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地带-第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田高霞:因为我的房产纠纷,人家把我房子霸占了,我没地方住,在外面租房,想叫他帮忙。
子 墨:是因为你自己的案子,所以就听从了张其江?
田高霞:对。
子 墨:他拿这个借款承诺去做什么,有没有告诉你?
田高霞:没有,他啥也没说。
子 墨:借款承诺的事告诉梁卫保了吗?
田高霞:没有。
在两张借条产生后的六七年里,张其江一直追着梁卫保要钱,而梁卫保拒绝给钱,最终两人撕破了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借条的有效诉讼期是两年,两年之后就不再具备法律效力。而通过“借款承诺”,精通法律的张其江成功地使所谓梁卫保借钱一事重新成为法律上的存在。2002年,梁卫保的工厂诉研究所判决生效后,法院首先判给原告赔偿款53 万元,张其江
得知后,来找他要钱,梁卫保没同意。张其江又找到执行法官,出示了梁卫保的欠条,要求直接从执行庭取钱。执行法官征求梁卫保的意见,梁卫保还是没同意。此时张其江已经十分恼怒。同年7 月,他以妻子李立彦的名义将梁卫保起诉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要求梁卫保偿还全部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共计76 万余元。梁卫保立刻提出异议,因为他的工厂所在地根本不在红旗区。而按照法律,受理法院应该是被告的管辖区法院。
梁卫保:当时我就说,张其江你采取这种方法,我不会给你钱。他就很急,在执行办公室里说,不给,我就起诉你。我说,你只要敢。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法官索贿(3)
子 墨:你担心他会起诉吗?
梁卫保:当时我认为他不敢。这个钱是什么钱,他很清楚,他怎么敢起诉。
后来他在新乡市红旗区法院起诉我,而我那个厂在郊县,不属于红旗区管辖。
法院有规定,要到被告所在管辖区起诉被告。他也知道有这个问题,所以耍了个花招。第二天,我去找厅长,但厅长就是找不到,去了几趟都找不到他。等我找到以后,从法律上讲已经过期了,只有在红旗区法院审理。
子 墨:当时觉得审判结果会怎么样?
梁卫保:当时我想在红旗区法院把这个问题说清楚就算了,不愿意再去举报什么人了,我也不受罪了。
子 墨:你觉得自己能说清楚吗? 梁卫保:当时有好多问题是能说清楚的,比如借条问题。他把借条做了好多加工,但是他没想到借条还有落款日期和稿纸的印制时间。我针对借条提出三点疑问:一、借条落款日期是1995年2月2日,而写借条所用的稿纸印制于1995年3月,稿纸没印出来,借条怎么出来的;二、两张借条的落款日期都是1995年2月2日,在一天时间怎么可能同时出现两张借条,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三、“还款承诺”中书写的内容压着公章,因此承诺不是在正常情况下形成的,有作假嫌疑。
梁卫保提出的几点质疑:
一 借条落款日期是1995年2月2日,而写借条所用的稿纸印制于1995年3月,稿纸没印出来,借条怎么出来?
二 两张借条的落款日期都是1995年2月2日,在一天的时间内怎么可能同时出现两张借条?
三 “退款承诺”中书写的内容压着公章,因此此承诺不是在正常情况下形成的,有作假嫌疑。梁卫保提出的几点质疑
子 墨:这能证明借条无效吗?
梁卫保:能证明借条有问题。但是到了红旗区法院,人家(张其江)已经把工作做得很好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又给红旗区法院专门写了东西,交代这个事情的前前后后,只是没写清楚这是受贿的钱。
子 墨:为什么不愿意指出他索贿呢?
梁卫保:现在这个社会,目前这种状况下,我作为一个企业的厂长,如果要是举报过人,人家有了这种印象就不敢跟你打交道了,企业以后的发展就很难了。我为了企业的信誉着想,想到将来企业还要生产,想把问题解决了就算了,不想举报他受贿。
子 墨:但是你不指出这一点,很可能会输掉官司。
梁卫保:当时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张其江是我的主审法官,借条怎么回事写得很清楚。我想一个法官审案这么多年,情况写得这么清楚,不用说他也知道这是索贿的钱,但是他们就是不往这上面考虑。
子 墨:你是不是也知道张其江和红旗区法院院长的关系很好?
梁卫保:我知道,是张其江亲自跟我讲的。所以我就是说出来,估计也赢不了了。
2003 年5 月21 日,红旗区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梁卫保的实验厂在2003 年5 月23 日以前偿还李立彦借款本息及滞纳金等共计76 万余元。逾期不履行,即强制执行。为了逃避强制执行,梁卫保开始四处躲藏,和法院玩起了捉迷藏。
梁卫保:法院强制执行以后,开始到处找我。
子 墨:为什么不上诉?
梁卫保:上诉没有用,张其江自己就是新乡市中级法院的。人家是法院法官,我一个老百姓,他们会向着我吗?会让我翻案吗?张其江知道我当时手里有50多万元钱,所以想尽办法要这个钱。我当时想,就是让钱作废了都不给你,因为是银行的汇票,我在身上装着。他找着我,拿着汇票就管用,拿不着汇票一点用都没有。所以我天天跑,天天藏。晚上有时候想回家,就给家里打个电话,让家里人看看大街上、大门口有没有发现什么人。如果没人,我就偷偷回家,一直睡到早上5点多,又赶快起来跑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法官索贿(4)
子 墨:到哪儿藏?怎么藏?
