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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帝王攻:后宫三千是美男-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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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脑袋一热,恶语伤人,逼走南宫瑾,然后南宫瑾就被xxoo;xxoo了。(你跟着他,也会被xxoo的)
    他的左手狠狠的掐住了我的脖子,脸上残忍的表情让我让我感觉这次死定了。
    我穆伊尘还没有做过皇帝,怎么可能那么死了,可是越来越稀薄的空气折磨着我的意识,人一但快死了,就会产生幻觉。
    因为我看见了南宫永罗的身影,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一个人就能进入业兵驻扎地。
    他那么希望我死的人怎么可能出现。燕琳峥看着我,并不知道南宫永罗已经悄悄的靠近我们了。然而不知为什么,好像是南宫永罗知道一样,这一刻钟刚好是业兵换勤的时候。
    就在我快被掐的断气的时候,突然燕琳峥感觉寒光一闪,眼眸一邪,已经躲过了那致命的一招。
    “没想到南宫,你还是来了。为了个男宠值得吗?”他脸上满是鄙夷。
    他望了望我,淡淡的开口道:“这个人不管死活我都要带回去!”
    这一刻,我感觉十分的愤怒因为他是不管我的死活了,他的意思是燕琳峥,你要杀了他,我也没有意义,只要给个尸体就行了。
    还有,你他妈的怎么不解释,还跟着燕琳峥,说我是你的tm的男宠。
    他拍拍手,南宫永罗立刻就被他的军队包围了。火光照亮着南宫永罗还略显幼稚的脸,我现在特觉得自己像被巫婆囚禁的公主,然后,南宫永罗就是那个不畏艰险的王子,而站在那里笑的像朵花的正是燕琳峥就像是伪善的后妈,恶毒的巫婆。
    (喂喂,我是男的,后妈?猫猫:难道你要当后爹,啊呀,谁拿榴莲砸我???尘阴险:我也很好奇什么时候我做了变性手术了)
    “南宫,我燕琳峥一生佩服的人没有几个,但是我偏偏就是对你很佩服。”燕琳峥一双桃花眼显露无限的风情,勾人心魄,一颦一笑又似妖孽,笑起来,甚至比的上那个莫渊。
    (主要是人家莫渊不会笑)偏偏是那么刚毅的面容,那双眼睛不笑的时候,他就像个再不过正经的将军一样,但是笑起来真是一笑倾人城,在顾倾人国啊,要是我现在在南宫永罗的位置站着肯定被他的眼睛闪的晕晕的了。
    可是,南宫永罗依旧铁青着脸,显得很不耐烦:“要打就打,说那么多的废话干什么?”小罗挺住啊,不要被这个妖孽给迷了。不过,小罗要怜香惜玉啊,不要把这个美人给打伤了。
    我看着渐渐僵硬的对方,直到,燕琳峥的面部再也发现不了一点温和。
    因为,大家都看见了西南方向烧红了一片,其中混杂着叫喊声,厮杀声,战鼓声,以及惨叫声,一片混乱。那个地方正是燕琳峥的粮仓所在。
    燕琳峥小麦色的脸上依旧毫无表情:“想不到这次竟然被你将了一军。”
    “礼尚往来!”我在为自己即将逃离燕琳峥的束缚而高兴。
    “别动。再动我就杀了他。”燕琳峥警告着南宫永罗,把我擒在了手中。
    局势很快改变,刚才还是狼窝里的兔子的南宫永罗立刻化身为猎犬,包围着狡猾的狐狸。
    在硝烟的战场上,双方对持着。
    “轻点,轻点,我身上还有伤呢。”我试着调节他的力道,勒的我的皮肤火辣辣的。
    “你现在是人质,不想死的给我别动。”他威胁着,把匕首跟是推进我的颈脖。我草,我从不知道这种在电视中的狗血八点档会发生在自己的面前的。而且自己还是那个被反派抓在手中的柴费,当然在我面前的南宫永罗不是什么好人。
    “他的死管我什么事?”南宫永罗一副你要杀就杀的样子。让我气的回去一定要和他大战他三百回,把他打的十天起不来床,打不过他,就下药让你上吐下泻,小样折腾不死你。
    “你真的不在乎。”说着轻轻的划开了我颈部的皮肤,痛得我倒吸了好几口凉气。想疼死老子,南宫永罗,你这个没有良心的。
    “来人,给他马。”南宫永罗低沉的说道。
    燕琳峥笑道:“你还算识相,放心,你的人我会还回来的,但是这么漂亮的人,我怎么可能放过呢?”于是,暧昧的把头枕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皱了皱眉骂道:“流氓!”(大家都是爱流氓的,俗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尘
    低着头要爆发了:可是我不是女人!!!!!!!!!)
