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村后乱坟岗001 我叫王田野,村子人都习惯叫我“田野”,今年十八岁,是一个农村地道的纯爷们!那天………… 我像往常一样,去我们村子后面的深山老林里去采药材。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因为路远的关系。 对了,忘记介绍一下我在的村子了,我们村叫“石荒村”,是一个很偏远的山村,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是没有走出过大山,到外面的世界看过,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村子的后面,也就是我采药的山下,有一堆乱石岗,那里听老人说是一个坟地,里面埋葬了好多横死的人,比如说上吊死的、喝药死的、淹死的、气死的…………等等,所以,那也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叫“乱坟岗”。 村子人从来不让孩子和妇女到那个地方,因为也是听老人说的,那个地方因为怨气太重,所以经常闹鬼!...
作者:天下霸唱 第一部分 第1节:引子 暴雨(1) 引子 暴雨 阿豪神秘失踪了三天,回来后,我和臭鱼问他去哪儿了,他死活不说。我们猜他肯定没干好事,走的时候连声招呼都没打,回来以后,见我们就笑嘻嘻的。跟泡了哪个小明星或者捡张彩票中了五百万似的。我跟臭鱼背后嘀咕,都觉得有必要弄清阿豪失踪之谜。 过了一星期,公司做了笔大买卖,赚了不少钱,臭鱼提出要用公司的钱腐败一回,我立刻说好。阿豪也是那种三天不腐败脚丫子就痒的主儿,他没想到我跟臭鱼在算计他,所以照旧乐呵呵地跟我们去了。 我跟臭鱼使劲灌阿豪酒,没到下半夜,他就撑不住了。后来去按摩,臭鱼使眼色让小姑娘闪一边去,他跟我一左一右,把阿豪两只胳膊架起来,使劲往上拧。 阿豪杀猪样叫唤,按摩小姐站在边上“嗤嗤”笑,说没见过你们这么大年纪的男人,还跟小屁孩似的,那么爱闹。...
(序) 大约在3年前夏末的午夜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那本来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夜晚,但故事偏偏就在这普通的夜晚发生了。学校钟楼的钟声敲满了足足12下。窗前的那片树林在风的吹拂下,沙沙作响,天空的云高而远,一轮明月露出半边来,看上去似乎这个夜晚和往常一样平静。 就在这平静的夜晚,男生宿舍的一间屋子里隐约看见点点的灯光,一个男生依旧坐在电脑前拼命的敲打着键盘,过了一会儿他才靠在椅子上停止了敲击键盘他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自己的室友,他们都早早入睡了。 无聊之际他打开了QQ,突然一连串的短消息声打破了刚才的寂静。 “谁这么无聊啊?一下发了这么多垃圾信息?”坐在电脑面前的这个男生叫萧然,是该校计算机系网络工程专业大三的学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冲浪,而他上网最大的爱好就是攻击别人的网站,虽然平时为人沉默,但一旦上了网,他就变得冷酷无比。因此周围人给他起了个名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文案:羿失踪了!?和若叶吵架后消失无踪的小蝙蝠固然让人担心,张玄和聂行风身边的事情也没少过,除去聂行风公司股市遭到暗中黑手操盘狙击,张玄也因为收了侦探社红包奖金不得不再接下一桩烫手山芋。不管裴少言和整个裴家到底在隐瞒什么,张玄很有自信,只要有他张天师出马,没有解决不了的案子的!第一章晨曦微蒙,街道还略显寂静,拐角处一家提供二十四小时服务的小咖啡屋却生意兴隆,从客人数量可以看出咖啡屋的受欢迎程度,坐在回旋古典风味的乐曲空间里,点一杯热咖啡和两片吐司面包,不贵,却足够达到早饭的卡路里标准,是许多贪睡却又不得不早起上班的年轻人的最爱。门上坠着的铜铃声响起,随着门被推开,一位全身黑色西装的男子走进来,男子个头很高,发丝在晨旭光芒下透着柔和的金黄色调,虽然他戴的墨镜占了大半个脸庞,但一看就知道他不是亚洲人,因为那...
