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刁民-第4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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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是夭夭姐的朋友,但是也犯不着把琚儿他们俩扔给一个乡巴佬去调教,爷爷,我真的不理解。而且就算我不问,过两天二叔二婶他们从美国回来,也一样会置疑的。”秦潇潇终究还是没有忍得住。在她看来,这个一身土气的大刁民要才没才,要貌没貌,除了一身穷山恶水的刁民气质外无一是处。她根本就不相信一对复旦高材生都教不来的活宝,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人能有什么办法?
“孩子,看人这种事情,不能光看外表。当年你爷爷我就吃过这档子的亏,所以越是年岁渐长,看人的时候就越会怀着敬畏之心啊。”秦孤鹤显然知道自己这个决定会受到质疑,毕竟双胞胎是秦家人眼中唯一可以继承庞大衣钵的两个人,找一个从来没有正式上过学读过书的年轻人来教导可以算得上是“极品”的双胞胎,先不谈能不能奏效,单有没有这个资格就是众人心中一个很大的疑问。“潇潇,你知道我提了要求后,那位小朋友说了什么吗?”
秦潇潇不屑道:“无非是坐地起价之类的勾当,这样穷疯了的乡下人我也见得多了。”
秦孤鹤缓缓摇头微笑道:“错了,他丝毫没有提钱的事情。”
“错了?没提钱?”秦潇潇有些奇怪,虽然她打心眼里有些瞧不上那个山里人,但是能让蔡桃夭都感兴趣的男人让她心中有种莫名的好奇,就好像要打开一个不知道是废物还是宝藏般的雀跃。
“嗯!没提钱。”秦孤鹤轻抿了一口刚刚泡好的碧螺春,“你猜猜看他说什么了?”
“嗯……想要份正式的工作?”
秦孤鹤微笑摇头,继续喝茶。
“那……想您帮他在蔡家那边说说情?”
“蔡家?”老爷子愕然。“你是说夭夭看上他了?”
秦潇潇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把蔡桃夭“出卖”了,连忙纠正道:“没没没,是夭夭姐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而己。”
秦孤鹤看到孙女紧张的样子,无奈笑道:“你怕什么?我又不是蔡家那个老古董。儿孙自有儿孙福,婚姻这样的事情是要讲缘份的,我们这些老不死的只要在大方向上把把关就可以了,没有必要为了这种事情跟好不容易拼来的天伦之乐过意不去。”
“爷爷!”秦潇潇微微有些感动,同时也为自己生在秦家这个相对开明的家庭而庆幸。“对了,爷爷,您还没说那个土包子到底提了什么要求?”
“哈哈哈,我说了估计你都不相信,那回他提要求的时候,老江也在,连老江都觉得这是个相当有意思的年轻人。”秦孤鹤笑了笑,也不再吊孙女的胃口,“他就问了一个问题:‘管吃住不?’”
“管吃住?”秦潇潇愕然。虽然这个智商和情商都被秦家人公认为才女的姑娘在人情世故方面如鱼得水,但是站在她这个层面上,是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一部分人正为了温饱而发愁。“这算哪门子事情?”
“潇潇,你生在我们这样的家庭,所以不知道现在外面那些年轻人的功急近利,那些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孩子,恨不得一工作就年薪百万,个个儿都往钱眼儿里面钻,就算现在不钻那钻的也是十年二十年以后的钱眼儿,有几个人在找工作的时候会不问工资而问吃住?”
秦潇潇仍旧不服气:“那是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值钱。”
“呵呵,这不正是他有意思的地方吗?现在这个社会,又有几个年轻人真正有自知之明的?”秦家老爷子微笑着喝茶,放下茶杯的时候,又缓缓道,“那天你带回来的字我和老江一起研究了半天,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秦潇潇知道老爷子讲的是她从李云道手下抢来的废报纸:“哦,是那个土包子写的,估计他也就那点儿本事。”
秦家老爷子却笑得如同一头老狐狸:“不是那点儿本事,而是很大的本事。你知道你江爷爷的吧,以前他到地方上视察兴起时都会亲自留下几个字,这回可不得了,连你江爷爷看了那幅字也自叹不如。”
“啊?”秦潇潇把那幅字带回来完全出于一种直觉,虽然她也懂书法,但是毕竟没有看秦孤鹤以及江姓老者这样大半辈子的造诣,只是万万没有想到,那幅写在破旧报纸上的草书居然如此入得两位大家的法眼。“可是字写得好也不能代表其它的……”
“你忘了你小时候为什么我让你练字吗?”秦孤鹤低头喝茶,回想起那幅此刻已经裱好挂在他书房的字仍旧一脸回味无穷。
“爷爷,你是说字如其人?”
