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杀猪刀的温柔最新更新外面鞭炮声连连,赖云烟觉得她的额头很疼,她伸出手来摸了摸,发现光滑一片,正暗吁了一口气,突然怔往了。她头上戴的是什么?怎地这般重?她伸手去摸,摸到了金冠。这时,门外有了声音,有婆子的声音在欢叫道,“新郎官来了,新郎官进洞房了……”这声音,赖云烟无端地觉得甚是熟悉。“哎呀,新郎官新娘子百年好合,多子多孙,吉祥如意。”喜婆还在那叫,那词赖云烟觉得她上辈子好像听过一次。就她跟魏瑾泓成亲的那次。赖云烟突然心生不祥之感。“出去罢。”这时,魏瑾泓一出声,赖云烟觉得她那一摔,可能摔昏了头,尚在恶梦里,梦到了他们过去成亲的那一天。真是晦气,魏瑾泓还没死几天,就到她梦里来折磨她来了。就算如此,赖云烟也没打算让他好过,就等魏瑾泓一见到她一开口,她就娇滴滴地叫声“夫君”,撕下他那张欺骗世人的君子脸。...
[加拿大]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著刘凯芳 译玛格丽特·阿特伍德(1939—)享有国际声誉的加拿大作家,曾经获得过多个奖项和十二个荣誉学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女性,从表面上看,她的工作和爱情生活都很顺利,但是,她的内心深处却始终存在着自己是从属于未婚夫的这么一种感觉,这种心理上的压力越来越严重,弄得她甚至渐渐地无法正常进食,精神上日趋崩溃;最后,她烤了一个女人形状的蛋糕,将这个“可以吃的女人”作为自己的替身献给她的未婚夫,从而与过去一刀两断,去争取独立的人格,去把握自己的将来。的反抗,表现了作者对现代社会中妇女命运的关心和思考。作者序第01章第02章第03章第04章第05章第06章第07章第08章第09章第10章第11章第12章第13章第14章第15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19章第20章...
染指小绵羊(贼窝一家亲之五)作者:米璐璐出版日期:2008年07月25日明明知道这是人家的家务事,他没有资格插手可是她一直哭一直哭,哭得他心都烦了况且她可怜的遭遇实在是让他看不下去毕竟有哪个当爹的会亲手将自己的女儿卖到青楼连她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也要改娶她的大姊为妻不过要是他没把帐款收回去,老板肯定会砍死他他只好把她和她的二姊带走,让她们当小婢来抵债──啧,怎么有个性这么软绵绵的女人啊别人都骑在她头上欺负她,她却把所有委屈往肚里吞见她一天比一天消瘦,他居然觉得心疼极了一句“别怕,以后由我罩你”就这样脱口而出没有他同意,谁也别想动她一根寒毛──咳,说来惭愧,他防来防去却忘了防自己心里的那头野兽,染指她这只小绵羊…楔子棠绵绵第一次见到他时,几乎是颤着娇小的身体。...
身不由己 作者:余宛宛楔子 说与不说之间该用什麽样的心情和你们谈谈这本和我纠缠了近四个月的新书,我纳闷著。我想「反省」这字眼,该是个不错的开始。严格说来,这四个月里,我认真写稿的日子,其实屈指可数。因此,请别把写作时间长短和作品内容的优劣成正比的这一套模式放到我身上来。对我而言,那显得有些讽刺。忙些什麽?我早已没有概念。只觉得多数时候,写作之外的许多琐事,突然都变得有趣起来,我甚至无法安分地在电脑前坐上二十分钟,完成一个段落。故事虽然已在脑子里转过无数次,然则,只要我没定下心来将想法落实於文字,故事就永远只是脑子理的一个想法。可是,我真的想和大家分享脑子里的剧情起伏、想写出主角们的喜怒悲忧,所以先前才会小心翼翼地孵出先前那麽多本的作品。...
沉寂与领悟 楚月在此,要先谢谢在这段时间仍默默支持楚月的读者,以及家人还有朋友的鼓励,要不然楚月绝对走不出这个巨大的瓶颈,真的很巨大。这段时间持续在受挫中度过,到了最后甚至质疑自己的能力,否定自己的才能,排斥继续写作,然后就开始思考为何自己会写不出好的商业作品?为何自己居然会成为第一章杀手?不骗各位,楚月还真有几本是只写第一章就因为怕惨遭退稿而冷冻起来的稿子。一次次的退稿绝对是很严重伤害信心的打击,到后来思绪完全发挥不出,也不敢写出自己其实很喜欢的题材,因为怕被退。每回才刚动笔,满满的灵感就在自我的否定之下被扼杀了,这是很可怕的,比没有灵感还要糟糕不只几十倍。没有灵感,撞一撞还会有新鲜的,但这种在一开始就先对自己开了三枪的作法,试问:这还有存活的机会吗?朋友就问楚月,为何你要先担心被退稿?...
