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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不是好女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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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好女生是:纯洁温柔、善良娇弱,遇到事情只会哭泣、尖叫、昏倒,得等白马王子有空才前来救驾。
  我可是一点也不纯洁,我的台语是跟猪哥亮歌厅秀录像带学的,运用粗话流利得很。我也不大温柔,脾气甚毛躁,叫我坐下来跟男人含情脉脉烛下对看、听他诉苦,十五分钟一到,就会提醒他一日抱怨配额已满,明天请早。我也不很善良,对文明社会里大部分人的所谓苦难均无动于衷,有吃有穿,有屋睡,有鞋穿,还有社会福利制度照顾,啰唆个屁,科索沃还有活人哩。我更加不娇弱,日子有功,我现在可以单手抄起二十公斤幼儿,身上还得挂着他的书包、我的婴儿用品背袋,另一只手提汽车婴儿座椅,里面捆着儿子四公斤半的妹妹,端的是孔武有力,母亲真是忍辱负重的骆驼。
  叫我哭还是尖叫,恐怕要拿削尖的竹子戳我的指甲。昏倒也没那么简单———你以为说昏倒就昏倒,我也想偶尔昏倒一下,吓唬吓唬丈夫,可惜从来没发生过。
  打苦肉计这张牌一向效果不彰,赢了最多博取同情,输了更加贱多三成。我的信条是自己靠自己,要不然,马桶阻塞找水电工,税表不会填拜托会计师指导,移民请律师研究,生病找医生,想要人接送路上出租车大把,付钞票买专业人士服务,银货两讫干净利落得很,等到男人有空,啥都来不及啦!
  12。 不变心、不换男朋友、不离婚……即使被打到死,都要坚持从一而终。
  什么时代了,还有人在盖贞节牌坊吗?有人打电话来说送我一座,我都还嫌占地方哩,要那玩意儿来干什么?既不能吃又不好看,还兼张扬自己闺房隐私,神经病。
  离婚又不代表人格有缺陷,就像两个人厮守终生,都不一定表示感情幸福,说不定同床早就异梦,只是没分手而已。明明爱意荡然无存,日子过得生不如死,还在死撑着要有始有终,这样只是牺牲掉两个人的快乐,跟彼此寻找到快乐的机会而已。
  变心无罪,恋与变本来就是兄弟,看字形就差不多。谈恋爱时很少有人运气那么好,一发就找到真命天子或是完美搭档。换男朋友亦属正常举动,交往后发现两个人要的东西大不相同,那还不换?裙子买大了尺寸都会拿回店铺里退换,何况伴侣?不趁早解决结束,难道勉为其难穿小鞋,死挨到金婚纪念再抱憾终生吗?没有谁欠谁一辈子的。
  还有,打狗逼急了,狗都会跳墙或是反咬,让男人打死也不退,手上抓着的验伤单有电话簿那么厚,还在阐扬从一而终?这不是妇德,这是脑筋有问题。
  男人敢对我动粗,找死,会被我用高尔夫球竿(要用开球那只大头Driver,威力十足)对着他练挥竿,揍完他立刻赶他走,鬼才相信他“只是一时气愤”。
  所以,好吧,我承认,我不是好女生,上述优良条件我一项都没有具备。
  想想有点对不起早逝的娘亲,长大以后,莫说不按照“好女生规矩教条”来,简直有完全背道而驰的趋势。
  可是我的生活也没有比那些好女生坏到哪里去,单身时候过得自由自在的,结了婚亦不受管束,仍然自由自在地不爱煮饭就罢工,不想烫衣服就交给专业人士服务,而且我丈夫也没有抱怨过“娶不对人”。当初预言我一定嫁不出去还会被男人始乱终弃的那些“好女生”们,现在还在叹息怎么男人净迷恋骚货、狐狸精、臭婊子哪!像她们那样品格端方、高贵贞淑的优秀淑女,反而良人难寻觅呢。
  笑。
  

分手后的友谊
收到两封电子邮件,M终于从亚洲分公司调回纽约总公司,愉快地结束他在远东地区大泡“苏丝黄”的浪荡生涯,晋升到他一直虎视眈眈的高级主管宝座,薪水多三倍,福利更加优厚。当然,在他背后留下许多颗破碎的少女心,许多眼泪,然后结尾总是问我,几时要离婚嫁他。
  S升职,加薪,年底计划购屋,第三次跟老婆“做人失败”,决定去看专科医生,很羡慕我家又即将增添一名人口,玩笑曰如果娶的是我,就不会这么麻烦。又听说欧洲天气炎热,希望我平安健康、生产顺利,他妈妈跟他家的大狗瑞佛都很想念我,几时回多伦多一定要让他做东,请我们阖府吃饭,他老婆烧的菜还是没有我烧的好吃,所以大家还是去太湖饮茶云云。
  看完,我很自然地按下删除键,并不打算响应。喀喀两声,信件连同他们的回邮地址一起掉进资源回收筒,不麻烦再跟进删除,时间到了会自动清空的。
  是,M跟S都是我的旧情人、前男友。
  不,我们并不真的是朋友。
  

还可以做朋友?
