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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长翅膀的绵羊-第2章

小说: 长翅膀的绵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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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有人性化的要属两边墙上都装饰着大片的软木板,我们可以在上面任意张贴自己喜爱的照片或海报。在家里,因为墙纸的关系,妈妈是禁止乱张贴的。这下可好了,有了自己的小天地,我可以无拘无束地自由发挥我别具一格的品位和风格。
  我迫不及待地找出带来的范晓萱写真集,选出自己最喜欢的几张往墙上贴。
  不过,范晓萱没有在我房间住几天就被我压在箱底了。因为宿舍里竟然有人怀疑我是不是有“同志”倾向。为了“入乡随俗”,也为了澄清我是百分之二百的straight,我也贴上金城武和木村拓哉。就是换衣服的时候好像被异性看着,感觉有点那个。
  除此之外,我还挂上一系列的抽象画。虽然只是很简单的黄色和橘黄色的线条搭配,却让人有无限的想象空间,而且有着说不出的艺术味道。
  不出几天,在我的精心布置下,我的小天地已“旧貌换新颜”,更加温馨,而且富有个性。
  初到学校头一个礼拜的情景,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每次回想起来,心里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羞辱感。因为,我当了一个礼拜只会说“Yes ”的“跟屁虫”。
 
  开学的第一个礼拜是最混乱的一周。
  初来乍到,个个都是新面孔,颇有些苦闷。为了尽快摆脱这种困境,融入到同学们中去,我一改以往内向害羞的个性,决定用“跟着走”这个办法。早晨,大家排队洗澡,我也跟着排队,虽然在家都习惯晚上洗澡。大家去上课,我也跟在后面走,尽管我的课还有半个小时才开始。吃饭时,我和大家围坐在一起,笑着我完全听不懂的笑话。虽然总和大家在一起,却仍感到孤独。在谈笑风生的同学们中,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安静的局外人。我试着加入同学们的聊天,可是每一次除了说天气如何外,就插不上别的话题,因为许多时候我听不懂他们在聊什么。有时,他们也会叽里咕噜地问我些什么,而我几乎每一次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似懂非懂,所以一律微笑着以“Yes ”作答。
 
  有时,“Yes ”可以蒙混过关,可是,有好几次我明显地感觉到,我回答的“Yes ”和同学们的问话牛头不对马嘴。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学下了物理课,一起往宿舍走。
 
  I am so dead。I don‘think I can handlethequiztomorrow。Ishould ’veneverchosenphysicsasoneofmyA…levels。MaybeIshouldchangeittotheatrestudiesorsomething。whatdoyouthink,jennifer?(我完蛋啦。我想我不能应付明天的小测验。我也许不应该选物理,或者我应该换成戏剧课之类的。你认为呢?)她的英文快得像机关枪般的向我扫来,我完全无法招架,只好附和着说:“Yes。”
 
  “Youmean ,youthinkIshouldchangeittotheatrestudies ,oryoudon‘tlikephysicseither?
 
  It‘srocksolid,isn ’tit ?(你是说,你也认为我应该换科目?还是说你也不喜欢物理?物理很难,对吧?)她又劈里啪啦地说了一通,我只听到她之前说什么”死了“,有什么物理,石头、固体之类的。如果直译这两个单词的话rock是“石头”的意思,“solid ”就是“固体”的意思。难道?她是在和我讨论物理?
 
  研究物体的形态?
  “Yes ,rockissolid。”(“是的,石头是固体。”)我答了一句。这次,轮到她莫名其妙,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但又懒得跟我解释,我们就安安静静地走完余下的路程。
 
  当时,我自己都觉得奇怪,为什么我可以流利地和大人们交谈,却无法和同学们聊天说笑?慢慢地我才发觉,过去书本上学的英文多数咬文嚼字,不够通俗。所以,我能自如地应付最基本的口语和一般正常的交谈,但同学们说话中用的许多词汇在课本里根本学不到。
  有一次,我路过厨房,突然听到我的名字从两个正在聊天的女生口中蹦出来。
  “oh,YoumeanthatgirlfromChina?Yeah,she ‘ssofunny。Shesays’Yes ‘nomatterwhat。Everysingletime!”(“哦,你指那个从中国来的女孩?她还真逗,不管什么时候她都说’是‘。每一次都这样!”)
 