楔子·精彩内容载入中·九年前,混乱的武林内,除了龙帮、爻楼、飞狼寨,就属一名不归于任何门派的剑客最富盛名。那名剑客亦正亦邪、非正非邪。他曾大闹爻楼,迫使爻楼派出十来名杀手追捕未果;也曾私闯飞狼寨,在当时寨主乐风然眼下夺走明珠一袋;亦曾迷昏归震山庄上下百余人,偷走百年雪参一株;更曾在一夜铲平专门掳掠童男童女贩卖的强盗窝。他在江湖上出尽风头、显尽风流,不但女子为之痴迷,就连男人也逃不过他的勾笑眼波与薄唇。可是,所有的传闻仅止于此。因为纵使他的眼神、唇角有多么令人销魂,却没有个确切的形容,只因他行走江湖总是戴着狐狸面具,半遮着脸;除非与人交手,否则绝少露出真实面貌,因此见过他的人少之又少。但从见过的人口中所说出的形容,却又有好几种版本——...
正文第一章拎着空空的鱼篓从金陵附近的镇子回来,谭渊腰里的钱袋叮当作响,虽然只是一堆铜钱,但听上去总比囊空如洗的感觉好。他昨夜从巢湖打了很多新鲜的鱼,然后又趁夜赶了近百里路去卖,结果正赶上酒楼的老板收购新鲜鱼,便很幸运地卖了个好价钱。左手是鱼篓,背后一葫芦的老酒。谭渊摸摸脸上糊着的泥,心说这陈年湖泥的感觉果然不错,凉凉的,让脸颊无比舒服。正走着,谭渊听到不远处有人呼救,停下脚步望去,看到远处不浅的河中泡着一个半大孩子和一个女子。那女子拽住孩子的衣襟拼命往河边拉,孩子因为害怕则拼命挣扎,可他那不理智的举动不仅救不了自己,反而可能连累了那女子跟着丧命。家教不严!连落水常识都没有。谭渊摇摇头,快步走过去,甩下酒葫芦、鱼篓跳入河中,将那女子和孩子拽上了河岸。他脸上的干泥一沾水便糊开,弄得满脸都是黄褐的泥汤,看不出模样。...
¤╭⌒╮ ╭⌒╮欢迎光临╱◥██◣ ╭╭ ⌒︱田︱田田|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手机访问: m.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结爱·异客逢欢作者:施定柔【内容简介1】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情、信仰、行动、环保、食人和异类的故事。现实的部分非常现实,不现实的部分非常诡异。这是定柔第一次尝试写作“城市玄幻”:也就是说,这个故事主要发生在充满人迹的城市,妖类的活动非常有限。其实这主要是个现代爱情故事,只是加了一点玄幻的因素而已。与经典意义上的那种结构及地理完全虚构、非人类的比例大于人类的玄幻如《指环王》之类非常之不同。下面是俺吭哧出来的文案:有谁会比狐狸更懂得浪漫?玉觿,上古解结的工具。...
正文前言 一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五六十年代,这是在广大青年和青年学生中流传最广的一句口头禅。许多热血青年,响应党的召唤,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他们扎根边疆,不畏艰难,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为边疆建设做出了奉献。一群青年水文地质工作者,从祖国首都来到西宁,作为水文地质工作的先驱者,第一次踏上了柴达木盆地这块神奇的土地,为兰湖石油基地寻找地下水源。仅以此篇,献给:“献身边疆,扎根边疆,建设边疆,长期在艰苦地区工作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开拓者们。”一青海的气候特别干燥,离开西宁才两天,仝飞就觉得嘴唇紧巴巴的不舒服。起初,他时不时的用舌头舔舔,自信吐沫可以消毒起润滑作用,可以防止嘴唇裂口子。后来吐沫不管用了,嘴唇干巴巴的疼痛,用手摸有血,嘴唇爆皮裂口子了。...
