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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窈窕家丁-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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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高傲似狼,一个胆小如鼠,就这么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地耗着,当然,这只是开了个头,并不是最终的结果,精彩还远远在后面呢。

    就在他俩相互猜疑之际,京城里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大将军裴夜的未婚妻,那位清丽娇柔的沈府大小姐沈晴衣,机缘巧合,救了微服私访的苍汉皇帝一命,皇帝念其救命之恩,封为安靖郡主。

    

第四十七章 皇恩浩荡(下)

    这一日,沈府老爷沈重汝刚踏出自家院门,就听得街头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接着便是纷沓而至的脚步声,大群人一窝蜂朝着此方向涌过来。

    “沈兄,恭喜恭喜啊!”

    “有此贤女,贵府真是三生有幸,福祉连绵!”

    “沈老爷你平步青云,大富大贵,到时候别忘了这街坊乡亲,一定要多加关照,提携一二!”

    面对众人贺喜,沈重汝听得一头雾水,忽闻得锣鼓声动,人群从中散开,一名太监模样的红衣老者走上前来。

    圣旨读罢,沈重汝这才知道,原来是当今皇上微服出巡,不慎受伤,幸得沈府大小姐沈晴衣出手相救,化险为夷,沈晴衣救驾有功,已被圣上赐封为安靖郡主,并赐府邸一座,黄金百两。

    沈重汝一时间欣喜若狂,又被左邻右舍拉去喝酒庆贺,饶是他平日自恃清高,从心底看不起旁人,但遇此大喜之事,也灌下了不少,喝了个半醉才被人架着送回府去,睡到第二天晌午过后才醒,醒来就听得外面厅中有人低声争执。

    “姐姐,我就不明白了,你可是救了当今圣上性命,这样大的功劳,跟姐夫当年英勇抗敌卫国的功勋也差不太远了吧,却连座府邸都受不起吗?还有赏赐的那些黄金,怎么都不跟家里说一声,就全部都捐做边关军饷了?”正是沈文轩的声音。

    沈重汝一听着急了,没等听到沈晴衣作答,只随意披了件外衫在身上,就跳下地奔出房去,“女儿,你弟弟说的可是真的?你真的把金子都捐出去了?”

    沈文轩见是父亲发问,气呼呼道:“骗你作甚,我一大早听别人说起,我也不信,还特意找熟人去打听了,可不就是真的!”说罢还在桌上狠狠捶了一拳,眼圈都红了,“爹你看看我们这院子,漆也掉了,墙也破了,早该修葺了,不瞒你们说,我都不好意思请朋友进门来,多寒酸啊!还有,我知道姐姐你向来念旧,那新宅子不要倒也罢了,可凭什么连金子也不要?将来别说我的用度,爹的养老,就是姐姐你自己的嫁妆,哪样不需要钱?你就这么嫁进裴府,就不怕以后夫家瞧不起吗?”

    沈重汝连连点头,“女儿,文轩说得对,你该和我们商量商量……”

    “可不是嘛!”沈文轩越想越气,跺脚道,“我还答应了孟都段翼他们,今儿要挑家最大最好的酒楼喝酒的,好几十号人呢,你现在叫我拿什么去请客?到时候人家怎么看我,我的面子往哪儿搁?”

    “文轩,你声音小点,别让下面人听了笑话!”沈重汝低斥了一句,过去仔细将门窗掩好,这才转回来对着沈晴衣,轻问,“女儿,你给爹说说,这事还有转圜的余地不?”

