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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流浪在三国-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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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成亲,太好了,那你有心上人了吗?”
“那公子,你看我长得漂亮吗?”
风煜根本就没兴趣,还有一年诸侯就要起兵讨董,现在自己正在和时间赛跑,到处挖空心思收罗人才,哪会注意这些儿女情长的琐事。再说自己的心还能装得下其他人吗?想到那个时空的红颜知己,现在只想快快恢复功力,完成任务离开这个鬼时空,在甘晚晴身上已经错了一次,自己决不可以再犯第二次错了。于是随口敷衍道“是呀”、“没有”,只希望尽快把这个小麻烦送到目的地。
甄姜乃是河北首富、前上蔡令甄逸的大女儿,今年才十六岁,家中有三男五女,著名的洛水女神甄宓就是最小的一个。呵呵,要找也要找甄宓嘛,姐姐都如此漂亮,那甄宓肯定是天仙级的人儿了……可惜现在甄宓还很小,还不到七岁,不过据说已经聪慧异常,没有人能骗她。
史载,甄宓八岁时,外面有人骑马表演杂技,她的姐姐都上阁观看,惟独甄宓不去。她的姐姐们奇怪地问她为什么不看,甄姬回答道:“这岂是女子看的东西么?”
九岁时,甄宓爱上了学习和看书,只要见过的字都认识,她的二哥甄俨有点老古董,实在看不过去了,就对她说:“你应该学习女工,女的看什么书,想当女博士吗?”甄宓也是毫不示弱,立即反驳说:“闻古者贤女,未有不学前世成败,以为己诫。不知书,何由见之?”其兄就这样被说的哑口无言,从此不敢再与甄宓辩驳。
在她十岁那年,冀州遭大旱,很多百姓死于饥荒,甄宓见状不忍,于是就劝她母亲,变卖家财,救济灾民,此举让她在冀州获得了极高声望,还被冀州刺史韩馥收为义女。后来甄宓渐渐长大,也出落得如同神女下凡,后来曹植写了个《洛神赋》来赞美她,从此甄宓以秋水洛神的称号流芳百世。
当一行人抵达甄家别院时,天已经黑了下来,甄姜当即吩咐别院中的家丁去准备饭菜和客房,自己去后院见自己的父亲。而风煜也让周仓回去告诉郭嘉等人自己的情况,田丰等人稍稍坐了一会之后便直接离去,美其名曰为他创造机会,只有何曼和刑道荣两个家伙留了下来混吃混喝,其实是打着保护的借口准备想看好戏。
甄姜还没来,一个长得像精灵般可爱的小女孩却跑到别院来,见了风煜后大呼:“哇,大哥哥好帅啊,配姐姐真好,怪不得姐姐一见钟情呢。”
风煜又好气又好笑,把小女孩拉过来,伸手在她粉嫩的脸上捏了一把:“你是甄宓吧,大人的事小孩子不懂就不要插嘴。”
小甄宓咧了咧嘴:“小孩子怎么了,喜欢一个人就嫁给他呗,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风煜失笑道:“恩,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小甄宓这么聪明,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就不知道你会不会?”
“你说!”小甄宓一挺胸部。
“你说哥哥好看吗?”
“好看!”
“那你喜欢好看的哥哥吗?”
“喜欢!”
“那你喜欢我了?”
小甄宓迟疑了一下:“喜欢!”
