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刀穿·剑醉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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氖�77,而且他并非风流成性的人,既然白飞飞童鞋放手了,那么在《5024》整个故事结束后沈浪一定不会再和白飞飞有往来。
我们设沈浪当时20岁左右,白飞飞则不到20岁。
阿飞在《风云第一刀》初出场的年龄是20岁左右(书中有说,他被林仙儿诱惑的时候刚二十),李寻欢30多(前头解释过)。
故,阿飞的父亲40多岁,应该与李寻欢为同辈。
若说阿飞是沈、白的儿子,沈浪便和李寻欢成了同辈,这样就产生了很多矛盾: 一、李寻欢被龙啸云所救的时候沈浪已经准备归隐。
沈浪并非消极厌世的人,不会20多岁就出海归隐,王怜花也不是这样的人。
他们有归隐之念,必定是已过中年。
二、原著中写道李寻欢的父亲和沈浪是道义之交,注意,不是忘年之交,换言之和沈浪同辈的是老李探花非小李探花。
因此若对原著上心者按照时间推断只能说,沈、白是阿飞的外公外婆。
我想古龙的本意是将阿飞塑造成沈、白的儿子,可这位老头写文的时候酒喝多了,于是把年龄搞错。
再加上当时的编辑巨白无比,居然不知修(不知道修改),好好的文就酱紫留下个大BUG。
有人说,沈浪和李寻欢年龄的差距单从老李探花和沈浪的关系的确不易看出,那偶们就再深入一点看—— 王怜花的年龄是比沈浪小几岁是可以肯定的(不清楚的请参看《5024》原著),然而当天机老人谈及《怜花宝鉴》的时候,孙小红和李寻欢都称王怜花为“王老前辈”(原文见注解①)。
如果王怜花比李寻欢大十几岁,孙小红称王怜花为“王老前辈”还可以理解,但李寻欢呢?如果在李寻欢视自己和孙小红是同辈称才呼王怜花为老前辈,那在提到孙驼子的时候却称呼其为“孙二侠”而非“孙二叔”,可见不是因为孙小红在场的缘故,而是因为王怜花当得起这个称呼,换言之,他至少大了李寻欢20年。
如果大10几年就要叫老前辈,阿飞和孙小红岂不是也都要叫李寻欢为老前辈了?孙小红不希望李寻欢觉得他比自己老很多(原文见注解②),因此如果王怜花只比李寻欢大十几岁,虽然自己叫他老前辈并无不可,但看在李寻欢在场也不会这样称呼王怜花,她之所以称呼王怜花为“王老前辈”是因为李寻欢也该这么称呼王怜花。
此外,我们也不可忽视丁情代笔所写的《边城刀声》。
丁情虽说犯了一系列错误:说什么“上官金虹死于19年前”并因此算错荆无命的年龄、低估荆无命实力(注解:《边城浪子》中阿飞已经无剑胜有剑(怀疑抄袭金老头),为何过了10年小荆童鞋还是《风云第一刀》中刚出场的能力?然而那时古龙还没有过世,对王怜花的年龄估计应当不会错(毕竟是幕后黑手,下的功夫不应该会少)。
遂借此来反推李寻欢和王怜花、沈浪的年龄差距。
《边城刀声》中叶开和傅红雪30多岁,王怜花已经90多岁。
假设小荆童鞋40(按三十岁算差更多)多岁,设他与飞宝同龄,那么王怜花与飞宝相差50多岁,得出结论——比王怜花还大的沈浪绝对不可能是阿飞的爹,要是也就混个外公。
古龙的数学成绩显然不太好。
阿飞的母亲赋予她的儿子她母亲的名字。
她的不幸,也许是源自她的母亲,甚至可能是她承继了母亲白飞飞的不幸,遭受了和母亲同样的打击,于是把这种不幸传达给了她的儿子阿飞。
承继了三代的不幸,究竟是谁的错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解①-原文是: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注解②-原文是:他自嘲的笑了笑,道:若是在十年前,我一定不会和你走得这么近。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我是个浪子,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和我走在一起,别人看到就难免要说闲话的。
他笑了知,接着道:幸好我现在已老了,别人看到我们,一定以为我是你的父亲。
孙小红叫了起来,道:我的父亲?你以为你真的有那么老了吗? 李寻欢道:当然。
孙小红忽然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你笑什么? 孙小红道:我笑你! 李寻欢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因为我知道你一定很怕我。
李寻欢道:我怕你? 孙小红的眼睛亮得像天上的星星。
她吃吃地笑着道:就因为你怕我,才会对我说这种话,你怕你自己会对我——对我,所以才硬说自己是老头子,是不是? 李寻欢只有苦笑。
孙小红道:其实,你若是老头子,我就是老太婆了。
她忽然停下脚步,望着李寻欢柔声道:只有自己先觉得老了的人,才会真的变老,我爷爷就从来不肯服老,你还年轻得很,求求你以后莫要再说自己老了好吗? (附言:记得在《5024》里,他写朱七七的弟弟朱八失踪了,结果这人的死活等到小说写完都没有交代。
至今仍然担心朱八的死活。
