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y the Vampire第1章尼南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面前用鞭子指着自己的大小姐,有些愣怔。“听不懂我说的话吗?快把衣服都脱了!”尼南听同室的阿丘说过,河那边的罗铎诏主家的柏洁小姐出了名的刁蛮,奴隶或者下人只要做错事让她知道了,就让脱光了衣服,用沾了水的牛筋鞭子抽打。但是尼南还从来没见过自家的小姐那么干过。难道我做错了什么事,大小姐要抽我?尼南不自觉地想到。“快点,别磨磨蹭蹭,要不我要喊人了。”大小姐又往前走了一步,鞭子的杆子都要戳到尼南的鼻尖了。尼南有些怕,但是怎么也想不出来,最近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事。犹豫了犹豫,他决定按大小姐说的,脱掉自己的衣服。虽然挨鞭子很疼,但也好过得罪大小姐,丢掉这个他作梦也没想到能得到的差事。尼南慢慢一件件脱掉了外衣,长裤,丢在了旁边的地上。...
《大叔宠娇妻》作者:风侍雪1,相亲刚刚出任务归来的君南夕还没有来得及喝一口热茶就被王明翰手中的黄色牛皮纸袋给影响到连喝水的心情都没有了。王明翰手里拿着一个黄色的牛皮纸袋哀怨的看着自家的老大。这个牛皮纸袋真不是他想要接下来的,但,送来的人是老首长。明知道会被老大一巴掌给拍回来。不过,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他家老大今年已经三十岁,别的同龄人,孩子都可以满街的打酱油了。最重要的是,老大最多就是赏赐他一个巴掌,如果不接下来,老爷子会送他一个枪杆子。孰重孰轻,他还是知道的。君南夕看了一眼已经跟了自己差不多十年的王明翰那一脸便秘的样子,然后撇一眼他手中的牛皮纸袋。“给我吧。”“啊?”王明翰有些反应不过来,老大说什么?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每次老大问都不问一句,然后就让他给扔进垃圾桶。...
作弊宣言首先,要向读者朋友招认,我作弊!既然男、女主角的儿子是个“现代人”,那岂不代表男、女主角只能当“近代人”?而我实在对古不古、今不今的近代史不太感兴趣,这可怎么办才好?作弊的念头由焉而生。管他的!就当是一本全新作品,照写不误,如果凌某人不想写近代,那便把故事背景拉到现代来,反正作者最大不是吗(自己先心虚地干笑两声)?而且原先的故事年代久远,八成没什么人记得了(心虚感淡了一点),更何况《吹个口哨来听听》这本作品与前作品没有交集,只是把前集的伏笔发展成册而已,故事本身完全独立(忽然觉得心安理得)。留点话于后记说,请先翻开书页,进入石腾靖和与黄少贞的恋爱世界吧!第一章黄少贞会在今夜失去她的处女之身。当然,事情不见得会发展到那个地步,然而未雨绸缪总是好的。...
深圳,不过如此!“1979年,又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上画了一个圈。。。”这一画不要紧,大把大把的人民币扔了进来,一个小渔村,短短的20年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的都市。吸引着无数象我这样的、想要干出一翻事业的、独自闯天下的人。我这前半辈子都和电影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了达到学以至用,本文容入了大量的影视文化,烦乱之处,还望各位海涵。第一章1“李幕白退出了江湖,又交出了青铭剑,似乎,他在向你暗示着什么?”身后的电视里, 又是凤凰电影台周六的黄金强档——《卧虎藏龙》。也许由于看过太多遍,但更重要的,是我身旁的物体,已经足以吸引我一切的感官和兴趣,使我不得不把精力全部大挪移。“zizi,你真的爱我吗?”她的眼睛那么深情,让人无法抗拒。“我真的很爱你。”我同样还以深情而老练的目光。心想,这种情况下,我可能说不吗...
