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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古木-司马-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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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司马迁根本没有精力分心注意朝廷的其他变化,比如从泰山回来后,正值壮年的皇帝对方土求仙有了日趋浓厚的兴趣,虽然没到迷信的程度,但对待方士宠爱备至,甚至开始派人在中联峰山顶修建壮阔的汉武台来。由于藏书经典和国家档案多年不修而完全杂乱无序,司马迁手头上几乎没有一个可以拿来当参考的准确数据,迅速地从刚接手这一切时的震惊和灰心里康复过来,他就已经不知不觉开始了几个月没和人把酒言欢的日子,没有任何私人时间去娱乐和消遣,甚至如同一个高烧病人整日整夜埋首,他必须从一大堆的木简和绢书中找线索,去整理和考证史料。尽管已经明确意识到为了实现父亲的遗志和自己的理想将付出的代价十分高昂,比如将数年如一日,绞尽脑汁,费尽心血,更可能最后一无所成,但在行动上他所表现出来的是自觉放弃所有消遣,老老实实严严谨谨天天埋头整理和考证史料。 

那个傍晚,粉红晚霞像少女含羞着的芙蓉面,晚风擦着脸悠悠晃过,宁静得空气都要睡着,司马迁披了件淡青袍子,一手抓着荞麦馒头,一边就拿起百读不厌的《春秋》,安闲坐在了藏书阁外的长廊上,就着一点宫灯享受阅读的乐趣。 

这个时候,已没有多少人会来偏角的这里了,事实上,兴趣广泛的皇帝陛下对歌赋乐府更感兴趣,这自然影响到底下人对待修书的态度,除了要办什么文史大典,大白天这里也鲜少有官僚拜访。所以,当在这里再次看到已经做到参谋军士位置的昔日酒友霍光时,司马迁依旧慢半拍地打量着他更为华贵精致的服饰,而自己仍旧在津津有味啃着馒头读着天书,来人倒一点不尴尬,就像早已预料到会如此这样,镇定地走到长廊中央,十分从容地转身让出另一位贵客——这是个比一般男子都来得高大的男人,肩膀部位尤其宽厚好象能承受来自各方的任何重压,每一步走得都很用力,完全不拖泥带水,绣有日月花纹的红地外套气派十足,虽然有点宽敞,但这点适度的宽敞倒充分显示出了他骨骼上的强悍与相貌上的英挺饱满,这样的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是件非常奇特的事情,尤其他还完全视太史令司马迁如无物,只随便拍拍霍光肩头的姿势,霍光就已显得非常高兴,满脸通红——多奇怪,这不是他司马迁认识的轻狂小子好意思做出的事,琢磨不过来这贵客是何方神圣时,夏日傍晚突起狂风,就一眨眼掀起来强烈冷意冻得人不禁哆嗦,那位人物却一点没感觉到诡异冷风一样,迈着镶蓝色珠宝的鹰头靴信步走出长廊,直到站到偌大院落中央,他停下来,朝靠墙中间栽植的一尾居然茂盛到盛放出白花来的瘦长铁芭蕉看了两眼,他似乎对宫殿中能见到铁树开花颇有些新奇——司马迁总觉得要是就算现在是夜晚,那双眼睛还是会在黑暗里好象明珠一样,湛射精光……这才颇有些可怕吧。 

一个习惯处于中央也习惯选择中央的贵客,为什么会出现自己这孤僻枯燥的角落?这点,霍光眼里莹莹闪动的某种光芒很说明问题。 

——“梦见震光百里,醒来时手里仍握有酒杯,是凶或吉?” 

非常简洁,他用很冷静的声音问话,几乎带点斯文的意思,话尾拖音又敛得深冷,似乎他“凶与吉”就是你“生与死”之间。 

嘴里的荞麦馒头还没完全咽下喉咙,司马迁平稳地一点一点咀嚼自己口中食,不慌不忙,面无表情,他将目光对准在铁芭蕉那点小白花上,谦卑地低下眼睛,有点惋惜她太过美丽,就像女子太过美丽反而不是福气;就像再好吃的馒头像这样摆在一边两天才想起拿来填五脏庙,臣子对于帝王的伟大之处从一开始就没有体会,现在也很难毕恭毕敬。 

刚才的冷风就像从未存在过,司马迁明白那只是上天警告,警告自己别一时之气,警告自己别辜负霍光对自己的提携! 

