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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重生之全职业巨星-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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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他怎么排,键盘怎么弄,鼓点该怎么进入,每一个环节都不厌其详的写的清清楚楚,几乎不需要乐队再做任何的改动,直接照做就是了。

    编曲之后的效果很不错。周霖和任菲菲用编曲软件模拟过几次,比起原版《青花瓷》更多出了几分细腻的感觉。只要现场乐队不犯错,肯定能够在竞演的时候加很多分数。

    曲谱只有两页,很快就看完了。

    李洪看完之后有点恍惚,忍不住的看向刘松,刘松也恰好看向他。

    “你看了吗?”李洪问。

    刘松点点头:“看了。”

    “觉得怎么样?”李洪咽了一口唾沫道。

    刘松犹豫了一下道:“华风?”

    李洪道:“华风。”

    “这里面用到的乐器可不少啊,长笛,琵琶。竖琴,古筝。居然还有风铃……靠,真把咱们当成交响乐团呢!”刘松搔着头道。

    李洪沉吟道:“要求是挺高的。不过词曲都有功底,编曲也很有味道。要是做出来,效果应该不错。”

    两人大眼瞪小眼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异口同声的道:“有意思!”

    周霖和任菲菲走进剧场的主舞台,一群灯光师正在忙活着布置场地。明天就要正式拍摄了。他们必须把灯光和环境调整到适合录制的程度。

    在吕敏的引领下,两人走上舞台,和乐手们见面。

    “李洪老师你好,久仰大名。”见到李洪的时候,周霖还挺激动的。

    前世今生。这位李洪都是鼎鼎大名的吉他手。前世周霖跟萧筱学吉他的时候曾经买过一本书,书名就叫《跟李洪二十一天学会弹吉他》,可以说李洪就是他的半个吉他老师。

    李洪非常客气的道:“你好,我虽然之前没听过你的名字,却很期待跟你合作。”

    周霖愣了一下,他听过传闻说李洪的性子很桀骜,除非能够在才华上压过他,否则他谁都不理睬。

    难道传言有误?周霖看着客客气气的李洪,心里有点疑惑。

    现场表演的时候,歌手和乐队的配合非常重要,几乎可以决定一首歌的生死。

    歌写的再好,编曲编的再好,如果乐队演奏不出曲子的灵魂,就像是歌手站在舞台上突然失声一样,必死无疑。

    周霖和任菲菲非常清楚乐队的重要,对每个乐手都十分恭敬,任菲菲还拿出从松江带来的特产,每个人都送了一份小礼物。

    “你们不用担心。我们会尽力的。”刘松收下了任菲菲的礼物,笑着说道。

    负责演奏长笛的魏晓明则道:“我一直都不知道陶洪导演叫我来干嘛,看了你们的《青花瓷》编曲,我才知道我来是干嘛的。”

    说完他又好奇的问:“这首歌是谁写的,真棒。要我说啊,第一轮夺冠的一定是你们!”

    乐手们拿到好曲子,就跟歌手拿到一首好歌一样,会有一种非常兴奋,急于表现出来的冲动。

    《青花瓷》就是这样的好曲子,周霖的编曲做的非常详细,大家又都是专业人士,几乎不要太多的准备,探讨了几句之后干脆直接进入彩排。

    任菲菲站在舞台中央,灯光打在她的身上。

    尽管她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可当灯光照映,她就好似焕发出了无穷无尽的光彩。

    周霖站在任菲菲身后的光影边缘,手里捧着吉他。

    参加了《最强唱作人》,周霖就注定要放弃了低调的生活。

    不过还好,更多的光芒都集中在任菲菲的身上。

    周霖觉得,只要自己不开口唱歌的话,还是有希望走在街上不被人认出来的。(未完待续。)

第0270章 舞台上那个光彩夺目的你

    任菲菲站在舞台上。

    彩排而已。

    灯光还没有完全布置好,台下也没有观众,工作人员在四周走动着忙碌着,偶尔才会往她身上注目一眼。

    够了,已经足够了。

    就算没有人注目,只要知道自己唱的歌有人认可,只要知道自己身后站着周霖,便足够了。

    她的脑海之中瞬间闪回了许许多多的画面。

    她从小循规蹈矩,听父母的话,长的也漂亮,跟着母亲出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笑着摸她的头夸奖,说她以后一定能长成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她中学的时候曾经喜欢过唱歌,还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电子琴,可学业太重,练习了两个学期就放弃了。好在她还记得一点,现在编曲的时候都能用得上。

    高中时她经常会收到情书。她也偶尔会偷看言情小说,偶尔会看偶像剧,偶尔会幻想能不能有一天碰到一个白马王子,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她把那些情书都撕掉了,连拆开看的勇气都没有。她认真的学习,甚至不记得高中时期有过几次开心的经历,就糊里糊涂的考上了大学。

    大学时,师范学院几乎都是女生,想认识个男生太难了。寝室和别的学校联谊她都害羞的不敢参加。直到大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才加入了音乐社,认识了那个帅气的学长。

    她恍惚的记得曾经很喜欢那个学长,偷偷在日记本上写满学长的名字。如痴如醉的欣赏学长的弹奏和演唱,暗自学吉他学唱歌手指都因为弹吉他弹出了茧子。

    有些记忆已经不清楚了,曾经她以为自己是那么爱着学长。一生一世都会永远记得他。可站在舞台上,任菲菲忽然发现她都有点想不起那个学长的样子了。

    她只记得那一次哭的很伤心,因为看到了学长和女朋友的亲密。从那之后她就不再弹吉他也不再唱歌。

    然后就毕业了,她成为了一个老师,每天穿的端庄站的笔直不苟言笑,只是偶尔在讲台上看着台下青春的学生们,偶尔会生出一种自己的青春怎么还没来得及度过就失去了的怀念。

    再之后。她莫名其妙的被周霖勾引了音乐的怀念,与其说那是怀念音乐,不如说那是怀念曾经拥有过的炽烈和疯狂。不如说那是怀念她剩下的那条青春的小尾巴,不如说那是她在为生命中的种种不可能和可能在做出一点垂死的挣扎!

