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凶猛-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苏气的杏眼溜圆,却又不敢拿纳兰柒怎么样,只得恨铁不成钢的嘟囔着:“我怎么找了你这么个接班人,比老娘我都能摆谱。得啦,这次算我求你,你多累一阵子,去那个世界平息一下女配们的怨气,再不过去那个世界就要彻底混乱了。”
“到底什么剧情什么人物,能把一个世界搞乱?”纳兰柒有点小佩服,说实话这种YY出来的世界很少有崩塌的时候,除非里面钻进去了了不得的人物,看穿了那世界的本来面目。
“嘿嘿。”苏苏奸笑两声,“柒柒啊,这次你可不用给我留手,有多大本事使多大本事,该有多狠就来多狠,完成好这个人物师傅我给你双份的能量,足够你苏醒两三年了,怎么样?”
纳兰柒冷哼一声,伸出一只手:“五年的份量,不然不去。”“你!”苏苏刚想发脾气,想想还是忍了回去,“行,行,算你狠,都知道跟师傅讨价还价了,真是不可爱。拿着,这是剧本,快去快回!”
纳兰柒接过剧本刚看了一眼,就恶心的连翻白眼,刚经历了一个雷人的偶像剧就已经折磨了好几次可怜的胃了,现在居然要穿到一个**文中,对,就是你们想象中的那个**文。
剧本名叫《都市风*流蛊师》,男主赵小歌是一个现代社会的纯**丝,高中不好好学习,只考了一个三流大学,读大学的时候更是每天打游戏睡觉,毕业后更是不思进取,只会怨天尤人兼做白日梦。后无意间得到一个破旧的巫蛊娃娃,这个巫蛊娃娃上附着一个蛊女的魂魄。
赵小歌用鲜血和蛊女签订了契约,开始修炼蛊术,运用蛊术运财、整人、甚至能够控制动物和一般的人类思想。纳兰柒穿成了赵小歌的初恋莫染柒,与赵小歌是大学同学,因为赵小歌毕业后眼高手低不去工作闹崩后分手。
赵小歌立誓有朝一日成为人上人定要让莫染柒后悔,在运用巫蛊娃娃得到财富和地位后,校花、黑帮大小姐还有巫蛊娃娃上的蛊女巫婉儿都成了他的女人,但赵小歌还是找上了已经有了稳定男友即将结婚的莫染柒。
赵小歌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他先是弄黄了莫染柒好不容易竞聘上的工作,然后用情蛊控制了莫染柒的男朋友让他成为一个富婆的禁脔。
走投无路的莫染柒只得重归赵小歌的怀抱,赵小歌重新得到了莫染柒,在她的身上自然要释放自己压抑的心情,所以各种虐待、折磨的手段层出不穷。
除了要被赵小歌没日没夜的折磨,其他女人还不停的对莫染柒进行各种言语和行为上的侮辱,及时后来不小心怀了身孕也没能保住孩儿,腹中已经成型的男胎被妒忌成性的巫婉儿给做成了鬼娃。
赵小歌知道后只责备了巫婉儿几句,他觉得这都是莫染柒的报应,根本不曾施予援手,莫染柒最后死于蛊虫之毒,死不瞑目。
原主莫染柒的报复目的:让赵小歌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让害死她孩儿和自己生命的巫婉儿魂飞魄散,其他赵小歌身边的女人都要得到她们应有的报应。
看着眼前怨念深重的可怜女人,纳兰柒不由叹了口气。这种**文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看,无形中给了那些不良作者的市场。
小说中淫*秽、露骨的语言和情景数不胜数,几乎半分之七十的内容都在描写赵小歌怎么征服女人,当然另外百分之三十是赵小歌各种撞狗屎运,一路升级打怪顺利成为都市蛊王。
这类文章都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心理需求,往往产生的男猪脚就像是一夜暴富的土大款,男神的外皮也掩盖不了他**丝的内心,性格暴躁、性情偏激而且极度仇富,睚眦必报,一朝得势就恨不得把幼儿园抢他苹果的孩子都一起报复了。
