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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贞观大闲人-第189章

小说: 贞观大闲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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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刘方仲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这个年代里的音乐大抵也分高雅和通俗两类的,而且分工很明确,太乐署和鼓吹署便是负责高雅的那部分,所以国家祭祀等重大活动时,便由他们出面进行演奏和歌舞。每一种乐器,每一个舞蹈动作都是严格训练而成,容不得半点差错,这年头的人太迷信,一旦在祭祀活动上出现错误,便意味着对国家不吉,出错的人是要被治罪的。

    至于通俗的,便是传说中的内教坊了。李世民宫里宴客或者他自己饮酒作乐时,宣召歌舞助兴的便是内教坊所属。这个属于相对不太严肃的,因为偶尔李世民喝得兴起还会亲自下场与歌舞伎们互动,至于有没有吃豆腐揩油等等举动,实不可考。

    听着刘方仲滔滔不绝的介绍,李素一边走一边微笑,眼中的神采却透着几分古怪。

    从太乐署和鼓吹署中间的庭院里穿行而过。四人便听到前方传来隐约的丝竹声。

    李素忽然笑道:“天寒地冻的,内教坊还有人排演么?”

    刘方仲咧嘴:“说来歌舞伎和乐师们都是下苦人,若欲精于业,哪里顾得天气,都是为陛下助兴而活的娱色之辈。若不练好歌舞,扫了陛下的兴致,那就该死了。”

    “刘博士可否领我等去内教坊看看?”

    刘方仲犹豫了一下,见程处默神色不善,咬了咬牙,点头答应了。

    内教坊排演的地方在一间宽敞明亮的大殿内,说是大殿,实则四面无墙,倒有点像一个放大版的亭子,殿内实木地板上涂着清漆,李素等人走近后,便听到各种乐器演奏的声音,琵琶,筝,箜篌,笙箫等等,随着悦耳的音乐在殿中翩翩起舞的,是一群穿着高腰宫装的美丽舞伎,不得不说,这里的姑娘确实比外面青楼的漂亮许多,此时连李素都忍不住生出和程处默一样的遗憾,只能看不能用,实在是浪费了美色。

    再看程处默和王直二人,此刻表情呆滞,两眼放光,一脸色相地盯着殿内的舞伎们,这副模样足以令世上任何正人君子毫不犹豫地与他们割袍绝交。

    李素却和他们不一样,目光投向殿内时,注意力直接越过了那些绝色的舞伎们,却在殿内角落的一班乐师们身上挨着个的打量起来。

    从那些弹琵琶的,吹箫的,抚筝的乐师们脸一一巡梭而过,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扫视良久,李素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不由有些怀疑自己前世的记忆,难道……自己记错了?

    李素不死心地第二次寻找,亏得他视力不错,隔得老远还能勉强看清那些乐师们脸上的模样。

    第二次仍旧没结果,李素的神情越来越失望,然而却还是不死心,继续第三次寻找。

    终于,第五次寻找时,李素发现一位敲编钟的中年乐师身后站着一位清秀英俊的少年,少年眉清目秀,面若桃李,虽然不言不笑,却透出一股淡淡的妩媚气质,标准的男生女相。

    李素眼皮猛然一跳。

    这位少年的模样……似乎与史书所记载的很吻合啊。

    静静站在殿外,聆听着悦耳的音律,李素闭着眼,仿佛倾听着仙音天籁般,露出享受的表情,看得身旁的程处默和王直一阵恶寒。

    良久,当殿内的音律暂告一段落时,李素终于睁开眼,轻轻抚掌笑道:“不愧是太常寺调教的歌舞和音律,果然名不虚传,今日得闻,三生有幸矣。”

    刘方仲面带得色,却非常矜持地笑了笑。

    忽然,李素故意咦了一声,指着敲编钟的乐师身后那位清秀英俊少年,道:“那位乐师相貌竟生得如此绝色,他……是男是女?”

    刘方仲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然后哂然一笑:“那个不是乐师,是乐童,跟着师傅学编钟,还没资格上场呢,李县子莫看他生得女相,却是不折不扣的男儿身,此子年方十五,自小双亲俱失没有名姓,寺丞大人为他取了个贱名,名曰‘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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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醉翁之意

    李素的眼睛终于亮了,费尽心机进太常寺,一路走来对那些他毫无兴趣的建筑和署衙装出很有兴致的样子,还要委屈自己这双听惯了流行歌的耳朵,强迫去听那些分明难听得要命的笙箫琵琶音律,不仅如此,还非得装出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

    干出这么多违心的事,李素的目的就是那位隔着老远的妩媚少年,——称心。

    今进太常寺就是为了找他,这个名叫称心的男子,将是他未来一颗很重要的棋子,也是他即将主动在这凶险的棋盘上落下的第一子。

    “原来叫称心啊……”李素面不改色地眯着眼称赞:“好名字!人美,名字也美,可惜是男儿身。”

    说完李素已飞快转过脸,不再对称心投以任何关注,反而和程处默王直的表情一样,色眯眯地盯着殿内那些绝色舞伎的翩翩舞姿出神,虽然没照镜子,但李素很清楚自己现在的表情很恶心,太低俗了,然而却不得不这样做,不能让任何人怀疑他对那个称心太在意。

