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题记: 有一柄刀,刀名解忧。 它如在如不在 似刀却非刀。 或为落叶,或为飞雪, 或为美人鬓上拈下的一瓣牡丹。 每一个为刀所伤的人, 都会忘记 曾有过的忧伤。 只记得 那持刀的少年 白裘如雪 秀眉如画。 直到有一天 刀的主人心中有了忧伤 此刀将化身为血 斩断因缘第一章 柳月松风(1)松风筑并不是个很出名的酒庐,荀无咎本不想来的,所以,当踏入这由两棵松树筑成的店门时,他的脸色并不好。尤其是当他看到坐在酒庐正中间的江玉楼。 在这世上,总会有一个人,与你彼此恨到切骨,一见面就要拼个你死我活,不见面也要恨不得对方死。 荀无咎、江玉楼就是这样的人。 或许,并不是他们本身如此,而是他们的身份。 一个是正道最年轻的英侠,而另一个,则是魔教第一少年高手。...
第一章 血染红杜鹃 第一回 冷血红杜鹃一一把冲天的大火,炽熊熊的在山腰烧着,火随风势迅速地蔓延开来,将黑夜照得通亮。冷血老远就看见这把火。他立即就赶了过去。冷血是“四大名捕”中的一人,职责当然是将歹徒绳之以法,除暴安良。在官府而言,除非是极之重大而又极为棘手的案件,才会托人请诸葛先生出动“四大名捕”办案。但在“四大名捕”本身而言,任何能维持正义、救人于难的事情,他们都义不容辞。冷血是“四大名捕”中最年轻的一人。他的血也像正燃烧着的火,只要义所当为,必然奋不顾身。他奔行起来,就像一头豹子,全身上下的肌骨,没有一处浪费半分气力,只要不是用作奔跑的肌肉,都又完全在歇息的状态。这正像他的人一样:静若冰封,动如激瀑。他隔着一条“跨虎江”就看见冲天的火光,但等到他沿着弯弯曲曲的河岸赶过去的时候,火势只剩下了浓烟,劈劈啪啪的灰烬倒塌声音,和着火星子的声响。冷血刚冲入村子,想尽...
剑 歌沧月【文案】那是一柄如水晶般透明的长剑,色做绯红,在烛光下流动着清光锐气万千。剑刃绯红,不知何种金石铸成,居然如同水晶般剔透,上面有深密的红色条纹如水般延绵不绝。——然而如此的神兵利器,美中不足的、剑上却有一个长长的破损缺口。持剑照影,剑光映着女子的脸靥,衬得谢鸿影苍白的脸也有了几分血色。【正文】剑 歌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蒋捷·《虞美人·听雨》 一、 小夜情人语这是一个大雨如倾的长夜,而外面沉睡的人们却毫无知觉。 雨从檐口的瓦当上飞泻而下,仿佛是密而厚的珠帘,将湛碧楼上对饮的两人与外面隔了开来。外面是喧嚣沸腾的雨声,高楼上红烛高烧,罗幕低垂,空气却是静谧得连风都倦然欲憩。...
大宋边境的蓟州城周围,高山耸立,直指云端,云雾缭绕,秀美无比。山中一条瀑布从两壑间直泻而下,哗哗作响,下面溅起十几尺高的涟漪,好似再水中绽开了一朵巨莲。河流旁边分出许多支叉,弯弯蜒蜒的流向远处。河水清澈见底,数十条各色的鱼儿欢快的游泳,好似一片世外桃源。溪流的一边有两个人在那里嬉戏,其中一名男子长的十分俊俏,穿着黑色的衣服,身材高傲的挺拔,身上散发着一股生机的气息。另一个光着脚丫在水中玩耍的女子穿着白色的绫罗绸缎,耳边挂着白色的耳坠,身材十分诱人,令人垂涎欲滴。男子右手持枪,唰的一下子插进了水中,然后猛地把枪想上面一跳,一条金黄色的小鱼就被扔到了背篓里。男子十分的高兴道:“师妹,你看我又抓了一条!”女子转过脸来,但见一张可人的面容映入男子的眼中,女子点着头赞道:“还是大师兄技术好,要是二师兄就是在这里抓上一整天也不见得能抓到几条。”...