“呵呵,那是不是你就要嫁给我呢?”风煜笑得眯起了眼睛,小家伙,我还不信整不了你,哪来的歪理邪说,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嫁给他。可是风煜忘记了这是在什么时代,古时女子都是按照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有几个能找到自己真正所爱的男人的,好不容易遇上哪愿意错过?虽然这样在小孩子眼里的解释比较狭隘。
果然,甄宓歪着好看的小脑袋想了半天后毅然道:“不错,我长大了就嫁给你。”瞧那架势真有点董存瑞炸碉堡时的决然气势。
“扑通”一声风煜气得一屁股坐到地上,这也行?爬起来后在小甄宓头顶上敲了两下:“别胡说八道,屁大的点孩子还在这里谈婚论嫁,去玩泥巴去。”
小甄宓委屈地翘起小嘴,辩解道:“人家是认真的……”
“甄宓,你又调皮了,没让大哥哥不高兴吧?”甄姜的声音传过来将甄宓的话打断,佳人拜见了双亲后来招呼风煜前去用膳。
小甄宓气鼓鼓地狠狠看了风煜两眼:“我记得你了,你等着,我说话算数,我长大了一定嫁给你!”说完也不管两人的反映径自跑了出去。
“哈哈哈——”一直隐忍到现在的何曼和刑道荣两人同时暴笑出来,太搞笑了,主公的魅力真是无法抵挡,连这么小的女孩都不能逃脱。风煜脸上布满黑线,要不是有外人在场肯定扑上去狠狠地揍他们一顿,转头尴尬地向甄姜笑了笑:“和小宓开玩笑呢,你别介意。”
甄姜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你不懂的,小宓从来不开玩笑,她说到肯定做到。”
“什么?”风煜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
“晚辈南阳风煜,见过甄逸先生。”风煜想主座的一个中年人行礼道。虽然甄逸一脸病容,但双眼中还是有遮掩不住的睿智精光闪过。
“呵呵,好,风大人少年英武,真俊杰也!请上座!”甄逸客气地笑道,暗叹自己的女儿眼光不错。
“呵呵,不敢,先生过奖了,您请!先生还是叫我重光吧。”
“好,重光真是爽快之人,你要是不嫌弃老夫,就叫我一声伯父如何?”
“呵呵,正合晚辈心意,重光祝伯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财源滚滚!”
一顿晚宴在两人互相吹捧中欢快地结束,然后风煜便陪甄逸在后花园一起散起步来。
“这个,伯父既然知道韩馥乃是无能之人,袁绍又是狼子野心,何不迁到我襄阳去?我可以向伯父保证,只要我还在一天,甄家在襄阳将永远无人敢招惹,永远享受比其他商家更多的优惠。”风煜屁股后面摇着尾巴,向甄逸诱惑道。
“唉,其实我也知道河北已经不适合呆下去了,冀州本就是百战之地,将来肯定不可能平静啊。可是就算我有心也不行啊,人都是有恋乡情节的,要那么多的人背井离乡恐怕难办啊!再说家族里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虽然我相信重光你,可是对某些人来说你还是一个外人,就算我开口也不会有多大效果的。”
风煜听了,暗中叹了口气,本来想拉拢这个天下四大富翁的,可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自己也不能强人所难,当下失望地不再说什么。
“不过,也不是没办法。”甄逸看着风煜笑了笑,在风煜期待的眼神中说道,“如果重光能够迎娶小女,以后重光也算我们甄家的人了,那样重光就算提起此事,想来也好办多了!”
看着甄逸狡猾的笑容,风煜气得直咬牙,好你个老狐狸,原来算计小爷来着。不过他说的倒也不错,到底是自己的幸福重要呢,还是选择得到甄家的支持?唉,罢了,古往今来有几个做主子的婚姻能自己做主的!也许这就是身为上位者的悲哀吧,婚姻都可以成为一种手段……
“一切但凭伯父做主!”
