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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华尔街大银行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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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的中国,给了我不服输的心气。在我以后在美国求学求职求生的路上;靠着我的心气,靠着我的硬骨头,靠着我的平常心态和吃苦精神,愉快地实现我一个个的梦想:文学博士,华尔街的高薪工作,幸福的家庭,全世界众多的朋友……

  离开成都的老家,是我迈向自己生活目标的第一步,是我生活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我第二次搬家是从吉林大学毕业后,到天津南开大学读研究生。那是1981年12月底,因为学习成绩好,大学时我跳级一年,与1977级的学生一块儿在1981年年底、1982年初毕业。当我终于装好自己七个纸箱子的书,在刺骨的寒风中排着长队,和毕业班的同学一块儿,在灰色的宿舍楼前等着长春火车站服务部的同志,办收我们的托运行李,那已是1982年的1月7号。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来挑选该扔该留的东西,该运到南开的书和运回成都老家的作业本子。没想到我居然有四十多本作业本,密密麻麻地写满读书心得,读书评论,还有充满各种情调的小诗、散文和大堆没有成文的“迷惘的一代”和《荒原》的翻译稿件,我扔也不是,留也不是,一个星期,就在读这些“大学心得”中很快过去。最后,我将它们连同所有的书,英文的,中文的,马列的,古典的,现代派的,一古脑儿运回成都的家中。我到南开报到时,只带了一个手提袋,里面简单地装着我用了三年多的一本英汉字典――这本翻破了的字典,如今放在美国东部我五百平方米的家里,搁在地下室壁橱的中央,和我一路得来的奖状呆一块儿,有时,在烛光中,还能看见油腻的黑封面上我的千万个指印。

  除了字典,我还带了一条长长的绿色全鸭绒围巾。这条围巾是我离开成都时,家里的亲属们凑钱买给我的上大学礼物,花了十四元。1978年的十四元,是很大一个数。那厚围巾胜过大棉袄,是我大学期间的“最爱”。每个冬天的星期六,在学校浴池洗完澡,用大围巾裹上我湿湿的头发,我的长发就不会在去宿舍或教室的路上,结上冰,冻成绳。人们不知,那围巾曾救过我的脑袋。我最初不知东北寒冷的厉害,每当从宿舍望出去,东北的冬天,天空总是那样的蓝,那样的阳光灿烂,耀得我眼也睁不开。加之宿舍暖气烧得像夏天,于是出门时,总是忘记多穿衣服和戴围巾。衣服穿少了,没关系,两分钟就跑进教室;但没戴围巾,可是要了我的命,我最初还不知道,直到有一天我的前额头痛得要裂开,在床上打滚,同学用我的大毛围巾裹住我的头和脖颈,将我送到校医室时,头就不痛了。可刚把围巾取下,头就开始痛。我方才明白:我的头脸,也需要“穿衣保暖”。我的第二次搬家,把大学留给过去,把知识留在脑里,把温情留在心里和手提袋里,然后轻松地去“学海撑船”。

  我的七次搬家故事2

  我第三次搬家是从南开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大学任教。这一次,我是决定将我“南开的家”永远地搬到北京,因为对于我来说,北京大学应该是我人生旅程的终点站,暗地里我十分自豪我的名字将能与在北京大学英文系任过教的许多老前辈连在一起:蔡元培,朱光潜,李赋宁,杨周翰……可我怎么也没料到,到北大仅仅五个月,我会在北大校园未名湖边晨跑时;意外地遇到美国圣路易市华盛顿大学文学院前院长Prof。Guidoweiss。他和我交谈二十分钟后对我说:“你应该去美国深造。让我来帮助你。”虽然根据北大当时的规定我要工作两年后才能出国,但文学院难得的奖学金使北京大学也慨然同意我出国,还发给我制装费,办好出国的一切手续,买了中国民航飞纽约的机票(从纽约到圣路易,乘的是美国国内TWA的商务舱,也是北大出资),由系主任胡壮磷亲自送我上飞机。我去了美国,因各种原因,不想一呆就是十七年!

  飞美国之前,我又得搬家。但在1984年12月30日那天,我的视线中暂时是没有美国的。我的志向是中国的文学批评。因我决意要在北京大学度过我1985年的第一天,开始我新的生活,所以尽管12月30日那天,北风呼啸,雪花大如鹅毛,我是决心不改,一早在学校人事处王老师的帮助下,找到一辆半旧三轮货车,去到天津火车东站货运站,把二十多个纸箱子送上火车。我的研究生导师李宜燮教授和他夫人在南开大学校门口,碰见从火车站回来冻得口鼻发青的我,将我带回他们家。李师母替我熬了一大碗姜汤,让我趁热喝。师母原本是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因五十年代初院系调整,李教授从北大调到南开,师母也就随着先生去了天津,虽然不再做医生,但待人的热情和体贴,仍如医生一般(先生和师母已在1993年、1994年相继过世)。幸好那碗热腾腾的姜汤,我没有被寒气击倒。想起当年在火车东站,又说好话,又求人,又动手搬箱,天不怕地不怕地将二十多个大纸箱子快速地过秤,怕人不接我的货,因为过了今天,就要等上三天,我当时汗也累出来急出来了,一个箱子没抓紧,掉地上砸了我的脚,我也顾不上痛。等送完箱子晚上回家脱鞋一看,大脚趾全红肿脱皮不说,那血流得我满脚趾头都是,又全干掉了!

