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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娶鬼为妻-第1章

小说: 娶鬼为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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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内容载入中·前言——

    十二婚的来历

    大学的旁边有一溜书店,不是那种很大的书城,纯粹是一家家小小的书店连成的庞大书群。读书的时候养成了坏习惯,隔三岔五总要去那里溜达溜达,找些喜欢的书回来。因为书店很多,一家家找,一本本翻实在是项声势浩大的工程,所以我管这叫作“淘书”。

    前段时间我就淘了一本很喜欢的书,看外表像辞典,里面记录的全是中国各地古老风俗,其中有关结婚的传统习惯更是不胜枚举。我第一次发现咱们的传统简直奇妙到不可思议,一时兴起,我从中挑选了十二种婚姻形式,组成了现在的“十二婚”系列。

    算一算,我手上真的有好几个未完成系列——“我是妖精我怕谁”、“涩世纪传说”,未修改的“东方舞曲”系列,现在又多了这么一套。大概这就叫“挖了坑不埋吧!”不能怪我的,我除了写这些系列,还要写很多的单本故事,所以创作速度自然比较慢。“十二婚”系列我争取两年内完成,大家耐心……耐心一点。

    来介绍第一个故事——十二婚之冥婚——《娶鬼为妻》,它是“十二婚”系列的首篇,也是贯穿整个系列的故事。既然是冥婚,肯定逃不开大鬼、小鬼。我好像写过跟鬼有关的故事哦!《随水长流》就是写水鬼的故事,同样是写鬼,这两篇故事有什么不同呢?

    我哪儿知道?我刚开始写,写完了,你们看完了就知道喽!

    ·精彩内容载入中·
楔子
    ·精彩内容载入中·冥婚——

    古称“婚殇”、“幽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为汉族旧时封建迷信之婚姻陋俗,流行于全国各地。

    凡男女生前未婚而死,或已经订婚而未婚夭亡,多由两家父母、亲友通过“鬼媒人”撮合定亲,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室,称为“冥婚”。

    古时以二十岁为成年,故凡年十九以下而死者为“殇”,所以夭殇之男女成婚谓之“嫁殇”。凡生时非夫妇,死后迁其骸骨而葬于同墓,使在阴间成亲者谓之“迁葬”或“配骨”。

    后代冥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少男少女死后,由双方父母家人做主,为其合葬,结成鬼夫妻;另一种是少男或少女死后,父母为其寻找某一活着的少年做他的“亡妻”或“亡夫”。

    冥婚之俗,周代之前即已流行,自周以后历代政府明令禁止,但因统治者带头违反,故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相沿成习。这种冥婚恶俗,解放后大陆汉族地区已基本革除,但台湾地区仍残存“娶鬼妻”习俗:

    清晨亡女家人在路上放置姑娘的首饰、衣物,如果被未婚男子拾去,该男子便结为鬼女之夫;若是已婚男子拾得,拾者须将其子优先归于亡“妻”名下,立碑上坟。

    ——摘自《中华传统文化粹典》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哥!哥哥!”

    “谁在叫我?”见钱开徘徊在半梦半醒间,他极力与周公对抗,终于找回了半点神志得以张开一只眼。

    有一个身着红衣的小女娃正撑着红伞哀怨地看着他,她居然……居然是飘在半空中的。她的脚呢?怎么找不到她的脚?难道说她是……鬼?

    被这么一吓,见钱开醒了大半,他从床上跳起来,拿起桌上的火烛伸向前方,“你……你是谁啊?我没有做亏心事哦!你别靠近我,我真的没有做任何亏心事。”他慌乱地摇晃着手中的火烛,大有趋鬼之势。

    亏心事?什么是亏心事?红衣女娃眨巴着大眼睛,向前跨了一步,黑夜在她的脚下蔓延攀伸。

    “不要啊!不要掐我!”见钱开向后再跳一步,“我真的没有做亏心事,就是……就是上个月偷看隔壁阿花洗澡;去年冬至的时候把王太婆家的鸡杀了;十七岁那年偷了家里的钱去妓院,可我没进去,我向神佛起誓,我真的没进去,我没……没胆;还有我十四岁暗恋西出门的小莲,可人家不喜欢我,她喜欢东入门的狗子,我一生气就在狗子的面汤里放了点巴豆,这是我从小到大干的最大的亏心事了。真的!”