    刘方仲老老实实陪着三人站在殿外不敢离开,这三位的表情太色了,刘方仲担心自己稍不留神,他们三双色手怕是会摸上去,那可就出大事了。

    然而作为主人,面对三位色眯眯的客人,总要说点什么,不然也太尴尬了。

    于是刘方仲又开始滔滔不绝的给三只色狼科普,完全不觉得如此妙曼的音律和舞姿里夹杂着他的罗嗦是多么的讨厌。

    经过刘方仲罗嗦的介绍后,李素才知道,原来内教坊里的歌伎舞伎也分等级高低的,人生真是处处充满了打怪升级啊。

    原来在这内教坊里,姿色和艺技普通寻常的歌舞伎。一般被称为“官人”,没错,“官人”这个词最早是对歌舞伎的称呼,而姿色和艺技更高一点的歌舞伎,则被称为“内人”或“前头人”,高级女艺人成了内人。贵圈真乱。

    约莫站了一柱香时辰,随着各种嘈杂的乐声渐渐减弱停歇,殿内舞伎们的最后一个动作也终于停滞不动,然后列着队翩翩退下,这段不知名的舞算是排演完毕。

    程处默和王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李素原本因为怕被怀疑而装作看舞伎,然而他毕竟是男人,绝色舞伎退下后,他也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太入戏了。

    歌舞看完了,观众也该识相走人了,李素达到了目的,这地方他没兴趣再待下去,于是适时提出离开。

    刘方仲大松了口气,陪这三位爷并不轻松,大家都是男人,男人在看着这些绝色舞伎时心里在想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刚才若这位程小公爷看得性起。冲进殿里大摸特摸,小公爷固然闯了大祸,他这位太常博士也跑不了,因为人是他带进来的。

    脸上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微笑,态度愈发跟送瘟神一样毕恭毕敬,而且丝毫没有欢迎下次再光临的意思。

    走出太常寺。与刘方仲拱手作别后,李素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慢慢往回走。

    拍了拍程处默的肩,李素很诚恳地道:“今日多谢程兄,让小弟我开了一番眼界,天色不早。你我兄弟来日再聚。”

    说完李素扯着王直往城门走去,齐没小腿的雪地上,王直被李素扯得踉踉跄跄,而李素却健步如飞,逃命似的跑远了。

    程处默独自站在大雪中,呆呆看着李素的背影,许久后,忽然重重一拍大腿,一脸受骗上当的表情:“哎,说好了请我去青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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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但是……省钱啊。

    李素很庆幸,趁着程处默没回神,刚才小跑这一阵少说给自己省了二十两银饼。

    和王直二人走在铺满了白雪的路上,风雪里的城门似乎很迷蒙,很遥远,有种看不透人生的文艺鸡汤感觉。

    二人弓着身子,顶着风雪走得很艰难,扭头互视一眼,发现彼此脸上被寒风吹得红通通一片。

    风雪实在太大了,二人不得不找了个偏僻的巷道暂避,双手环臂而抱,不停朝手心呵着热气,巷子里重重跺脚,原地跑,试图让身子暖和一些。

    “李素,我还是没想明白,今日你带我去太常寺到底为了啥?真去听曲啊?”王直憋了一肚子的问题终于开始发问了。

    李素看了他一眼,决定让自己换上一副谆谆善诱的嘴脸,毕竟王直如今在东市独当一面,需要培养他独立思考的好习惯。

    “除了听曲,你记不记得刚才我在太常寺里还干了什么?”

    “问东问西……”

    “还有呢?”李素的耐心快耗尽了。

    王直想了想,接着露出很鄙视的表情:“还有就是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舞伎,当时你的样子好难看……”

    很好,耐心值血槽已空,李素飞起一脚狠狠踹上王直的屁股。

    “那个乐童啊,名叫称心的乐童啊!”李素压低了声音怒道。

    王直恍然:“原来你进太常寺是为了他?”

    沉默片刻,王直看李素的眼神越来越古怪。

    李素忍不住了,这种人不踹对不起自己的美腿。

    一记美腿甩过去,将王直再次踹得一趔趄,李素阴沉着脸道:“再拿这种眼神看我,莫怪我翻脸!今日我确为那个称心而来,刚才你也见过他的模样了,还记得住吗?”

    王直仔细回忆了一下,点头:“能记住,那家伙长得太怪了,比女人还美,想忘都难。”

    “好好记住他的模样,千万别忘记,然后找个与你毫无牵扯的人,朝今日那位刘博士多使银钱,几百贯也好,几千贯也好,使劲砸下去,争取暗中将称心买下来,从此你找的那个人便是称心的新主人,而称心的生死,便掌握在那个人手里,也就是你我的手里……”

    王直半晌没回应,垂头掰着手指,开始仔细计算李素刚才这番话里复杂的人物关系……

    李素重重叹气,面对一个脑袋硬件软件都急待升级的发小兄弟,该怎么办啊……

    “找个不相关又靠得住的人,使银钱把称心买下来,这回该懂了吧?”

    王直顿时秒懂,急忙点头,蠢萌蠢萌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一章 打通关节

    王直办事李素信得过,事实上李素几次从凶险中脱身使的计策,都是王直在暗中帮忙执行,从没办砸过。

    曾经的发小兄弟在长安东市厮混多日,终日被那些闲汉们高高捧着,如今的王直已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只是这股成熟的味道有点怪异,夹杂着几分圆滑和江湖气,脸沉下来时确实有点不怒而威的气势,俨然已是江湖大哥的派头。

    或许只有在李素面前,王直才表现得和以往一样憨憨傻傻的样子。

    “人好找,前些日子我认识一个江南道的商人,来长安做瓷器买卖,刚进长安城人生地不熟,所以做人很小心,见谁都点头哈腰的,见到番邦胡商都是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特别讨厌,被巡街的武侯看见了,二话不说一通揍,骂他丢了咱大唐人的脸,以后别想在长安做买卖,见一次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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