    沈晴衣淡淡一笑,柔声道:“爹,我们沈家祖上也是名门望族,怎能如此鼠目寸光,计较这些个蝇头小利?而我沈晴衣作为沈家子孙,再是不济,也断不会出尔反尔,把送出去的钱物再要回来。”说完又朝向沈文轩,神情清淡,“文轩,你那些狐朋狗友,若是因为你请客爽约而与你就此疏远,倒是一件好事。”

    沈文轩此时哪里听得进去,哼道:“谁是狐朋狗友了,我结交的都是贵族子弟,个个都是有才之人——”

    “好了,你们姐弟俩也别争了!”沈重汝叹了口气,他生性懦弱,对这个出色的女儿,几乎是言听计从,见她一副云淡风轻的姿态,也就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反而去劝儿子,“文轩,你姐姐这样做,一定是有她的道理,你也别烦她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府邸丢了,黄金也没了,好歹还有个御赐的郡主名号,说出去还是十分风光的,这样也配得上裴夜的家世了吧,以后也不会再受那裴老夫人的冷眼……

    “我哪是烦她,我是为她好,为我们大家好!”事已至此,沈文轩也知道再说无益,想来自己以后还得依靠这姐姐的夫家,再说姐姐从来都是真心待他,这一点不容置疑,真要他与姐姐大吵一架,他也做不出来,只得脸色灰白,悻悻然回房去了。

    沈重汝毕竟年长,想想却觉不对,疑惑问道:“女儿,外面都说你是当世女神医,一出手就救回当今圣上,可爹知道,你是半点医术都不会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爹你就别问了。”沈晴衣摆了摆手,眉目间有丝疲倦,似是不愿详谈其中过程,只说道,“我今日一早进宫觐见了皇后娘娘,你放心,好日子还在后面。”

    沈重汝听得这句,立时眉开眼笑,欣慰道:“爹自然是相信你的,我们沈家发扬光大就全指望你了。”

    沈晴衣轻应了一声,俏脸上却无多少喜悦,眸光微凝,一时怔然。

    当世女神医……

    她冷冷一笑,不经意眼光掠过窗外,墙头上青光一闪,似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但定睛看去,但见树木稀疏,枝叶微扬,哪有人在?

    与此同时,上京城的另一头,大将军裴夜的书房之中,关于沈氏女救驾有功被封郡主的话题也在谈及。

    “据说袭击陛下之兽是一只黑貂,周身如墨,迅比闪电,而且是身带剧毒,陛下被它咬在手背上,整只手立时就乌青一片,随行侍卫的解毒药丸半点效用都没有,要不是你那未婚妻及时上前,以银针解毒并献上灵丹,只怕是凶多吉少。”说话之人是宁彦辰。

    “陛下游湖,竟未屏退闲人?”裴夜皱眉发问。

    “谁知道呢,陛下这回非要混迹于游人当中,与民同乐,本来随行侍卫也带了不少,个个都是好手,不想那黑貂来得实在太快,眨眼间就窜出一丈不止,这畜牲又甚是灵性,并不恋战,咬了人就走,侍卫们就是想抓也抓它不到!”宁彦辰说罢瞥他一眼,似笑非笑,“我倒是看走了眼,你那未婚妻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样子,却是个深藏不露的杏林高手,药到毒除,这一手,跟容老爷子都是不相上下了。”越想越是想不过,不由得一拳捶过去,哼道,“你瞒着别人倒也罢了,却连我都瞒着,实在太过分了吧!”

    裴夜衣袖一拂,便将他的拳风尽数化解,只道:“我也是刚刚才知。”

    宁彦辰睁大了眼,“什么,连你也不知?这就奇怪了,她一个养在深闺人的大小姐,平日顶多是吟首诗,画幅画,混个才女的名号,却跟谁学了这一身高超的医术?”

    裴夜淡淡说道,“我初识她时她不过是个三四岁的孩童,十几年没见,也许拜了名师学医,她聪明好学,勤勉刻苦,有此成就并不足为奇。”

    “三四岁?”宁彦辰神情惊诧,“那你几岁?”

    “十岁。”裴夜答得不假思索。

    “你……你……”宁彦辰还是第一次听说此事,指着他,揶揄道,“你行啊,小小年纪就有此心思,看上人家了?”