第一章·精彩内容载入中·雷宇扬皱着浓眉,一脸无聊地瞪着桌上的饮料,杯中的威士忌在方形冰块间流转,而忙碌的酒保在搁下酒后,立即在幽暗的屋中调着另一杯酒。现场演奏的音乐在屋中回荡,撩人的节奏提醒了他,他已经有七个月没有女伴了,这是自从他十六岁以来最长的一段单身生涯。他啜饮着浓烈的威士忌,注视着镜中反射的合唱团主唱的身影,他毫不感兴趣地看着她那诱人的身段──她正弯着腰,裹着黑色低胸礼服的娇躯随着旋律摇摆,沙哑的嗓声和大胆的歌词企图令男性听众兴奋起来。雷宇扬耸耸肩,为她那过分卖弄的性感而感到无趣,他一口喝干威士忌,它的味道苦涩得有如他的心情一样。他自我嘲讽地忖道,他的毛病就是常对生活感到索然无味。连续三天在台北著名的夜总会里玩,无以计数的美女等待男性的追求,然而他却仍然感觉无聊、疲倦不堪,无法在她们的期待中获得任何乐趣,他再也无法假装没看见她们的谎言和虚情假意的微笑。...
倾泠月引子十二月二十九深夜。凛冽的狂风卷起倾盆的大雨,扑天盖地的横扫,不时传来树木连根拔起的声音以及瓦砾飞走的声音,彻骨的寒意笼罩整个天地。街上已全无灯火,各家各户都早早的关门拥着热被窝进入梦乡,睡前都在祈祷着,希望明天天气能好点,毕竟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一个团圆喜庆的节日。街头的安王府却依然灯火通明,人人的脸上都透出一份紧张气息,不时有三两仆人聚在一块交头低语:“不知王妃生了没?是王子还是郡主?”不时的观望后院东边的一座楼。集雪园中,年轻的安王爷端坐在正堂中,手捧一杯热茶,却不喝,凝着眉,似乎正在思量什么。一个相貌端正的青年男子垂首待立在身旁。半晌,安王爷问:“青祺,什么时辰了?”“回王爷,子时已过半个时辰了。”青衣的青祺低声答到。...
最佳损友 风嘿嘿,又是我,能在金萱的书中出现两篇序的人,大概我是第一人吧!没办法,我是个有始有终的人,有第一次就有最后一次。不过,当然这次是我自己要求的,不再是被逼了,因为金萱已经悔悟过了,所以我大量的原谅她喽,身为金萱的读者想骂我就骂吧,反正我无所谓,哈哈!话说她又多自恋呢?记得当初我要将序交给她时,她竟然对我说:“哦,你不要一直对我写一些赞美的话好不好?”当时我愣了一下,觉得很可笑,心想她有什么特质好让我赞美的?于是我很无辜的回答她说:“没有啊!我只是写出你的真实一面而已,一句赞美都没有喔!”谁知书一出来,我就由好友变成损友了,而且事后我打电话去向她抗议,她还理直气壮的对我说我本来就是损友,就连体内所流的血都不是红色的液体,而是黑色的“损友”两字——天!话说得那么毒,到底谁是损友啊?...
{天杨}我叫宋天杨,出生在一九七九年一个五月的傍晚。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一屋子的甜香。奶奶听着我元气十足的哭声,愉快地想:女孩子属羊,怕是不大好吧。生产过程是顺利的。那疼痛足够让我妈妈这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记住生育的艰辛,又没留下恐惧的印象。夕阳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很安详地进来,我想那个场景没准就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妇产科主任——我的奶奶,在夕阳下眯着眼睛看我像条红色小昆虫一样蠕动,直到她听见那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护士的惊呼,还有手术器械慌乱地掉在盘里的声音。血从我妈妈那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的身体里喷涌而出,像日出一样生机勃勃。这场景于是由《乱世佳人》变成了《急诊室的故事》。于是,我妈妈死了。后来父亲就离开家,参加了援非医疗队。经年累月地游荡在那块遥远又苦难的大陆上。什么病都看,甚至给女人接生,还给一个中非还是西非的很著名的游击队首领取出了肚子里的弹片。...
小说系列:出嫁从夫 番外篇文案:亲爹遗弃她、外公憎恨她、舅舅要杀她,连亲姊姊也要她的命?!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啊?好,既然这世上根本没有人愿意接纳她,那她选择唯一愿意接受她的他,是哪里错了吗?他们为何对她百般要求,一会儿要东、一会儿要西的?她有必要任他们对她予取予求吗?不!她真的不想,毕竟,在她心底最最在意的人是他啊……序幕一大清早,竹承明正在用早膳,满儿便找上门去了。「爹,咱们钓鱼去吧!」钓鱼?一大清早去钓鱼?竹承明听得直发愣,一个不留神,人已经被拖出门,筷子还拿在手上,等回过神来时,业已同其他人一样席地坐在某处树荫掩隐,清风徐徐的小潭边,人手一根钓竿,一双筷子,一脸茫然。「满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满儿横他一眼。「怎么?爹,才半个月不见,你就忘了我是谁了吗?告诉你,今天可是我的生辰,让你们陪陪我会很过分吗?」...
