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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木槿花开-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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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停下来,轻轻地笑,每次想起都是这样。因为有点像庸俗的小说情节,但当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时感觉还是无比的幸福。   
  她们两个的目光在夜里熠熠辉闪,满是期待。   
  他是早前我在网络上一个叫“攫住生命的瞬间”的摄影部落认识的男孩,他是部落格的主人,部落里都是一群年龄相仿的孩子,他们把自己的摄影作品放在上面,有的写写摄影日志。我独自的摄影旅行在行进到一半的时候,部落格举行了一次自愿参加的群对摄影旅行。我很快加入了他们的队列。 
  
  他在部落的名字叫:放逐的少年。大家都习惯叫彼此的网名,我都叫他少年。虽然只是一个高中刚毕业的男孩子,稚气未脱的脸上目光坚定,懂得在旅途中照顾奥每一个成员。后来临近上学的时间,很多的成员都先先后后离开了我们团队。后来就只剩下我们几个人。 
  
  小吉坏坏地笑:“青涩版的孤男寡女?”   
  我本来很少和他说话,只剩下几个成员的时候。有一次他说:“你什么时候回棉城?我到时顺路送你回去再回家。”那时我告诉他,我本来就是独自旅行的,没想好什么时候回去。 
  
  “部落里你的年纪最小,但是摄影都很有自己独立的观点是里头。和独立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吧。世界上也很少有父母能像你的爸爸妈妈一样这样的放手让你去走。”   
  “那是因为我前往的每座城市都有他们的朋友,他们还是关切我的。”   
  后来,旅途就只剩下我们两个。有一次去一座城市的郊外摄影我们在车站走散了,我一个人颓唐无力地在小县城的街边晃荡着。一群喝醉酒的男人,把我围在了巷口,我一个人觉得很惊慌失措。他们带着地方口音谈笑着一些下流的言语,对我动手动脚,拨动发梢捏捏脸,我羞愤难当。一个小个子的男人居然拽下我的相机。一群怪兽般的男人在巷子里传着我的相机,我一个人茫然地追着他们跑。巷子里回荡着他们茫然的笑声。一个不留神其中一人没有接住相机,我的相机就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我的愤怒终于被激起了,随手在地上抓起一只酒瓶往一个人的脑袋上砸下去。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   
第13节:夜的奔跑(3)         
  大片红色的血液就咋他肮脏的脑袋上流下来。他抬头的表情非常凶狠,其他的男人摩拳擦掌地要收拾我。我抱起我的相机很无助。这时他终于出现了,找到了我,拉起我的手在小县城的巷子里飞奔,我看到他的袖口上突出的关节骨很是心悸。当时我觉得他要带我离开这个繁杂的世界。而我也愿意追随。 
  
  我停下来,依旧能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情绪并没有平复。那夜里,奔跑的快感还在身体深处奔腾。   
  最后,我们渐渐感觉身后没有追赶的脚步声。停了下来,胸口起伏不定的喘气。我们在暗夜的小巷相视而笑。   
  他说:“你真狠,把人家的脑袋砸出血。还在那里看你的相机。”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那么大啊。而且他把我的相机带都扯断了。”我无限怜惜地抚摩我的相机。   
  他在一边看着我笑起来。他笑的样子很好看,有孩子的纯真。   
  那天夜里,他把我带到一家干净整洁的招待所。   
  关上我的房门前他说:“小姑娘不要老在外面乱跑。我在隔壁,有什么事情就叫我吧。”   
  我刚想问他叫什么,他就走了。心想明天还可以问,就躺在床上,关掉了灯。我把手握起来放在鼻间深深地吸,他的气息。弥漫了我的胸腔。   
  那个夜晚之后,因为他家里有事我们就提前回去,他还是挤出时间送我会棉城。或许是不好意思,也或许觉得我们在网络上还能遇见没有必要在那个时刻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没有留下。 
  
  我只知道,我喜欢他带我奔跑时的感觉,那是一种奋不顾身的救赎。后来,我回家了,在部落格里寻找他,部落格已经换了主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就这样没有了消息,人间蒸发一样。 
  
  当我讲述完这个我原本要固守的记忆时,满心是那久违的荡漾,然而我决然不会想到我和他会在那样的一瞬,彼此重新我们的故事,即使在最后我们是在雨夜里彼此逃脱、追逐中…… 
  
  习央,伸伸了懒腰。倒在我的床上睡下了。我们三个人躺在床上渐渐沉如入梦里。各自馨香四溢的梦。       
→虹→桥→书→吧→BOOK。   
第14节:落雪静无声         
  第五章落雪静无声   
  那是一个寒风凛冽的早晨,棉城的世界落起了大片大片的白雪。瑞雪昭丰年,这是奶奶以前很喜欢说的。她对于这个世界总有自己的想法,有着自己不被打扰不被入侵的的世界。锦跃,你呢? 
  
  自从习央的到来,打断了许多我生活中进行的细微的调查。偶尔在爸爸伏案的时候,打断他的思绪地说:“锦跃,她为什么喜欢摄影?”   
  他似乎做好了迎接我的准备:“因为她和小禾一样,喜欢透过镜头去诠释这个世界。”   
  “爸爸,为什么会爱上锦跃的?”     
  “小禾,爸爸还有工作。不要玩好吗?”说完便低头不再理会我,我知道他对我下了逐客令。   
  那是一个漫长的冬天,习央很快进入我们学校读书。她的出现,在这所校风严谨的中学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但,生活上行事作风很是低调的她,在很短的时间内平息了这一切。她告诉我:“想要别人别来打扰你,就不要做任何举动。其实他们要比娱乐杂志的记者好对付多了。只是很平常的好奇心靠近我而已。没有探照灯一样在你身上搜寻。” 
  
