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1979,你让我抱一抱 >

第6章

1979,你让我抱一抱-第6章

小说: 1979,你让我抱一抱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哎!”我叫住了酒保,想找他再要两瓶。
  “你不是‘80后’,你真不是‘80后’!我现在忙,一会儿聊,3点就下班了……”
  酒保忙不迭地对我说,小跑着给客人送酒去了。小妖坐在我旁边吃吃地笑着,见我瞪她,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死也不肯去“1979”了。
  “昨天大仙给你打电话了。”小妖终于不笑了。
  “是吗?说什么了?”
  大仙今天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可没提昨晚给我打过电话的事,只是不疼不痒地问我昨天和谁Happy去了。现在小妖一提大仙,我马上就想起了该死的槟榔。按照我的小说中的惯例,昨夜槟榔是不应该睡着的,应该在今天早晨,一个他认为合适的、于我却是最不讨好的时间,打来一个注定要挨骂的电话。然后我们将在这种女方坚决排斥、男方百折不挠的模式中展开一段夏日恋情……天哪,难道我的小说竟在进行这种愚蠢的重复吗?我竟是这么没有想像力的吗?可是,他没有。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的小说。
  “没什么,就是问你在哪儿,还嘱咐我别让你喝多了。那个老家伙不会是爱上你了吧?——老乔还没回来吗?”
  我心不在焉地告诉她乔还没有,至于大仙会不会爱上我,我想只要他不是自杀没勇气,还想我帮他一把的话,他就不会选择“爱上我”这条路。我是什么变的,他是最清楚的。可是乔……唉!所有人都认为尽管我有一百万个不愿意,可能还会有红杏出墙的记录,但无一例外地认为我最终还是会和乔结婚的。一个“80后”作家嫁给她的导师,不也是一段佳话吗?
  “老乔也没给你打电话?”小妖又问。
  离婚
  我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一个词、两个字、没有标点符号的语言。像半年前毫无征兆地蹦出“私奔”一样,那可把乔吓着了。
  而现在,被吓着的人是小妖。她把嘴里的酒喷了出去,咳嗽了好半天,用纸巾抹了好一会儿眼泪,然后才平静地对我说:“太好了,回去我就告诉我爸我妈,让他们别老着急给我介绍对象,省得跟你一样,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
  这个消息对小妖来说确实很意外。事实上,自从Joe被那辆车撞飞出去,做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运动落地之后,乔曾经试图用一个年轻人的血来教育我要学会对活着的人负责。我努力过,我甚至说服自己,Joe也不希望我从此失去生活乐趣,成为一个没有拿到营业执照的寡妇。他是希望我快乐的。可是,不行,我真的做不到。我的快乐不是建筑在稳定的婚姻基础上的,而是要和我所爱的人在一起。我是一个唯爱主义者,我鄙视弗洛伊德,要我忘记Joe,还不如让我先把自己忘掉。
  所以我更有理由要和乔分手了,根本没什么好“了断”的!在此之前,我已经从他家搬回以前住过的小屋,偶尔回家探望父母(可怜的爸妈在确定我死也考不上研究生之后,就放任我在外面生活,还以为我是为了安心创作呢)。而整日沉湎于酒精,在别人眼里也符合精神世界悲伤到自甘堕落的人的外部表征。遗憾的是,小妖并不知道这些。Joe的故事除了我和乔,现在再加上那个槟榔,没有人知道。哦,对了,还得加上创可贴!他可是我心目中的罪魁祸首。
  “创可贴”是我的第一本书里一个人物的名字,是个典型的小配角儿。但是现在我说起的这个“创可贴”虽然也是一个小配角,却决定了主角的命运。如果没有他和我一起联袂出演私奔的闹剧,Joe怎么会死呢?顺便说一句,这个创可贴不喜欢女人。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所以我们的私奔只是一个游戏,好玩的游戏。
  应该承认,我很懒,最讨厌给小说中的人物起名,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都叫“虾米”,男主人公一律叫“达”或“达仁”,这要看编辑对字数的要求是多少。只要用着顺手,轻轻敲击几下键盘,我常用的人名就会跳出来,我何必麻烦自己再去起什么新名字呢?