    挣扎?她微微的笑了,恰好一束灯光打在她的身上。

    她穿着白衬衫,商场里100多元的那种。很普通。因为衬衫稍微有点宽松。下摆随便打了一个蝴蝶結,看起来就像是腰间飞舞着一只白色蝴蝶。

    她穿着牛仔裤,品牌的,花了300多元。

    她脚下踏着一双169元的平底帆布鞋。

    她用一条皮筋束着马尾辫。

    她走在街上,会很平凡。

    她站在讲台上,会被学生们当作女神。

    而当她站在舞台上,当灯光照在她的身上,那一瞬间。光芒万丈!

    光芒,万丈!

    无穷无尽的光好似从她身上释放出来一般。闪烁着,通透着,肆无忌惮着,生机勃勃着。

    任菲菲面带微笑,头垂下,深吸了一口气。

    这时候,前奏响起。

    前世《青花瓷》的编曲已经达到了华风歌曲的巅峰。

    论意境,《青花瓷》宛若在人间四月烟雨朦胧的江南水乡,乘坐一艘乌篷小船,听雨滴落在蓬上的滴答滴答声。从篷子里往外望去,瞥见雨幕遮挡之外,另外那首小船上有一抹白色的裙摆纷飞。

    论词句,《青花瓷》的用字用词韵味十足,好似一个娟秀的淑女坐在窗前,在一张丝绸素绢的小扇上穿针引线,临摹着一幅素笺。忽而她的针停下来,望向窗外,春风十里,桃花胜放,一颗心忍不住飞过红砖墙,飘往远方。

    论曲调,《青花瓷》应了那一句“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看似静谧,实则波澜起伏。曲调舒缓时,就如同那一弯落在松林上的明媚月光,银白色透透亮;曲调悠扬时,好似静静流淌在碎石间的溪流,清冷跳脱,蜿蜒转折。

    这一曲《青花瓷》在前世被称为华风音乐的集大成之作,或许不如当初《东风破》刚一出来的时候震撼,可曲风词句却优美的结合在一起,正如其名恰似那国宝般美丽动人的青瓷极品。

    洗尽铅华的青花瓷,古朴典雅的青花瓷,清新流畅的青花瓷,在古筝的撩拨下,牙板的清脆下,琵琶的淙淙下,长笛的呜咽下,分外动人,优雅从容。

    前世21世纪初的头十五年,华语流行音乐圈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周杰伦和方文山更好的组合了。

    他们用充满韵味的词句和古意盎然的曲调搭配现代流行的曲风,大大的促进了华风在流行音乐中的作用。

    前世换到今生,任菲菲的唱腔比周杰伦更柔情而古朴,女声的尖细里隐隐带有一丝江南戏曲的风味,绝妙的搭配了这首歌的意境和风格,她一开腔,忙碌的工作人员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惊讶的看过来。

    李洪和刘松这些乐手也惊呆了。

    他们最初看到曲谱的时候,已经被词曲给震住了。

    精妙的歌曲,优美的曲风,细致的编曲,每一个音符都像是艺术品,就算是这些音乐圈的挑剔老炮儿都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而此时此刻,任菲菲的歌声一出,他们差点乱了拍子。

    “美!”

    “好听!”

    “这妞儿好厉害!”

    在他们的脑海里,瞬间蹦出了一堆形容词来。

    只有一个人从容如初。

    他见过任菲菲当英语老师的女神模样。

    他也见过任菲菲陷入人生十字路口的迷茫。

    他见过任菲菲的许多笑容,也经历过任菲菲的很多哭泣。

    他一直站在身后,鼓励着任菲菲前行,他也是第一个看到任菲菲的潜力,觉得她有资格站上华语乐坛的舞台。

    周霖默默的站在任菲菲的身后,手指娴熟的在吉他的弦上跳跃着。

    前世那些惘然的时光里,他靠着吉他和萧筱脱离了苦海。

    今生,他看着舞台中央光彩夺目的任菲菲,好似回到了那段飞扬的岁月。

    这便是,音乐的力量。(未完待续。)

第0271章 千万别冲动

    任菲菲唱完之后,台上台下的人久久沉浸在回味之中。

    李洪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娟儿,想你了……”

    娟儿是他的前女友兼经纪人,两个人曾经一起走过最艰难的那段岁月,住在大杂院里,早晨起来用院子里的公用水龙头洗脸,去方便得走一条长长的胡同到路口的大公共厕所,两个人一天只有十块钱的伙食费,吉他的弦断了都没钱修补。

    后来李洪的事业渐渐有了起色,跟娟儿一起回过她江南的老家。

    还记得那是四月的一个雨天,两人坐在滴答着雨点的屋檐下,畅想以后要是有了钱有了房有了车子一定要养条狗,李洪想要一条威猛的苏格兰牧羊犬,娟儿却喜欢温顺聪明的拉布拉多,吵了半天之后两个人折中,还是养一条**呵呵的哈士奇算了。

    那时候的他们还很年轻,虽然只有一点钱,却对未来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缤纷幻想。

    后来,李洪成了名,有了钱,买了房,买了车,却没有养狗,一次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娟儿的消息,只是听闻她在老家嫁给了一个商人,过上了相夫教子的安静生活。

    去年李洪偷偷的去了娟儿的故乡,又是一个雨天,坐在那个陈旧的屋檐下,看着水道里驶过的乌篷船,听着船夫唱的民歌,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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