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管理笔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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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不动声色地对此种现象进行调查,查阅了相关考核资料和车间生产记录,发现员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这两个生产小组确实存在着考评不公正的严重问题。人力资源部门的调查报告作出结论:这是一起滥用职权的典型事件,希望公司严肃处理,还给员工一个公道。
报告搁置在案头,我陷入了深思:员工的月度考核,一般以组长的评定和车间主管的审核为主,厂长最终核准,然后由分厂人力资源主管汇总上报,财务依据上报结果计算考核工资。公司将考核评定的主导权下放给直接领导,是因为他们与员工朝夕相处,对直接下属的工作情况和现场表现心中有数。他们最有资格,也能最准确地评定员工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行为。而且,他们的评定结果也应该最客观,最真实,最有说服力。公司从信任基层领导的角度出发,相信他们能公平公正地对待下属。这一善意的出发点本身不错,但是,如同社会上发生的许多见怪不怪的事件一样,这种忽略了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公司对他们仅仅是给予了信任,却忽视了加强监管和跟踪检查,这才导致他们钻了过度信任的空子,有了任人唯亲、滥用职权的机会,最终引起了员工的不满。如果这种苗头不及时遏止,任其泛滥开来,其他车间和班组等基层领导就会得到心理暗示而纷纷仿效,就会有更多的员工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想到这里,我叫来人力资源经理和分厂厂长,让他们共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分厂厂长复查该车间前三个月的考核情况、生产质量情况、员工违纪情况,纠正考评中出现的不公平问题,对考评结果与实际工作情况明显不符的当事员工前三个月的考评工资,用多退少补的办法进行纠正。
第二,公告全公司,给予滥用职权的组长和该车间主管记大过处分,一年之内不得加工资,同时扣除半年的系数奖金;鉴于分厂人力资源主管和厂长监督审核形同走过场,未能起到稽查纠正的作用,对其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半年的系数奖金。
第三,将该车间两名涉事组长和车间主管的亲友全部调出,由厂长安排到该厂其他车间的同类岗位。
第四,人力资源部门与各分厂领导配合,组织基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公平公正对待员工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员工的考评、奖惩工作,今后要密切跟踪,定期稽查,并保留相关检查记录随时备查。
乱世用重典!通过严厉的处罚手段与跟踪监管措施的双管齐下,及时遏止了这股滥用职权的苗头。在后来的员工满意度调查中,该厂再也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就在这年年底,人力资源部门在另一家分厂又发现了一个钻制度空子、滥用职权、变相侵权的现象:该厂某车间的员工请假,总是以请假半天的形式出现,上午请假半天,下午再请假半天,次日上午再请假半天,下午接着再请假半天……本来需要连续请假几天的请假条,变成了由若干个半天组成。人力资源部门分析原因,发现是员工和组长共同钻了请假制度的空子:原来,公司请假制度赋予组长对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只有半天,超过半天要由主管批准,于是,个别组长便自作聪明,授意下属先请假半天,然后接二连三地再以连续请假若干个半天的方式补回请假条。
听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报告,我查看了公司的《请假制度》,突然感觉到啼笑皆非。这些人真是无孔不入啊。《请假制度》确实是白纸黑字赋予了组长半天的假期审批权限,但忽略了某个时间段内连续请假、累计天数这一日常现象。于是,这就给了一些喜欢耍小聪明的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可乘之机。他们将需要的假期化整为零,以便于组长在权限范围内“合法”审批。
员工钻了制度的空子,当事人自然不能免责。但政策本身存在着漏洞,也是导致别人钻空子的原因之一。我责令人力资源经理一方面拟定对当事人的处置方案,另一方面迅速修改和补充相关条款,在请假权限的说明中加上这样的注释:“本月内,当事人累计请假天数达到直接主管审批权限规定的上限后,需要再次请假时,必须报上一级主管按权限审批。”补充条款结合发生的案例公告之后,人力资源部门又在后来的培训中反复加以解释,让各级主管和全体员工人人都严格认真遵守制度。经过大力宣传和跟踪检查,公司终于杜绝了类似现象的再次出现。
实现外出登记,杜绝随意出入
一个规则的建立和贯彻实施,重在领导带头。领导在监管下属遵守规章制度的同时,首先自己要摆正心态、放下架子,按规则执行,将自己定位为管理者与执行者的双重角色,只有这样才能让规则顺利地运行。
