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小人物之钓福记+美食记+美人记(小人物系列)-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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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为你烧饭,不想你吃别人煮的东西……」我电力全开。
……没想到,我还有这等天赋。老爷眼神灸热起来,伸手拉过我,唇就覆盖上来。
就知道会这样,不过真好!又可以煮菜了!
……到底什么是幸福呢?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
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做菜,快乐地睡懒觉消磨时间,甚至快乐地斗嘴、勾心斗角……
不管未来会怎么样,虽然我不懂幸福,但我衷心期盼,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持续,直到永远……
——小人物之钓福记·完——
番外之——初遇篇
对于穷人来说,春天真是最好季节啊!阿福我拎着竹篮,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叹。
跟漫长的冬天比起来,这样能慵懒地晒着太阳,不会冻得像在打摆子的日子,简直就像作梦一样。
虽然因为清明快要到了,而三天两头下雨,绵绵密密地,让人像全身长了白毛一样黏呼呼的,但不管怎么说,春天还真不愧为穷人的仙境!
仙境啊……
什么?有人在问为什么吗?
有此一问的,—定不是穷人。
什么?你说你是穷人?
那你真的、真的,不是只有一点点的笨哪……而是非常笨!
春天啊,之所以会成为穷人的仙境,当然是因为那满山遍野、葱翠茂密、美味非常的——野菜!
跟秋天那些难以寻找的果实不一样,春天的野菜,从路边到林下再到石缝里,只要是有一点泥上,都能觅到它们的身影。
今天也是满载而归呢!野菊花脑、马兰头、水芹菜、蕨菜装了满满半篮子。
嗯……家里还有半升米,是前天去市集上用两条鱼换的。现在刚好可以抓上一把熬野菊花脑粥,顺便把之前剩下来的一小把,或者只剩几颗的米仁啦、黑米啦、芝麻什么的都丢进去……
……马兰头今天还不能吃,要先放在水里泡上一天,这样明天中午的凉拌菜,也有着落了。
上次不小心掉进陷阱里的兔子肉,只剩最后一只腿了,反正再怎么省,也吃不了几回,干脆拿个一半切片,跟水芹菜炒了吃,也好过回吃肉的瘾。
菊花脑粥、兔肉炒水芹菜,加上一块霉豆腐……说到豆腐,昨天打猎的陈叔来借火,好像还剩了一张豆腐皮,两块豆腐和一点豆腐渣,晚上的饭菜又有着落了……
真好!今天的午餐,可是银子用完以后最丰富的一餐了!蕨菜嘛,还是晒晒干留着当存粮吧。
想到半个月前,花光了最后一钱银子的那几天,真是够呛!幸好还记得买米,而且幸运地找到地方住!
如果不是塌了半边的茅草屋,那就更好了……
在溪边洗完了野菜,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鲫鱼,心里痒痒地又想抓鱼了,
前天的收获,是这一个月来最好的一天了,—共抓了三条鱼。自己吃掉了一条,剩下来的舍不得吃,因为米没了,要拿去换米。
唉,那么美味的两条鱼,居然只换了一升陈米。真叫人心痛!鱼可不是天天都能抓到的!
要不是运气好,搬石头未堰的时候,掉下去砸到了一条,然后,因为重心不稳摔倒,又把两条给打晕了,只怕也跟以前一样,眼睁睁地被这些小鱼戏弄……
按照之前活了这么多年的经验看来,像前天这样的运气,估计是把接下来十几年全部的运气都透支了。
阿福我只有一条裤子——其他的都当掉换酒了——所以,前天中午不得不光着屁股躲在茅屋里,等到衣服裤子半干了才换上,去市集换米去。
不过,鱼的美味还是很吸引人的。
反正附近也不会有人,干脆把衣裤脱了下去抓吧,顺便还可以洗个澡。这样总不会弄湿衣裤了哦?
一个时辰后,结论是——阿福我今天运气还不错,因为居然让我又抓了一条鱼!
……当然,如果这条鱼,不是只比米粒大上一咪咪,就更好了!
叹口气,眼馋地看着勾引阿福我口水的鱼儿们游来游去,把不知道是哪条鱼的子孙放回去。看来,阿福我今天没有吃鱼的福分。
穿好衣裤,弯腰正要去提篮子回家煮粥吃午饭,水里一条半尺长的鲫鱼跳了起来,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刚好溅了阿福我一脸……
好样的……
用最哀怨的眼光,狠狠地瞪了那条可恶的鱼半晌,阿福我决定——回家煮个豆腐鱼吃吧。素鱼、素鱼,好歹也沾了个鱼字不是?
豆腐压碎,跟豆腐渣拌一起……嗯,好了。
从角落里摸出兔子腿……嗯,要小心点剐肉,这餐吃了,下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留一半明天吃吧……
小小一颗肉,再切两半,好了。一半切片炒水芹菜,还有一半剁细了和豆腐。
剁啊剁,继续剁,还是剁。
这么钝的菜刀,真是郁闷。虽然只是运气好随便拣到的,至少也不要有这么多缺口和卷刃吧?总共只有这么一点点肉,还被沾在刃上,伤心……
嗯……好了,仔细把肉末全部搜刮下来,搅拌进豆腐里。
看起来就好好吃……
……虽然很好吃,肚子也不需要叫成这个样子吧?
好吧,加油!