  实际上她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被抛在了成人的世界,度过了自己最青涩的时光,最终她蜕变成如此的女子,她知道那个世界里的规则和黑暗,然而她并不懂得平凡人的成长。   

  广告的拍摄结束之后,她依旧没有离开棉城。这座城市似乎对于她而言有着什么深深的吸引和牵绊。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在半夜里,她时常因为颠倒黑白地工作而变得紊乱的生物钟,起身在房子里走动。偶尔我伴着她,捧着一杯凉水慢慢啜饮。棉城的寒气氤氲在落地窗外,轻轻地在玻璃窗呵出一口气,氤氲着的小块圆圈,手指在上面轻轻地滑动:锦跃。 
  
  习央把玩我的长发说:“你知道吗?我的妈妈,她是怎样的女子?”   
  我回头望向她:“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锦跃一样。”   
  “她一直是个很懵懂的女人,对很多东西自己的分辨能力很是模糊。不是融姐那样精明能干的女人。”   
  “外界一直说你在4岁的之前一直和爸爸妈妈在国外生活。出意外的时候,融姐救了你,所以……”   
  “不!我的身世是融姐通过各种手段完善起来的。我根本没有爸爸,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妈妈也不知道他是谁。她是一个迷糊之极人,被一个在酒吧偶遇的陌生男人骗去了一夜销魂,哼,才有了我,想不到吧。” 
  
  她停下来,对我笑,似乎窗外的雪花落在了她的眼中,瞬间迷离。   
  “或许她在生下你之后有了新的人生意义。曾经有人告诉我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会需要一个自己的孩子。这样会很有安全感,可以告诉自己,在这个世界,什么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很爱你,就像爱自己一样。” 
  
  “她一直是个很糊涂的女人,并不清楚自己要什么,除了我。”   
  她取过我的杯子,感觉到杯身的冰凉,缓缓喝下。   
  “她和融姐是自小一同长大,在一个木桶里洗澡、在早春的田野间一起把玩泥巴、在一张木床上说话睡觉、一起上的学、毕的业,一直在一起。直到她死去。”   
  “地铁的咣当声越来越靠近的时候,跳下了隧道,大片粘稠的红色血肉飞溅在墙壁上、路人的衣服上、冰凉的铁轨上。是融姐一点一点帮她找回来拼组完整再去火化。从那以后,那条隧道就一直传言着有女鬼的出没。等到我年长一点,我时常去那里,却没有看到别人大肆渲染的游魂,她是决然要离开的。小禾,如果她爱我,她不该这样。” 

  我起身拥抱她,她小声地啜泣。   
  “是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话。我只是不懂而已,我不是故意的。”   
  她在忏悔吗?   
  她跟她妈妈说了什么?我总觉得融姐对她的感情并不只是对朋友的遗孤该有的怜惜而已。   
  我扶着她走到客房,她哭得双眼迷离看不清路不小心绊倒撞到了书柜。我赶忙开了灯,她抚着淤青的额头轻声说:“没事的。没事的。”   
  我拿起掉在她旁边的笔记本:“这是什么?”   
  “刚刚从上面掉下来的。我也不知道。”   
  笔记本是老旧的模样,封面上是用铅笔素描的一个女子,纤细的身材,双眼迷离,在右下角上写着:锦跃。   
  是她的笔记,锦跃的笔记。         
▲虹桥▲书吧▲BOOK。   
第15节:听见你在绵长岁月里吟唱(1)           
  第六章听见你在绵长岁月里吟唱   
  时光的印记被她镌刻在这里,老久的纸张粗糙的质感,手指抚摩的是岁月不经细致打磨的细微沟壑。   
  翻开扉页,她写下了:我用青春祭奠爱情。   
  她的爱情是坟墓吗?为什么是这样呢?   
  这些纸张似乎都是用废纸、布碎、草根之类的物质经过了比较粗糙的制纸工序制作的。我轻轻地微笑,这些复杂的工序制作曾经听爸爸讲过,这很有可能是爸爸送给妈妈的。只有爸爸才有这样的温情和耐心去制作这样的礼物送人,爱的人。 
  
  习央揉着头:“这是你妈妈的日记吗?”   
  我微微点头。   
  缓步走回自己的房间。打开她留给我的灯笼式台灯,继续翻阅她的岁月。   
  锦跃的文字是跳跃的精灵,每一页她都留下一张胶片。   
  我把小底片放在灯光里细细地看,那是她自己的左眼,相机对着自己很近拍下自己的眼睛,脸庞的一角。那只眼睛在这样的遇见里瞬间迷离起来,世界也幻亮了。   
  1987年2月8日晴好的冬日   
  收拾行李的时候这本笔记在一堆杂乱的衣物里掉落出来。抚摩那些纸张;还是很粗糙的感觉;封面上的画像是他17岁时为我画的。那时的我们彼此都很年轻;莽撞的年月。本子是前年回水乡时他给我的;没有过多的言语;他一直知道我是个惯于奔波的人。这几年的四处游走有些繁杂的物什都在旅途中一点一点的遗弃了;而只有这本笔记温暖地跟随我。 
  
  蓦地;如此想念水乡;清年的面容也在水面上浮现。即使多年来,我辗转各个城市;心也不断在别处停留;各自撕扯的爱情里。他依旧像股清冽的小溪在心间流淌。   
  那些在奔波中未被删除的记忆一页一页翻卷出来;有着岁月陈旧腐朽的味道。   
  自小我就是个桀骜的女子;那股子的桀骜是天性使然。我常常在上课的时间跑到水乡的乌蓬船上;在船头摊手摊脚地躺着;嘴里嚼着青草;望着水乡狭长的天空明净无尘。偶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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