  “Totally ,andshe‘ssuchafollower。souncool。”(“完全同意,她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跟屁虫‘。一点都不酷。”)
 
  从那一刻起,学习“年轻版”的英语,由过去从来未想过的事,变成我心里最重要的事。我知道:
  如果我不学,我会孤独。我会被瞧不起。
  如果我不学,就像上学的第一个礼拜,即使别人不侮辱我,我也有被侮辱的感觉。
  英国是一个等级制度十分分明的国家,连学校里也充满着等级的味道。在这里,不同年级的同学有着不同的权利,高年级学生的权利要比低年级学生的权利大得多。
  记得收到FelstedSchool 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也收到了一本小小的白皮书,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学校的校规。规矩还真多,单单是校服的规定,就有两页多。
 
  比方说:中三到中五年级的学生(ⅢFormers…ⅤFormers )只能穿白衬衫,深蓝色“V ”领毛衣,裙子必须是深蓝色的,一定要稍长过膝盖,而中六和中七的学生(Lower Ⅵ…UpperⅥFormers )则可以穿白衬衫或条子衬衫,“V ”领毛衣可以是深蓝色的,也可以是深绿色的;深蓝色裙子可短过膝,也可稍长过膝。尽管只是细微的变化,大家都迫不及待地希望穿上高年级的校服。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十分奇怪的规定。好比说:下雨天,中三到中五的学生只能穿雨衣,只有中六、中七的学生才可以打伞;在选择运动的时候,低年级的同学只有一或两个选择,而高年级的同学就有十几个选择。在这里,长大意味着拥有选择的权利。
  我在深圳已读完高二,来到英国,直接上预科,即是中六。阅读校规的时候,我还庆幸自己是属于有特权的一族。然而,我想错了。
  在GarnettsHouse ,住的全是中六和中七的女生。也就是说,我们中六的学生,在house 里是最小的。你想想,中三的小不点好不容易才在被欺负中爬上中七,成为校园里的权利一族,能不发泄一下多年来累积的压抑吗?能不炫耀一下她们拥有特权的兴奋吗?很自然的,我们中六的学生成了她们的出气筒。
 
  第一次集会上,舍长就宣布了一些宿舍的规矩。例如:她们中七的学生可以晚上十点半回房间,而我们中六的学生则在十点钟之前就必须回房;我们每天轮流值日———清洗公共厨房里学生当天用过的杯子和刀叉。当然,她们每天也轮流值日———却是监督中六学生清理得干不干净;她们可以横穿学校的橄榄球场,而我们则只能绕着橄榄球场走。这是最令人气愤的一条。你不知道,那个橄榄球场有多大,我们每天上课下课得经过好几回。天气好的时候还无所谓,遇到阴雨连绵的天气就惨了。尤其是冬天,当刺骨的寒风嗖嗖地刮着,整个操场仿佛扩张到无限大,怎么也绕不过去。
  有一次,我和同house 的香港女孩,绰号漫画迷的Gina吃完晚饭回来。天气骤然变冷,刚刚还是绵绵的细雨,霎时间变成了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温和的晚风也不示弱,露出它狰狞的一面,疯狂地刮着,我们简直无法直线前进。当时我俩都只穿着薄薄的毛衣校服,刺骨的冷风一个劲地往衣服里钻,全身毛孔都竖了起来。我们已经无暇顾及什么规矩了,只希望尽快回到屋里。好死不死,就在这重要关头,突然一个中七的女生Elizabeth 从后面走来。一阵刺耳的喊声:
 