    “你没有说实话。”

    五岁的小女孩居然有如此老成的声音,见钱开傻呆呆地看着她,总觉得那小模样总有几分熟悉,“我没有说实话?我哪里没有说实话?我该说的都说了。”

    小女孩飘啊飘,飘到了他的床边,她稚嫩的小手抚着温暖的热度,那感觉让她想起了很多年以前,她还是孩子的时候。

    “见钱开,你忘了吗?在你七岁的时候,你偷吃了娘买回来送人的糖,还推到我的身上,害我被娘打了一顿。”

    七岁?见钱开挠挠脑袋,他哪里还记得七岁时候的丑事,可是他却记得这世上惟一能管他娘叫“娘”的就只有一个人,他那死了十二年的妹妹。

    不是他特意要记得如此清楚,实在是被逼无奈。娘每年给妹妹上坟的时候都会念叨着,每次他犯错,娘也会念叨,就像三天前——

    “我的命好苦啊!怎么生了你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啊!如果日开还活着,我就不用这么命苦啊!可怜我日开死了十二年啊!”

    他也被念叨了十二年啊!难道真的是娘念叨的结果,死了十二年的小妹居然入了他的梦里。难道说,他要死了,阎王爷特意派了妹妹来接他?不要啊!他还年轻,他还未娶妻,还没为见家传宗接代,没道理让他现在就去死吧!

    “你要干什么?我可是你哥哥,你不能这样对我,万万不能!否则,你就是对不起见家的列祖列宗,对不起念了你十二年的娘。”

    她来这里跟娘有什么关系?哦!她忘了,活人成亲都是要高堂在场的,“哥,我要嫁人。”

    嫁人?她?见钱开上下横竖地打量着面前身不足他半人的小女娃,她根本就是个孩子嘛!嫁什么人?

    “我已经十七岁了。”她强调,声音更显成熟,“在活人中,年方二八已经可以嫁人,跟我同年的隔壁阿花都做娘了。”

    是哦!妹妹要是活着,今年的确已经十七岁,是该嫁人的年岁了。“这么说你要嫁人?”见钱开抬抬眉角,原来鬼也想嫁人哦!

    哥哥小时候就有点傻,今日得见似乎更呆了。日开跳下床,小脚在地上挪移着,“记着!这件事就交给你办喽!”她慢慢向墙走去,渐渐消失在见钱开的视野中。

    见钱开哆哆嗦嗦挪到墙角,拍拍这里,摸摸那里。临了,他用两只手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真是见鬼了!”

    “娘!娘啊!日开的画像你放哪儿了?”见钱开翻箱倒柜找着许久不见的画像,“娘,快点找啊!”

    见大娘在丫鬟的扶持下摸了进来,迎头便骂:“小兔崽子,你又在干什么?你不知道这是日开的卧房嘛!十二年了,我一直将她的房间保存得颇好,不让任何人动,就是盼着有一天她能回来。你现在闯进来做什么?想坏了日开的仙气是不是?”

    “甭仙了,您闺女早成了鬼,做不了仙的。”见钱开继续翻着箱子里的东西,背上忽觉疼痛,“娘,您又打我!”