你有没有听过、说过:我们分手后还是可以做朋友?
  我有,而且常常说,所以几乎每段恋情完结,我们大抵都会“从情人变成朋友”,有很多约会过的对象,到最后反而变成好像隔得比较远的亲戚、堂/表兄妹一样的交情。好处不是没有,分手后的情人不至于反目成仇,讲起来绝不会有难听话,狭路相逢,不用担心被人泼硫酸或者捅小刀子,还可以荡气回肠地问一声别后可好、你是否快乐。这样延伸出去的社交圈,起码开口要求协助都容易些,信不信由你,我嫁老法之际,需要单身证明户籍誊本,就是在某一任前男友替我办好的,不但第一时间赶着办出来,还快递到多伦多,服务非常周到。
  有时候是言不由衷地说,还可以做朋友。
  因为这样结束,比直截了当说再见温柔一点,比较不伤他人的心。
  我很年轻就进入社会,尝过人情冷暖,又因为后来做生意,很学会“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这套,对很有可能成为对手、 客户的人,觉得跟自己同样级数的人,绝对不肯有一丝得罪。本性虽然急躁暴虐,表面功夫可是很周到的。台面上,个性脾气说话磨炼得甚是圆滑,对人对事对物的真正感觉永远不会诚实展现,讨厌是还可以,喜欢是还不错,真正的心事藏得非常非常之深且隐密。
  这样的条件下,自然不会轻易开罪曾经约会过的对象,天晓得几时冤家路窄,我还得有求于他。而且,任何人对我付出过感情,我都铭记在心,即使无法产生相对的爱情,即使没有能够长相左右,我还是感谢他们曾经带给我的愉快时光,就算心有别属,或是单纯地只是觉得彼此不适合,一度曾经要好过,也不必使人太过难堪,是不是?
  有时候别人对我说,我不介意。
  我挑人,人家也挑我,总不能自我中心到觉得只有自己有选择权吧?况且大家约会来往之初,我需要多看看,他也有权再浏览,如果他觉得有别人更加符合他的要求,尽管去,不必浪费我们彼此的宝贵时间,何况这并不是我不够好,只不过是两个人的供需并不配合罢了。
  

不强颜欢笑做朋友
有时候明明知道他也只能那么说,可是真的听到时,心还是绞痛不已。
  当然,我也碰过真的很渴望被选择的对象,可是时间不对、身份不配、个性不合、爱得不够、地点不适宜、环境不允许,种种理由,缘分只有相遇的那么一点点。纵使愿意体谅对方的无奈,可以尊重他人的选择,但是心里那一绾缥缈的情丝却无处牵系,空空落落的,好不伤感,我真正希冀的是他的眷恋爱念,可是,他只能付出友谊。
  怎么做他的朋友?我能够给予他跟自己最大限度的尊重,就是下台一鞠躬,静悄悄淡出他的生命,让时间冲淡胸中的寂寥酸楚,再要我强颜欢笑假装“我们还是朋友”,未免太为难自己,不了,谢谢。
  有些时候,简直想把说的那个人从十八楼阳台推下去。
  早三个月之前已经和我的室友搭上,东窗事发之后,两个人双双像谢媒一样来唱山歌:我们还是朋友。只差没有下台一鞠躬而已。
  去他的,我发现他们其实“不只是朋友”以后,立刻单方面决定跟该男分手,完全拒绝他“我们需要谈一谈”的要求。有啥好谈,我当场逮到他“手伸在饼干罐里头”,亲眼目睹的事实,还谈什么?静悄悄搬家走人,对任何朋友的关心询问,均轻描淡写以一句“我们追求不同的目标”带过,绝对不肯诉苦。如常上班上课,极力维持沉默低调,表面上一切平静正常到被讥刺我冷感,其实忍得几乎吐血,情绪恶劣到真想买一把麦格南四十四轰烂他们的脑袋,怒火中烧之际,赶紧跑到健身房狂奔四十分钟发泄,午夜梦回辗转反侧,没有跑步机,只得爬起来剁肉碎、斩鸡块出气,直到开始练拳击才得以释怀。
  我们还是朋友?