  很久以前,但也许不是很久,那时我的Joe还好好地活着呢。我问Joe,如果让他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他会叫自己什么?Joe愣了一下,我赶紧补充说,我想写个小说,但我想不出有意思的人名,我不想浪费那个脑细胞,所以我就想问问你。这不是心理测试,你随便说好了。
  我经常和Joe开这种不怎么高级自己却觉得很好玩的玩笑。比如,我让他双手交叉,告诉他这是一个智商测试。他乖乖地照做了,然后问我他的智商是高还是低。我说很低。他问为什么?我说:“我让你交叉你就交叉啊?不是IQ太低是什么?”然后我笑起来没完没了,Joe说我是小坏蛋,他说我如果再淘气,他就不给我买巧克力。所以问Joe的英文名字之前,我必须提前说好了这不是测试,我喜欢他给我买的巧克力。饱含爱意的巧克力,只给宝宝一个人吃。弄清楚了之后,Joe说:“Joe,j…o…e,Joe,乔。”这下连乔的名字也有了。
  Joe——嘴巴微张三分之一,嘴唇无须用力,舌尖轻抵下牙,走一点点鼻音——Joe。
  深情地。
  像永恒的爱人那样深情。
  你会发现,你也流泪了。
  “是呀,赶紧通知你爸你妈,然后他们就会说——人家没结婚的都要离婚了,你连一次婚都没结过!”我知道现在不是谈这个问题的时候,所以我决定开玩笑混过去。
  “哎哟,你这个家伙,你可把我逗死了。”这是小妖迷人的口头禅,所有没有幽默感的人都喜欢给她讲笑话。“老实说,你是不是有外遇了?”
  我被她问得一愣。这个世界上竟有那么多人知道Joe的故事吗?
  “那个大仙为什么那么晚还打电话给你?你不是有‘恋父情结’吧?你们……到底……”她很暧昧地笑着问。
  我松了一口气,很真诚地否定了,尽管我的上一本小说里出现过这种迷死人的“忘年之交”,但不代表我就是里面的那个“我”。于是我告诉她我决不是悠悠那样的女孩,打着有“恋父情结”的旗号天天和有钱的老男人在一起厮混,至于为了什么,我不说你也知道。悠悠无时无刻不在做着明星梦,她总说在通往成名的道路上总是要有所“牺牲”的,而左一个“潜规则”右一个“性丑闻”把她给闹的,简直把这种“牺牲”当成了必由之路。真不明白她干吗要鄙视泡泡?至少泡泡还要比她(有时也包括我们)真诚些。可转念一想,我又觉得还不如承认我有“恋父情结”好呢!不然,我为什么要和跟戴安娜王妃年纪一样大的乔在一起呢?
