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有泪-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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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文字。文如其人,这话不假,她完全就是我心目中的那个妞妞。显然她也参观过了她日后将要工作的地方,当然,她的惊讶也不亚与我。
很幸运,我们被安排在同一个学校,并且我们也成了邻居。开头的几天真的很艰难,这里天天吃的是土豆,一顿饭就是几个土豆,蘸点辣椒沫就要咽下去。看得出她是个能够吃苦的女孩子,或者说我们都是要强的,这种日子硬是被我们坚持了下来,后来开始习惯了就好多了,只是我发觉才一个多月时间,她已经瘦多了,脸色也变得腊黄色了。
在这里,我们真的成了唯一能够交流的人了,或者说是唯一的亲人了,因为这里的方言我们根本听不懂,除了白天上课,余下的时间便只有和她一起度过了。有时我们会一起到山上去采野花,我们把那些不知名的小花都叫做“格桑花”,她把这些“格桑花”编织成小花环套在我头上,然后就看着我傻傻地笑,笑得是那样灿烂那样动人,这时候我会冷不防地上去亲她一下,她就装出很生气的样子。我们还会在一起谈未来美好的梦想,当然谁也不承认来到这里是个错误,或者也确实不算是错误,因为在课堂上的时候我始终能觉得很自豪。对了,在课堂上的时候我曾经有几次无意中想到了琪,我想和她分手是对了,像她这样的一个城市里的小市民是根本不会体会到我此时此刻站在大西北的讲台会有多么的激动和自豪的,我们根本就不是同一路的人。这样想了几次以后便不大会想到她了,仿佛她早已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或许这个时候她正在和她的新男友享受着高档奢侈的食物并打情骂俏着呢。而不出意料,我和妞妞也真的深深地爱上了,虽然这个念头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早已预谋到了,但当它真真实实地来临的时候我们仍然激动不已,我相信这次的爱是不会有错的,我们也必然会有结果的。我想,这也应该是这次来西部支教一个最重要的收获吧,
转眼快一年过去了,我们都坚持没有回家,第二年这里的条件有所改善了,我们就更不愿走了,说真的,我们已经对这片土地对这座山对这些孩子有了很深的感情了。然而世事却往往会有让人想不到的时候。一天,她告诉我说,她怀上了。面对这个消息我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愁,我们曾想打掉这个来得不是时候的小生命,可转念又想这里的医疗条件不可能做这样的手术的。于是便只有保住它了。我们这才意识到追寻梦想的岁月似乎已经到了尽头了,我们必须要对这个小生命负责。最后我们决定,等这学期教完我们便回家,是回我的家,我们应该办正事了。我们的结论是,我们可以在这里吃苦,我们可以在这里为梦想奋斗,但孩子不应该受苦,他应当在大城市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了孩子,我们只能回去,必须回去。
日子真的过得很快,转眼就暑假了。我们离开的那天,校长还有几乎所有学生都来给我们送行。那个时候对我们来说除了泪水再没别的可以留在这片土地上了,我们互相含着泪,尽管有一万个难舍,难舍这些孩子,难舍这几间教舍,难舍这里的每一寸土壤,可是我们已经毅然作了决定了,不得不走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才坐在了回家的火车上,那个时候的心情也许只有我们俩才能体会。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她依偎着我,我怀抱着她,就这样我们像木头人一样在列车上呆坐了十多个小时,我突然发觉,火车已经驶到我的家乡了。我这才想起我根本没对家人说过要回来,也好,给她们一个惊喜吧。
其实,自从离开家乡,除了第一年有过几封书信,第二年我几乎没有和家人通过一次信,我不知道爸爸妈妈都还好吗?还有琪,说实在的我不应该把她那么快就彻底忘记,毕竟我曾经认真爱过她。想着这些我真恨不得一口气能够跑到家里,跪在父母跟前以求宽恕这一年多来的不孝。。。
妞妞也是第一次来到我的家乡,更是每一次去我家,我知道她的心里定是没有底的,但我相信爸妈一定会为我带回来一个媳妇而感到高兴的。正胡思乱想间,我们已经到了老家那个村庄了。想不到二年间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但好歹我还能认出回家的路。我终于在一幢不太新也不太旧的二层楼房前站住了,妞妞知道,我们已经到了家门口了。
门半开着,我不知道是该推门而进还是先喊一声妈。最终,我还是悄悄地推开了门。轻轻地走了进去,就像从来没有走出过这个门一样。
里面似乎已经听到了动静,传来了走出的脚步声。我感觉这脚步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它不像是母亲的脚步。这脚步终于伴着人影出来了。奇怪,竟然是琪。她怎么会在我家呢?没等来得及细想,只见她由惊讶变成兴奋变成激动,马上转身跑了回去,一面叫着,妈,哥回来啦,是鸿哥回来啦。说话间,我也已经随着琪的脚步走了进去,只见母亲躺在床上,见到我便要爬起来,神情复杂地看着我,好像里面藏满了泪水。我抛下这些疑问不管,上去大声叫了一声妈,并把妞妞拉到了母亲跟前,妞妞也轻轻地叫了一声。妈这才反应了过来。她好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又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琪,这时我注意到琪的眼睛也积满了泪水。我不知道这两年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走后,母亲就气病了,也许是因为我弃家而走也许是因为我抛弃了琪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吧。但是琪并没有像我想像地那样离开我们去寻找另一段感情了,她认我妈做了干妈,这两年来一直照顾着我妈。我了解琪的,我相信这两年来她一定是像对待亲妈一样照顾我妈的,比我这个不孝的儿子不知道要强多少倍了。