--------------------------------------------------------------------------无--------------------------------------------------------------------------..--------------------------------------------------------------------------第1章林奕修真之道,穷理尽性至命之学也。故欲尽其性,必先穷其性之理;欲至其命,必先穷其命之理。能明其理,则真知确见,而不为假者所惑,可以尽性,可以至命。否则,不穷其理,是非罔辨,邪正不分,入于旁门曲径,着空执相,非是修真,乃是务假。务假之学,与道日远,适以自误其性命,乌能修持其性命?修丹之道,阴中返阳,取出道心之真知,点化人心之灵知。灵知归真,真知归灵,道心刚健,人心柔顺;阴阳交感,刚柔相应;健顺相当,真灵不散;仍还当年良知良能乾元面目,是谓取坎填离,又谓依坤种乾。其实依他坤位生成体,种向乾家交感宫,即是取坎填离之义。取坎则坎中所陷之阳出,故...
“可悲,可悲,年纪轻轻的当什么乞丐?“ 望着从半空中缓缓飘落的百元大钞,季天漆黑的眸子中掀起几分波动,那终于不变的木讷表情悄然化开,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激动与兴奋。 “看来都被我的假象给欺骗了啊。” 少年将乱糟糟的头发稍微打理一番,却是更加邋遢了。那灵动的双眼警惕的巡视四周,见得没有人关注这里之后,方才漫不经心的蹲下身来,装模作样的擦了擦满是尘垢的鞋面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脚下的百元大钞放入口袋,因为大力,手掌中崭新的百元大钞被揉成了一个面团。 “背影杀手,估计丢一百块钱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吧。” 百元大钞入袋,少年心情瞬间好了很多,望着那已经走远了的女子,端着下巴打量起来。一身黑色的简洁职装稍显几分干练,那漆黑的秀发披在肩头却又增添了几分灵动,特殊是那浑圆挺翘的臀部,更是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目光。少年意犹未尽的砸了砸舌,起身向着...
我是东方雪,手握着“天恒公司10%的股份,是“天恒”董事长的女儿,老爸要我与沈氏集团的大少爷结婚,好维持东方氏在董事会的权利,喏,你看: 沈彦捧着一束玫瑰站在我面前,说道:“小雪,你就接受我吧,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我是真的爱你!!。” 我斜睨了他一眼:“你说你爱我?那我要你做什么都行?” 沈彦一脸激动地点点头:“嗯嗯,我发誓,只要你愿意接受我,我沈彦做什么都行!!” “喏,看到那条河了吗?跳下去!我就答应你!”我指着护城河,一脸轻蔑地说。 “这这……小雪,别闹了行吗?”沈彦一脸尴尬。 “不是你说做什么都行吗?跳啊?切,我东方雪找丈夫,一定找一个什么都能为我做的人,包括跳护城河,哼!”冷哼一声,走了,想着某人的脸色,就快笑出声来了。...
上古时期,天地开辟,混沌初生,天地万物随之诞生,人世间,亿万生灵同生共长,于无边浩土上演绎沧桑!神州浩土,纵横无际,寻常之人,一生所及,不过边角,唯修真炼道之士,或可悠游一番,然,逆天改命﹑修持道法,岂是易事?众生芸芸,修得仙法﹑超脱轮回者,寥寥无几!清门江是风都国一条不大的水道,时值冬日,漫天飘雪,江面上也结了大片大片的冰,放眼四野,尽是白茫茫的一片,难以见到行人的踪迹,只有江面上零星的飘着几艘渔翁垂钓的小船,在距离码头不远的一条小船上,此时正坐着一个人,在大雪纷飞的江面上垂钓。此人一身白袍,在这冰天雪地之中,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注意不到这个人,不过奇怪的是,此人明明身在这风雪之中,但看起来却又给人一种独立于风雪之外的感觉,若是靠到近前的话,就会发现,在这风雪中,此人连鬓角的发丝都不曾飘起,那漫天的风雪对此人来说好像根本不值一提。...
“主人,主人,快醒醒!” 沉浸在美梦中的洛小灵被惊醒,一个不留神从树上掉下来摔了个仰八叉,心里那个恨啊!刚到嘴边的鸡腿生生给没了。 到底是哪个不怕死的打扰俺的美梦?一骨碌爬起来,禅了禅身上的灰尘,用美眸瞪着对方,面前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模样算不上俊俏却也水灵可爱,青色的袍子给他增添了几分刚毅,洛小灵在脑海中不断搜索着此人,终于想起来,是两年前自己收的小跟班樊错一只蝙蝠精。 “什么事儿?” “主人,阁主回来了……” 对于这个三年未见的哥哥洛小灵甚是想念,没等樊错说完便一阵风似的跑去了前厅…… 樊错这才用手擦额上出的虚汗,要是主人怪罪我打扰了她的美梦,小命不保啊…… 千年檀木镂空椅上坐着身穿玄色华袍的男子,妖气的眉下一双眸子半眯着,鼻梁挺拔,薄唇微抿,脸色有些苍白。...
