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是女神(漫综)-第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翻白眼,很是嫌弃的甩了甩手,“就凭你?!”
一句话,说着安平爵爷怒火万丈,“来人,抓住她,伤了她也不要紧,不要伤到那张花容月貌的脸就行了!”
趁着这个功夫,我低声对醒秋说,“我等下把你送出去,记得,找你见到的第一个人求救,红发蓝眸的西域人。”
“小姐!”
我转过头,“记住!去找那个人,一切就靠你了,醒秋。”
“是。”
恩,我没有奉剑那种隔空送人的能力,那么我能做的只有,“醒秋,转过身一下。”
醒秋很是疑惑,却还是按照我的吩咐转过身,我深吸一口气,顺便侧身让过一个那个爵爷的手下,然后对准备醒秋的屁股,加上小宇宙的力量,我踢!
“啊啊啊啊啊——”醒秋的尖叫声,划破天际。
我手搭凉棚的望了望,放心的去吧,醒秋,有我的力量在,你是不会受伤的,最多,最多受点惊吓吧。
转过身,我看着一屋子呆若木鸡的人,露出我最柔美的笑容,“爵爷,你还想娶我吗?”嘿嘿,如果他就这样被吓到了,我还有点麻烦了。逼人家抢亲的,恐怕从古至今来还有发生过吧。
安平爵爷一下反应过来,“抓回去再说!只要挑断她的手筋脚筋,我就不信她还能怎么样,就凭她那张脸,本爵爷也要定了!”
很好,很强大。
我暗暗的点头,这样都可以,也算是个人物了。如果不是时间场合不对,我都有点想为他的勇气喝彩了。
凭着步伐快,虽然剑术只是摆摆姿势,但我仍是游刃有余的穿梭在那群人中间。
直到安平爵爷忍无可忍,亲自下场。我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假装一个失手,被他一把抓住,他动作倒快,剑一挥,对准我的手脚而来。
知道躲不过这个,我眼睛一闭。不过,我也没有想过要任人宰割,悄悄的动用小宇宙的力量,安平爵爷的剑虽利,可到底是凡品,没有我的允许,又怎能伤我。
所以我手脚上的伤也就是看着吓人,其实,完全是只伤了皮肉而已,和肩膀上现在已经裂开口的伤一样。
正当安平爵爷抱起我,得意非凡的大笑时。
门,被人一下推开,只一瞬间,我感觉到我一下从安平爵爷怀里脱离,然后平稳的,落入另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
“你是什么人,竟赶抢我安平爵爷的爱妾。”我听得直想扑上去打他两耳光,谁是你的爱妾,啊?!不过,现在显然在装昏的我,可一动也不敢动,仲天,可不是什么好欺瞒的主。
“你的爱妾,抱歉得很,如果不是我来的早,她就不止是手脚被废了吧,恐怕连命都不会留下。什么安平爵爷,你给我听仔细了,早些年以前,她已经许婚给我,你竟在此强抢人妻!”清亮,纯透,带着火焰的热力和无法无天的自信嚣张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仿佛,就只要这么听着,就已经能够肯定,他说的一切,都是既定的事实。
火王仲天吗?
单只这声音,就完全没让我失望啊。
唐时明月4
将安平爵爷“送”走之后,仲天将我抱回房间,还将我手脚的伤口都包扎起来。
虽然我一直不动也不说话,但是我仍然能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得到他的温柔。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到了现代,转生成特莱斯之后,要用冰冷将自己包裹起来呢。冷至及至的火焰,不是,伤人又伤己吗?
一个,必须冰冷的火王,不然,会毁灭世界的火王。真让人觉得,觉得……
在心底暗暗的摇了摇头,算了,想这么多干什么,火烧屁股了,还是先顾眼前吧。
将手脚包扎好之后,仲天在看到我肩头上的血迹的时候,大约正想伸手包扎,“啊,她肩头上……”
话未说完,就被醒秋以男女授受不亲为名扔了出去。
门刚一关上,我一下睁开眼睛,然后醒秋转身的时候,正对上我的视线。吓了她一跳,她拍拍胸口走过来,“小姐你醒了。”
我压低声音呵呵的笑,“我没昏,也没事,醒秋先来帮我肩膀上药,终于可以治好肩膀上的伤了。还有,上了药之后去大厅看看吧,暮歇还没死。”
“什么?”醒秋惊讶的掩口。
我笑着朝她眨了眨眼睛,“还有,救我的人,一定要留下。知道了吗?”
“嗯,知道。”
我笑了笑,任由醒秋帮我把肩上的伤包扎好。然后安稳的躺在床上,温暖的小宇宙包围住全身,伤,一定会好得很快的。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头边趴着一个眼睛剔透如琉璃的小男孩,一见我睁开眼睛,立刻露出欢喜的笑容,“姐姐,你醒了啊?”
“你是?”该不会,是我想到的那个吧。
“我叫昊玥,是和我师傅一起来的。”果然,小号的雷神昊月,圆圆的苹果脸,一双晶莹剔透灵动的眼睛,可爱得不得了。
“你师傅?”我明知故问。
“嗯,我这就去叫师傅去。”昊玥说着,欢快的跑出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和那个我闭着眼睛时,听到过的那个熟悉而好听的男音,“别跑那么急,小心跌倒。”随着话音刚落,门被人从外一下推了开来。
这是我与火王仲天,第一次在眸中,映出彼此的身影。
推开门的瞬间,映入我眼帘中的,是一片的火红的烈焰。从他迎风飘扬的长发中,从他的眼神中,从他整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火焰的热力。
于是,在这样的力量下,一切似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包括那俊美绝伦的容貌,挺拔的身材和海水蓝的深邃眸子。
面面相觑中,他几步走到床边,“小姐的气色还好,手脚还痛吗?”