  我第四次搬家是从中国搬到美国,这可是一次远行。从南开搬到北大的二十多个纸箱子,有一半多还堆在我的单人床下,没开过封。把它们托运回成都,那是肯定的,但这么多箱子托运回成都,成都的家有地方装吗?我的大表哥自杀后,他的书本,已经装满了我的养父(我称大舅父)的柜子;我几年前从吉林大学寄回去的几个箱子,将大舅父的小屋挤得水泄不通。我看着一屋子的箱子、盒子,头也大了,眼也直了。我终于做出决定:烧三分之一,卖三分之一,寄回成都三分之一。

  搬家的那天是1985年7月23日。7月22日学生考完试,23日学校放假,同时毕业生也毕业,我将于26日去美国,时间很紧。我一共教了数理化三个班。三个班的一大群学生,一早就来帮我搬家。一部分同学将我整理出来去卖的书本子和去烧的东西,全拉到只有他们才知道的废品回收处;另一部分同学,则帮我将七八个纸箱子装到学校借来的一辆小货轮上,代我送去北京火车站来学校的代办处。人多,家一会儿就搬完了,然后我们坐在搬空了的红二楼靠水池的我那间原本十分温馨的小屋里,吃学生带来的小西瓜。学生十分舍我不得,相处一学期,我教了他们不少英文,读的,说的,唱的。我们在北大办的“英语俱乐部”,每周六晚上,我请上勺园的外国留学生,给来俱乐部的学生轮番讲英语故事,读英语诗,弹吉他,然后自由对话。两个小时的活动最后变成五个小时,从最初的三十多人到后来二百多人,黑压压地站满、坐满学三食堂――英语俱乐部的所在地。那天,我和我的学生唱了很多歌,最后一首歌是大家唱的:《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乡村之路,带我回家)》,那是美国当年最流行的歌手丹佛的成名歌。他的这首歌,使他的家乡西佛吉尼亚,从世界版图上跃出,为世人瞩目。

  我第五次搬家,是1992年从美国的圣路易市搬到东部的波士顿,那是博士学业完成后,去波士顿与丈夫团聚。丈夫最初也在华盛顿大学念书,后到位于波士顿的麻省理工学院读书,然后在波士顿128高科技圈洲际公路旁的波士顿电脑公司工作,我于是北上,带着一大卡车书和家具――这些家具要么是朋友给的,或是从旧货店买的,或是拾荒来的,在波士顿求职安家。(其实,从1985年到1992年这七年在华盛顿大学求学和教书期间,我常往来于圣路易市和波士顿两地,我对波士顿并不陌生。)波士顿才是第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女儿在波士顿哈佛大学妇产科医院出生,丈夫在波士顿,我在波士顿找到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工作。这份工作是我翻了一周的报纸,手指也翻黑了,而且还经过了七次面试才得到的。我没有商学院学位,没有银行工作经验,没有香港客户源,更不是哪位世界级富豪的女儿,舒利文(Sullivan)这家美国金融企业与华尔街人力资源咨询公司,能在美国经济的冰点期――1992年,在拒绝了一百多名面试者后最终决定雇用我,现在想来,也还是奇迹。我在这家公司一干就是十年,直到今年夏天,因我那曼哈顿世界贸易大楼一号楼79楼层的办公室随9・;11大楼被撞而消失,我再无法面对那一片心痛。后在银行客户的鼓励下;我终于决定在新泽西州创立自己的人力资源咨询公司,为中美跨国银行提供“重量级”的将才服务。

  如果不是因为1995年我在华尔街繁忙的工作,和每周、有时每天乘“班机”从波士顿低空飞行四十五分钟去纽约上班,而吵着要搬到纽约去开拓公司在华尔街的业务,我和丈夫也许就会相对永远地呆在波士顿了,丈夫也许就会在波士顿电脑公司渡过一生,而不会进入华尔街从事风险控制的工作。但是,喜欢往前走的我,迫使他也改变了生活旅程。

  我的七次搬家故事3

  我的第六次搬家是在1996年初,我终于说服丈夫,自个儿先从波士顿搬去纽约,替我所在的波士顿总公司开辟纽约业务。做华尔街业务不去纽约不行,而每天或每星期往返纽约也跑不起,太耗公司的钱财。我们的业务因涉及形象,还得住五星级大饭店,每晚三百美元,还得在高档饭店请客用餐,而客户又都喜欢喝好酒,酒喝起来加上话又投机,很贵。这样一趟纽约跑下来,至少三千美元,一年下来开销很大。如果开一个办公室,要节省得多,但由于我给公司赚钱多;客户源大,大老板一点不在意;还一个劲鼓励我该用就用,可一生节俭的我倒有些在意,为什么要浪费资金呢?何况我读书时,尽管有全额奖学金,但生下一个孩子后,丈夫又不在身边,真让我吃够了没钱的苦,每次去银行取钱,都要想半天。人的习惯难改,何况,如果公司在纽约有一个办公室,于我们、于顾客都方便。我于是孤胆去了纽约,为公司在纽约“另起炉灶”,使我们公司在世贸大楼一号楼的79楼层有了新家。好在我的丈夫总是能理解我,在1996年年底终于同意搬来纽约,去到华尔街任职。

  从波士顿到纽约的这次搬家,是第一次“带家具搬迁”。丈夫在离开波士顿的那个感恩节早上,把我们的家具由搬家公司搬到纽约,然后将我们两千英尺的复合式两层楼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把房子的钥匙交给楼下的曼莉伦――我们女儿小时,她替我们照看女儿。我们搬走后,就把房子比市价低百分之三十租给了她。

  五年后的2001年夏天,曼莉伦终于存下足够的钱,买了自己的房,于是我们把在美国我们所拥有的第一个房子卖掉。但我们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把卖房子赚到的十万美元,立即买进了风险最大、回报看来应该最高的高科技股。我们当时想,股票市场从2000年4月中旬的5000点跌到2001年6月的2600点,还会继续跌吗?可是,到2002年12月,股市已一路跌到1400点。人算不如天算,这十万美元的高科技股票,像思科(Cisco),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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