一个是临仿伪造古画的不世奇才一个是处心积虑谋朝篡位的王爷一个是伪造的大师,以假乱真一个是表演的高手,假戏真做在命运之手的拨弄下,何去何从?《红尘有幸识丹青》1-31 by :阿堵(真的很好看。强推。) 1 夫子庙后头一条不起眼的斜街,因为两旁柳荫低垂,被当地人唤作柳树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条街上一家接一家开起了卖古董字画的铺子。低低的屋檐,窄窄的门脸,阴暗的店堂,一色黑底金字的招牌,低调中隐隐透出些古朴华丽。城里的百姓只知道这里是读书人买文房四宝的地方,干脆把它叫做纸笔胡同,原先的名字反倒慢慢没人记得了。 纸笔胡同店铺密集,连两侧的里弄也都是招牌林立,只不过门脸寒酸些。从南边第三个弄子拐进去,有一家叫做“古雅斋”的铺子。灰墙灰瓦,广漆的雕花门窗,朴素雅致。东家姓王,是最早一批落户纸笔胡同的老板之一,不过只做书画生意。...
作者:黑土冒青烟【更多免费好书 登陆 】第001章我是一戒大师少室山属于嵩山山系,山势陡峭险峻,有三十六峰,诸峰簇拥起伏,如旌旗环绕,山间云雾缥缈,峰峦叠嶂,宛如仙境。山中共有三家武林门派,分别是位于东山的中岳派,位于南山的法王寺,以及位于中央主峰御寨山上的少林寺。中岳派是一家道观,位于东山山口处,地理位置优越,掌门奥妙真人也是个在中原小有名气地道长,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招收弟子也多,产业也多,算是嵩山第一大派。南山处的法王寺也不差,占据了南山入口,掌门利空法王武功也马马虎虎地说得过去,寺内大大小小的弟子也有数十人。反而是占据了中央主峰御寨山的少林寺最差,山内一个大和尚带着三个徒弟。中央主峰听上去似乎不错,但是山高林密,哪个拜师习武的也不愿意往大山里面钻,在那里面呆着,吃饭都成问题,还习个什么武。...
╲╱】==========================================================═ ☆〆书名:相思本是无凭语作者:锦织芳华作品简介: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任凭孟皖宁使尽浑身解数,最后换来的不过是那个人冷漠的一句“你不配”;多年以后,再次相见,她早已忘却他们之间的过往。她是小白,没心没肺;他是腹黑,徒生是非。如果痴心不愿后悔,这是种幸福,还是种宿罪?十年时间可以将一个沉静的少女变成一个小白,也可以将一个温暖的守护者变成一个毒舌,更可以将一个自私狂妄腹黑的人变成被心魔缠绕的忧郁王子。注:此文小白有之,小虐有之,狗血有之,请各位看官大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欢迎前来评论,撒花,建议,芳华拜上!内容标签:都市爱情,青春校园,忧伤疼痛,失忆搜索关键字:主角:孟皖宁,林中桓,冷轻寒 ┃ 配角:杨御风,傅柔然,黄莺莺 ┃ 其它:锦织芳华...
第一章马鸣山是座四季如春、景色幽美的山岭,但由于地形十分险峻,是以并非是平常人所能到达之地,更因此形成了一道天然屏障,阻绝了任何人想一探究竟的想望。是以当大师兄宫藤带著一名身受箭伤的年轻男子回来时,鲜少见到陌生人的武夕娃,不由得十分好奇的跑上前去,睁著又大又亮的杏眼仔细打量著眼前这一身是伤的大哥哥。“大师兄,他是谁?”武夕娃大大的眼里满是新奇。这大哥哥长得好好看!虽然此刻他正不友善地瞪著她,但她还是笑咪咪地回望他。“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一路带他回来,也没听他开口说过半句话。”宫藤耸耸肩回道。“哦,你糟糕了。师父交代不准随便带陌生人回来,你居然没有听师父的话。”一旁的师弟齐逸幸灾乐祸的伸出手指指著他。“我没有随便把陌生人带回来,我带回的是一个受伤的人。师父平时就教导我们要见义勇为,更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然不能见死不救。我不过是遵照师父的话做罢了。”宫藤随即反驳回...
楔子方特助看完手中的这份遗产但书后摇头叹气,大叹死人恶整活人!“这对执行长来说,是个很棘手的选择吧!”继承遗产的条件之一就是继承者必须要有合法婚姻?这对很多人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执行长……咳咳,一个视婚姻为洪水猛兽、近期又惨遭情变的男人,要他结婚?困难度很高喔!“为什么?”欸?还问他为什么?这答案他自己应该比谁都还清楚吧?“选择放弃事业,或选择进入婚姻,我觉得这两者都是你无法忍受的。”选择进入婚姻是他家老板极不愿的事,可若不结婚而无法获得合法继承权,相信老板那些没血缘关系的亲戚会很乐意把这“鸠占鹊巢”的外人踢出翔达集团。“我会选择后者。”“呃?”他没听错吧?会不会太快了?“如果结婚可以解决所有的麻烦,我为什么不结?”...