    “谁翻日开的东西,我就打谁!”见大娘怒气冲冲地盯着儿子,万般心疼地蹲下来亲手收拾起被儿子翻乱的东西,“日开那是多可爱,多乖巧的孩子啊!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去爬那栋没建好的楼?她要是不去,今天就会好好地活着。算起来,若是她活到今天,也该出嫁了。”

    说到日开的出嫁,见钱开丝毫不敢怠慢,“娘,您先别跟我急,我找日开的画像就是为了给她成亲的事。我昨晚在梦里见到了日开,她跟我说……”

    见钱开将昨晚的梦境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番,大有不帮日开找个“亡夫”,就该轮到帮他寻找“亡妻”的意思。

    听独子这么一说,见大娘更是慌了手脚,“这可如何是好啊?即便你再不成器,到底也是我们见家惟一的香火。你死了不要紧,见家的香火要是断了,我如何对得起你那死去的爹啊!不行,得赶紧想个办法。”

    这还有什么好想的,惟一的办法摆在面前——“赶紧帮日开找个未亡人啊!”

    “你是说……”

    母子俩一对眼,这办法有了!

    坐在路边歇脚的李别恨完全没有料到一场阴谋正一点一点地向他走近,他只是感受着石头的冰冷,脑子里盘桓着来时这一路的点滴思绪。

    他知道自己这个卧泉山庄的少庄主当得有愧。论文韬武略,他不敌二弟;论聪明才智,他不敌二弟;甚至于论待人接物,他依然不敌二弟。他之所以能顶着少庄主头衔在山庄白吃白喝混了这十九年,全仗着他是长子,占了早出生半个时辰的优势。

    可不能因为他无能就一脚把他踢出去成亲吧!爹更绝,竟然说什么他这一生能为卧泉山庄所做的最大贡献就是延续香火。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像头种马?还是那种就快不行的种马!

    既出之则安之,他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随遇而安,从无恨意。

    即便爹早就对他不抱任何希望;即便二弟个性强悍到不将他这个大了半个时辰的兄长放在心上;即便整个山庄的下人都认为他是个可有可无的米虫。他依然了无恨意,只是随意地享受着自己的生活。

    反正早晚都是要娶妻的,不如就按照爹和整个山庄的意思早点娶妻回家吧!说不定,下一刻他就会死于非命,给李家早日留个种,也是他的使命所归。

    或许真像爹所说的那样,他这种烂个性,活这辈子惟一能为山庄做的就是娶妻。

    快点赶路吧!早一些到达宣州,早一点见到爹帮他选定的未婚妻,他这一生的使命也可以早点完成。

    刚走了两步,他的脚不知道碰到了什么,软软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低头望去,像是一幅画卷,可惜卷成轴看不清楚。李别恨弯腰拾起,将画卷握在了手中。

    秉着人性中的好奇,他想也没想便打开了画卷。这是幅人物画,工笔简单,不过是红墨勾勒出的红衣女娃撑着把红伞走在艳阳之下。

    奇怪的画,古怪的用意——画纸有些年岁了,也不知是谁丢弃在路边。李别恨欲将画放回原地,石头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妹夫啊!”

    妹夫?李别恨看看周遭,没有任何雄性动物啊?他再狐疑地看看手里的画,任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到单只是弯腰取画这么小小的动作竟决定了他三生姻缘。

    又或是,三生石上早已刻下了他这小小的动作?

    等了十二年,前世所等的就是今生。

    头上沾着泥土,耳边插了根野草,脸上还映着几许清晨的露珠,衣衫倒是摆脱了街头叫花子的嫌疑,就是无法让人将他与“疯子”这个词脱离干系——李别恨遥望着面前的大个儿汉子,忍不住眼皮下垂。

    “我们……认识?”依他糊涂的个性,保不准两个人从前是旧识,只是他忘了——七岁以前的事,别恨没有一件是想得起来的。

    见钱开撩开眼前耷拉的野草根,憨厚地笑了起来,“我们俩从前不认识,不过现在一定认识了。你是我妹夫,我不会记错的。”

    “妹夫?”别恨不懂他何时已娶妻,若真如他所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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