统在火星上握了手。波姬丝却说,在《宇宙学刊》上读了我的《灵魂与法医学》之后,深受启发,仿佛为宇宙的法医学打开了一道崭新的大门,希望我能屈就前往纽约,讲学一年。 我不由窃笑:好在她波姬丝不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否则肯定第一时间就会推荐我,让我这个穷诗人装上一千万美金,也过一把中等人的生活。 但不管如何,我没有拒绝。而且不到一刻钟,我就产生了一种欣然前往的感觉,而不是波姬丝所言的屈就。...
守望的角度若干年前,我就想办一份杂志,刊名也起好了,叫《守望者》,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当然不是想往色彩缤纷的街头报摊上凑自己的一份热闹,也不是想在踌躇满志的文化精英中挤自己的一块地盘。正好相反,在我的想象中,这份杂志应该是很安静的,与世无争的,也因此而在普遍的热闹和竞争中有了存在的价值。我只想开一个小小的园地,可以让现代的帕斯卡尔们在这里发表他们的思想录。 我很喜欢“守望者”这个名称,它使我想起守林人。守林人的心境总是非常宁静的,他长年与树木、松鼠、啄木鸟这样一些最单纯的生命为伴,他自己的生命也变得单纯了。他的全部生活就是守护森林,望云天,这守望的生涯使他心明眼亮,不染尘嚣。“守望者”的名称还使我想起守灯塔人。在奔流的江河中,守灯塔人日夜守护灯塔,望潮汛,保护着船只的安全航行。当然,与都市人相比,守林人的生活未免冷清。与弄潮儿相比,守灯塔人的工作未免平凡。可是,...
别急,先慢下来重新定位自己(1)经常被说给不同人听的一句话:人活着,其实一直在找寻自己的定位,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定位,只有在适合的时间里找到了合适的定位,才会有比别人更出色的表现,也才会感到快乐和舒心。 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乞丐在地铁出口卖铅笔,这时过来了一位富商,他向乞丐的破瓷碗里投入了几枚硬币便匆匆离去。过了一会儿,商人回来取铅笔,对乞丐说:“对不起,我忘了拿铅笔,我们都是商人。”几年后,这位商人参加一次高级酒会,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向他敬酒致谢并告知说,他就是当初卖铅笔的乞丐。而他生活的改变,得益于富商的那句话:你我都是商人。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上述故事中的乞丐一直没能遇到那位商人,如果这个乞丐一直未能觉醒而甘心做一名乞丐,也许他的人生就少了一份成功。因此,自己要能给自己定位:你认为自己只能做乞丐,你当然就只能做乞丐;你认为自己可以成为富商,你当然...
当一切都落下帷幕,我但愿与往事可以把酒言欢。只叹情深缘浅,红尘茫茫。 "公子?公子?" 谁……谁的声音,在叫谁…… "公子,醒过来……请你醒过来……公子……" 是叫我么? 我是谁?我叫公子? 不,我……叫,叫,章竟。 是了,我是章竟,我不是白风,我也……不叫什么公子。 意识已经清醒,却觉得眼皮沈重的象压了一座山,黑暗有著无穷的诱惑,用温柔的言语的抚触,让人想永远沈入它的怀抱。 然而耳边那个声音,忽近忽远,却不肯放弃,执著的要将我从一片黑暗的混沌中扯离。 "公子,求求你,醒过来……是我的错,如果我早来一天,一切都不是现在这样……公子,都是我的过错,求你醒过来……要是公子去了,我也跟著一同去……公子,公子,求求你,醒过来……"...
书名:那场风花雪月的事作者:久飘零认识沉君是一个晴朗的下午,风和日丽,太阳刚刚好。我靠在桌子上迷迷糊糊打着盹,她施施然就走了进来,黑色的长大衣,米白色的高领,左手是手杯右手是书,逆着光看不清眉眼,但那一刹那我觉得,曾是惊鸿照影来。【第一人称,纯属虚构。】内容标签:搜索关键字:主角:章寻,赵沉君 ┃ 配角: ┃ 其它:☆、【1】? 认识沉君是一个晴朗的下午,风和日丽,太阳刚刚好。 我靠在桌子上迷迷糊糊打着盹,她施施然就走了进来,黑色的长大衣,米白色的高领,逆着光看不清眉眼,事实上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不需要看清楚她的样子了,熟悉的感觉,让我恍惚认识多年的挚友,或者很久以前就已经亲密熟悉的气息,那时候我真的很愿意相信有前生注定事这一说。 曾是惊鸿照影来。...
“不知什么时候,嘴唇出现了很多细纹,这是怎么了?” “额头上起了很多又肿又疼的大痘痘,是不是因为便秘呢?” “脸上怎么开始长雀斑了呢,是不是年龄的缘故呢? “唉,才20多岁,讨厌的法令纹就已经深深地挂在了嘴边,这该怎么办呢?”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情况,这样的想法? 每天,我们都在照镜子:出门前抹上瓷器般白皙的粉底液,打上苹果般*的腮红,涂上草莓冻一样可人的唇蜜……5分钟,一个好气色的美人儿魔法般出现在眼前。可是,每当晚上回家卸下一脸的妆,才20多岁的你,是不是也痛心地发现,自己脸上一大堆的瑕疵和层出不穷的问题(总不停冒出的红肿大疙瘩、总不消散的痘印、斑点、脸色暗沉发黄、松垮的脸部肌肉、法令纹和小细纹)永远是心中的痛。 一味掩饰脸上的瑕疵,总是戴着一个完美的面具,卸妆后却连自己都吓一跳,每天照着镜子的你也会感觉心虚吧?其实,还是那张标准的瓜子脸、秀气高挺的鼻子...
============================================.. - m..--- 【执笔。】整理==============================================书名:系统之逆西皮作者:梦漪1文案还在为你被萌的要死却被逆西皮的文而怨念么?还在为气场无比强大还各种金手指的主角却受了而痛心么?还在为那些你喜爱无比却无比缺憾甚至痛恨的文文属性而纠结无比么?这里,可以帮助您摆脱怨念!专业推倒逆西皮一百年,变主受为主攻,让你心爱的主角远离被压,走向霸气攻!温柔腹黑的万年攻君楚枫为您服务!晋江越来越抽……特么连文案都能抽……表示很无奈如果不是快完结了不用忍受太久又想着有小伙伴们支持,真想一走了之呵呵。换了各种加群方式都过不了,大家实在想看被锁章节就留言吧(别留邮)我单独回复加群方式【跪】...
自序 谁也不敢怀疑:怎么写,比写什么更重要。 问题在于,什么叫做“怎么写”? 物?絮繁累赘到无限重复、复制的语言? 如此等等,曾经,几乎让我困惑到无法动笔。 就像“鸟善走还是善飞”这个命题——听起来,这好像是一个伪命题,怎 么会有不善飞的鸟呢?既不善飞,为什么还要叫做鸟呢?但事实上,偏偏就有不 善飞的鸟。它从远古进化至今,变成了不必飞行、而以步行代飞的鸟。这是没有办法的。不善飞而善走的鸟,仍是一种鸟。这就是鸟与鸟的不同之处。 这种鸟擅长在地面疾走炫技,而与天空无缘。 怎么写——写到最后,如果变成了一只不善飞的鸟,那么,在鸟类中,它肯定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品性。同时,它也忘记(或是回避)了自己作为鸟的特性。 就用成了另一个意思。 无论怎么写,前方都有天空在召唤。那是超拔于地面之上的气流,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写“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