楔子一帆风雨,缁衣尘深。算别乡去景,酣梦处,影依存。恋竹门春晚,盼归舟如箭,可叹他乡作故乡,皆是黄昏。看秋霜镜里,似水年华,一个痴人。新添折眉痕,挹离愁别绪,烫情酒温熨,最是销魂。——金城绝《明》第一章明永乐元年,九月初七,应天府。一辆精巧的马车缓缓停在皇宫门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立刻迎上来,掀开车帘堆笑招呼,「金城公子万安。」车内传出极其清爽的笑声,「你这个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儿啊,对我说万安,那对皇上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万一传到皇上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楣。」「是是,金城公子说得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喜,就……」那士兵连忙点头,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明亮的阳光下,一身银色绣花的长衣熠熠生辉,衬托著本就俊美雅致的面庞,更加精致动人,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容,却比阳光要低了些温度,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他生出许多敬畏之心。...
作者:花十二第一章人间自是有情痴(修)所有的故事都已经忘却,所有的人都已经远去。或许,这世间只剩下我一个人,会以一种花的姿态,迎接每一日照常升起的太阳,和每一夜的月落星沉。是的,以一种花的姿态。有时候我在想,自己究竟是什么呢?前尘往事早已经记不清了。但自我有了意识,能用自己的意识判断这世间的好恶后,我就已经寄生在这枝多刺常青的蔷薇上了。或许我就是这枝蔷薇罢?在吸附了千年的风万年的雨后,忽然间开了灵智。可是……以这枝室内观赏性的蔷薇花来说,它短短的生命显然不足以支持我的诞生。我没忘记,每到华灯初上时便会有女人前来阳台照看我,虽然多数时候,她是望着楼外小区的大门的。那里……有归来的路吧。有攸关着自己挚爱的人,回家的路。或许,我真的不是一枝蔷薇,我是一个人。一个,曾经活生生而如今有着思想有着感知有着意识的人。在这个城市呆了这么久,我早已不如最初那样懵懂。更何况是这样的...
楔子龙门。一个传统古老的神秘组织,无人知晓它的力量有多庞大,是否控有来自异世界的诡魅力量。龙门恍若一个地下帝国,如蚁穴般向全世界延伸,控制全球经济、政治的脉动,一个小小戏弄足以毁掉人口千万的小国。黑白两道皆畏惧龙门的声望,马首是瞻地奉龙门为圣门,不敢轻易触怒龙门之徒众。龙门历代门主大多是拥有龙王血统的高贵龙女,鲜少有男子担任。门主座下有四大堂主,分别是——青龙,本名龙信,青龙堂堂主。年三十七岁,是龙家仆从后裔,因忠心护主、才能卓越而获其位,为人刚毅、正直,凡事认真不妥协。白虎,本名白少虎,白虎堂堂主。年三十二岁,是前任门主嫡传弟子之一,为人狡猾多诈,善以嘻皮笑脸的假象,蒙蔽世人的眼。朱雀,本名朱心雀,朱雀堂堂主。年二十七岁,龙门弟子之一,美艳、冷漠是她的保护色,其心性十分简单,一流的用枪好手。...
作者:总攻大人第一章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正在播放斯诺克中国公开赛决赛。盛潮汐洗完澡出来,用白色的毛巾擦着湿润长发,雪白的长腿露出来,白色的浴袍松松垮垮穿在身上仿佛便是最锦上添花的衣裳,曼妙的身材诱人极了。她站在电视机前,扫了一眼屏幕,比赛正进行到最后最关键的位置。解说正颇为激动道:“这球基本是死球了,宁箴给布朗留的这球没有方向可打了啊,黄球和白球的距离从电视机的角度来看也就两厘米,这球基本无解了。”然后,叫布朗的外国人便紧蹙眉头绕着球桌转了好几圈,期间好几次尝试着击球,最后又都放弃了。他手握球杆,闭了闭眼,赛场响起掌声,这是观众在鼓励他。这球布朗光看就看了五分钟。镜头扫到在座位上坐着的一个中国男人,他表情淡漠地坐在那,五官俊美精致,倒不像是职业斯诺克球手,比那些靠脸吃饭的明星还要更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