¤╭⌒╮ ╭⌒╮欢迎光临╱◥██◣ ╭╭ ⌒︱田︱田田|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手机访问: m.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求不得·画瓷作者:池灵筠楔子 烽烟滚滚,将眼前的城郭包裹住,依稀有人逃出来。但他们无处可逃,被围剿、被火烧、被活埋。惊天骇地的哭喊声充斥着这片土地,令杀戮者更加疯狂。 褚国已经走到了尽头,这个曾经辉煌的帝国摇摇欲坠,不堪一击。 我们从遥远而寒冷的北方一路南下,畅行无阻。我不喜欢杀戮,但是摄政王偏要带着我上战场,叫我看着我们夏国是如何征服天下的。 那些浓烟呛人,带着一股焦尸的腐臭,令人作呕。 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个人,浑身着了火,朝我大声嘶吼。...
正文第一章 南华梦起“兮儿,醒醒!”漫天雪花,寒天雪地中,白衣男子声音温文如玉,听者如沐春风,瞬间暖人胸膛,连那浑身的彻骨冰寒都去了三分。怀中幼儿微微煽动了长长的睫毛,似出茧蝶般,缓缓睁开眼帘,一双绿色的眸子,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气,瞬间流光四射,似千年埋藏的绝世翡翠现世,让人再也无法移开视眼。当真有“宁献天下,只博回眸”的冲动。“爹爹,兮儿好冷,爹爹,兮儿胸口疼,疼...”孩童稚气的声音说不出的让人心疼,苍白的小脸透着不健康的红晕,他轻轻的挪动着身体往男子的怀里更靠近些,小手紧紧的抓着男子的外袍,撅着嫩红的小嘴,喃喃道:“爹爹,兮儿想娘...娘...”男子小心翼翼的拥紧坏中的小身体,眼角流出了一滴晶莹的液体。雪白的天地,被厚厚的雪层覆盖的木琉山庄少了平日的富丽堂皇,倒给人一种世外桃园的错觉,满山的白梅簇拥山庄,空气中弥漫着雪梅混合的香味,望眼看去,分不清何为雪何为梅。身边只...
七月,一向不是我写作的季节,何况,今年我的情绪特别低落。某种倦怠感从冬季就尾 随着我,把我紧紧缠绕,细细包裹,使我陷在一份近乎无助的慵懒里,什么事都不想做,什 么事都提不起劲来,尤其对于写作。写作是那么孤独,又那么需要耐心和热情的工作。这些年来,我常觉得写作快要变成我 的“负担”了。我怕不能突破自己以往的作品,我怕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我怕失去了热 情,我更怕——亘古以来,人们重复着同样的故事,于是,我也避免不了重复又重复——写 人生的爱、恨、生、死,与无可奈何。我的好友三毛曾对我说过一句话:“如果我们能摆脱写作,我想我们就真正解脱了!”“全世界有多少灯?百盏,千盏,万盏,万万盏……你相信吗?每盏灯下有它自己的故事?“是的,每盏灯下有它自己的故事。其中一盏灯光下,有“我”这么“一个人”,“孤 独”的把这些故事,不厌其烦的写下来,行行行行行下来……...
说好一言为定 第一部分《说好一言为定》1九月微凉的空气像水。困在它的中央,我仿佛是一个蹩脚的泳者。我无法摆脱来自神经末梢的痉挛,就像无法摆脱呼吸。在此之前,我从未告诉过别人我有一种幻觉,总害怕那些潮湿的空气有一天会突然坚硬得凝固,所以在睡觉的时候也不敢尽情地做梦。有些时候,我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冒险凫渡白日或者黑夜里那些梦的深潭,并且企图在它们无序而诡异的纹路之中,寻到一些关于我生命的禅机。我不知道在我26岁的生命历程中,那些淹没在灵魂底层的所有脆弱、尖刻、狂放与骚动是怎样杂乱无章地睡在了一起。这些多元的性格像一枚枚深入肌肤却不生锈的钢刺,使我时常处在压抑与张狂的矛盾之中。直到现在,我仍然想对它们进行一番思量和过滤。可当这种努力每每被横空杀出的冷汗骟得一塌糊涂,我知道,又一次不能清晰而完整地进入那片幻觉的沼泽。...