  我和乔都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竟是因为那么不光彩的原因才走到一起的。是的,我们之间还真说不好是谁先勾引了谁。我相信我那两份分别为58分和59的逻辑试卷,其实是很容易突破60分大关的。那些主观题的得分其实就是在阅卷的时候“手一哆嗦”的问题,往这边哆嗦一下,我就及格了,往那边哆嗦一下,我就不及格。而事实证明这并不是我恶意的主观臆断,乔就是那么又把我的成绩“哆嗦”成及格的,还是一个恐怖的65分。我要那多余的5分有什么用?但是,我需要一张没有瑕疵的文凭,这是支付四年声色犬马生活的支票,是对父母的交代。而乔作为一个老鳏夫,被他的女学生“追逐”,也实在是一件有面子的事。
  嗨,我亲爱的,你看出来了,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我也不是一个好宝宝,更不是什么小仙女。我没有迷人栗色的卷发,也没有纤细的脚踝,更没有吃糖果看好莱坞海报这些可爱的嗜好。我惟一的优点仅仅是懒而已。既然在我被学长狠狠地甩了之后,就有机会享受这种唾手可得的物质生活,还有一个光明正大的头衔——教授夫人(虽然不怎么响亮)——那我还犹豫什么呢?嫁给乔也不是什么坏事,以前见面要鞠躬以示尊敬的校长将是我们的证婚人(我们终于可平起平坐了)。师生恋,足够乔在这所三流大学里臭屁一段时间了!我已经不需要说服自己什么了,一切痛苦矛盾的内心挣扎只是做做样子,给自己看罢了。对这种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夫妻生活我一向没什么特别要求,“学长事件”之后,我要的仅仅是一个可以全心全意爱我的人,找到我的亨伯特·亨伯特而已。乔是的。当然,Joe也是的。不过,三个人的游戏总要比两个人玩得起劲儿,不是吗?在我对着Joe那对深情的眸子深情地说出“我结婚了”这个谎言的时候,我就明白,我只是想让无聊的生活稍微多一点颜色,我觉得这并没有错。乔当然也可以,Joe当然更可以,我并不在乎我在他们那里是第二还是第三,排到四五六七也可以,只要他们能做出“你是我的惟一”的姿态就可以。就可以,没问题,真。我可以做到。
  婚姻,有时是一种不太高明的谋生手段,得用自由、欺骗和偷情来换。
  “不过,我觉得你就算要离婚也得等乔当上副校长之后,那样才比较有面子,赡养费才够多嘛……”小妖很善解人意地拍了拍我的大腿,凑过来对我说,“我会为你保密的。”
  亲爱的小妖,你认为我有什么秘密吗?你认识大仙或者别的什么男人是我的秘密吗最大的秘密就是Joe,自私到不想和任何人分享,即使是你或者香莉。
七日
  那毛衣是橱窗里摆着的,黑色,开襟,半大,无扣,惟有一条带子系在腰间,人民币售价1200元整。
  我一眼便恋上了它,想着穿上之后享受众人艳羡的目光,笑了。可因为价格实在高得超乎想像,连走进去试穿一下的勇气都没有。那一年,我19岁,是个会把精力放在学习以外所有事情上的年纪。
  我从没对人提起过我暗恋过那样一件毛衣。如同暗恋一个人会偷偷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知道他的一切喜怒哀乐,却不会向任何人说出一样。说出去就是单恋,而非暗恋了。
  暗恋的感觉是有点痒,还有点疼,总的来说却是欢喜的,最奢侈的愿望便是拥有。我暗恋过的人让我这样朝思暮想,不成想,对那毛衣也是这样痴心一片,想是太过虚荣,又太爱臭美了。每每快要走到那家店前,总是莫名地激动紧张。而走到时,却又慌张快逃,只敢那么偷偷地瞟上一小眼。它还在,踏实了。
  过年时,领了压岁钱,再过那店,赫然看到“全场四折”的字样。贵照旧是贵的,买下也会觉得心疼肉痛,但总是可望且可及的了。圆梦。
  大模大样地走进店子,理直气壮地要求试穿。可镜前的自己却与那毛衣是那么的不配。许是期望值太高了,许是自己身材不好,许是那毛衣剪裁有问题,而我却偏偏恨上了那个“四折”。它碎了一个梦。宛若向那恋着的人表白遭拒,伤了面子事小,伤了心却真。
  后来,添了一个怪毛病,穿上毛衣就痒,起红斑。本不是什么娇贵的人,吃几片“扑尔敏”,随它去了,从此只穿绒衣。绒衣是那小店里便有的,便宜,也舒服,摸爬滚打全不用经意。想那毛衣还是金贵了些,与我不搭,从此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现在习惯穿着睡衣写小说,笔下的女子永远果敢坚定,即使会错,也要去做。我让她们对自己说,也许将来会后悔,但那是将来的事。现在不做,现在就会后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