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大唐长安城外郭城明德门外有一片桃花林,正是暮春四月,天边是火一样的晚霞,映的桃花林一片金黄。一阵风吹过,残花飘了下来,落在一个赶路行人的肩上。这是一个满脸风霜的汉子,身材敦厚魁梧,颔下一部虬髯卷曲如草,面向颇为凶恶;头顶斗笠,身披玄色大氅,大氅里穿了一身敝旧的皂白色长袍,在不关要地方打着几个补丁,牵着一匹瘦马,毛色极杂,肋骨突出,马背上搭着不大的破旧包袱。 他走进明德门时,从肩头上粘起残花,回头又看了一眼那片桃花林,不由想起崔护的那首诗来,心中暗暗思忖:十年了,我又回到了长安城;十年前,明德门外的桃花火一样的红,桃花林中却并没有一个美人言语凝噎,与我依依惜别,十年后,暮春时节,残红飘零,我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回家了。“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所谓命运,不过如此吧。...
第一章 素女剑第二章 破店里的醉猫第三章 雪山神鹰第四章 英雄年少第五章 赤焰掌第六章 黑夜刺客第七章 无谓先生第八章 巨鹰第九章 围攻第十章 泥团之战第十一章 公子无敌 第一章 素女剑 冷血虽是回来了,只是伤得实在不轻!伤势不但不轻,简直相当严重,换一个人,可能根本回不来了。冷血是回来了,因为他是冷血。只是冷血也是人,这伤势至少也要他躺半个月。在森林中截下的珠宝,官府重托于河北四十二家镖局之首:“风云镖局”。风云镖局从不亲自护镖,若四十二家镖局被动,而对手太强以致无法追回,这样风云镖局才派三四名镖头出去,失镖便轻而易举地夺了回来。每次风云镖局所派出的镖头,都可以算得上是身手极高的高手,无往不利;不过,他们在风云镖局中的地位,仅是三流高手而已。...
东洲东部,东启小县,山清水秀,北靠十万大山,东靠浩瀚大海。 东启县东部,山脚之下,海滨之边,三十年前,本为渔村,仅有零星茅屋临山而建。但如今,被一大庄园取而代之,耸立于此。庄园内部甚是红火,常有佳客出入,门前亦有商贾云集,这就是东启谢家庄。 东启谢家本为华城 第 001 章 约使用,有了很多的不便,但谢家还是喜在心中。 但谢家有一心结,就是二代子弟老五谢明仁。 在谢家独家丹液和不断努力培养之下,谢家众青年子弟都有所成。谢家子弟中武者一般达到二十就可顺利进阶修士,修士几乎每隔两年就升一级。 这在外面是不可想象的,世上一直流传,谢家在数百年前由谢世谢幕总结创造独一无二的青年子弟培养之法,据传是使用一种丹药,是各大世家的 第 001 章 中真气开拓了木系经脉,这是武者修炼质的飞跃。以后修炼,就不在仅以先天经脉吸取混沌之气为主,而是以木系经脉有选...
当夜幕张开,繁星闪亮之时,有一家人,正在华越城西墙跟附近的,一处简易窝棚下,围坐在石头砌成的灶台边,吃着铁锅内焖熟的狗肉。此时一个只有十五六岁,胖墩墩的小男孩,却屁颠颠跑到妈妈的身边,不解的询问着什么。而旁边那位长相普通,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此时却抬起头看了过来,眼眶竟然还有些湿润。“兄弟!我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救你,虽然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但对你来说,或许也是件好事儿。”方小武正在那里追忆着过去,突然一个声音从前面的胡同口传来:“妈的,最近每天都有人跑这里来焖狗肉,好好的铁锅还非要砸出个豁口,难道真以为这样就能沾上了仙气吗?”“老大!你还说呢?如果不是这样,我们能有机会,经常吃到免费的狗肉吗?”“你还说呢?上次不就是踢到了铁板,被人家给打了一顿,事后才知道,那两个孩子竟然真的是修仙者。”...