天色初明,晨雾朦胧,陆宸拿了一摞手抄经欲往山头玄古寺。 刚小步踱出山庄后门,就见左旁的废旧石室外有白影左右飘忽。瞧那身量和匪夷所思的行事之风,他觉得陆华庄里大约找不出第二个来。 从玄古寺折返已是一个时辰后,陆宸余光扫见那白影还在探头探脑,忍不住也望了几眼。那是间大石垒成的屋子,墙角爬满青苔,屋顶挂着沾灰的蛛网,除了面积颇大,实在瞧不出其他特别。 他上前一拍白影肩头,“大清早跑后门瞎琢磨什么?” 白影依旧直勾勾的盯着石屋看,不走心反问,“一去一时辰,是藏了哪家美人在山里?” 陆宸好气又好笑,“陆漪涟,说话要凭良心。玄古寺里头摆的可都是列祖列宗,再几日又是爷爷忌日,我能蠢到把美人藏上头。”说完,觉得蹊跷,回头向山道一望,怀疑问,“方才你看见我了?”...
“是谁这么缺德哟!连头猪都不放过,咱家的猪可是招谁惹谁了?猪是畜牲,这人也是畜牲吗……”老实是被老婆的叫骂声吵醒的。他侧着头听了一下,好像是家里养的猪出事了。老实“噌”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披上衣服,脚在地上摸索着,摸索到一双布拖鞋,穿上就跑了出去。家秀一看见老实出来,就用手更加拼命地拍着双腿:“当家的,你可醒了,你来看看,这猪被人杀了,这人可还有人性没有!”老实背着双手走到猪圈边上,一眼看见那头白色的约克猪躺在那里,周围流了一地的血,其余的猪都被关进了另一边一个小圈中。老实打了寒颤。不怪老婆那样高声地骂人了,这在乡下,猪被人毒死都不奇怪,可是这样被人杀死,血流了一地,还真是少见,至少他老实就没见过。这杀猪的人也真是狠心啊!猪圈边站着几个人,都是村里平时养猪的人家,看着躺在血泊中的猪,不时地摇头,还有人低声议论着,分析这有可能是什么人干的这事。...
楔 子东方的上古传说,西方的精灵传说,都和鬼魂传说一样富有神秘感。唯一不同的是精灵往往被认为是自然界万事万物的生命象征,人类常常尊其为守护神。而鬼魂仅仅是人类和动物的灵魂。目前,对于鬼魂学说唯一科学的解释就只有精神病学了。人类潜意识的愿望,长期的负罪感,以及孤独零碎的想像在某种特殊时刻的体现。而由卟啉病发展演变,被人们日益神话成蝙蝠、吸血鬼、僵尸之类的属于非正统学说。宗教的形成和发展,与这些传说密不可分。存在不一定有道理,可这个世界确实存在着很多人类暂时无法揭开的谜。虽然我们不能妄下结论,但谁也阻止不了我们在忙碌紧张的生活之余挥动想像的翅膀…… 第一章 许字初现(1)“小仙,一定要记住你姓姬……”奶奶的话又在耳边想起,陈仙从甜甜的梦中醒来,努力睁开由于睡眠时间过长而微肿的双眼,慵懒地望着窗外的太阳,自言自语:“看来又是下午了,死阿超还没来电话,难道今天又没客户?...
百密千疏 王稼骏 一 我刻意用低沉的声音对着听筒说道:"九点半请到西郊公园后门接我。" 话音刚落,杨荪粗鲁地闯进了我的家,他满头大汗地喘着气,目中无人地将身上唯一的衣服抛在沙发上。 我不理会电话里对方的质问,轻描淡写地将听筒搁回了座机上。我只是用一种哀婉的眼神看着面前这个矮小的中年男人,绝望而又木讷。 他意外地发现我还在家,抬腕看了看手表,没好气地问道:"都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还没出车?" 我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在每天晚上八点的时候,我的搭档会把车停在我家的楼下,然后他回家睡觉。 不过,请不要将杨荪误认为是我的搭档,杨荪只是坏男人中的坏男人,一个玩弄我身体的男人。作为出租车公司的调度总指挥,他利用职务之便从我这里换取一次次发泄的机会,为了生计,我也只得接受命运的安排,强颜欢笑去迎合这个内心和外表同样丑陋的男人。...
序言:流传了千古的神话,这一段不过是浩瀚文明中的一束沙尘。千年风化之后,人们才从深谷幽窟、残垣断壁中将他们挖掘出来。一群智慧的"人"在一片荒漠中建造绿洲,他们将自己的城市命名做"凤凰赫界HIERAKONPOLIS",象征着永恒和希望。然而永恒终将毁灭,神不再眷顾的土地在神火中化为黄沙,惟一的希望只有--《塔罗天书》--智慧之神塔罗以黄金和神体铸造,众神的灵魂依附于其中,死神安努比斯守护6000余年,诸神的皇后再度降临世间……神国的希望是否复临?凤凰之城已不存在。黎明的瞬间,记忆也随着星辰一同淡去,太阳跃出东方的地平线,他如迷离半开的眼珠一般,熠熠生辉。人间一切有名的,都必存在,都将被记载并被记住,都将永生。在埃及的大地上……神依然活着。1.TheTearsOfNile[尼罗河的眼泪]...