“命中定数,福兮祸倚,卜卦解梦是术士方生求生之道,大人找错人解了。”司马迁不跪不拜,无人强求何须腆颜?“我只是书生。” 

“大胆!”霍光冷冷言道,眼光对向那位贵客等他发落;不过半年,他的轻狂简直演变成蛮横,司马迁对受制于皇帝的男宠一直抱有同情,此时才感到男色的厉害之处,足可祸国。 

“我一没犯圣二没犯法,哪里大胆?说不出还硬要满嘴瞎编,这就是‘不大胆’?” 

那个人物果然伸手,收了那朵小白花,不可谓不可怜,不可谓不荣幸,不可谓不命中注定。他对这边根本漠不关心,等把清香小花拈在手里把玩了,才想起来分点心给这边,还是那种近似斯文的腔调,说出的话却每字都铿锵有力。 

“方生术士都解得出的东西,国家的太史令却完全不晓,还留你何用?” 

那个人,只闻了闻小花,仅仅手举起来放在鼻尖深深嗅了一回百年铁树开花的淡然香气,就手指一松,毫不珍惜地把她丢掉了! 

司马迁把书卷在手里,站起来,不能安之若素,有点愤怒失态,那确实是心爱的树木,珍惜的花朵,寂寞时贪看的陪伴,那绝不当是她的命运。 

〃震光即是惊雷震动,天下万物都为之感到恐惧,然而君子能言笑如故;即使雷声震惊百里之遥,主管祭祀的人却能做到从容不迫,手中的匙和酒都未失落,只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才能成就大事——但对外物漠然无知、予取予求的人,即使见到震光,也根本不能成为大丈夫。” 

贵人眼里没有湛射的光芒,他是非常懂得内敛和施放时机的人物,他此时是敛起他生杀予夺那把屠刀的,他看着司马迁—— 

“知道我是主持祭祀的人,却诅咒我不是大丈夫,你真是大胆啊,太史令。” 

不是大胆,是不得不说。司马迁跪下来,磕头,磕啊磕,给他见了快三年终于今朝蒙主垂恩得以对话的皇帝陛下,刘彻。 







4 



很多时候,人会在一瞬间内做出事后觉得特别愚蠢的事情,事后,就会好后悔,假如可以重来…… 

司马迁不是那种人,当条件必须屈服时,他可以屈服,这跟后悔无关,这是一个人的本能所能决定的事,避免危险与在更大强大者面前谦卑。 

皇帝,也就是个人。所以,司马迁看得出来,他虽寡兴但不至为小官动怒,施施然逛进了藏书阁,霍光紧随其后,帝王今天该有些无聊,才会被喜爱的参军一路引来寻隐士解梦,当然了,他对术士历来是宠信的,想想看连那装神弄鬼的方士李少翁都被他封为文成将军,但一个国家的太史令也只能为帝王做到仿效方士不学无术的份上,这种太史令才真是无耻到大胆。 

帝王在成千上万本书中走着,红色的长袍富贵而逶迤,辫梢高高纶起系上绝世碧玉,非常威严和绝世,这漏室因他而瞬间熠熠生辉,原来帝王的背影是这样……书太旧太老连墨香都发苦,司马迁习以为常,当磕完头也只能跪在门边守护自己的宝藏,看着帝王的背影看到膝盖已麻了。 

帝王的手里不知何时多出一本书,与其说是书,不如说是密密麻麻的草稿笔记,帝王落坐在司马迁平时的桌台,那点宫灯在他脸上忽明忽暗,他翻开前几页,看了良久——霍光赶忙就找灯去,不到一刻,熙攘起来的宫女太监一致纷纷为帝王点起满院落的华灯。 

刘彻早就习惯如此,他没有被打扰,在他决定做一件事的时候,也根本不可能有人敢或能打扰到他。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与王者同乐。这是你写的?”—— 

