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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果子狸驯仙记 (一只白目自大好吃又好色的果子狸在人妖仙共存、-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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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头顶的天是蓝的。阳光斜斜地从枝叶间落到这河边的浅滩上,我那一小片露出水面的肚皮给晒得有些热辣辣的。呵,这场雨还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啊。
   还有,这河水清得也好快啊。
    然后我就蹦了起来,不等水面平静,就看到了自己的水中倒影。
    ——全身的毛都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只有肚皮上的几挫毛像刺猬的毛一样,黏在一起直挺挺地竖着,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又变回果子狸了!
    我踮起脚转了几个圈——哗,果然还是这个身体用起来比较舒服啊。
    想到人,我立刻就想到了崔叔闻,不由得一阵……担心。
    不知道他被冲到哪里去了呢?
    既然我还活着,他也应该没事吧?如果拿人的身体来比较的话……他可比我强壮多了。
    我自己安慰着自己,一个猛地扎进水里,沿着清清的小河往下游游去。他是先被冲走的,应该会比我冲得远。
    我一边浮着往下游,一边在水下挫洗自己的皮毛。奇怪得很,我明明在泥水里面泡了半天,身上居然是干干净净的。难道是泡在水里的时候,就被水冲干净了?
    也有可能。
    既然不用洗澡,我可以多花点功夫仔细看着周围。记得崔叔闻今天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T恤,好认得很……
    整整往下游了几公里的水路,没有。
    我用爪子抓着自己的脑袋——没准他醒过来已经上岸去了呢,这小子怎么看都不像是短命的,一定会没事的。
    水里有点冷,我还是上岸再找好了。几下划到岸边那些光溜溜的鹅卵石上,出了水,狠狠地甩几下身体把水珠子都甩掉,然后再沿着河岸继续往下走。
   午后的阳光很暖,带着草木香气的清风拂过,很快就把我的毛都吹干了。
    想到崔叔闻可能已经上岸了,这回我不但看河里,也往岸边的树林子里看。
    仔细看过,才发觉有些不对劲。
    虽然这条河看起来还挺眼熟,但是那林子里有些树……我绝对没在这森林公园的地盘里见过。不但在森林公园里面没见过,就是在森林公园外面都没见过。
    难道说……我被冲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不对啊,森林公园里的小溪小河什么的一出山就汇到大河里面去,大河又汇到大江里……如果我这是被冲到公园外面了,那么应该是在河里才对……
    眼前这条山里的小河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会被冲到这么个……不知所谓的地方?!
    我彻底迷糊了。我伸爪子揉揉眼睛,再敲敲脑袋——幻觉,那些树绝对是幻觉!
    还没睁开眼,头顶啪的一下,有个什么不轻不重的东西掉到了我头上。我用爪子用力一抓,放到眼前——原来是片树叶。
    一片我绝对没见过的树——的树叶。
    我立刻看看头顶,然后再顺着那树冠一路看下来,只见是棵高大修长的树。它那么在河边站着,微风拂过,也算是玉树临风了——可是临风的玉树老弟,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地方,还有,为什么我会被冲到这里?
    我蹲在岸边,用嘴叼着那片树叶,望着河里缓缓的流水,百思不得其解。
    糟了。
    既然我被冲到了这么奇怪的地方,那么,崔叔闻呢?他又被冲到哪去了呢?
    ——他,是不是还活着?
    我狠狠地把脑袋扎到水里去。额头撞上水底的卵石,一阵剧痛。然而我又狠狠撞了一下。
    有种不祥的感觉告诉我,是因为我,他才会出事的。
    是我拖累他。
    我猛地把脑袋扎到水里。崔叔闻,你可千万不要出事……
    耳朵不知不觉地被水灌满了,身边的一切声响,听起来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比如那声狗叫声,一声声地听起来像是隔了层玻璃……
    狗!
