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同人]眼镜甜心————打王子的小网球快要,下雪了吧……从温暖的图书馆里走出来,骤然降低的气温让眼镜蒙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轻轻地,伸手将眼镜摘下,仔细地在袖口处擦拭……“哟活,部长……”一个清脆的声音陡然响起,附带的还有一只不知轻重拍在肩上的手。“咔登!”手冢手心一滑,眼镜应声掉落,镜片也摔碎了。(汗,表问偶为虾米8素树脂滴,一切为了剧情,小小滴镜片必须华丽丽地牺牲!!)“对,对不起了!”菊丸原来搭上手冢肩膀的手识相地缩了回来,圆鼓鼓地猫眼紧张地望着平素就让人生畏的部长,该,该不会罚我跑圈吧……“哦,是菊丸啊。”手冢一面弯腰捡起眼镜的尸骨,一面平静地说,“这么晚了,还没回家么?”“嗯……唔……”菊丸的脸蛋马上变得和头发一样火红,犹豫了一下,又赌气似的说道,“本来是和大石约好了一起复习的说,但是他临时有事,不能来了!哼,我以后都不会再理他了!”...
1这是一件十分令人恐怖的事情!故事发生在鱼兰斯王国(天齐世纪)的第一个仲夏之夜! 夜很静,窗外很黑,夜空中那几颗稀稀落落的繁星此时也悄悄地躲入了云层,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似乎预示着恐怖的降临! 我不知不觉的从梦中惊醒过来,慢慢回想适才梦里的情景,心中竟是说不出的甜蜜,蜜得我心魂飘荡,不能自己。 此刻,眼前登时现出一幕画面:嫣依向我淡淡的微笑,笑声中充满了无限的魅力,她伸出一只白晳*的玉手,在我左边脸颊上轻轻抚摸着,娇声道:“程程,你猜我为什么会来找你呢?” 我感觉脸庞渐渐发红,微笑道:“该不会是你想我来着。” 话音甫落,一阵淡淡的幽香扑袭而来,直沁我心脏,刺激着全身每一根神经,那是少女与众不同的香气。 蓦地里,我感到有一样软绵绵而有弹性的东西碰到我嘴唇上,我内心紧张起来,全身骨头也为之酥软!她伸出玉手按住了我的嘴,娇滴滴地道:“嘴巴挺油滑的,其实呢,我是...
没有结局的戏我,白语格,是个傻瓜。很傻,用二十年的时间去期待一个只会用谎言生活的男人,而那个男人却是我的父亲,白荣庆。 一直以来,我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有多幸福。而事实,一个人炫耀什么,就证明她没有什么,不是吗? 法国是我的梦想,我的爱,我所努力的目标。当我收到法国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白荣庆答应我,送我出国留学。我期待啊,开心啊,整整三天都兴奋得不能入睡。一遍一边的和安默桐说着:我要出国了,我要去我心心念念的巴黎了。她微笑着看着我的梦想,多么温暖的画面。不管过了多久,我想我都不会忘记当时自己有多骄傲的大笑。 当一切在一年的时间里恍惚的过去,我才看清楚巴黎对于我来说只是个华丽的空城。我只是城里唯一的表演者,自己对着镜子,演着自己的悲伤。 我哭了吗?我也不记得了,至少在冷风过境的灰白石板老巷,白荣庆追着我的背影,彻底呐喊着让我留下时,我没有再回头。我多想说:...
我本是仙我本是仙,在风中舞蹈,在艳阳下飞翔,飘来荡去,自由自在。一日飘至人间,草地,树林,校舍,人群,别是一番风景。晃到一处似学校的地方,街道上人们成群结队 地向着太阳的方向走着,似是游行,却没有旗帜口号;似是共同赶赴某个盛会,但人们并没有盛装交谈。 无意中我落到了一个队伍中间,仍在飘,但速度和周围人们的脚步一样了。环顾四周才发现我周围的全都是男孩子。忽然想起人是峄榈模泻⒑团ⅲ欢沂且桓雠? 孩,却还没有男朋友呢。。。周围的男孩子好像也对我产生了兴趣,四五个围起来托住了我—他们也并不害怕我在飘。可是后来其中的一个男孩用手臂拥住了我,对我说 我就是他一直寻找的女孩,要和我在一起。。。他对我软语温存,臂膀却坚实有力,他说要带我走,到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我陶醉了,于是拉着他飞了起来。我们用...
