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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谋杀法则-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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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被暂停,刑警指着拥挤人潮中的两个人身上,一男一女,男的穿着衬衫,女的也穿着连衣裙。女的和男的靠的很近,依稀可以看到两个人的手牵在一起。虽然看不清脸,但根据体形,大约能辨认出女的可能就是曾锐。我点头,让刑警继续播放下去。

不出我所料,没过几秒钟,四名女生出现在监控摄像头的范围内,她们一边走,一边议论着什么。看到这里,温宁大笑:“四名女生果然是发现了曾锐堕胎的事情。”温宁问我要不要立刻对曾锐进行逮捕。

女生宿舍楼的附近有刑警守着,警校管理又严格,所以我并不担心曾锐会逃走。我让温宁再等等,犯罪动机有了,但证据还是不足。可以说,案件进展到这里,凶手已经浮出水面了,但想将凶手绳之以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和温宁一直在讨论凶手是怎么在三名女生毫无挣扎的情况下将对方杀死的。三名女生的死因是喉咙上的伤口,就算是多名凶手同时配合,也会留下一丝挣扎的痕迹。

通过座机号码找到位置,需要联系通讯部门,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我们一直到凌晨,刑警终于回来了,他们满头大汗,扭送来一个男人。

终于,我们看清了男人的脸……

距离破案,只差一线。

第173章死不承认感谢…_西檬i__?捧场玉佩一枚

男人被刑警带了回来,从他的体形,我们能辨认出来,他就是监控摄像中曾锐身边的男人。也是昨天我们跟踪曾锐发现的那个可疑男人。男人短发,大约三十多岁,刑警带他来的时候,他正穿着睡衣。

“那些小摊贩辨认过了吗?”温宁问。

刑警摇头,说他们花了很多功夫才把这个人带回来,那些小摊贩还都在治安警察的手里,因为情况紧急。他们已经联系治安警察把那些天桥底下的小摊贩带过来了,现在正在路上。温宁仔细地打量这个男人。男人使劲挣扎,想要挣脱控制着他的刑警。

这个男人,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我问男人,我是不是和他见过面,男人没好气地问他怎么会认识我。男人怒气冲冲,问我们究竟为什么无故把他扭送到这里来。

温宁让控制住男人的刑警松手,男人挣脱之后,用力地甩了甩手。刑警向我们描述起当时的详细情况。刑警通过通讯部门,找到了男人住的地方。那是一间出租屋,座机的户主不是男人。

夜深了,刑警敲醒出租屋隔壁的居民,详细地询问情况。大家都说这间出租屋的主人是一对夫妻,他们不住这里,所以将房子出租,刑警已经去联系屋子真正的主人了。大家说这间出租屋是在两个多月前出租的,由于所在的位置比较偏僻,在男人住进来之前,屋子一直没能租出去。

这个男人也并不经常住在这里,邻居也只是偶尔看到男人出现。男人有一辆小汽车,每当大家看到男人的小汽车停在楼下,大家就知道男人回去住了。刑警还特地拿着曾锐的照片,问大家有没有见过曾锐出现在出租屋附近。

居民都摇头。表示从来没有见过。

“你们没有逮捕令,凭什么把我抓起来!”男人打断刑警的叙述。

温宁皱眉,他下令的时候,是让刑警以协助调查的理由带男人回来的,温宁看向那些刑警,问他们为什么强行将男人扭送回来。刑警解释称,当男人发现刑警的时候,他准备跳窗逃走,出租屋所在的位置是在二层。后门有一个小土坡,所以距离地面并不算高。

刑警事先就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逃走,所以他们在出租屋附近都布置了警力,这才没让男人逃走。刑警称是因为男人的逃走行为,让他们强行将男人带回来的。从男人的形象和谈吐上就能知道,他的文化程度应该不低,不然也不会知道逮捕令这种东西,温宁松了一口气,男人的这种古怪举动,是符合公安机关强行控制他回公安办公场所的情形的。

男人不再说话,温宁让他坐下,准备开始讯问。刑警说他们抓到男人之后就将男人送回来了,还有一部分刑警正在搜查男人所住的出租屋。

“名字。”温宁问男人。

“洪杰。”男人回答。

温宁:“为什么见到刑警就跑?”

洪杰:“我以为有坏人。”

温宁在讯问过程中,我一直盯着他看,他眼角的余光也偶尔会瞟到我,我还是觉得我在哪个地方见过这个男人。温宁问完基本的信息之后,开始切入正题。洪杰称他在出租屋租房子只是为了工作方便而已,他已经成家,家住二环,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妻子,以及一个刚到入学年龄的孩子。

洪杰是生意人,家境不错。温宁很快就找到了洪杰话里的漏洞。

“家就住B市,还说租房子是为了方便?”温宁反问。

洪杰没有惊慌,说他的谈生意主要是在B市,B市很大,经常会堵车,他谈生意太累,有的时候不想开车,所以就会在就近租的房子里休息。男人又给温宁说了几个地方,说那里也是他租的房子,还说如果我们不信,可以派人去调查。

温宁将信将疑地将洪杰说的几个地址记录下来,交给刑警,连夜让他们去查。

接下来,温宁很突兀地将话题转到了曾锐的身上,听到曾锐的名字时,洪杰的脸色微变,温宁趁机问他和曾锐是什么关系。洪杰想了想,老实地告诉我们,曾锐是他的情人,他还理直气壮地问我们,该不会偶尔有个婚外情,都要被刑警带回来吧。

温宁冷笑,说了一个日期,问洪杰那个时间他在哪里。洪杰挠挠头,说他做生意太忙,他也不记得了,温宁说的那个日期,正是案发的当天。温宁正要继续盘问,洪杰一拍脑袋,说他想起来了。休东状血。

温宁称那天,他正和曾锐在一起。

温宁没有料到洪杰竟然会这样干脆的承认,一时间愣住了,我接着洪杰的话,问他和曾锐在一起做什么。

洪杰笑笑:“孤男寡女,还能做什么。”

说到这里,那些天桥底下的小贩被洪杰带了回来,温宁马上站起来,指着那些小摊贩,问洪杰还认得他们吗。洪杰老实地点头,说他认得,他主动承认了自己将一些书以非常低的价格卖给了这些小摊贩。

洪杰越来越配合的举动,让温宁皱起了眉头。还没等温宁开口,洪杰就说他是看这些人可怜,所以就想做做好事,便宜卖给这些人一些书。

温宁:“做好事?那你干嘛不送给他们,还收钱?”