梁卫保:有时候到公园,公园不是有椅子嘛,我坐在那儿,有时候饿了去外边吃点儿烩面啥的,反正不敢回家吃,怕被他们抓住。晚上不能回去,就去车站啊,几十元钱的小旅馆啊,凑合睡一夜。
子 墨:东躲西藏的日子过了多久?梁卫保:几乎半年,天天跑。
然而这半年间,在高额滞纳金的滚动下,梁卫保欠张其江的“债”已高达100 余万元。此时的梁卫保已是家徒四壁。打了10 多年官司,他的工厂因无法官索贿 人管理不得不关门,妻子也因协助他打官司而被单位责令下岗。一家人没有工作,没有正常收入。思前想后,梁卫保选择了妥协。他主动找到张其江答应给他8万元,哀求他就此罢手。张其江却毫不动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2003年4 月,梁卫保来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了张其江的索贿行为。检察院立刻组织办案人员,由河南省检委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曹世聪牵头,赴新乡调查。
曹世聪:按常理讲,法官审判一个案件,原告要巴结审判员,讨好审判员,哪会去跟法官借钱,这是不合情理的。
调查组立即传唤了张其江、李立彦、石晶等人。面对检察机关的询问,李立彦、石晶均表示,她们没有向实验厂出借过任何款项。而李立彦认为,自己虽然并不知道借条的存在,但当了20 多年法官的丈夫张其江多次获得荣誉证书,绝不可能做出向人索贿的事情。
石 晶:借条不是我打的,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梁卫保这个人。
李立彦:有人托人托到家里来,在家里坐的时候说,哎哟,嫂子手上光光的,耳朵上也没耳环,脖子上也没项链,你看我金戒指买了两个,戴不着这么多,给嫂子一个戴着吧。人家连着送了两三回,张其江根本就不收的。
子 墨:两人作证说没有给你借过钱,检察院怎么判断?
梁卫保:那问题就很清楚了,只有传张其江了。第一次传他,他狡辩,一直不承认。第二次传他的时候,还不承认。他给检察院讲,钱是他父亲和老岳父留下的,他父亲和岳父都是死人了,没法证明。张其江的妻子李立彦
最后检察院调查,发现他父亲是个收破烂的,在1992年的时候不可能给他存5万元钱。李立彦的父亲也不可能给他钱,因为那时他们刚结婚,岳父给他5万元钱,女儿肯定会知道,但是李立彦不知道。
紧接着,检察官让梁卫保和会计田高霞数次带着微型录音机找张其江谈“借条”一事。录音显示,关于什么时间借给梁卫保钱,借多少,张其江自己也说不清楚,并竭力回避这个话题。
田高霞:我很后悔给他打借条,后来我两次去张其江家问他要,他不给。
我说,没有借你的钱,你怎么说借,怎么叫我打条,梁卫保没叫我写利息,你叫我写了,把借条给我吧。他说,他活该,谁让他不给我写。
子 墨:张其江说谁活该?
田高霞:说梁卫保,我当时身上带了录音机录着呢。
然而,张其江对犯罪事实仍是拒不承认。在他的描述里,事情完全是另外一番景象。他说,当时梁卫保是为了继续跟化工所打官司来向他借钱的。他因为考虑到梁卫保一审已经胜诉,应该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所以才答应借钱。于是,在1995 年大年初三的晚上,梁卫保和他的会计一起来到张其江家拿钱。梁卫保自从借了钱后,就一直拖着不还,两人为了这笔钱不知吵过多少次架,一直到最后闹翻。 txt小说上传分享
法官索贿(5)
张其江:他要是没有借钱,为啥给我打借条?借条的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我这种情况是“秀才遇到兵”……当时他大过年来借钱,我并不高兴,但是咱的思想相对来说还比较新一点,既然来了,答应给他借钱,不给也不好,我已经给他准备好了,就给他了……闹到最后,他说,你去告我好了。我说,告你就告你,我有理我怕啥啊,我就告你。
由于张其江和梁卫保各执一词,为了辨明真伪,2003年9 月河南省检察院从北京请来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测谎专家武伯欣教授。根据相关规定,测谎必法官索贿 张其江被捕须得到当事人同意才能进行,但张其江开始却拒绝测谎。后来经过曹世聪的反复劝说,他和梁卫保以及会计田高霞一起在新乡市的一家宾馆里接受了武教授的测谎。
测谎专家:梁卫保和你早就认识吗?
张其江:是。
测谎专家:确实有过借钱的事吗?
张其江:是。
测谎专家:那5 万元钱是办事的活动费用吗?
张其江:不是。
测谎专家:两个借条是一回事儿吗?
张其江:不是。
测谎专家:借条上的字是你画掉的吗?
张其江:不是。
测谎专家:有向当事人要钱的事吗?
张其江:没有。
测谎专家:向张其江借过5 万元钱吗?
梁卫保:没有。
测谎专家:这5 万元钱是承诺的好处费吗?
梁卫保:原来说是活动费。
子 墨:测谎问了哪些问题,得出了什么结论?
梁卫保:主要是围绕10万元钱来测谎的,乱七八糟的。他(武教授)这个人测谎很冷静啊,他问问题的方式是突然给你一句。测谎之后,当时专案组成员跟我开玩笑,说张其江今天晚上就要被采取强制措施了。意思是我和会计说的是实话,张其江说的全部是假话。
2004 年8月30 日,河南省检察院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认定张其江有索贿嫌疑。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张其江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9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