  “JenniferandGina ,Youcannotcrosstherugbyfield。etoseemeattentonight。”
 
  (“Jennifer和Gina,你们不可以横穿橄榄球场。今晚十点来见我。”)
  晚上,Elizabeth 摆着一副大姐大的模样,教训我们说橄榄球场不能经常践踏,草会死掉,会妨碍橄榄球运动员比赛。
 
  “那你们为什么每天在上面踩来踩去?”我愤愤不平地反驳。
  她火了,大吼道:“Rulesarerules !”(“规矩就是规矩!”)
 
  言下之意,没什么道理可讲。末了,Elizabeth 取出两张比一般A4纸大的绿色的纸,罚我们写满正反两面。还好,并没有规定写些什么。
 
  在英国学校,有些规矩虽然不尽合理,有的甚至颇没有人情味儿,但几年下来,却让我深深了解到规矩在社会上扮演着不可忽略的角色。在后来大学那种极不规律又比较松散的生活中,我发现了它的价值。

            第三章  我在英国人家做客
 

  初到英国读书,其中一个让人兴奋无比的理由就是学校里大大小小的假期。为了使我了解英国人的家庭生活,Thomas特别安排我到他的两位合作伙伴———彼得逊和理查森家小住。一个礼拜的食宿费是一百英镑。
  彼得逊和理查森都住在伯明翰,这是英国的第二大城市。第一个礼拜,我住在彼得逊先生家。彼得逊先生说他会开一辆红色的“保时捷”来接我。我当时并不知道保时捷是跑车中的皇后,但坐在极其豪华的车里飞驰,我感觉到了它的价值。
  彼得逊的家离伯明翰市中心只有十分钟的车程。汽车穿过喧哗的市区,拐进一条绿茵小路,眼前是另一番景象:路边树木高耸入云,枝叶繁茂,楼房两旁的灌木丛被人修剪得整整齐齐,风格迥异的欧式住宅隐藏在树木和草地的后面。整片住宅区宛如闹市中的“世外桃源”。
  车子开进彼得逊家院子的大门,只见一栋古老的欧式楼房,矗立在一片偌大的草坪上。花园中央的水池里,喷涌的水柱在欢快地跳舞。草坪上铺满了金黄色的落叶,渗透出浓浓的秋意。在这样迷人的景色里,最引人注目的是三辆闪闪发亮的轿车。说它们闪闪发亮,真的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每辆车都刚刚打过蜡,在阳光下格外的耀眼。尽管对车子一窍不通的我,也能辨认出这几辆车分别是:劳斯莱斯、奔驰和一辆叫不出名的古董老爷车。
  听到车子的响声,彼得逊太太带着十七岁的儿子罗素和十岁的小女儿凯丽走了出来。彼得逊太太是一位典型的英国妇人,金色的波浪长发随意地盘在脑后,五官端正而富有立体感,清澈透明的蓝眼睛流露出友善温柔的目光。罗素和凯丽都遗传了妈妈的金发碧眼,特别是凯丽,活像一个会说话的洋娃娃。一见面,彼得逊太太把我抱了又抱,亲了又亲,那热情的程度,让我觉得她仿佛是在迎接久别重逢的亲女儿。
  彼得逊太太领我来到客房,我着实吃了一惊。天啊,竟然是整整一套房。从楼下设备齐全的厨房到楼上的客厅卧室,我可以随意享用。虽说是客房,装修却也十分考究。米黄色的地毯配上温馨的淡粉色窗帘,再加上一系列桃花心木家具,从颜色的搭配到家具的设计,可以说完美无缺,墙上还挂了几幅精致的油画。我心里嘀咕:彼得逊先生一定很有钱,否则,怎么住得起这么大的房子?后来,我又去了理查森先生家,才知道英国的中产阶级家庭,大都住在这样的花园洋房里,而且一般都会准备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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