洪杰:“警察同志,人也是有尊严的,他们又不是乞丐,我为什么要送给他们?所以我多少都收了几毛钱,怎么,你们警方还不让我们做好事了?”

洪杰近乎耍无赖的回答让很多刑警都忿忿不平,温宁忍住脾气,继续例行公事,让那些天桥小贩去对洪杰进行辨认。在仔细地辨认之后,大多数小贩都想了起来,说正是洪杰将那些鬼书卖给他们的。

还有少数几个人实在想不起来,他们在辨认记录上按了手印之后,温宁让人带他们下去了。在询问之下,洪杰也承认了曾锐之前打过电话给他,但洪杰只是称曾锐可能是想他了,所以才打电话给他。

讯问陷入困境,温宁有些头疼,看看手表,零点已经过了。

洪杰见温宁不再继续,问他能不能回去了,还说他明天有一起重要的生意要做。

“警方抓人,是你想走就能走的?”有刑警实在看不惯,一拍桌子。

洪杰:“你们连抓我干嘛都没有跟我说,难道还想关我一辈子?”

“警方怀疑你和警校四名女生死者的案子有关系,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温宁起身去倒了杯水,“等时间到了,警方还没有调查出结果,自然会让你走。”

温宁把刑事程序上的规定告诉了洪杰,洪杰否认他杀人,并说如果我们敢冤枉他,他一定会花钱请媒体进行大肆的报道。温宁冲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接下来要怎么办。如果警方没有掌握实质证据,是不能将洪杰控制太久的。我想了想,让温宁不要着急,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等。

问不出什么,刑警把洪杰带下去休息了,洪杰在走之前,说希望警方不要把他婚外情的事情透露出去。洪杰的这种情况,还不构成事实婚姻上的重婚罪,只涉及道德的问题,温宁摆摆手,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们继续在专案组办公室里等着,许伊用家里的座机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让她好好休息,不用等我。许伊问我案子进展,我告诉她,距离破案只差一线了,零点已过,我有把握在今天一天之内把案子破了。

听到我肯定的回答,许伊把电话挂断了。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在洪杰出租屋里搜查的刑警回来了,他们说出租屋里很简陋,没有其他有价值的发现,但是,他们在搜查床底的时候,发现了一根比较粗的麻绳,和一把刚买的水果刀……

第174章死不承认(2)

刑警拍了出租屋的照片回来,出租屋的装修很好,但是只有单独一间屋子。屋子很小,里面除了床和一张靠窗的桌子就什么都没有了。可以看出来,这间出租屋的确是洪杰用来临时歇脚的。

但问题又随之而来了,洪杰出租屋的床底为什么会发现水果刀和麻绳。温宁立刻让人去询问洪杰,洪杰很老实地承认说这两样东西是他买的,水果刀买来还没有用过,是为了有时候他要吃水果做准备,而麻绳。他则称是有的时候他要用来绑东西。

温宁:“李教授,你认为洪杰会是凶手吗?”

我点点头:“如果我们之前的推理不错的话。四名死者应该就是洪杰和曾锐合谋杀死的。”我没有把话说死。

从犯罪动机上来说,四名死者发现了曾锐不光彩的事情,而从我们分析出来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上来说,洪杰卖鬼书,曾锐有机会接触死者和鉴定中心,并具备痕迹鉴定学的专业知识。综合起来,他们两个是凶手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我们还缺他们作案的过程以及将他们定罪的直接证据。

我看着桌上的麻绳和水果刀,仔细思考了一会,终于想出这两样东西可能是用来干嘛的。假定曾锐和洪杰真的是凶手。曾锐打电话给洪杰确认是否安全,洪杰肯定也担心了起来。我联想到曾锐打电话给洪杰的时候说的那句话。

曾锐说她出不去,这说明洪杰让曾锐出警校。洪杰和曾锐在一起,不可能不知道警校的规定,但他还是让曾锐连夜出去,这很明显有问题。再看到水果刀和麻绳,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洪杰想要杀人灭口。

温宁听了,觉得要道理。休东状巴。

温宁:“如果真的要杀人灭口,曾锐对洪杰没有警惕心,水果刀就够用了,为什么要用麻绳?是想先将曾锐绑起来?”

我点点头:“有可能,看到麻绳,我想我明白死在农舍的三名女生为什么没有留下挣扎的痕迹了。”

说到这个。所有的刑警都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把目光放在我的身上。我认为洪杰在案件的过程中,只起到合谋或者教唆的作用,并且,在犯罪预备和犯罪终结后,洪杰提供了帮助。

真正实施犯罪行为的应该只有曾锐一个人。曾锐具备专业的痕迹学和法医学的专业知识,如果她很冷静的话,在犯罪现场不留下犯罪痕迹,对她来说不算一件难事。但是洪杰就不一样了。他去现场,能不能帮上忙先不说,他还可能会不小心在现场留下暴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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