    半晌没等来他的回答,宁彦辰早已见惯不怪,嘿嘿一笑,又道,“不过话说回来,我以前真不觉得你那未婚妻怎样,但现在看来,倒也有她过人之处,这又是才女又是医女的,既有郡主的封号,又有清廉的名声,我还听说,钟丞相有意收她做义女,这个沈晴衣,真是一鸣惊人,风光无限啊!如此这般,也配得上你了!”

    “是么。”裴夜应了句,面上仍是淡淡,眼光往门前扫了一扫,眉头皱得略紧。

    宁彦辰又絮絮叨叨说了许多,但见对面之人始终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只时不时往自己身后投去一瞥,不觉起了疑心,再往四周望望,冷清依旧,状似少了点什么。

    想了一想,他心头顿悟,生气,这园里屋里少了生气。

    “咦,你那小家丁呢?”宁彦辰挑眉问道,有一阵没见那小子了,心里还挺挂念的,这次他进宫探视皇兄,那小皇子宁恒宣三句两句不离易小五,将他这个皇叔彻底忽视了,可见那小子的魅力还不小。

    “出府去了。”提起这个易小五,裴夜有些无奈,这是他第几次请假了,第五次还是第六次?

    第一次请假,说要去看望干爷爷容泽礼和医馆众人;

    第二次请假,说要去看老乡,也就是石居安兄妹;

    第三次请假,说要去办点私事;

    第四次请假……

    第五次……

    真不知道,他一个小家丁,竟会比他大将军还要忙碌!

    恃宠而骄,不务正业。

    可一对上那双满是期待与兴奋的眼眸,拒绝的话,他居然说不出口,于是一次又一次放行,只让七星卫悄悄跟在他身后,他倒要看看,这小子究竟在忙什么?!

    还好,七星卫的禀告甚是迅速。

    易小五在慈济医馆待了整整一日。

    易小五在石家兄妹的小院待了半天,还吃了顿饭。

    易小五在上京城胡乱逛了一圈,去了泰和布庄,进了德福记酒楼,还去了镇远书局。

    易小五……

    正想到这里,就听见外间一声低微哨音,七星卫之一的摇光闪身而入,三步两步走到跟前,附在他耳边轻道:“易小五今天去的是……醉月楼。”

    这小子,真要反了不是?!

    

第四十八章 大步迈进康庄道(上)

    其实易倾南并不是存心作对,而是她确实有那么多事,一桩连着一桩,应接不暇。

    最初是慈济医馆的严馆主派人找上门来,说她创出的玫瑰精油和七白玉颜面霜等等已经在医馆里少量售卖了,生意还不错,口碑也是极好,许多城里的贵族妇人都闻讯而来,馆主想要招募人手,大批量生产。

    易倾南听了先是欢喜,接着又有了新的思量,这个时代没有大型机械设备,全靠人工制作,若要扩大生产,势必要有新的场地和新的人手,一旦监管不力,一方面容易导致品质下降,另一方面还有可能造成配方外流,而现在医馆里参与此事的除了馆主父子和干爷爷容泽礼,其他都是跟随馆主多年的信得过的老人,俗话说得好,“物以稀为贵”,数量跟不上不要紧,关键是要保证品质和效果,什么“卖断货”啊,什么“一瓶难求”啊,这样的消息放出去,说不定会引发更为轰动的追捧热潮。

    这样的道理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必须得亲去医馆一趟,易倾南不得已去找裴夜请假,说实话,她这些日子对这位将军主子很是敬畏,每回那道清冷沉静的眸光射过来,她都不由自主心尖发抖,拼命想着自己是否又做错事,惹主子生气了,这回请假出府,多少也有点“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态在里边。

    怪只能怪这主子长得太英俊,太耀目,酷归酷,周身都散发着强烈的阳刚之气,成天朝夕相处,这么近距离,哦不,是没距离地待在他身边,咫尺之间,伸手可及,就算是个同性,也是受不了的,何况她并不是他的同性,而是个实实在在的腐女,万一控制不住真扑上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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