一人一世界一人一世界。我的世界你不懂。不要用你的单纯的眼光来评定别人的生活。谁也不是谁的主导。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不要用你的思维来定论别人的生活。 这个世界之所以绝望,不是你我的存在,而是我们太过无知,自以为自己有能力去改变任何人和事,其实我什么也做不到。只能守望在世界的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等待着这个世界凋零的那个刹那。即使这个世界还有喘息的余地,却无法挽留时间的脚步。慢慢的走向时空的尽头,没有人知道自己所做所谓到底是为了什么,只能 等待着时钟前进后给予的答案。这个答案太过低落,始终不知道自己的目标。于是他磅礴。 孤傲。坚强。却不知何去何从。没有自己的方向。迷茫了自我。走失在复杂的世界里。我看不清任何人。还有那个不懂世故的自我。 这个世界之所以绝望,不是你我的存在,而是我们太过无知,自以为自己有能力去改变任何人和事,其实我什么也做不到。只能守望...
【题解】“胠箧”的意思是打开箱子。本篇的主旨跟《马蹄》篇相同,但比《马蹄》更深刻,言辞也直接,一方面竭力抨击所谓圣人的“仁义”,一方面倡导抛弃一切文化和智慧,使社会回到原始状态中去。宣扬“绝圣弃知”的思想和返归原始的政治主张,就是本篇的中心。全篇大体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至“而天下始治矣”,从讨论各种防盗的手段最终都会被盗贼所利用入手,指出当时治天下的主张和办法,都是统治者、阴谋家的工具,着力批判了“仁义”和“礼法”。第二部分至“法之所无用也”,进一步提出摒弃一切社会文化的观点,使“绝圣”的主张和“弃知”的思想联系在一起。余下为第三部分,通过对比“至德之世”与“三代以下”的治乱,表达缅怀原始社会的政治主张。本篇深刻揭露了仁义的虚伪和社会的黑暗,一针见血地指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
人物介绍魔鬼: 冰逸:前冥王,25岁(冥寿40岁) 莘:逸的王妃,23岁(冥寿38岁) 冰翊:冥王,37岁。黑色袍子,银色短发。逸的弟弟,诺琦的青梅竹马。 妃诺琦:魔鬼贵族,老师,35岁。淡紫色秀发,飘逸的白色裙子。翼的恩师,翊的青梅竹马,皓的恋人。 冰翼:死神,17岁。银色长发,庄严的黑色裙子,火红的瞳仁。逸,莘的女儿,翊的侄女,澈的恋人,灵琳的朋友。 昕:冥界智者。 天使: 曦:天神,40岁。 宸:大天使,41岁(仙逝)。澈的父亲。茶色短发,白色袍子。 皓:大天使,23岁(冥寿37岁)。栗色的头发,白色的袍子。诺琦的恋人。 澈:大天使,18岁(仙逝)。茶色短发,纯洁的白袍子,深蓝的瞳仁。澈的儿子,翼的恋人。 ...
散步东田园寒冬的午后,阳光斜斜的照在斑驳的墙上,仿佛两个世界。光明和黑暗总是有着那么一条分界线,被阳光照到的地方,即使枯萎也显得有生气。而那些处在黑暗一方的生物,即使欣欣向荣,也显得暗淡无光。不知是错觉还是现实,但我毅然决定去追寻阳光。 出了家门,向东200米,就是一片原野,我心中的原野就是一切可以和自然亲近的地方,可以让我闭上眼睛,张开怀抱就能拥抱到渴望,拥抱到呼唤的地方。 麦田,野草,池塘,小径,阳光,一个足以让我心驰神游的地方。微风牵引着我的脚步不自觉的向前迈进,眺望着远处墨绿色的麦田,随风轻荡着,仿佛掠过一层层湿湿的流光,倒影出庄稼汉憨厚的笑脸。突然脚下一滞,低头一看,原来是野草拦住了我随性的脚步,草叶枯黄的颜色说明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已经消失,可它们的留存于世的筋骨依然强悍,让人不敢小觑。凛冽的寒风总是在适当的时候出场,杂乱无章的草叶簌簌作响,仔细听,它们...
白衬衫男孩一 陈西——顾名思义是一个快乐而且爱笑的女孩,好像早晨射进窗的第一缕阳光,让人有温暖的快乐,喜欢随时随地的从口袋中拿出糖果塞进嘴里,幸福的吃着,或是穿梭在朋友间听她们讲某某的故事,在别人眼里,她总是那么的爱笑。 夏天,强烈的太阳光照在操场青灰色的地上,散发出石子独有的味道。陈西路过这里,看到朋友们顶着强烈太阳光聚在一起谈论着场地中间那个穿白衬衫的男孩,而对于陈西来说最先看到的是他的衣服,因为陈西每次走在走廊里见到他时,他总会穿着白色的衬衫,陈西有时幻想,他家的衣橱里大概有几十件同款的衬衫吧。 炎热的夏季,陈西站在树荫下,望着涌道上孤伶伶的小黄花发呆:"你和我一样,总是一个人对不对,“黄色的花轻轻摇摆表示赞同似的,陈西笑了,站起身,轻轻的取下它,放在自己天蓝色的T恤 兜里,格外显眼,”以后就不孤单了吧!”然后飞奔回了教室,似乎眼前出现了一道白影,...