    我惊得跳了起来,一边用力甩着耳朵里面的水,一边到处找那个声音的来源。
    别嫌我大惊小怪——我毕竟是猫科动物,看到犬类多多少少都会有点不舒服。
    何况突然出现在眼前是那么一只大狼犬——块头足有三四个我那么大,黄色的毛,黑色的背,竖直的耳朵,硕大的眼珠……还有两排闪闪发亮的,尖利的牙齿!
    现在它正张着那足以一下把我的脑袋咬碎的一口大牙,朝我声声狂吠。
    我只觉自己浑身的毛都炸开了,支撑着身体的两条后腿开始有些发抖。毕竟这么大只的猛兽我足有百来年没见过了啊——
     逞英雄是人类那群傻蛋才会干的事情,我镇定住,想都没想,回头撒腿就跑!
    下水是不行的。因为我的印象里……狗也会游泳,而且速度决不会比我慢。
    但是有一样,我会,而眼前这条大狗绝对不会!
    我撒开四爪朝一棵树没命地飞蹿,然后沿着树根一鼓作气蹿了上去,蹿到了最高的枝丫上。在离开地面的那一刹那,我觉得自己尾巴上的毛好象掉了几根。
    你祖宗的——知不知道我尾巴上的毛要长多久才能长好?把你全身的毛都拔了也赔不起!
    我在树枝上站稳了,才敢往下看去。只见那大狼犬还在冲我不要命地狂吠,两只前爪不住地扬起,一副要追上来把我碎尸万段的凶样。
    我把尾巴垂下去,像钓鱼那样朝它摇了摇。你上来啊,有种你上来,老子伸脖子给你咬!
    哼!
    我极尽搔首弄姿之能事,激那大狼犬疯了一样的狂吠。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它突然不叫了。不但不叫了,还收了趴在树干上,猛抓猛刨的前抓,站得有模有样的,侧着耳朵不知道在听什么。
    然后我也听见了。那是一声穿透整个林子的清啸。
    大狼犬又大声吠了起来,不是向着我,而是向着啸声传来的方向。啸声之后,传来的是一阵马蹄声。
    我一阵激动。这声音我可是有几十年没听过了啊——话说从前出去玩的时候,变了人以后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骑马——天啊这里竟然有马——
    我正激动,听到有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威猛!威猛!”
    只见地上那大狼犬彻底收了爪子,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绝对原版正宗的狗见了主人的模样。不久我便透过重重的枝叶看到有十几条人影——都骑在马背上。
    我一看那些人的打扮,立刻就懵了。
    话说……虽然我不常出去,但外面的世界我还是知道的,二十一世纪了嘛!全世界的年轻人都穿T恤牛仔裤了,哪还有把自己整成这样的?
    身上穿着几百年前就已经绝迹的,宽袍广袖的汉人衣衫也就算了,就连头发也都是长的——尤其是排在第三的那个,头发都长到腰际了,水亮油滑的,有风吹过的时候还有几绺随风拂动。拿个相机拍下来,立刻就可以上杂志做洗发水广告了——
    顺着那头发,我看到了一张顶顶好看的脸。
    脸型有些长,线条柔和,没什么棱角。眉眼鼻唇都像是用工笔刻画的,清清楚楚,一见难忘。只是嘴唇有些薄,唇角微陷,像是在想什么心事。
    像雨过天晴时明丽的山光水色,又像是黄昏时拂过树梢的清风。
    ——我只觉一阵凉,盛夏在大汗淋漓时突然全身浸没在溪水中的那种凉。
    我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了。可现在视线却像被胶水粘在了那人身上,怎么扯都扯不下来。就在那一瞬间,他身上流动着墨绿色华彩的衣衫,胯下纯黑色的骏马,还有身边那些人,统统都被我的眼睛自动从视野里面剪掉了。
    只剩下他一个。
    不是我吹牛,我好歹活了几百年,见过的人比见过的果子狸还多,可是这样的人物——当真是没见过啊。
    一个冷冷的声音把我从近似花痴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威猛,找到什么猎物了?”
