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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情禅-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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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了。
  后来去逛商场,那些售货小姐嚷着,快来买爱情被子啊,快来买。
  她疑惑地走过去,什么是爱情被?她问。
  小姐笑了,一种促销手段,就是这种两个人可以盖的大被子,想想,冬天两个人在一个被子里,多好啊。亲亲热热的,可以在自己爱人的臂弯里。
  她看小姐的年龄并不大,说起话来却很露骨,真和以前她们谈恋爱不一样了。小姐向她推荐了好几种,太空棉的,加莱卡的,还有鸭绒的鹅绒的,最后,她真的买了一个爱情被,只是想和他睡在一个被窝里,想着想着就脸红了。
  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两个身体在一起总是觉得有阻碍,何况被子盖不严,总有缝隙,难免受了风着了凉,何况那被子真轻啊,盖起来虚飘飘的,像是没盖东西,晃晃荡荡的。他们在被子里你捅捅我我捅捅你,好玩儿死了,果然是激情四溢啊。于是尽管不习惯,还是没来由地爱着那被子,真是爱情被啊。
  后来终于习惯了,不把身体缠在他的身体上她几乎是不能入睡的,而自己的头必然要放在他的胳膊上,这样睡了几年,熟悉得如同走的一条路,怎么样地来怎么样地去都明白。
  那些旧的手工的被子被冷落到一边,几乎再也没有盖过,她如此贪恋这个爱情被子,其实是贪恋他啊。
  终有一日,他不再回来,住在了新欢那里,而那大大的被子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又空又大,怎么也暖不过来似的,到处是空空落落,到处是缝隙,伸出脚去,仿佛永远没有尽头,而手居然无处可放,到处都是空空的,像是一个没底的深渊。
  终于,她又换回了那旧被子,蓦然发现旧被子如此沉,但心里终于踏实了,有了一种稳妥感,而当她把自己重新裹紧时,以为已经密不透风的心,却慌张得只想流泪。
  原来,爱情真的需要一些空隙,那样的缠绕和不留空隙是没有后路的,有的时候,一个人睡一个被子没什么不好,并不是说爱情被子不好,只是说,总是睡那种被子,会渐渐地没有了自己,没有了自己的日子,其实就是没有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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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跳舞吧
他没有想到她会变得那么漂亮,记得上学时她皮肤黑黑的,头发少而黄,而且个子不是很高,那时她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她的学习好,不是一般的好,总是全校第一名。他却是全校最帅的男生,不仅长得好,什么都好,是所有女生心中的偶像,他被许多女孩子喜欢着,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他没想到她也喜欢他,在即将毕业的一个下午,她在路上拦住了他,然后递给他一个纸条,然后逃也似的远远地跑开了,那个纸条上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后来一直记得那个下午的阳光,明晃晃的刺眼,他很随意地就把那个纸条扔掉了,因为他以为那个女孩儿是配不上他的,他要的是那个如花似玉的校花,要的是在别人看起来郎才女貌的那种感觉,最起码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男人都是有虚荣心的。
  后来女孩儿考上了一个重点大学,他却落选了,那个校花也不要他了,他当了石油工人,去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有时候他累了一天,就倚着那汽车的大轮子坐在沙上看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这时候他想的最多的不是校花,而是那个递给她纸条的那个女孩儿,他想他是喜欢她的,偏偏就错过了,都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
  他却不知道自己给女孩儿的自尊心造成了多大的伤害。那个女孩儿一直没有忘记那一天,那是她再也忘不掉的一天,她所有的自尊全抛弃了,换来的是他的无言和沉默,以后那个女孩儿再也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说过她爱。 是的,即使爱,她也不说。但是她越变越漂亮,成了大学里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头发又黑又长,身材又高又瘦,皮肤白得吹弹即破。什么时候毛虫蜕变成了蝴蝶了呢?其实她已经成了学校的校花,很多男生都来追她,但是她总是想起他来,那个让她受到伤害的男生。
  后来的一次聚会他们见面了,那次聚会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都成了大龄青年。见面的瞬间他就呆住了,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那个黄毛丫头竟然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她看出了他的后悔,心里更凄凉,她想,她终于赢了这场战争,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
  他走过来,轻轻地说,我可以喜欢你吗?这句话说出来她眼里就含了眼泪,如此相同的情节相同的话说出来,此时却是天上人间了,她不再是那个惴惴不安等待他裁定的小女孩了,这次是他等她。而她说,不。
  她想,他要是不说出来她还会想他爱他,说了出来反倒无聊,那么低贱,让她一下子看轻了他,那一个瞬间她就解脱了,缠了十年的一个情结解开了,她想她只是眷恋少年时代自己的执著,只是活在一个自己编织的梦中,原来当爱碎裂成泥,只是一堆没有任何形状的泥啊。
  他没有想到她的拒绝,没有想到也想到了,他以为她是报复,其实不是的,是的,不是的。她是在他说出的那一个瞬间开悟的,当爱已成往事时,再找回来也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她爱的是他少年时的他,他爱的却是她的现在,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她,所以,她不再要这段感情。
