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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的燕姿时代-第16章

小说: 我的燕姿时代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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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渐的,我却不想过多的介入。因为简单。太多简单的话题,都不是我所关心和喜好的。我会和他们一起放声大笑,但是回家以后他们仍旧很开心,会洗个热水澡后满足地躺在床上。我不行,我会茫然地走在路上,为损失掉的几个小时,荒废在了苍白的笑声上,大脑的空白让我不得不拼命翻几页书后懊悔地睡下。 

  很巧,在KFC餐厅里碰到了小清。我正佯装细心听同学手舞足蹈地讲一些笑话,眯着眼睛咧着嘴的时候,小清独自端一份套餐上楼。就她一个人。 

  唯一,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呢,会很快乐。 

  小清指着身后的那些快乐的孩子,他们肆无忌惮的笑声引来了很多的奇怪或者厌烦的目光,但是他们没有觉察,不会介意。我清醒地意识到这些目光射在脊背上。 

  小清,我的高三即将开始了。高二的期末考刚刚结束。 

  明年就轮到我了。唯一,虽然我们在初中都没有把握好自己,但是高中会好好的,一定会。 

  恩。我很夸张地点着头。 

  不过,今天怎么会一个人来吃KFC呢?生活很小资嘛,是不是拿回了高额奖学金啊? 

  唯一,和你说也无妨。我没有朋友,两年了。和你分别过以后我就会独自一人,本以为会落得轻松和自在,留更多的空间给自己。但是很多时候那份孤独是我无法忍受的,我没有那份心志。我不喜欢周围的朋友,他们总会想得很多,很复杂,我害怕介入他们的世界。他们也不喜欢我,不喜欢我为自己留下一份空间时候冷漠的表情。 

  小清,还记得《十七岁不哭》吗?很喜欢宇凌的性格,但是最终她也无法适应孤独与别人的冷落。她说过,我要磨光身上所有的刺,再痛也要磨。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样做,残酷地对待自己,不要奢求什么特立独行的快乐,做一粒有棱角的石头固然好,但是受伤的总是这些尖锐的部分。 

  小清拈起薯条,装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说:今天的薯条好吃。 

  我笑,这个表情我再熟悉不过了,初中的时候小清面上经常出现,尤其当面对标着很不如意分数的考卷时。而现在,她又以这种态度来面对不如意的游戏规则。我想到了宇凌的后一句话,接着说:其实,磨掉些光泽也没什么。只要自己会快乐。 

第四章
简单的快乐(3)

  朋友端来一杯大可,说:唯一,你很喜欢喝的。然后离开。 
  小清看着我说:跟他们在一起吧。因为你会快乐。 

  恩,过两天打电话给我,我新买了相机,我们去西湖拍些照片。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飞快下楼准备打车回家,拿来相机。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主动担任起摄影师的任务,记录下那些简单的快乐。我拍过很多的照片,厚厚的装祯精美的相册摞在屋后。没有一张风景照,我所喜欢的是捕捉人们的笑容,尤其是孩子们的。那些朴素的表情被我珍存在相册里,累积在记忆中,成为生命里宝贵的回味。 

  但是,好久没有拍了。过年的时候送给自己一款很好的凤凰相机,却一直没有去用。曾经在寂寞的时候拎起相机爬到学校科技楼顶,不断地按动快门,发泄的样子。但是气喘吁吁跑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胶卷安然躺在课桌上。 

  自己则稍稍有些庆幸地弹额一笑。 

  小A冲下来拦住我说:唯一,不会那么快就要走吧。 

  没有啦,回去拿相机。好久没有拍下你们的笑容了。以后做成年鉴的话有缺失怎么办? 

  放心好了,我们刚刚商量着吃饭以后到步行街拍“即时贴”呢,现在打折,拍一套送一套,不去白不去哦。 

  瞧你小样儿,搞得跟白送你似的。 

  那是…… 

  上楼的时候小清已经离开了,或许是从侧门离去的。 

  我想到这个曾经有着简单快乐的孩子如今为了维持心底的某种简单而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复杂而没有头绪。我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样,可是朋友们大声的幺喝,放肆地大笑,热情的笑容让我消除了这些感慨。我又开始手舞足蹈指手画脚,并且张牙舞爪地大吃大喝,临走的时候大家说,真喜欢这样的唯一。 

  我说,我从来没有改变过,在心里。只是环境在变,表面上不可以正襟危坐而面不改色心不跳了。 

  他们指着我大喊:傻瓜! 

  我扭头一看,肯肯大叔慈祥的笑容仿佛也在意味深长地说:傻瓜。 

  傻瓜?!那我就不要做好了。 

  

  我们十个孩子一人拍了一套“即时贴”,那种小小的可以贴在手机或者眼镜盒上的照片。而后又各自合影,无所顾忌地拍了很多。我注意到旁边老板的笑容和我们的笑容竟然惊奇地相似,都是一种满足的简单快乐,感觉跟拣了天大的便宜一样。 

  这种利用简单的数码原理制成的机器拍出来的小照片在都市里风靡了数年之后终于传到了我们这里,年轻人疯狂地喜欢,稍稍年长的人却以为那是极大的奢侈。我不在意,很多事情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别人说我是个任性的孩子,倔强得无法挽回。我说是,偶尔会说不是。或许不是,因为很女孩很八卦的书上都介绍过,头发软的人性格都很随和。我的头发极软,每天要打上厚厚的摩丝,油腻却很潇洒,并且感觉干练。我喜欢的模式。 

  拿着一小包照片我兴高采烈跑回家,啪!啪!啪!老爸老妈的手机上,我的文具盒上,电脑上,镜子上,即使在卫生间的马桶对面都被我贴上了大大小小的“即时贴”照片,最后我自己都在怀疑是否有“自恋狂”的倾向。但是看到自己一成不变的笑容,小小的眼睛凹陷在挤成一团的五官中间,大大的鼻子当仁不让地突出着。不大不小的嘴总是露出不多不少的8颗牙齿。朋友都说这样的笑容最甜最真。 