我吸了一口,将自己平日里说话的语气憋了回去,才柔和下嗓音,“多谢公子关心,奉剑应无大碍,只可惜无法移动,恐怕要错过繁花盛开之季。”一句话,说得我差点憋过去。还好还好,我记得这个情节,不然要照我说的话,肯定是,就是不能动,无聊得很。
看吧,这就是文雅女子和我们这种粗俗之人的绝大差别。
“谁说的。”仲天手臂一伸,一把抱起我。
我惊讶的微微瞪大眼睛,就听到醒秋的声音,“你要带小姐去哪里?”
仲天回头,“赏花,麻烦姑娘准备软垫。”
我在他怀中,忍不住轻轻勾唇,这个男人啊,强势又不失温柔,很难有女人不喜欢这种男人吧。
被他抱到花园里坐下,我朝他笑笑,“多谢阁下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铸铁神匠——仲天吧。”
“是的。”仲天在我身边坐下来,“我来正是为炎镜之事,没想到,竟然碰到抢亲这件事,你令我很惊讶。”
“哦?”我强压下因为听到炎镜两个字而乱跳的心脏,接了一句话。
“竟然能够独自对抗顽敌,”仲天道,“我知道汉族女子,不是这样的。汉族女子似乎有着强大的忍耐力,来承担命运给她们的苦难。就拿战争来说,就算丈夫战死,汉族女子也能坚强的微笑着,抚育下一代。而西域的女子,她们往往跟丈夫一起上战场,一同出生入死,比翼双飞。为了不拖累自己的伴侣,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甚至有时候比男子更加顽强。”
我听得一笑,有些骄傲的扬起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如果我爱一个人,那么他的身边,就是我出现的地方。他生,我陪着他生,他死,我陪着他死。天涯海角,如影随形,不离不弃。”顿了顿,我又摇头,“不,或许都还不够,我爱一个人,便要和他站在一起,一起承担风雨,一起共享虹霓。”
所以,我才不喜欢奉剑,为了不向仲天透露自己是男人的秘密,宁愿让心爱的人远走。在此之后,又宁愿选择动用觉醒的力量,将自己转生的机会,都全部抹杀,就为了留住一个叫奉剑的残影,他以为,仲天爱的,只是奉剑而已。难道,他就没有想过,不能有生生世世的机会,这才是令爱人伤心的事吗?
仲天爱的,不是奉剑,而是他的灵魂,不管这个灵魂,是叫千湄,还是奉剑。
所以,我绝不做奉剑,我是谁便是谁,爱上我的人,只是爱上我这个人而已。而且,既然爱上谁,我便要信任他,而不是自己将自己陷入疑神疑鬼的不自信之中。爱,也要爱得有尊严,也要爱得有自信,也要爱得坦坦荡荡。
仲天闻言,惊讶的望了过来,似乎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有些震惊的眼神,像一盆子凉水一下泼了下来,透心的凉。完了完了,太激动了,一不小心,本性流露出来了,怎么办?
和仲天大眼瞪小眼相互瞪了半晌,正当我想着我要不要干脆来个昏倒,逃避现实时,忽然听到仲天微微侧头,慢慢笑出声来,刻意压低的声音,浑厚迷人,带着一种仿佛是午夜划过皮肤一般的诱惑。
我撇嘴,有点想说什么,却仍是选择了沉默,只是,脸似乎有些发烫。
这种错误,还是不要经常范比较好。
不再刻意让伤口不复原之后,我的肩膀上的伤,很快就好了,手脚虽然慢上一点,也逐渐开始结痂,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这一日,醒秋心情很好的帮我梳着头,“小姐,暮歇也好得差不多了,我已经按你说的,多给了她一些金银。她本来签的就不是死契,她兄嫂人不错,愿意将暮歇领回去,给她说上一门亲事,暮歇年纪不小了,也到了时候了。”
我听得心情也不错,至少,还能救了这个故事里注定要死的丫头,“这样就好,我现在伤还没好完,你一起自行安排就是。”
“是的,小姐。”醒秋抿嘴一笑,“好了。”她灵活的将我的头发弄好,“这种发髻,我还没为小姐梳过呢。这样好美呀,小姐看看呢?”
我看向梳妆台上的铜镜,镜子虽然不如现代的玻璃镜清晰,却也勉强可见镜中的女子,头发被漂亮的盘起,如蝴蝶一般,在头上翩然起舞,身后披散着的头发,则代表我未嫁的身份。这样的装扮,真的是,让我也有点止不住的惊讶,竟然,会如此的适合。我果然,在骨子里,灵魂深处,一直一直都是中国人吗。真是,让好了!
正心里又酸又甜的发着呆,仲天的声音传来,“我可以进来吗?”随着话音,他推门而入,醒秋立刻笑道,“恩公来了,我正为小姐选钗呢,恩公也来看看吧。”
闻言,我回头,正好对上仲天看过来的眼睛,只一个对视,我便错开双眼。还是不习惯啊,被这样的眼睛,这样深刻的看着。
“选钗?”仲天一征,随即拿起梳妆台上的自己打造的龙凤金钗,递给醒秋,“就用这一只好了。”
头发梳好之后,仲天将我抱到庭院里坐下,便去找小昊玥去了。话说起来,我还真是喜欢这个小雷神,单纯又好骗,我说什么他都信,上次我给他说了一个关于种菜的笑话,害得他一整天没吃下饭,却又遵守约定,不告诉仲天的样子,真是可爱透了。
正想着,醒秋端了参茶来,“小姐,参茶。”
“嗯,谢谢。”我接过茶,反射性的道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