  她看出了他的沮丧,就微笑着拉住他的手说,我们跳一支舞吧,三毛说,如果没有过去,如果一切已经过去,那么跳一支舞也是好的。
  那天,他们跳了今生的第一支舞,也是最后一支舞,曲子却来来回回地只放了一支,他和她都会永远记得,是刘德华的《忘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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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屋里的555香烟味道
认识你以前,一直很讨厌香烟的味道。
  甚至看了电影《半支烟》,那样让人流泪到心碎的电影,还是不喜欢香烟。我喜欢的,是电影里的悲情和舒淇的微笑以及曾志伟的怀念。
  后来,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有一个细节,感动得让人落泪,王娇蕊暗恋佟振保,于是在他上班走后,抱起他的衣服,然后把脸贴在上面,闻那上面的香烟味道。还有,把振保吸剩下的香烟放在唇上来吸,十分的孩子气,但也十分妖娆,真让人喜欢,这样的女人,只会让男人在劫难逃。
  爱上你,才爱上了香烟的味道。
  你只吸555这一个牌子,很呛的一种香烟,但你说,像你的爱,你的人,要有味道你才会有冲动去爱上,否则,像摩尔那样旖丽的香烟,是适合调情用的。
  常常,我会像王娇蕊一样,在你走了以后,抱着你的衣服,闻那上面的男人气息。还有,我舍不得打开窗子,因为我们的小屋里,有浓烈的555香烟的味道——你留下来的。那时候你总是一边吸着烟,一边眯起眼睛看着我,然后把烟雾一点点喷到我的身体上头发里。
  而我喜欢。所以,几乎是肆意地让你来吸,抽屉里,总有我给你买来的555香烟,甚至你动情地说,你会惯坏了我的。
  我宁愿惯坏了你,让你做我的小baby。但是,你终于厌倦,因为你说过,男人都是习惯厌倦的,像候鸟一样,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全不管我肝肠欲断伤心欲绝,全不管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味道。
  但却恨不起来。
  你不知道,我已经习惯了那些香烟的味道,你的味道,其实早已是爱情的味道。
  没有了你,我才有了烟。于是,一个人的时候,我会点上一支烟,慢慢地在云雾中沉醉,直到把所有记忆叫醒,直到旧屋里充满着烟草的味道。
  我想念这种味道。它让我迷恋到像个小女孩。其实,你走以后,我一直试图把所有窗户全打开,然后把留下来的那些味道全部清除,但是当我发现,我骨子里全是555香烟的味道时,我的泪,流了满面。
  我放任自己的怀念与追忆。把所有爱过的日子一一地点燃,我数过了,我吸了二百三十六支香烟了,正是你离开我的天数。因为我的烟灰缸里有这么多的烟头,盛不下时,我把它们放在一个袋子里。当旧屋里充满了555烟草的味道时,我把自己像一条鱼一样放任着,全不知眼泪流在水里。
  后来,不再想你时,我也慢慢地吸烟了,因为烟草,不仅仅是想念的开始,它,也像暗夜里跳动的红色烟头,安慰了我寂寞的心。
  你说,叫我如何不爱它?
  

沧海蝴蝶
相爱时,都是青青子衿的年龄。他是翩翩的少年,她是白衣长发的少女,像一棵开满了爱情花的树,想的都是美好的未来和梦。
  甚至吵闹后的和好都别有一番滋味,他从后面,轻轻地环住她的细腰,慢声地说着对不起,于是她再也假装不下去,反过身扑到他怀里笑了。
  一直到毕业还是这么好。都以为他和她会分到一起的,那么相爱,那么深情款款。但却让人想不到出了意外。
  有一个女孩儿,一直默默地爱着男孩儿,她毕业前找到他,你想留在北京吗?如果想,我可以让父亲帮你。男孩儿动摇了,是的,他想留在北京,但前提是他要放弃爱情,放弃对自己爱人的承诺。
  大家都以为他不会。可是他留下了,女孩儿一个人回了家乡,再也没有见他,甚至没有接过他的电话,他寄去的信,也都被退了回来,她拒绝他的道歉,她要让他心灵永远愧疚。
  回忆还没有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没有说出来,关系已经不再。爱情只是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空洞得不可捉摸,曾经动听的语言变得遥远而疏离,仿佛昨天还炽热的呼吸已经冰凉得让人难过,女孩儿没有和别人一样接着爱别人,而是不停地努力读书,只为考取北京的研究生。不是为了来找他,而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难过。仅仅因为那一点点自尊和回忆。
  几年之后她果然回来了。同学聚会看到了他,他胖了,不似当年那么神采奕奕,眼神里少了许多光芒。而她依然如故,追求的人总是很多,她伸出手,淡淡地笑着,过得好吗?
  他黯然一笑,寄人篱下,怎么可能好?她知道他婚后一直住在女孩子家里,和岳父岳母关系紧张,最后,只剩下这张无所适从的脸。
  她看出了他的后悔。他问,还爱吗?她还是静静地笑了,不是不想爱一个人,可以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可惜没有那个人,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了。他听了,又问,我们可不可以重来?
  因了这句话,她更看不起他,她想,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用生命期待。
  而唯一值得珍藏的,是那只沧海蝴蝶,那些年轻的笑容和泪水,都在上面,变成了心中的琥珀,一个人,在午后的角落里,慢慢地想起。
  

碧螺春的爱情
那年,他还小吧?正是最青涩的年纪,茫然间,却喜欢了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女子。
  那女子,是他的语文老师,十七岁的他,迷恋上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子,上她的课时,他阵阵晕眩,以为眼前的人,是自己找了又找的女子。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捧读《少年维特之烦恼》,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是喜欢喝茶的,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攒到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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