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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2章

我要做皇帝-第12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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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看着这头怪兽。

    刘彻伸手拨弄了一下它的毛发。

    每一根都沾着血与泪,甚至还有亡魂在其中哀嚎。

    即名为资本,则注定逐利;既号为宗族,则必定霸道;既化身为礼法,则肯定冷酷。

    我来到,我看见,我征服,我毁灭,我建设!

    随着刘彻的拨弄,它的三首巨头,分别点亮无数颗血红的复眼。

    每一只眼睛,都象征着它的**和诉求。

    只是这些眼睛,现在都还隐藏在朦胧之中,看不真切。

    但,有那么几只,现在刘彻已经认出来了。

    贪婪、残酷、征服、吞并还有奴役……

    这些都是西方那头怪兽未来的特征。

    只不过,在中国的这头怪兽身上,这些特征的表达方式很可能会改变。

    最重要的是……

    既然东方的怪兽,已经在孵化了。

    那么,等它真的出生。

    那么,这个世界,这个地球,必将被它主宰。

    因为,这个地球,只能容得下一头这样的怪兽!

    一旦它出生,它为了生长发育,会吸取整个世界的养分,最终榨干一切,使得其他竞争者胎死腹中。

    就像后世那头怪兽一般。

    只有它存在。

    余者,早已经七零八落,凋落成为腐泥……乃至于,连它附身的民族和文化,也消亡殆尽。

    这就是这种怪兽的霸道之处。

    唯我独尊,独我能存。

    后世的地球,便是最保守的地区,也被它侵袭和控制。

    微微挥手,这头怪兽从刘彻眼前化作虚幻泡影,消失不见。

    他站起身来,走到殿外,凝视这这个世界。

    刘彻知道,他必须给这头怪兽,套上几个枷锁,免得它因为太强大,而毁灭一切。

    因为他很清楚,事实上,后世的大部分战争,背后都是因为资本在作祟。

    一战如此,二战如此。

    错非蘑菇镇压世界,三战恐怕早就打起来了。

    “给朕传召廷尉及诸持书御史来见朕!”刘彻淡淡的吩咐一声:“告知廷尉,朕要听自吕后以来,汉律之中‘公室告’及‘非公室告’的所有律令,还要请持书御史们为朕讲解每一次变化的故事……”

    “诺!”汲黯闻言,连忙恭身拜道,但心里面却满是不安。

    因为,在汉室,皇帝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想要听别人,特别是掌握相关职能的官员讲故事。

    一旦这样做了,那就表示,皇帝打算对此进行改革。

    打着史上的故事的旗号,予以调整。

    而在现在的汉室,掌握了整个司法和审判体系,乃至于司法解释权利的人是法家。

    掌握了司法的法家,近些年来,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修改法令,以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法家做的这些事情,动静不大。

    通常只改动律法里的几个字,甚至连字都不改,只是调整文字的先后顺序。

    甚至,只是加一个标点符合进行区别。

    但,他们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整个汉律到现在,都已经越来越让人不舒服了。

    而现在,天子要听的又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这样的事情。

    这让汲黯真是惶恐不已。

    你要知道,在秦汉两代,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是贯彻始终的两个司法名词。

    前者,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公诉。

    由国家、官府进行控告。

    但后者,却不是民事诉讼。

    而是法律规定禁止诉讼的内容。

    譬如,臭名昭着的两不听之一的‘子告父母、妾告夫、奴婢告主,皆勿听而弃告者市。’

    子女告父母,妻妾告丈夫、奴婢告主人,官府都不会受理,假如一定要告,那原告就要被判处弃市之刑。

    但事实上,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关系,远非字面意义理解的这么简单。

    作为空前繁荣和详细到号称连老百姓交朋友都要管一手的秦法,也没有这么简单粗暴无脑,事实上整个系统规定非常详细,详细到什么程度?不仅仅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适用范围清清楚楚,而且,非公室告可以在某些特殊条件,转为公室告。

    譬如,子告父母,依照秦法规定,假如父亲确实犯了罪,而且为公室告,那么,子女有责任检举揭发,倘若不能检举揭发,那对不起,就要被连坐!

    到了汉室,因为黄老派崛起,法家衰落,所以,律法都经过了微调。

    就跟今日法家做的事情一样,改一下文字,调动一下顺序,以此使得法律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所以,在事实上,今日的汉律,是黄老派和法家相互妥协的结果。

    黄老派政治家在过去数十年的最大成果,就是废除了连坐和肉刑,这两个秦法里的大杀器,同时贯彻了小政府形态,与民休息,避免干涉百姓的家务事。

    而在这个黄老派开始式微,法家将要崛起的今天。

    黄老派,必然会誓死捍卫自己的政绩。

    而法家,早就已经打算反攻倒算了。

    儒家近来也插了一手进来,在汉家的司法界和舆论界,最近三国演义上演的热火朝天。

    很多时候,他们争论的只是律法里的一个词语的用法。

    就像那个着名茴字到底有几个写法的笑话一般。

    看上去执拗的可笑,但实则,隐藏在背后的是话语权和价值观的博弈。

    而现在,天子忽然召集廷尉和持书御史们,要听汉律过往的所有涉及‘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律令调整。

    这是要做什么?