  这样甜蜜真诚的笑容在我的脸上开放,十多年不变,以后,或许也不会改变。 

  想给小清打电话,总是放心不下她。但是终究还是没有记起她的号码。 

  毕业以后就没再打过电话,总是写信,偶尔会发EMAIL。我没有电话号码簿,我一直相信真正的朋友无论什么时候,那些简单的7位数总会印在我的脑子里。如果忘记了,就算了吧。 

  可是,小清……的确,曾经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于是,只好上网,发EMAIL给她。我告诉自己写出来的文字会更有说服力,但是仍旧掩盖不住忘记小清电话号码的悲哀。那曾经是我最熟悉的号码,甚至几次当作自己家里的电话脱口而出。现在,我甚至怀疑它曾经在我记忆中存在过。 

第四章
简单的快乐(4)

  恰好,收到小清的邮件,显示的时间是我和朋友哇哇乱叫,拍“即时贴”的时候。 
  很简单的话,是由朱德庸漫画里几句感触改编来的。我从来不知道小清会看他的漫画,那个自以为单纯的孩子其实已经涉入了最复杂的世界,她力图做个旁观者,但是无法理解漫画家的疯狂在于笔笔直触读者的心。 

  其实,并不是漫画家的锐智,而是这个世界的简单。 
 
  小清说:人生这么不简单,我们只能快乐一点儿;情感这么不简单,我们只能疯狂一点儿;生活这么不简单,我们只能投降一点儿;世界这么不简单,我们只能得过且过一点儿。 

  到底是个聪明的孩子,小清能把很多问题想透,但是,真的能做到吗? 

  我有些迷茫地在想,这个世界的本质是简单还是不简单呢?我一如既往地简单生活,是对还是错呢? 

  冥冥之中却不由地笑自己,如同两年前中考的考场上和阅卷老师探讨幸福是什么的问题,最后滔滔不绝限于卷面压力匆匆收笔,仍旧百思不得其解地想不通幸福是什么,反而将自己陷入一个更大的迷团。 

  这些问题,本就是没有答案的。 

  既然自己生就了这么一副简单的模样,简单的头脑和简单的快乐,那么就让它们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吧。这样,或许就是某种本质。 

  我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然后咧开嘴。 

  电脑屏幕上慢慢浮现出那个熟悉的笑容。简单的快乐。 

  真好。 


第四章
咖啡的滋味(1)

  我使劲捏着鼻子把咖啡灌了下去,还没等嘴里回过来味道就又喝了两杯浓浓的果汁。 
  好了。 

  我冲沫沫一笑。今天要开始开夜车。 

  沫沫使劲搅动着杯里的清咖啡,有些呆滞地盯着杯中的旋涡,说:这已经是我高中以来喝的第249杯咖啡了。就这样度过很多个不眠之夜,眼盯着分数日日起伏,咖啡也没了滋味。 

  沫沫,以后少喝点咖啡吧,我们还都是孩子,过多的咖啡会使人忧郁的。 

  面对分数,谁会不忧郁呢?再说,我已经习惯了咖啡的味道。 

  期中考试刚过,沫沫就把我拉到了一个名叫“倾心雅叙”的咖啡馆,说要请我喝咖啡。 

  木制的桌椅,红格子全棉桌布,悠扬的风笛音乐。我很喜欢这样的布置,却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 

  当穿着开叉很大的红色旗袍的女服务员把我们两个冷风中的孩子迎进这开着暖气的房间时,我就开始无所适从。不知道说什么话,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就这样木瓜般跟在沫沫后边。 

  两位小姐,要点什么? 

  小姐?!我笑了。 

  一杯清咖啡。沫沫很熟练地报着,而后递给我一张价目单。 

  你请客哦。我看着一串串不菲的数字价格,习惯性地跟沫沫打趣。站在旁边的服务员笑了,我很莫名其妙地盯她看了一会儿。 

  HAPPYCAFE。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而且一大堆英文名称中,只有这个我能完全称呼出来。于是指给那个女服务员看。她走出去,而后我听到门外穿来一阵笑声,似乎和这里的环境很不相符。 

  你经常来这里吗?沫沫一直看着我笑,在这个两平米的小阁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也自在了许多。 

  偶尔来。老妈经常买咖啡给我喝,有时间的话我也会买些咖啡豆回家煮。 

  这我知道,每次去沫沫家的时候总有一股很浓郁的醇香。她的房间里摆着很多咖啡伴侣的瓶子,她喝咖啡从来不放伴侣,更没有糖。她告诉过我,一瓶400G的咖啡她就会半个月就喝光。 

  我可不行。我在沫沫面前说话走有些娇嗔似的。有时侯想努力学习熬夜写些作业便会买些提神的药物或者喝些浓茶,但是到时候该困仍然困。所以很多次熬夜计划也就此取消了。 

  我家的咖啡很多,因为没有人喝所以也大都过了期。爸爸每次丢掉的时候虽然觉得很可惜,但是仍然喜欢泡上一壶清香弥弥的茶静置着去喝。后来我心血来潮开过几瓶,却总是泡了让香气弥漫过屋子便给倒掉了。其中原因只是爸爸不让我喝,他说会很苦。 

  咖啡端了上来。 

  很精致的勺器,我很喜欢。如果在商店里看到,我一定会买回家的。但是只是摆在家里做陈列品。 

  这个时候我突然很怀念KFC里的大可,可以咬着吸管毫无顾忌地大口大口喝。 

  你多放些糖吧,否则会不习惯的。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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