作者:顾非鱼简介: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一个夏天,中苏联合科考队在中国西北巴丹吉林沙漠深处遇险,惟两人生还。奇怪的是,两名生还者:“狼毒花”和“肉苁蓉”被发现救起时,竟远离科考队考察区域数百公里。中国大陆、苏联、中国台湾、美国的情报机构,均对此事讳莫如深,存留绝密档案……之后,“狼毒花”(苏联人)加入苏联情报机构克格勃;“肉苁蓉”(中国大陆人)不知所踪,据说有人在美国旧金山见到过他……半个世纪后,北京举办的艺术品拍卖会上,压轴的是一件西夏嵌珠宝缠莲纹玉插屏。然而,众买家却对这件压轴拍品不屑一顾,只有两个人——香港富豪和金发女郎疯狂抬价竞拍。在拍卖师的作弊下,玉插屏最终被香港富豪拍走。之后,拍卖师莫名自杀,香港富豪神秘死亡。主人公唐风陷入一连串诡秘莫测的事件之中……探寻中,唐风成功破解西夏死书,决定前往巴丹吉林沙漠,寻找西夏王元昊留下的活人坟。...
坐在教室里,晓菲突然感到一阵心慌,却找不出心慌的源头,只是觉得这种感觉很特别,好像有点……恐惧。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晓菲觉得很是莫名其妙。正坐在位子上发呆,冷不防被阿苗打了下:“想什么呢?放假了还不高兴?……哦,我知道了,是怕和你的翔哥哥分离吧,好羞哦!不过你可以把他带回去,也该让他和你的家人见见面了……你怎么了?还不说话?病了?”摸摸晓菲的额头:“没有啊。你到底怎么了?说话啊。”晓菲看了看阿苗。阿苗是自己的老同桌了,从高中到现在——在他乡的这所大学里,两个人又相遇了,而且还是同一系,同一班,同一桌,虽然当初填报志愿的时候填的都是一样的,但真的能够达到这种程度谁能说这不是缘分呢?只可惜大家都是女生,否则……就因为这份难得,俩人比上高中的时候还要要好,好得真像是一个人似的,要不是俩人都各自有男朋友,周围的人还真要以为她们是同性恋呢。...
一在外边晃悠了两天没回家,今天我喝得格外多。 用手扶着墙壁上楼,我感觉自己仿佛行走在开着低速档的跑步机上:楼梯变得永无尽头,膝关节的刺痛让牙根变得很痒。一个清亮的声音穿透了尖锐的耳鸣声,让我停下了脚步。眯缝着眼找了好久,发现是住在对门的阿吹在对我说话。她的脸色很不好,苍白中透着一股黑气。她在说什么?我好像是听到了,因为我在不住地点头,想要对她报以礼貌的微笑,但发出来的却是嘿嘿的傻笑。 她到底在说什么?我忘了,前一秒钟和后一秒钟的事情变得毫无关联,这就是喝醉的好处。我茫然地盯着她土里土气的红花棉袄,说了些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话。 “阿吹,你……你最好回家去,不然会被冻死了,就赶不上十六岁的生日了。今天真冷,你身上的花怎么还开着……这是什么花?分我一些,我有时也想吃几盆花尝尝鲜……”...
引子 校花之死(1)“那是什么?” 前面的林兮儿突然叫了起来。 沈幽兰不由得一个剧烈的冷战,她感觉林兮儿的叫声就像一把闪着寒光的尖刀在眼前划过。她忙上前挪动了一下,凭感觉握住了淹没在黑暗里的林兮儿的一只手,她感觉林兮儿的手指也像一根根冰冷的尖刀,让她不寒而栗。 “不知道!”她将嘴附在林兮儿耳边,低声道,同时她朝着林兮儿所说的东西望过去。 她当然知道:那是一只事先挂在那里的人偶,而且是那种林兮儿最喜欢的红嘴唇、白面孔的人偶!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此刻黑暗里的人偶远远看起来就像一个闪着寒光的骷髅,让人不寒而栗! 受到突然出现的人偶的惊吓,两人都迈不动腿了,像两尊被施了魔法的雕塑。沈幽兰感觉自己的情况尤为严重,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胆量远比林兮儿的差得多。尽管恶作剧是她提出来的,尽管这一切她都了如指掌,但此刻她却根本无法做到因为提前知晓真相而释然。她感觉远处悬挂在楼...