熟悉制造业,特别是在大中型制造企业工作过的职业人士,可能都习惯了工厂内部人员外出放行的基本规则:员工工作时间因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放行条》,由相关人员签字同意,交门卫值班保安登记,才能外出。我来到现在的企业之后,看到上班时间员工随意外出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员工确系因公、因事需要外出,但也有个别员工在闲暇时间也随意外出购买零食和饮料,而且所有外出人员通过门岗时无人问津,畅通无阻。这种无序现象,导致了一个混乱的结果:有时,基层主管因事找不到下属,中层主管不清楚员工的去向,高层主管不清楚当日有多少员工在上班工作,自己究竟有多少“兵”、多少“将”在岗在位也不能做到心中有数。遇到比较紧急的事务需要分派下去,各级管理者首先是急着到处寻人!≡米≡花≡书≡库≡ ;www。7mihua。com
为迅速改变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散漫风气,保证各岗位工作尽快达到有序状态,我迅速召集人力资源部门商讨对策。我借鉴老东家的做法,首先分析员工平时需要外出的几种原因,立即着手制定出相应的门岗放行规则和基本流程:
第一类,因公出差人员,由本人亲自填写《出差单》,经直接主管签字同意,部门最高领导(厂长/经理)签字批准,出差人员持《出差单》交门岗值班保安保存,并登记外出时间后,门岗方可开栅放行。
第二类,因公到附近办事、临时离开公司区域的员工,由本人填写《外出放行条》,说明外出原因、预计外出时间,经直接主管批准后,由当事人持《外出放行条》,交门岗值班保安保存,并登记外出时间后,门岗方可放行。遇到直接主管当时不在岗状态时,可以由上一级主管签字批准。
第三类,因事请假的员工,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按请假规定的权限逐级审批后,由当事人持《请假条》,交门岗值班保安保存,并登记外出时间后,门岗方可放行。
第四类,离职员工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离职当日离开工作区域时,由本人填写《外出放行条》,经直接主管批准后,由当事人持《外出放行条》交门岗值班保安保存,并登记放行时间后,门岗方可放行。遇到直接主管当时不在岗时,可以由上一级主管签字批准;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宿舍,搬出宿舍的物品,必须经同宿舍2人以上签名确认后,宿舍值班保安方可放行。
这个规则执行后,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事外出了,组长、主管心中有数;主管外出了,部门经理或厂长心中有数;部门经理、厂长外出了,我自己心中有数。员工外出多长时间,何时外出,何时返岗,门岗有详细的出入登记可查。
一个规则的贯彻实施,重在领导带头。规则制定出来了,我亲自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宣讲,讲清楚流程、权责和基本条款后,要求他们首先从自己做起,批准下属外出时,先问明原因,衡量该不该批准,将不该批准的对象过滤在自己的权限范围之内。各级管理者自己因事外出,也自觉填写相应的表单,按管理层级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外出。接下来,我再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他们“只认签字不认人”,严格按公司的规定执行,没有办理手续、没有得到批准的对象,无论是谁,统统堵回去,不得随意任其外出。尔后,我亲自跟踪检查,带领保安一次、二次、三次将无故试图外出的违规人员堵了回去。这一亲力亲为的示范行为,让大家看到了公司严格执行新的外出管理政策的决心,慢慢地,人员外出登记制度逐步进入了正常化运转的轨道。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有一天,人力资源经理跑来问我:“按流程和权限设计,各分厂厂长外出时,应该由他们的直接主管签名。你是他们的直接主管,但是,各分厂距离总部都有一段距离,如果每次都要由你来签名批准,就变得很麻烦,好像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这样一来很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你看这事怎么合情合理地变通为好呢?”
我想了想,告诉他:“这事不难,人力资源主管本来就隶属于总部,只是代表公司派驻分厂,厂长和人力资源主管两人外出时,分别知会对方,由对方签名,这问题就解决了。”
不久,又一个新问题出现了:部门经理与分厂厂长属于并列级别,他们的外出,按垂直隶属关系也应该由我来签名。可是,我也并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公司,我自己外出办事的时间也相对较多。这样一来,这些部门经理因事外出时,就找不到我来签名批准了。而门岗保安只认签名不认人,看不到我的签名,自然就不会随便放行了。半个月之内,就出现了几起部门经理与保安为外出放行而引起的争执。在此情况下,我在一次部门经理会议上临时定了一个替代流程,授权人力资源经理:如果我不在公司的时段,部门经理的外出放行,全部由人力资源经理代签。私下,我悄悄告知人力资源经理,只需在《放行条》上签上你的姓名和当时的时间即可,不要画蛇添足地写上其他内容。
这一授权执行了不久,采购经理不高兴了,跑到我这里鸣冤叫屈:“大家都是同级经理,我们外出时,为什么要经过人力资源经理签字?这样做,好像打乱了公司的管理层级,成了同级管同级,人力资源经理好像陡然变成了我们的上司在管我们一样,不合理啊。”
我问他:“人力资源经理有没有在《放行条》上签上‘同意’二字?”
采购经理回答:“没有,只是签上了他自己的姓名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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