第十二章 河间修罗
    “晚晴,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邺城,离开了这个牵挂着我太多思念的城市。这里,给我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这里,我认识了一个永远深爱的女子。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从我的不辞而别开始,我想我就没什么资格再说什么了。你明白我的苦衷,处处为我作想,可是我,却无法给你你想要的。我不是无情的人,却将你伤得最深。
晚晴,你阁楼屋顶的暗间里有一万两白银(放心,都是没有标记的),我想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想你能理解我的意思的,忘了我吧,出来后找个爱你的人……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
请将眼角的泪拭去
漫漫长夜里 未来日子里
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
前方的路虽然太凄迷
请在笑容里为我祝福
虽然迎著风 虽然下著雨
我在风雨之中念著你
没有你的日子里
我会更加珍惜自己
没有我的岁月里
你要保重你自己
你问我何时归邺城
我也轻声地问自己
不是在此时 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夏季
不是在此时 不知在何时
我想大约会是在夏季
晚晴,短歌一首,寥表寸心,歌名《大约在夏季》。”
锦绢悄然从手中滑落,成串的珠泪顺着如玉般的脸庞滑下,恨他吗?不,其实早两天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也深深的明白他的无奈。可是为什么,爱了却会心痛?
有一奇怪的消息,襄阳太守风煜离开的前一天晚上,邺城最富有的十大豪门遭窃,从此,河北流传着一个窃富济贫的侠盗传说。不过此时骑在马上的周仓却是纳闷,主公缺钱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背后有荆州几大豪门支持的他要说缺钱的话,天下人早饿死了。可是不缺钱为什么要让自己陪他去偷呢,哦,不,应该是借,主公说了以后会还的。汗,当初自己做强盗时不也是这么和被害人说的吗,怎么混来混去回到老本行了?
郁闷中——
在河北名士的相送下,风煜众人缓缓地离开了邺城,当那高大的城墙随着地平线消失时,风煜狠狠的扭过头向前冲去,马蹄后落下了两滴晶莹的液体,洒在路边的野花之上。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人,是悲哀的吗?也许有时候是吧,几十年的时间,总有瞬间的阵痛,有的成了过眼云烟,有的成了生命烙印。众人中唯有郭嘉注意到了风煜的眼神,看着风煜的模样,无由来的,郭嘉突然想哭,他知道自己的主公深深地爱着那个女子,可是为了天下大业,他注定了要失去一些东西。
不归楼是河间郡乐成城内数一数二的酒楼,平时人来来人往,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即使如今到处战乱频繁,但作为河间郡的治所所在,生意还算兴隆。这天客人不少,楼下每张桌子基本上都坐满了人;而在二楼由于环境比较好,所以有钱上来吃饭的人比较少,总共就两桌人。角落靠窗的一桌上,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俊美少年和一个威武雄壮的中年汉子。而邻桌是一个一身白衣的潇洒年轻人,桌边倚放着一把亮银枪,桌上还摆着几个酒坛,正独自一人买醉。
“义父,人人都说江湖丰富多彩,我也正想领略一下燕赵侠士的风采,可是到现在我怎么没看见什么打斗啊?这江湖,到底在哪啊?”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来河间寻找张合的风煜,此时他正和义父黄忠在不归楼用膳,顺便领略一下北地风情。上次在邺城太仓促,没呆两天就离开了,可是饭都快用完了,风煜还没见到所谓的江湖械斗,不觉大为失望。
“呵呵,重光,哪里有人,哪里就有江湖。江湖是无处不在的,可以说,江湖就在你的身边,你要用心去体会。而且,不是每个江湖人都是争强好斗的,一般都是有化不开的仇怨才会到动武的地步。”
黄忠笑着向风煜解释,没人的时候,父子两个人都是很随便的。哪里有人,哪里就有江湖?咦,这话怎么这么熟呢?风煜心里想着,对了,这不是前世武侠小说里的一句话嘛!“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因为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
黄忠突然悄悄地向旁边那个白衣年轻人指了指,传音道:“你旁边的那个年轻人武功不入,应该就是江湖中人。”
风煜本来就对那人有点兴趣,现在更是兴起了接近的念头,正在思考怎么上去打招呼时,进来一对衣着破烂的父女俩。那老者十分精瘦,鬓发皆白,但仍颇为精神,背着一个二胡。那少女的年龄大约在十四五岁左右,肤色微黑,小尖脸儿,眸如点漆,浑身透出一股子健康的气息来。在这战乱的年代,像这种无家可归的流民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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