世俗的痕迹 一 年代世俗的痕迹 -张文 一 年代 这是一个强调自我和个性的年代,更需要我们的倾听别人的声音。我诞生在一个穷困潦倒的时代,且不是一个期待富裕的年代。我喜欢贫穷和自我感觉的富有,人都会有一种超级自恋的感觉,起码我在这么认为的。当在苦楚的生理供应和缺乏维生素的毫无营养价值的在一种特想满足的温饱感的驱动下,我做下了人类抵抗岁月艰苦的生活决定。若干年后我为我当初的决定感到特骄傲,因为我总在回忆中想起老师的谆谆教诲——那艰苦的年代遗留下仅存的优良美德。在记忆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是个多么优秀的学生,因为我老是记住老师口中的经典,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当你被一次次的现实无情的打击之后,你的生活观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变异是生物学无法解释的,我为之曾经对生物产生了绝望。...
摘掉“草莓族”标签首先我要强调,“草莓族”可不是什么新确认的少数民族,而是对一群人的专称。这群人大多是80、90后,像草莓一般外表光鲜夺目,表层有些疙瘩的也显得挺有个性,但稍一施压就整个抵抗不住,变成一团稀泥。当然,这只是个比喻,喻意很明显:“草莓族”——部分抗压、受挫能力超低的80、90后。 前些天,听一个大一学弟埋怨最近事情太多,压力太大,由于一些事务没兼顾好又受了好些委屈,说着说着几欲流泪。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大一时的自己,冲着电话那头的父母嚎啕大哭:“我觉得好累……事情好多,压力好大,昨天那个辩论又搞砸了……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当时那种感觉,就像是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痛苦和挫折,比天塌下来还难受。可现在,面对自己过去的倒影,我忍不住觉得好笑,原来我竟为那样的小事跟爸妈哭诉过,原来我也曾是个不折不扣的“草莓族”。...
雨中的罂粟花我的理想是成为著名的摄影师,而现在的我只是一名小小的摄影爱好者,投递的作品不是被退回,就是杳无音信;其原因不是我没才能,就是这个社会太现实。 怀着失落的心情,我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徘徊,这人要倒霉起来,能被蚂蚁绊死,还没等我回过神,就下起了瓢泼大雨,我用外套保护相机,另一只手挡着砸下来的雨点,一路小跑,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 我什么时候游走到公园里了?连避雨的地方都没有,除了树就是露天的小广场。跑到了喷泉旁,我发现有个长头发的女孩在雨中跳舞,既不是芭蕾舞,也不是民族舞,是热情奔放的拉丁舞。我下意识的走近她,看见她清秀的脸上刻着忧郁的双眼,她并没有因为我的到来,而停止跳舞。我被她这种浑然忘我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住了,只想赶紧掏出相机拍下这一瞬,我顾不得大雨会淋湿相机,调好焦距连续按下快门,生怕动作慢了就失去这充满魅力的画面,直到没有胶卷,我才回过神...
徐德明:江苏扬州人,文学博士,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第三个我说它是一个矛盾冲突当中的家族,凡是大家族无不具有矛盾冲突。你别看热热闹闹,人放在一起人一多,这个矛盾的冲突它愈厉害,人际关系就愈为复杂,那么金府的矛盾有同代人之间的矛盾,有不同代人之间的矛盾,那么我们集中分析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因为家族之散肯定是上一辈下一辈全部散出去。有两次,一次是训子,谁训子呢?金铨。金铨训谁?训凤举,凤举在外面回来了,晚上点着个灯在那儿喝酒,喝醉了,第二天早上被金铨碰上了,教训他,让他去独立,分出去。第一次提出要把子弟分出去是从金铨跟凤举这么桩事情提出来的。全书最后的离散就是从此开始。这个冲突再延伸到金铨去世之后,这个冲突是母子之间的冲突,最集中的一个场面在哪儿呢?集中的场面在第83回分家,金太太把子女儿媳妇都集中过来,来的还有二姨太、翠姨,分什么?分钱。我认为《金粉世家》写得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