没有油了,一点点都没有……阿福我身上的肥膘倒是不少,不知道割一点肚皮的油,能熬个几天……
算了,没油就没油,我干煸还不成?
加火,锅子烧热,把搅拌成一团的美味豆腐、豆腐渣和可怜的肉末,一起倒进去,一小撮盐丢进去。呀,快炒快炒,不然,黏在锅子里就不好了。
乌鸦嘴!真的黏上去了。
快快快,快抢救!就这么一点点食物,一分一毫都不能浪费的……啊!
手烫到了……
今日是大凶不成?诸事不宜?
右手手指赶紧含进嘴巴里,舌头能够感觉到一个巨大的水泡正在崛起当中,不过,左手仍旧接过抢救大任,把锅子拿开来。
人胖起来,就这点不好,身手都不灵活了。
可是,力气也没见长啊?不过,胖得本来就不正常,确切地说起来……是肿吧?
拿出手指,果然一个大大的水泡,真是太过分了,难怪说人倒楣起来,喝水也会呛到!
……咕噜咕噜。
差点忘了,肚子还饿着呢,幸好,幸好抢救及时,还没有变成黑炭状,金黄金黄的,看起来也够漂亮。说起来,锅巴我也是很爱吃的呢!
好了,随便刷一下,放水蒸豆腐皮。
顺便把野菜粥也炖上。其实,缺了大半边的粗陶锅,还是很有—种独特的美感呢。
天气真好!
咕噜咕噜。
悠闲的生活真是幸福呀!
半个时辰以后,肚子终于不再叫唤了——无疑问,已经饿到无力叫唤。而午餐终于也做好了。
一个瓦罐的野菜粥,虽然其中米是粒粒可数,但是,并不会折损其中野菜的美味。
野菊花脑的清香飘散出来,绿得有些发黑的清水水的汤汁,充满了诱惑力。
包里了豆腐、豆腐渣的豆腐皮,一家相亲相爱,当然,其中还有阿福我可以不厌其烦,幸福甜美回忆上一百次的美味野兔腿肉……
终于可以吃米汤了……即使不节省,晚餐也还够吃个大半饱,要是使劲节约一点,明天的饭菜,也能应付应付过去。
深深地吸一口气,香味扑面而来,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了。
……刚才肚子实在是太饿,喝太多水了。跑了三趟,现在还来捣乱!真是……
深深地叹口气,捂着肚子出门方便去也。
有人说,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是不管怎么想要避免,都是避免不了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稍微举下例子,就能证明这一点。
比如阿福我跟老爷的相遇,以及相遇之时,阿福我准备了许久的午餐兼晚餐——或许还兼第二天的食物。
必然被老天抢夺。
如果上天能再给阿福我一次机会的话,阿福我一定、肯定、绝对……
还会去方便的……
咦?不对不对,阿福我想说的不是那个!
——不管如何,即使是现在,阿福我只要想起那一天的情形,还是很有将老爷狠狠咬着吃掉的欲望!
啊,这下终于对了,要的就是这种气势嘛!
从来不知道,有人能够一口气把热气腾腾刚出炉的热粥,以那么惊人的速度一扫而空的,也从来没有人,在吃下那么一大锅以清汤为主的粥以后,还能继续狠狠地把巴掌大的豆腐鱼,一起吃得干干净净的!
而这一切,只是发生在短短的一泡尿的时间之内!
对了,或许还要加上阿福我盯着不知名的肥胖鸟儿,流了若干口水的时间,再算上盯着树想像,会不会有一只傻傻的兔子撞上去。
总而言之,每天都舍不得吃的唯一的肉,阿福我整天咬着干干的馒头、喝着溪里的水,紧紧地盯着腌好、晒干、熏过的几块兔子肉,一边想像着美味,一边继续啃馒头,度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如今终于下定决心要吃掉它了。
却在一进门的时候,发现桌子上不但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连一粒渣都没有了,像是吃完后,又重新舔了一遍的时候——
阿福我不抓狂,就不是穷人了!
好歹,我是说好歹,也留那么一小口下来,总可以吧?
即使那个偷吃的家伙,正用一双小狗一样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阿福我,一副风流倜傥、如花似玉……呃,或许是英俊非常的样子,但我已经饿到眼冒金星、精神错乱了!
王爷……
王爷就能一口气吃掉阿福我所有的存粮吗?王爷就能私闯民宅吗?
说起来,这个「民宅」似乎、好像也不能算是阿福我所拥有的样子……
不过,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京城里的王爷怎么会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还是天上掉下来,王爷就能吃了东西不给银子吗!
用力将手伸到那人之前,我用最恶狠狠的眼神,瞪住这富有的不速之客。
这眼睛亮晶晶的小狗王爷,不解地转向阿福我白白胖胖的手心,手上长了零零碎碎的几个茧子……
「干嘛?」王爷问。
「请问您吃完了吗?」我恭敬讨好地问。
「吃完了。还有没?」
「没有了。请付钱,谢谢光临。」
两双眼睛看过来看回去,半晌没有声音。
王爷手伸进袖子里摸了摸,再摸了摸,又摸了摸,两个指头夹出一叠银票来,在阿福我眼前晃来晃去。
「这里是一百两—张的银票,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帮我做饭,我付你一张银票做饭钱,多余的做小费。」
「然后,每个月再给二十两的月俸。要是你不愿意的话,那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