我想起来了她以前经常跟我提到过了一套观点。她说,缘分是多种多样的,爱情是缘分,亲情是缘分,友情也是缘分,缘分之间也是可以转换的,如果爱情不能保持下去,那么何不将它转化为亲情或是友情呢?当时我对这番话充满了不屑,几乎理也没理她,在我意识里;爱情是多么的神圣和伟大,亲情不过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现在再回想起这些话顿时就明白了。她不但只是说说,更是身体力行地做了,而且做得是那样的完美。此后她果真一直叫我哥了,我却有种说不出的心酸,若有所失般,虽然已经隔了两年,可联想到以前叫过的“老公”,顿觉它是多么刺耳和不自然。可是她似乎叫得很自然,她也叫妞妞叫嫂嫂,看得出她们姑嫂俩还是很谈得来的。
我也曾鄙视过她的世俗她的现实,可是,如果我不世俗不现实,我又为什么要回来呢?我为了让孩子受良好的教育而回到城市,难道大山的孩子就不应该受好的教育吗?我顿时感觉自己是多么虚伪,自以为高尚而已。现在,琪在我眼里变得高大了,而我自己则变得那样渺小。诚然,我是真心爱妞妞的,可是比起琪曾经对我的爱和如今变成的亲情,我的爱也许充满了自私,试想如果哪一天我和妞妞分手了,我能像琪一样把曾经对她的爱化成亲情或是友情吗?我想至少暂时还做不到。我还有许多要像琪学习的。
当然我知道,我已经对不起一个琪了,再不能对不起现在的妞妞了,我不仅要像之前那样爱妞妞,还要把在琪身上辜负的也在妞妞身上补回来。她们俩都是我眼里最美丽的格桑花。只是,如果我不去西部,这两朵美丽的格桑花也许一辈子都与我无缘。。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根二十年前的项链(乡土短篇)
在南方沿海一带的一些乡村,每年冬未春头都要对河流换水,换水的方法是乘海水退潮的时候打开闸门,这样内河的水都会顺着潮水的方向被引到海里,涨潮水的时候再把闸门关上,这样四五次以后许多临海的河沟的水位就降到很低了。这样干涸个两三天后上游的湖泊把积的水再放下来就完成了一次换水。在这个两三天的空隙里,附近的村民就会趁机到河里摸鱼。水一浅鱼就很好捉了,有时拿一个网兜都能捞到。运气好还能到洞里摸到甲鱼,那就可以卖个好价钱了。
刘三却不太喜欢捉鱼,他这个时候最喜欢的是到河里挖河蚌。这个时候的河蚌也非常好找,当水开始渐渐退下去的时候河蚌就开始慢慢地向深水处爬行了,但因为水在三四天内很快就退得差不多只剩下中间的水沟了,所以河蚌的爬行痕迹清晰可见,只要顺着这个痕迹就总归能挖到它。刘三更是擅长这活,它能根据这个印迹判断出河蚌的大小。一次它挖到了一只足有半个胳膊那么长的河蚌,满以为打开来会有几颗价值连城的大珍珠,结果打开半粒也没有,倒是有好多条蚂蟥寄生在河蚌体内,不过这也算是他的本事了,别人从没捉到过那么大的。
河蚌肉真的非常鲜美,每次他挖到一大盆河蚌的时候总是耐心地嘴里叼上一根烟一边抽一口一边一个个用刀从中间劈开,但不能劈到底;不然蚌肉就切碎了。他把一只只完整的蚌肉取出来洗净,再放大蒜红烧,然后就一个人边吃蚌肉边喝点酒,好不享受。他的生活始终都是一个人的,这么多年下来他也习惯了,旁人也习惯了。
今年的河水也如期的“干涸”了。这天刘三正想下去挖的时候发现自家的水桥搭在淤泥里的最下面一阶已经半歪半斜了,刘三想正好趁现在水位低可以先整修一下再去挖蚌吧。的确,这个水桥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整修过了,上次整修是在新媳妇过门的前几天,为了方便他新媳妇以后下河淘米洗菜,他特地花了大半天时间细细地把原本歪歪斜斜的水桥板整平了,虽然后来新媳妇压根就没用上,但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是该加固一下了。
他借来了铲树用的铲子,叼着烟没几下就把周围的淤泥挖空了,他搬起最下面的那块石阶,打算把它放得平整些。这时他发现石块下面似乎有一条东西,像一根链子,大半身被压在淤泥里,只露出一小段身子。他顺手把它拣了起来,果然,是一条长长的大约有10多厘米的链子,他放到旁边的淤水里洗了一下,他惊讶的发现原来是一条金链子。他实在很惊讶,这个水桥他几乎每天都下来,他怎么也想不到这里竟然压着这根项链。可是他却没有显得兴奋,相反他的脑子陷入了一段久违了的往事。
确实没什么好惊喜的,因为这根金链他认识。正是二十多年前他买给他的新媳妇或者叫妻子王三妹的。链子的图案和样式他清楚地记得,一眼就能认出来。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呢?它今天又为什么要出现呢?面对这根重新出现的金项链,他到底应该怎么做呢?顾不得坐起来,他蹲在淤泥旁久久地陷入了那段往事那段记忆。
二十五年前的年初的一天,他一个人揣着积蓄了一年多的一千块钱只身来到几十里外的城里的首饰店,他挑了大半天终于挑下了这根式样精巧美观的项链。此行他是专为即将做他媳妇的王三妹买首饰的,这根链子买回家后三妹也很喜欢。回家后的第三天,他们就办了婚礼请了宴酒。那晚也是他亲手把这根项链给三妹戴上的。
大约戴了一个月,三妹发现链子的接勾处有点松了,她怕这样会不小心弄丢了,就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