作者:花间妖第001章负责初醒的时候,容颜有点恍如,有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的迷惘,身子微微一动,浑身上下似乎被汽车碾压过一般,尤其是下身的私密处,更是火辣辣的疼,稍动一下便能疼出眼泪来,大眼睛缓慢的睁开,却在看到眼前的某东西之后立刻又闭了起来,片刻之后,确定自己再睁开眼睛之后不会出现幻觉,方才小心翼翼的打开,然而,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属于男人精致好看的脸依然还在!“啊!”刚出了一点点声音就被她死死的扼住,昨夜的影像宛如倒带一般在自己的眼前闪过,初闻噩耗,夜奔离家,街边买醉,无助痛哭,然后……一夜风流?这也太狗血了吧!忍着满心的羞耻,容颜光溜溜的从床上那个陌生男人的怀中退了出来,忍着疼,收拾自己被拉扯的惨不忍睹的衣裤,脸色晕红,尤其是看到自己那有点变形的bra,转头,又羞又怒的瞪了一眼睡死了的男人,这昨晚厮杀的得有多激烈啊!她好歹是个雏儿,好歹温柔点呀!...
作者:呈墨☆、第1章乔太太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轮廓、骨骼、气韵,一样一样都那么的吸引她。而最吸引她的,是他眼里的澄澈。面皮好的人终归是相似的,不同的是气质和味道,气质不好,再好的面皮都会落于下乘,反之——乔太太瞧着眼前的男人,他身上有着这个浮躁的时代,在任意一个漂亮的男孩身上,都再难寻到的澄澈。那么清澈的一个人,和这里的金碧辉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却更是……撩得人心神意动。“青瓷器基本都是长期埋在地下,刚出土的青瓷器除了器身上遍布黄泥外,还会有很多水锈紧贴在器物上,有的甚至粘连在器物——”男人一丝不苟的讲解着,听着的人思绪却已飘开,乔太太目光游离到男人身上,器物……只不知他的器物是否也合她心意?白腻的指尖覆上去的那一瞬间,男人讲解的声音顿停,再开口已不复温和,“夫人,请自重。”...
¤╭⌒╮ ╭⌒╮欢迎光临╱◥██◣ ╭╭ ⌒︱田︱田田|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手机用户可访问:m.主公有难(网络版)(完结)作者:随宇而安男人,就应该像捧着皇帝一样捧着自己的女人!编辑推荐 既《老爷有喜》《寡人有疾》之后,随宇而安【王朝囧事】系列爆笑虐爱终结篇 2013【天下同萌】系列最好看的镇馆精品! 《飞魔幻》强力推荐白金级连载作品! 花火工作室最不可错过的年度萌爱巨献! 男人,就应该像捧着皇帝一样捧着自己的女人!内容推荐 他是贤名在外万人爱戴的学霸大丞相, 她是流落他乡皇室血统的正宗小流氓。 她流落民间成史官,平生最喜爱之事有二: 一是为了凑齐嫁妆对2货圣上各种坑蒙拐骗,...
作者:云悄悄第1章 要么滚,要么死诡异的黑夜,无星无月,苍凉无比的南湖边,苍穹如一顶黑盖,笼罩着黑夜里的那一抹亮色!此刻的南湖周围三里外,有三圈黑衣人静待时机,等待着一举击杀里面那位的良机!一里外,风轻轻吹过,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连草都不曾动一动!然而,有一颗头似乎动了动。..“感觉到了吗?这次来的人不少呢,专门挑主子练功的时候来,他们是不是没脑子?”“闭嘴,惊扰到主子练功,有你好受的!”“可是,咱们对付得了那么多人吗?这些可个个都是顶尖的杀手······”“这有什么,前几日咱们杀的那些人难道不是顶尖杀手?”“······”南湖边,一个身着月白锦衣的男子双腿盘坐着,他的周身气息凝固,掩盖了他身上的冷冽与光华,来自天地间的一股奇异力量缓缓容空气中抽丝剥茧,渗入他的体内!...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