  ×。
   。。

爱上他的家人
还有时候,会这样说,是因为真心诚意地觉得还可以是朋友。
  初相遇时的激情冷却、沉淀下来,大家都没有了非对方不可的感觉,但是没有谁对不起谁,也没有谁伤害了谁,大家都是好人,仍然愿意对彼此付出关怀,可是两个人之间,再也擦不出火花。
  V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我们曾经同一个学校,毕业之后在街上的公用电话亭偶遇,交换了名片,开始约会。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是我少女时期憧憬的对象。高中时期的某个夏季,每次午饭完毕,别的女孩总是三五成群,边走边唧唧喳喳地讨论着前一夜的连续剧情,或是哪个小生、演员、歌手最可爱,我通常是一个人,慢慢地、缄默地走回山上的教室。南国炽烈的阳光晒得人皮肤发痛,灿烂得令人昏眩,穿越树阴洒下无数金色和绿色的影子,他的脚步声和别人都不同,特别轻快昂扬,偶尔擦身而过,我也曾经暗暗用恋慕的眼光追随他的背影。
  开始约会不多久,我病了一场,并发性肺炎,居然咳出血来。V的全家轮流在医院看顾,V妈每两天炖一整只鸡给我进补,织了(其实长得很可怕的)粉红色(!)毛线帽子围巾手套给我,每天逼迫我喝一杯杏仁霜冲生鸡蛋(那味道真的超级恐怖,又温、又甜、又腥……),说是养肺的,督促我吃药、出门要戴口罩,不准吃生冷、戒酒,管着我穿衣服够不够暖。吃得慢了或是稍微皱一下眉头,V妈真的会老大一个爆栗打在我后脑勺上。早早地进入社会,我看过的白眼和冷脸非常多,却很少尝到这样坦率直接热络粗暴的关怀,马上感动到觉得就此嫁入他家也是值得的。
  受人点滴当涌泉以报,我在物质上极力回馈,时不时塞几千块菜钱、零用钱给V妈,过年过节给伯母红包绝不少于五位数,亲戚小孩人人有奖,生日、母亲节更是不敢怠慢,上门多半不空手,燕窝、鱼翅、洋酒、水果礼盒的,还到御本木挑选白金珍珠首饰给伯母,不过V妈嫌御本木珍珠“贵又不值”,珍珠又会黄掉,比较喜欢金子。没问题,五千块台币可以在银楼打个粗阔硕大的麻将牌给她戴手上骄之同侪,又便宜过御本木多多,大家都高兴。
  那以后我省悟到,适合御本木珍珠的妈妈,是我印象中自己的母亲,并不是别人,我下意识地在V妈身上弥补我没有能够为自己母亲做的一切。私下里,我自己渐渐明白,我爱上的不是V,而是V的整家人,是那种我所渴望但是欠缺的“家人的气味”,最理想的状况其实是被他们收养,而不是嫁进去当媳妇。所以后来V换工作,被他直属上司狂追,他略一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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