天老大他老二,极度自恋自私,以自我为中心,别人说话都等同于放屁,别人蔑视的看他一眼,他都怀恨在心想要杀了对方。凡是的罪过他的人都要往死里踩,那些奇葩的读者越觉得这是爽点。
除此以外,为了凸显男猪的威猛霸气,每次遇到不公平的事他都会像正义使者一样出现,干掉那些装B的富二代官二代,成功俘获美人儿的芳心。
最让莫染柒无法忍受的是,**文里那神奇的能跑过一万只草泥马的爱情观和XX观。
赵小歌练习蛊术也就罢了,偏偏别的能力不涨,那个能力涨的不能再涨,为了**而**,仿佛他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征服各种女人,开一个大大的永远没有尽头的后宫就是他的人生理想。
收女人的频率之高、范围之大,简直让人叹为观止。小到十岁左右的萝莉,大到三五十岁的大婶御姐,描写女人三句离不了胸和屁股,就里面唯一一个正常的女人还成为了最大的女配炮灰。
(说实话,小尛我几十年的看书经历中,最受不了最想骂娘的就是这种恶心的文,这次定要好好虐一虐男猪。。)
种马男的初恋(二)
纳兰柒不可能没有半点准备的过去做任务,尤其是任务对象还有着一个很棘手的能力——巫蛊之术。
这蛊术是中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在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的意思,蛊字上下拆分来看也就是放在器皿里的虫子。
“腹中虫”就是人的肚子里侵入了很多虫,也就是中了“虫食的毒”——一种自外入内的毒。
众多的虫侵入人的肠胃发生了蠹蚀的作用就叫做蛊,又叫中蛊。民间以讹传讹至祸害民众的妖术。继承者多为女性,生来就有,以害人性命为生。
这种带点灵异色彩的文最受那些读者喜爱,赵小歌无意中得到的那个巫蛊娃娃,上面附着的是一个沉睡了百年的蛊女灵魂。
这个蛊女叫巫婉儿,是苗疆大祭司的女儿,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就被父亲当做活蛊来养。
何谓活蛊,就是活活的把孕妇和胎儿都当做成一种蛊,拿来进行炼制,直到那腹中的胎儿能够完整被炼蛊人所操控,发出第一声啼哭声为止。
那么那个孕妇,就会被那个婴儿(这时分曾经不是婴儿了,有婴儿的外形,可力大无量,一口利牙)活活吃掉。
因为血脉相连练就出来的蛊婴力量才更大,所以为了权力和力量,巫婉儿的父亲把妻儿练了蛊,把女儿当成了蛊婴来养,没想到后来被巫婉儿反噬。
巫婉儿偷学了父亲的一身蛊术,并撞破了禁锢她的符咒,十五岁的时候便练成了几乎无人能敌的巫蛊之术,同时危害乡里,只因一个孩子看见她后吓的大哭,她一怒之下便放蛊杀了整个村庄的人。
当时苗疆几乎人人谈顾色变,后来苗族土司召集了好几个大祭司,共同联手才堪堪杀掉了巫婉儿,四个大祭司三死一重伤,巫婉儿因为养了一只保命金蚕蛊,在最后关头将一缕残魂寄在蛊上逃了出去。
那蛊虫辗转钻入了一只巫蛊娃娃中,因为受到了巨大的重创,所以那蛊虫一直在巫蛊娃娃中沉睡。
机缘巧合之下,赵小歌得到了这个巫蛊娃娃,并用鲜血和巫婉儿签订了契约,在巫婉儿的帮助下开始修炼蛊术,运用蛊术运财、整人、甚至能够控制动物和一般的人类思想。
巫婉儿本来想借助赵小歌来重新得到肉体,赵小歌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傀儡。
但赵小歌也不是傻子,他本来对巫婉儿又怕又厌,但后来发现那个寄居着巫婉儿魂体的巫蛊娃娃成了巫婉儿的弱点,这才一点点的拿回了主动权。
后来不知为何,那巫婉儿居然爱上了赵小歌,不仅不再把他看成傀儡,还对他倾囊相授爱护有加。