    汲黯不知道,但他知道,一场大变就在眼前!(未完待续。。)

第一千三百七十三节 破而后立(1)

    “陛下……”廷尉赵禹领着七八位持书御史来到刘彻面前,持芴而拜:“臣等恭问陛下圣安……”

    “朕躬安!”刘彻微微一笑,吩咐左右:“为廷尉及诸卿赐座!”

    于是,赵禹与他的持书御史们旋即被人请到两侧坐下,又有宦官送来茶水点心甚至美酒。

    “朕今日请廷尉及诸卿来此,乃是想请廷尉与诸卿,为朕讲解一下,国朝鼎立以来,‘公室告’与‘非公室告’之别,以及诸律之变迁、故事……”刘彻微笑着说道:“还请廷尉先为朕一述‘公室告’者何?”

    “启奏陛下:臣愚以为,公室告者,公也!”赵禹立刻起身拜道:“如萧相国初定《九章律》既曰:贼杀伤、盗它人,公室告!”

    刘彻自然是很清楚此事的脉络的。

    事实上,作为皇帝,他想不清楚都有些困难。

    因为法律,从来都是利益集团相互斗争的最有利武器。

    在通常情况下,决定了国家体制和统治方式的,都是法律。

    而在现在,儒家和法家、黄老派,围绕汉律,发起了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但作为皇帝,有些时候需要适当的装傻,譬如此时,刘彻就装作自己根本没有听说过这其中的纷争的模样。

    所以,刘彻笑着道:“原来如此……那么,请诸卿为朕讲一讲这汉律之中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变迁和故事吧……”

    “诺!”赵禹与诸位持书御史纷纷拜道。

    “陛下,臣曼受命为陛下讲解代以来律令之变迁……”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官员拜道。

    “此,故廷尉左监王远子……”汲黯轻声介绍道。

    刘彻点点头,王远,他知道,那是三朝元老,先后给安国候王陵和北平文候张苍当过幕僚,后来经张苍举荐,担任了张释之的助手,业务能力很出色,属于典型的太宗朝官员。

    在先帝即位前,这位老臣就已经致仕了。

    而他的三个儿子,则都分别担任了汉家廷尉系统的官员。

    甚至,长子王峥还曾经参与了审判和清算吴国境内的附逆贵族官员的案子,由此积功,迁为会稽郡郡守。

    至于眼前此人,刘彻也有所耳闻。

    据说,他还是太学的讲师,在太学的学子里也算颇有微名至少,他是少数几个可以跟胡毋生、董仲舒坐而论道,而不会怯场的年轻人。

    殿中,王曼却是已经拿起了一张竹简开始了讲解。

    在汉室已经全力开始推广白纸应用的今天,能出现在此的竹简,自然都是古董,都是史的见证,甚至,某些竹简还是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亲笔所书的珍贵资料。

    譬如,萧何所作之九章律,叔孙通所献的《傍章》,刘邦、吕后亲笔批示的奏疏、律法。

    此刻,王曼手里拿的,就是这样的竹简。

    他一一打开,然后念道:“初,萧相国定九章律,其《告律》曰:贼杀伤及盗它人,公室告。”

    “子盗父母,父母擅杀、伤、髡子女奴婢,不为公室告!”

    “……………………”

    王曼一连念了十几条律法,这些都是汉初的法律,刘邦和萧何抄袭的秦法,基本上,那个时期,汉法与秦法可能有差别,但最多也就是个中译中。

    就好比后世的复制粘贴党,最多改个主角配角名字而已。

    本质上,汉法的根本还是秦法,是以李悝的法经作为基础,衍生而来。

    那个时候的法律,真正是简单粗暴。

    法家编出来的大网,几乎无所不包。

    刘氏真正搞原创,那还要等到惠帝时期,叔孙通献的《傍章》十八篇。

    但这《傍章》却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是一部礼仪规范。

    而且,因为当世儒家的尴尬地位,叔孙通不敢对皇室和诸侯王有什么要求和规范。

    所以这《傍章》只是规定了士大夫、贵族之间的礼仪和这些人朝拜天子的礼仪。

    再多就没了。

    不然,后世的司马光也不会捶胸顿足,满地打滚的哀叹:惜夫,叔孙生之为器小也!徒窃礼之糠枇,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

    是以,王曼也就直接跳过了《傍章》,道:“吕后则不然,其法以严,故其公室告日增,家罪渐为公罪……”

    “如吕后所令:妻悍而夫殴之,非兵刃,勿罪!”

    “其又令曰:妻殴夫,耐为隶妾!”

    “……”

    刘彻听着却是在心里微微一笑,人皆说,世皆以弱亡,而汉独亡于强。

    那大汉帝国是怎么做到,哪怕是天下分崩离析,一镇诸侯也可以追亡逐北,吊打世界?

    答案就在法律里。

    就隐藏在汉法的条条框框里。

    汉律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既申明了封建君主制下,作为家庭主人的男性的权威。

    譬如这些律法之中,每一条,都是为了维护男性主人的威权。

    丈夫打老婆,只要不用兵器,打了也白打,但凡老婆敢反抗,对不起,耐为隶妾。

    耐,是一种刑罚,羞辱性质的,意思是要剃掉头发,隶妾是什么东西?家庭里的隶妾跟奴婢无二。

    这法律的意思就是河东狮要是敢殴打丈夫,那就要废隶妾,也就是说,对不起,你不是正宫了,

    但问题是既然汉律之中开始规定夫妻的地位和义务,那么就肯定会保护女性主人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汉律的《户律》中允许女性作为户主,更允许女性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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