    燕琳峥有趣的说道:“这是风流。”
     

第四十八章:一支歌引发的血案

    燕琳峥看着突然倒毙的马,咬咬牙,“这次,真是被他给耍了。”揉着腰慢慢爬起来的我嘻嘻笑着:“这位你可不可以放我了。”
    燕琳峥好像是才想起身边还有我这个活人在,“别想!”
    我叹气中,看着他紧张的绷紧着神经,他二话不说就拉着我走。
    “喂,你要带我去哪里啊?”我随着他的步伐,一步快,一步慢的走着。
    “桐城!”
    “那里不是,南宫家的地方。”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驾,人在前面!”追兵已经看见到了我们,向着我们这个地方冲了过来。
    燕琳峥,眉头皱了皱,眼神更冷了,拉上我就不要命的跑了起来。我一路上,被他拖的踉踉跄跄。差点喘不上气来,百米冲刺都没他妈的这么刺激。
    “往树林里跑。”
    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毕竟我们两条腿就算是有轻功也比不上后面有四条腿的。
    “燕琳峥,我没有力气了。”
    燕琳峥根本也不管我的嚎叫,只顾拼命的向前跑去:“我可以考虑在这里杀了你。”
    我抿了抿嘴,认命的跟着他跑着。越来越近,近到我可以清楚的听到马的喘气声,我回头目测着,追兵离我们的距离,二十米左右,一匹马。一秒钟可以跑四米,那么只要十秒钟他们一定会追上我们的。为什么我有一点可惜的感觉,明明这个折磨自己的流氓可以被绳之以法了,可是,心底为什么不想快那么快和他离开,连触上他的手也不是那么的反感,而是有另一种感觉。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真是,难道这是同情心又泛滥了,记得,自己以前常常会捡那些无家可归飞小猫小狗回家,然后去喂养它们。见鬼,燕琳峥有什么好同情的?我无奈的揉了揉散乱的头发,在风中更是乱的像茅草一样。我承认,我太懒,古代的发髻太复杂了,还不如披头散发。
    突然一声嘶鸣冲天,一匹健壮高大的烈马像雷一样像我们冲了过来,燕琳峥嘴角轻轻翘起,“真是天不亡我。”后面的马似乎像受到了惊吓一样不安的扬起蹄子。
    “红毛!!!!”这不是那头和南宫永罗一样跩的要死的马吗?
    血染看见我蹭了蹭我,然后我和燕琳峥迅速翻上了马,那马又似兔子一样的飞奔起来,的确,血染是一匹良驹啊,跑的速度不能不说是十足的快啊,即使是被两个人骑着,一样是跑的飞快,但是,后面那些马虽然血染狐假虎威马仗人势的时候欺负的它们要死,但是俗话说虎落平阳被犬欺,不能不说这年头连一头马都有灵性的很。
    “红毛,就知道还是你对我好啊,等甩开了追兵,我请你吃胡萝卜。”我安抚的摸着血染头上的一小撮红毛,这就是我认出血染的方法,这匹马不耐烦的甩开我的手,继续跑着,燕琳峥取笑着我:“我不知道你那么欲求不满要向畜牲求欢。”
    我差点就一个不稳的摔到地上,幸好他扶正了我的腰。你他妈的才欲求不满向畜牲求欢。
    “趴好,前面是断崖,我们要跳过去!”燕琳峥震惊的说着,但是,在我眼里相等于寻死了,
    我狠狠的瞪着背后燕琳峥,“那么宽,想死啊?”