赵小歌看到巫婉儿的魂体是一个清幽绝美的女子后,也不由动了绮念,弄来一具身体给巫婉儿寄居。
巫婉儿有了肉体,借助蛊术终于恢复了大半的功力,连面容和身材都变成了她原本的样子。
本来这些都和莫染柒没什么关系,她不过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儿,高考失利后不得不去了那个三本学校,但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同时是学校的学生会干部。
本来这样的女孩子凭赵小歌这样的**丝是根本肖想不到的,但因为赵小歌不住的死缠烂打,莫染柒才和他走到了一起。
当然两人处了两年多也是有感情的,莫染柒也想和自己的初恋一直走下去,但赵小歌实在是不成器,毕业半年了还不急着出去找工作,每天借住在莫染柒父母给她在郊区留下的老房子里玩电脑。
莫染柒一个人上班还要负担他的生活费,这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是难以忍受的事情。
莫染柒在下班后看到老房子里被赵小歌糟蹋成猪窝的场景后,终于忍无可忍的要将赵小歌赶出自己的老家。
赵小歌不但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理直气壮的指着莫染柒骂道:“成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出去,也不知道做的什么活计?怎么,现在傍上别的大款了,就想把我撵出去给你们腾地方了?”
莫染柒又气又委屈,看着赵小歌那副无赖的嘴脸,最后报了警将赵小歌赶了出去。赵小歌临走时眼神里充满了怨毒,他认为莫染柒已经找好了别的男人。同时还认为莫染柒的洁身自好是因为看不起他,根本不想把宝贵的身体留给自己。
他暗暗在心中诅咒着莫染柒,根本忘记了没有莫染柒他连毕业都困难,忘记了这半年来莫染柒一个小姑娘供他吃供他住,他却连一顿饭都懒得给莫染柒做。
莫染柒能忍到他半年再把他撵走,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赵小歌被迫离开了莫家老宅,只能寻了一个最便宜的小旅店住下,躺在脏兮兮的带着一股子霉味的矮小床铺上,赵小歌肚子又饿了起来。
想吃些热乎新鲜的饭菜,摸一摸口袋,里面居然比脸还干净。无奈之下,赵小歌走出小旅店准备去便利店里买一碗桶面来垫肚子。
刚刚走到街角,赵小歌便踩了一脚狗屎,又恶心又晦气,气的赵小歌练练咒骂,最后没办法只能扶着墙,往台阶上蹭鞋底。
“嘻嘻——”
阴暗的街角传来一声低低的嘲笑,这笑声在寂静的深夜里响起,吓的赵小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谁,谁在笑?”
声音突然戛然而止,赵小歌吁出一口长气,抹掉头上的一层冷汗,狠狠的往地上唾了一口,“MD,吓死老子了。”
“嘿嘿,嘻嘻,嘻嘻嘻嘻……”诡异的声音不住的响起,赵小歌吓的尖叫一声,拔腿就跑,谁知被一股奇异的力量拉入到黑暗中。
在那街角的阴影中,一只脏兮兮的破烂人偶娃娃不知何时钻到了昏迷的赵小歌的口袋里,黑线缝成的嘴巴,冷不丁一看,仿佛真的在微笑一样。
赵小歌醒来后,那只诡异的巫蛊娃娃一直挂在他的身上,无论是扔、是丢还是烧,第二天仍然会出现在赵小歌的身上。
赵小歌被吓的魂飞魄散,两只眼睛迅速的凹陷下去,更没心思出去找事做了。
直到那一日,赵小歌不小心割破了手指,殷红的血液滴到了巫蛊娃娃身上,这血并没有在巫蛊娃娃身上留下污迹,而是迅速的消失了。
种马男的初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