司马迁坦言“是”,一脸蒙昧无知,完全不知自己离经叛道。 

“解释给我听。”帝王命令。 

“不管是‘深谋于廊庙,论议朝廷’的达官显贵,‘守信死节,隐居岩穴’的清雅之士,‘饰冠剑,连车骑’的游闲公子,陷阵却敌的军士,攻剽椎埋的少年,走死如骛的侠士,不择老少的歌伎,不避猛兽的猎者,博戏驰逐的赌徒和医农工商等等百工之人,无不是为了追求财富而忙忙碌碌,逐利求富并非耻辱,而是所有人的共性,假如陛下更为重视商业,将使大汉王朝更加繁荣。” 

帝王沉吟着,完全无法看出是喜是怒,在明亮到有些炽热的灯光下,他的每一寸棱角都透着君王特有的莫测心思,他什么都没说,这让气氛紧窒难熬,人们都开始噤噤颤颤,伴君如伴虎大抵这样,狠吊着人心思,生死不能。 

“霍光,你说呢?”帝王抬了下手指,示意司马迁站起来,但司马迁根本不解其意,原来抬抬手指就是叫臣子你站起来!所以继续头抬得平平背挺得直直跪得非常标准,刘彻有些好笑,就算从没跪过,也知道维持这种跪拜姿势费力,但既他想跪,那就跪着吧……帝王的趣味往往不俗但时时恶毒。 

霍光是非常聪明的,仅说“小人喻于利。臣对陛下只有一颗忠心。”言下之意,你司马迁把什么都说成追逐名利,那你对陛下的一颗心就是黑心,就是包藏祸心!——宁肯得罪君子,也不能得罪小人,司马迁不笨,强安上罪名,却懒得再反驳。 

难道就为了宠臣一句话,杀了我吗?我不相信,堂堂汉帝就做出这种不堪的事来。 

司马迁的沉默并不对上帝王想看好戏的胃口,机智灵动而辩才雄思的赢得满堂精彩绝伦并不是司马迁能做出来的事情,他的严谨和沉稳不允许他过多放纵,这是一个人先天的品德。但帝王并不觉得可贵,他喜欢华丽骄傲的人才早就不是新鲜事,眼下,霍将军出战匈奴,多少让他的闲暇有些寂寞。 

——“写完它,朕要看。”—— 

膝盖因为错误的跪拜姿势而疼痛,司马迁却还没有意识到他的错误,那不仅是姿势上的还有人品上道德上理论上精神上的很多错误,这将直接导致他以后所面临的种种。由于帝王的离去,灯火也不再辉煌,一一都黯淡下来,很快,仍然只是长廊那盏忽明忽暗坚强地燃烧。 

司马迁爬起来,揉揉膝盖,临走时霍光冷冷瞥了他一记,他还真想不到那样漂亮的眼神里会发出那样寒冷的光来,假以时日很难说不会成就一番,捧起自己的笔记,皇帝读过的痕迹早就看不出来,过了今晚,皇帝还能想起要看一本小文官的杂记? 

当然,不可能。皇帝,也就是个贪新忘旧的普通人吧。 







5 



太阳还没升起,早朝就已开始了。朝廷上,只有国家大事,当霍将军夺回河西走廊的大好消息传来时,宝座之上,皇帝发出响亮的笑声,那是非常开怀的,足见他对霍去病的大为赞许。很难把这样的皇帝跟昨晚的难测深沉对等起来,显见霍光和霍去病在他心目中位置的差别,他并不吝于为自己喜爱之人发出欢笑。 

直到中午才百官退朝,不敢在明察秋毫的皇帝面前有一丝懈怠,俱都疲惫不堪,现在该只有皇帝是兴致昂然。 

回家的时候,路上在百花楼前停了一下,早已是成熟的男子,却坚持为父亲守孝五年,延误了佳期,到现在却是取妻的心也淡了,合适的女子也散了。只是偶尔路过百花楼,才想起来,自己也有个红颜知己。 

沧海。 

这个女子,却取做男人的名头,这等骄傲岂能不成就长安第一花魁的美名?女子为妓,出卖尊严换取生存,这有何难堪?尊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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