作者:鬼马星2008年3月5日岳程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敢相信这个文质彬彬,眼神温柔,头发已经全白的四十岁男人是曾经杀死过7名妇女的连环杀手。他手头的卷宗里有这个杀人犯的名字——陆劲,原纽扣收藏家俱乐部成员,5年前,因为炮制“人血纽扣”连续杀死7人。2004年1月5日,陆劲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不知什么缘故,当时这个判决被临时接到的一道命令拖延了,24小时后,他的刑期被改判为死缓,两年后,他的刑期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按理说,他这辈子都该老死在监狱里了,但据岳程所知,此人现在每个月有两天时间可以自由外出。杀了7个人的杀人犯,被捕4年后不仅仍然活着,而且竟然还被允许有部分的行动自由,岳程起初听说此事时,觉得非常吃惊,也难以接受,但自从他接手现在这件案子后,他很快就明白了此人对局里意味着什么。...
标明慎入,原因有二: 1. 可能有点恐怖,虽然自己不觉得。当初写《其实我不是天才》的时候,没说明白,吓到了几位MM。 2. 有可能是坑。当时构思(我不是天才)的时候,想的内容很多,写到8万字,自己受不了,结了。可是还有故事存在肚子里,想接着写,不过现在没有当时的激情了。而且从我自己多年看文的经验,续99.9%不会有原文好,所以如果本文没意思,大家一定告诉我,我就停。 因此本文暂时不要转载,如果能完结再说。 ———————————————————————————— 我不要做天才! 1 多伦多机场。 “别看了,你的表没坏。”Max把我的手从我的耳朵边抓下来。我正在努力听我的表是不是停了。 “那它怎么走这么慢?”我有点怀疑。 “嫌慢啊?要不要我帮你把表往前调一个小时?”...
叮……剧情开始初始地点-美国纽约皇后区轮回剧情-电影《蜘蛛侠》一任务条件-30天内杀死蜘蛛侠或绿魔,获得C级任务宝石1个,空间金币2000。未完成任务,轮回人员死亡。剧情身份-蜘蛛侠的新邻居,冶金学专家这是一间美式风格的房间里,黄色的瓷砖地板,白色的墙壁,纹着紫色小花的窗帘,一张摆放着电脑的书桌,一个看上去约有25、6岁的黄种青年男子呆坐在床头。与一般的黄色人种不同的是,他看上去脸部的线条极为硬朗,给人一种很刚强的感觉。只是这会他的表情很迷惑,似乎在想着什么。(铛!铛!铛!猪脚林一闪亮登场,大家鼓掌欢迎!)突然间,他站了起来,走到窗户旁边,拉开窗帘,向窗外望去。外面是一排排整齐的小别墅,还能隐约中看见有一些外国人在活动。...
太阳如同时钟上的分针在天空中机械的移动着。微弱的阳光懒懒地洒在无间城里,洒在躺在草地上的少年脸上。 少年目光呆滞地望着天上的太阳。它是那么的近,好像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一样。少年心想,要是你是真的太阳该多好。 公元2078年,地球上的人类只有两座城市可以生活,一座是位于亚洲大陆地下四千米深处的孤城,一座是孤城地下200米处的无间城。但是人类却拥有三个太阳。一个在无间城上空,一个在孤城上空,这两个只是人类为了让地下生活有白昼和黑夜而制造出来欺骗自己的发光物体。最后一个才是真实天空中的真实太阳,只是很多共和国的人们重来没有见过,或者说已经好多年没有再见。 是的,所谓的共和国就是由孤城和无间城组成的地下联邦国家。而地面上早已没有人类这种原本主宰这个星球一切的物种。...
他有一个仇人,他必须杀了他。 杀人绝对可以称得上一门艺术,除了杀人的手法,最重要的是杀人之后可以让自己置身事外,不留任何痕迹。正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才是一个杀手的最高境界。 他不是杀手,但为了这场谋杀,他精心准备了十年。 人的一生里能有几个十年,他甘于用十年时间来构思一场谋杀,可见他心里的仇恨有多深。那个曾经是他兄弟的人,不仅夺去了他所有的财富,而且,还跟他深爱的女人结了婚。 往事他已经不愿意再回想,现在,支撑他活下去的惟一动力就是有一天,他能亲手结束仇人的生命。 至于用哪种方式杀死那个家伙,他倒没有多想,他在这十年时间里做的惟一事情,就是替自己将来的谋杀制造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据。稍有些侦破常识的人都知道,警方破案,必须从现场留下的痕迹,以及被害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着手。如果你有不在现场的证据,那么警方肯定拿你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