    跟着地上那狼犬又一阵狂吠。对不住,我刚刚光顾着看帅哥,把真正的敌人给忘了。再看那条狗,只见它又扬起了两只前爪,一边对着我狂叫一边刨树上的皮。
    大哥,你再刨下去这棵树还不给你刨死了——
    刚才那个冷冷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哼,我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只花面狸。”
    ——花面狸这名号,我倒很多年没听过了。
    我这才看清楚了,说话的那人长着普普通通的一张路人脸,只比方头阔耳那一类好看点,也是一头长发一身长袍,只不过那袍子是黄色的,腰间还系了一根明黄色的腰带。瞧他整个人就是一暴发户——话说他头上那簪子,应该是镀金的吧?闪闪发亮的,倒挺像那么回事。
    骑的马却是枣红色的,看上去神骏非常。
    俩字从我的脑子里冒了出来:恶俗。
    然后是另外俩字:可惜。可惜了他那匹马。
    所以我非常不爽他那句话。花面狸咋了?你那条威风凛凛的威猛还不是拿我没辙?哼!
    我特地跳到一个枝叶比较稀少的树枝上,故意来回转了几个圈,好让他们好好瞻仰下老子这只花面狸。
    当然……也是因为我想多看那个人几眼。
    毕竟好看的东西,总是令人心情愉快的。
    而他正好也看了上来,然后,唇角一勾,绽出一个浅浅的笑。
    我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在对我笑。奇怪哩,话说崔叔闻长得也顶顶好看,还整天对我笑——可是我怎么就没有现在这样,想欢呼雀跃的感觉?
    他身边有个声音说:“花面狸是常见,不过这只毛色纯黑,倒挺稀奇。”
    顺着那声音看过去,原来也是个长发长袍的年轻人。不过这位长相就比满身黄灿灿的那个要好看多了,仿佛镌刻出来的一张脸英俊非凡,甚至……比顶顶好看的那一位,多了些飞扬的神采。他身上穿的是一身白袍,腰间却和暴发户一样,系了根金黄色的腰带。
    就一根腰带,把我的好印象全都毁了。
    因为我讨厌白天明晃晃的太阳,所以连带着讨厌所有金色明黄色……的东西。所以这位帅哥,抱歉,我不喜欢你。
    除了我先看到的这三个,其他的人呢,全都一色的黑袍——手里都拿着乌鞘的刀。还有一个手里拿弓背上背着箭筒,倒挺像那么回事。
    可惜都不好看。
    不好看的人,嘿嘿,大爷从来不看第二眼。
    居高临下这么一扫视,我才发现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那就是,除了顶顶好看的那位长发苏美人他自己,其余所有的人都在朝他看。
    ——但是眼神各有不同。白袍子黄腰带帅哥是光明正大理所当然地看,目光所及的范围从未离开过苏美人;金光闪闪的暴发户呢,是看几眼就闪开,然后又再转回去看几眼,仿佛有些心虚;其余那些应该算是随从的,压根就不敢正眼看他,只敢拿眼角的余光瞟他。
    至于长发美人呢,只见他眼观鼻,鼻观心,镇定自若,仿佛他周围的人都空气——果然气度非凡。
    这一眼,看得我顿时心花怒放——他还在看着我笑啊!
    突然暴发户说:“看来苏公子喜欢?不如小王射它下来,送你做双手套如何?”
    唔……难道在人类眼里,老子的价值就只是身上的肉和皮毛?
    切,如此说来,人类才真的半点用处都没有呢!肉不好吃不说——嗯,这是我听来的,瞧他们那张光溜溜的皮,就是剥下来了,恐怕也没啥用处吧……
    只见那个苏公子微微摇了摇头,他旁边那个白袍子很不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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