) ——以上所有相关均为阿毒同学一年前与某石的讨论所有资料收集于网络最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下:古龙家他就是养BUG的,因此我们此文只有做出三种选择——
一、沈浪是飞宝的爹;二、沈浪是飞宝的外公。
三、沈浪与飞宝嘛关系也没有。
为了保证洛阳公子能够华丽丽地出场而非个糟老头子过街,某石痛定思痛,决定设定王怜花为中年祸水王舅舅,沈、白为不出场的幕后爹娘。
王怜花与白飞飞没有仇,白飞飞不是会将与她爹的仇算到她哥头上的无知女子,故此许多同人中出现的阿飞“谈花色变”这种行为是不应该出现的。
毕竟我想过去,白飞飞顶多就不告诉儿子当年的事,要告诉了也不会成天跟儿子说:“孩子啊,你舅舅,是坏人……”这样很不厚道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偶提议,叫小荆童鞋唱歌大家听。
这个提议本来就是EG的,因此偶不打算让他唱很煽情或者很浪漫或者很符合他的性格的歌。
看鸟大家滴留言,偶心里还在想让他EG嘛歌比较好……
偶在原著中不喜欢小荆童鞋,因为他擅长SM。
偶决定在此文中给他整形,SM了EG起来就不顺手……呃,你们说让小荆童鞋举鞭对着林仙儿高唱“谁说女子不如男”还是“N个人的寂寞”?听阿布童鞋说学友叔叔有一首歌名叫饿狼传说……貌似很H,石去听听……
第二十三章 义兄就是义务兄长
大哥是免费的
晨。
清晨。
如玉和我都没染风寒,这本该是携美泛舟的日子。
李寻欢一句:“清晨背书练武甚好。”打破了我花了半年才养成的与美人独处的好习惯。
这些天的清晨我都是与这个一脸无奈的群众演员脸……呃,与这个目如沧海心有桑田的李寻欢在一块。
我俩很有诗情画意地泛舟,显然他很喜欢我的脚踏舟。
先前授歌给如玉之所以选择在湖上,主要是如玉说怕隔墙有耳闹“花魁间谍”,毕竟她不比之前的花魁聪明,过目不忘的风尘女子很多,她要保住花魁的位置就必须弹唱别人没有的曲目。
而我,仅仅觉得此举颇能体现叶大公子的风流多情。
李寻欢认为湖上确实安全许多,特别是方便我这不会“默记”的笨学生一遍又一遍地念诵。
我很听他的话,毕竟在我以前的观念中,老师是要钱的,大哥是免费的。
这位大哥想必没见过我这样看似有文化实则没啥墨水的人,我每问他一字都能看见他的眉轻轻一动,许是有些不耐。
“红袖,你究竟识不识字?”当我第三百七十一次念了个半边字时他终于皱了眉。
呃……中年祸水王为什么不是穿来的呢?写这么多繁体字累不累啊!
“大哥,小妹家乡所习的均为简化字。”我垫厚了脸皮面不改色,“之前我亦提过,我本不是聪明人,一时参不透这本书中的所有道理,除了重新识字以外,只有将这书背诵下来慢慢研究。”
“……”他汗。
丫滴!我这不是为你好么?你也不先瞧瞧我反复念诵的是跟我八杆子敲不着边的以内力养生的那章。
我又没学过那啥,背这个有个嘛用?
我一脸委屈地在沙盘上默写刚刚背过的段子。
用沙盘练字默文不仅节约用纸而且方便毁尸灭迹。
“笔拿正!”呵!还真不拿我当外人。
人家这不是不太习惯用毛笔么?平时在袖楼上班都用鹅毛笔的说……
“你为何非要背诵这个?你已错过练内力最适合的年纪。”不愚钝嘛,居然发现了。
我作深沉状,道:“因为这本破书在世是个麻烦,我虽给它换了个名字却不能保证哪天此书以这个名字打扰我的逍遥日子。”
“你想毁了它?”
“或许还给中年祸水王。”
“没大没小!”他拿书敲着我的脑袋,“王怜花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了?”
因为他不小心输给牛顿了。
我一本正经:“你别怪他,他一定常做这样的傻事。”
“你又知道了?”
我不语,低头写字ing。
王怜花曾经把这书交给林诗音,现在又交给我。
我深信在他眼中我与林诗音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大约就是——她是花瓶我不是。
其实我并不喜欢书中的林诗音,甚至觉得她还不如体弱多病的林黛玉。
同样是表哥表妹的爱情故事,林妹妹若有她一半的健康一定会为幸福作最大努力。
而林诗音,和这个自以为是的探花一块长大,不是个才女至少也该是个知情晓理的人,李寻欢当年要她去照顾龙啸云,她不会自己告诉人家她和李的关系么?古时候不是很忌讳夺人妻的事么?龙啸云顶多死心失恋几天,不可能强求李让妻。
本来可以三人相安无事的,搞到现在三个人痛苦,其实不是李寻欢一个人的错。
……
李寻欢认为王怜花将书给我不可能是单纯为了我,绝对是为了阿飞,我没有指正他看不起我的错误,毕竟王怜花要收我为徒与他无关。
“专心点!想什么呢!”想得太过愤然,脑袋又挨了两记。
“想人类真伟大,衣食住行、吃喝玩乐、唱念坐打、说学逗唱都能弄出个门道。”
“这些你精通了哪样?”
“至少我知道人类的伟大,不会,却知道欣赏。”
李寻欢沉默了。
我自他手中拿过书,越过半个时辰前已记下的养生篇,直奔下一章奇门篇。
“事分对错,人有善恶。
物有两极,阴阳共存者,天地之道。”这个简单很多。
奇门,就是运用周遭的自然环境不断制造盲点和视觉差,当视觉差的各角度正好可以掩盖住盲点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