    “不跳,我把你扔到悬崖下去!”
    于是,在他的淫威下,我还是赌了这次。
    我趴在红毛的背上,颤颤的说:“红毛这次看你了。”
    它似乎能听懂我的话一样的嘶鸣了一声,纵声就向前越过去了,在那一刻我感觉心跳停止跳动了,在半空的感觉很凉,风吹过面颊的感觉有一点刺痛,还能听到背后,突然停止的追兵。还有那“扑通,扑通”跳的十分有力的燕琳峥的心跳。很平静,我连动都不敢,生怕就这样,命就再一次没有了。
    在马蹄狠狠的踏上土地的时候,我差点就哭出来,激动啊,死里逃生。更是死命的抓着红毛的鬃毛,疼的它要把我甩下去。
    “没事了。”那么有安全感的声音,竟然是那个千方百计的折磨我的人发出来的。燕琳峥要是你是女的,我一定娶你!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我怎么可能喜欢这个小心眼的人。
    他的手紧紧地握着我的手,显然他刚才也很紧张,缓缓的把我的手从鬃毛上扯开说:“你想痛死它啊,真是一匹好马啊。”
    他好像看到一个美女的目光看着红毛,我连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你现在的表情好贱啊。当然,我是不敢说出口的,会被他揍的。
    两人一直亲密的贴在一起,骑着一匹马。直到,看到大大两个字“桐城”
    (哇哈哈哈,我晓得了,小猫,原来你是在为我和小尘创造单独约会的机会啊。)
    “下来。”他还想用手来抱我下来,真是个色狼。最后,还是我自己慢拖拖的下来,被街上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感觉就想是千条万条的鼻涕虫从身上爬过。
    要不是,燕琳峥凌厉的目光的扫视下,仍有一部分目光向我投来。
    燕琳峥皱眉的扶了扶有点乱的发髻,感叹道:“带着你真是不想惹人注意都难啊。”
    也不知,他是在扁我,还是在夸我。“燕大公子难道是想放我离开了。”
    “走吧,找个客栈住下来。”他立刻转移话题,间接说明让我留下来。我肩上的伤害没有好,手臂上还是用不了力,所以,我还乖乖的跟着他去找客栈。至少,现在,不能完全施展武功的我,张着这张脸是十分容易被人调戏的。
    00以前,总是靠着只有的武功或毒药,把一些人打发,有的时候就是化妆一下,并不惹人注意。而且,自己下山短短三个月内,调戏者就多的连我的手指加脚趾都数不过来了。
    我的天啊,我不要男人,要是南宫瑾来调戏我我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但是其他,男的,你就准备不死即伤吧。本公子长的那么的帅,怎么可能没有姑娘追呢,就算是在二十一世纪的那张与现在不是一个档次的脸,追我的姑娘能从上海徘到北去,难道是我的魅力减弱了?
    刚进客栈,就被一个喝醉酒的中年大叔拉上了:“姑娘,你长的真好看,要不来我家吧。”我转过头呼吸比较新鲜的空气,一股酒味真是恶心的让人吐,要是没有燕琳峥我老早就一拳打踏他的鼻梁了。(猫猫:原来小尘要在燕琳峥面前当淑男。尘:淑男?你个颠倒黑白的写者,为什么要把那么单纯的兄弟之情说的那么的糜烂,去死吧,于是,作者看到了多年未见的尘氏大炮,灾难!!!)
    我之所以不动手,是想要燕琳峥帮我解决,一方面,我不喜欢乱杀无辜,一方面,我因为每次穿的是白色的长衫,所以,不想弄脏了。
    这次急急忙忙的出来,连一件衣服都没有,够悲剧了,我可不想到时候我的这具身体的第一次,是个男人,当然,是南宫瑾就不同了。(告诉各位,其实小尘,天天在想自己是攻,但是他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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