“来啊!看看啊!新鲜出炉的灵符!低价卖啦!出门在外必备的啊,赶紧来买啊!”一个名十二岁的少年扯着嗓子喊道,身前的地摊上放着不少灵符,上面散发着淡淡的真气波动。“萧小子,我看你今天的东西是卖不出去了!”少年身旁的大叔笑道,少年毫不示弱道“顾大叔你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呀,这个早市马上过去了,你看你的那些破矿还不都是一个没动。”。 两人的斗嘴听的四周的人哈哈大笑,众人对于两人的斗嘴似乎都习以为常一般。能不习以为常吗?萧逸峰两年前带着他那些只能发出火苗、木棍的灵符到这个纺市谋生,不过十岁的少年伶牙俐齿的很快就跟四周的散修们混得熟悉起来。一口一个大叔、大哥的让这些修炼困难的散修们打心里喜欢这个小孩,众人对他都是颇为照顾。 萧逸峰十分纳闷,自己的制符之术虽然不算入流,但是好歹比原来发出的火苗要来的强多了,为什么最近的生意是一天比一天差。算算口袋里省吃俭用硬抠...
第一节 注定的命运冯氏家族坐落在吴国的北面,冯氏家族相传已经有一百零八代了,冯氏的香火很旺,所以现在还是位居吴国家族的首位。传说吴国建国的时候,冯氏家族为吴国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也许这也是冯氏家族能强大的原因。 冯氏的现任族长冯天,有十四个孩子,个个都是人中龙凤,特别是最小的儿子冯云更是不得了,有人说冯宇在三岁的时候已经能写诗,五岁的时候已经能骑马。 又一个夏天,冯宇已经六岁了,童年的冯宇快乐的成长着,现在全吴国最好的教书先生,被冯云出的对联难住了,上联是“皇帝穿黄衣飞黄腾达”教书先生一时半刻却没有下联。 冯宇满意的笑了笑,虽然冯云才六岁,但是像三字经,论语啊,什么都记下来了,而且思想和思维敏捷,所以按照现在的说法来讲,已经成为博士后了,才六岁啊。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
繁华的街市上,一个身着仆装的男子正在追着一个小孩,只见他边追边喊道:“少爷,等等我呀。.26dd”小孩却只是一路嬉笑,对身后男子的叫喊声根本不理。只见他胖嘟嘟的脸上,长着一对调皮的大眼睛,眼帘忽闪忽闪,那两颗像黑宝石似的大眼珠一转,似乎又想出了什么鬼主意,显得十分可爱。这小孩名叫龙影……。龙影出生在一官宦人家,他父亲姓龙名飞,乃是当朝二品官,而他母亲则是当朝公主。龙影出生的时候,他父亲龙飞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口就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取了个名字,叫龙影。貌似无意间仰望天空时发现天空中的云成龙的形状,所以就取名叫龙影了。龙影出生以后,身体和别的小孩子处处与众不同,六个月就会说话,十个月就会行走,两岁开始识字,三岁就会吟诗作赋,四岁就会溜须拍马,把他外公,也就是当今皇上哄的是一溜一溜的,所以龙影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皇上最宠爱的外孙了。...
作者:风白羽文案:傅望舒前世是个辅助,炼丹、布阵登峰造极胸肌一甩奶四海,然而却是个战五渣被夫君一剑刺死。一朝重生,她要当个剑修,手刃渣渣。某渣渣:……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重生 爽文主角:傅望舒 ┃ 配角:洛长歌 ☆、前尘 泛着金光的长剑穿透了洛长歌的胸口,白衣被不断从伤口处涌出的鲜血浸染,这一剑足够致命。 这把剑是凌霄派掌门闵萧的本命剑,名曰羲和,是一件品质不错的仙器。 “洛师弟,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答应杀了傅望舒,我就给你治伤,以后我们还是师兄弟。”闵萧握着剑柄,并没有将羲和剑从洛长歌的身体里拔出。 他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留有一小撮山羊胡,暗紫色的衣袍上沾染了大片的血污,都是他师弟洛长歌的血。 因为失血过多脏器受损,洛长歌的脸色和唇色都极为苍白,眸光也有些涣散,吐出了一大口血之后方才艰难地说道:“背叛师门,投靠魔族,残害同门,有你这样的师兄,让我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