“对,字如其人。”秦孤鹤笑道,“伯南的字方正规矩,所以我让他走了仕途,仲颖笔下圆滑柔润,所以他想经商我也不反对,你虽然遗传了伯南的中规中矩,但骨子里不像他那样锋芒毕露,你的字清秀大气,又不失格局,所以当时你报考交大时,我说无论你想学什么专业我都支持。呵呵,你母亲的字也不错,就是过于沉稳保守,但就是这一点,才能保得住伯南在仕途上不会急功近利。而你二婶比你母亲就相差太多了。唉!”老爷子提起双胞胎的母亲,似乎有些无奈。
自然,没有一个极品的母亲哪能培养出一对极品的儿子?
“所以,爷爷您的看法是,那个土……那个李云道真的藏着一肚子的才学?”
秦孤鹤没有直接回答秦潇潇的问题,只是缓缓起身走向书房,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道:“老江说了,金鳞岂是池中物!”
秦潇潇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想了许久,这才起身离开。
“或许,要跟这个大刁民换种相处的方式。”秦潇潇喃喃自语地点了点头,随后她急步离开别墅,对她来说,能抽出时间关心一下双胞胎的老师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有更多的事情,等着她去完成。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好习惯,坏习惯
清晨,东方吐白。不需要任何闹钟,李云道在生物钟的作用下己经睁开眼睛,虽然少了弓角挥舞铁扫帚时的沙沙发,但二十五年养成的雷打不动的习惯不可能因为刚刚进城没几天都全部丢得一干二净。
似乎听到李云道起床的声音,在房间地毯上席地盘坐的十力嘉措也缓缓睁开眼睛,至此一册《大金刚伏魔咒》刚好过十三遍。
“他们起床了吗?”李云道深深吸了一口气。
小喇嘛摇了摇头,不用李云道吩咐,立刻起身走向双胞胎的房间。
三十秒后,正在刷牙的李云道就听到双胞胎房间里传来两个有如鬼哭狼嚎的声音。又过了三十秒,戴着黄色小喇嘛帽的十力出现在李云道身后:“云道哥,他们都起来了。”
“给他们些教训就行,不要下手太重。”吐掉口中的漱口水后,李云道一边接水洗脸一边看着镜中的小喇嘛,“毕竟我们现在寄人篱下,真弄残了估计我们就得收拾东西跑路了。”
镜中那张灵气十足的清秀小脸蛋如同眼前的李云道一般,庄重圣严:“点到即止了。”
“嗯,你也洗洗吧,城里的东西比山上的精贵,可能要适应一段时间。”李云道摆弄了半天也没有弄清楚眼前秦家的保姆准备好的电动牙刷到底应该怎么用。
十力小喇嘛上前一步,随手拿起一只小号的儿童电动牙刷,接下来却在李大刁民的目瞪口呆中轻松地找到了按扭,直到白色的泡沫出来,小家伙才对着李云道做了一个可爱的鬼脸。
李云道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你比我适应得要快。”
小喇嘛学着李云道的模样无奈摇头,一边刷牙一边口齿不清地说了些什么,李云道也没有注意听,洗完脸后也不用毛巾,就这样湿漉漉的走出洗手间。
六点整,李云道和小喇嘛已经站在别墅一楼门口,双胞胎却迟迟没有现身。
客厅里的大摆钟指向六点零九分的时候,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的双胞胎才姗姗来迟。
“迟到九分钟,多跑九圈。”
双胞胎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李云道在说些什么。秦琼玖捂着哈欠连天的嘴巴:“天都还没有亮你让我们起来干嘛?”
“跑步!”李云道面无表情地走出别墅,“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你们自己跑,二是我逼你们跑。”
李云道说话的时候,跟大刁民在昆仑山流水村爬墙趴窗看女人洗澡培养出默契的十力小喇嘛有意无意地向前踏出一步。看到那个红色的小身影晃了晃,秦家双胞胎顿时不约而同地浑身一个激灵,睡意顿消。
“跑,跑,我们跑!”秦琼玖连忙投降,连一向倔强的秦琼琚看着小喇嘛的时候也面露恐惧。毕竟昨天那顿有生以来最莫名其妙的暴揍已经让这对向来桀骜不驯的双胞胎清楚了一点:话语权到底掌握在谁的手里。
清晨的空气微凉,小区里一片静谧,只有偶尔路过巡逻的保安。小区内的绿化显然也是耗费了巨资,至少在早晨来看空气还是相当不错的。
只是,这新鲜的空气对于一向不太锻炼的秦家双胞胎来说,却如同致命的毒气——匀速跑了五圈后,弟弟秦琼玖就首先败下阵来,如果不是十力的威慑力放在那儿,这个向来无法无天的小霸王早就嚷着要回去了。性子倔强的秦琼琚却从头到尾忍着,虽然跑来第六圈的时候,那张蛮好看的小帅哥脸蛋已经开始微微有些苍白。
秦琼玖果真先倒了下来,倒下这种事情,向来是具有传染力的,三秒钟后,秦琼琚也在李云道的默数中应声而倒。
双胞胎一前一后倒下,同样也差不多一前一后几乎同时恢复知觉,微微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了一幕在他们看来相当诡异的画面:清晨的朝阳中,一个身后白袍的男子迎旭日而立,朦朦胧胧的,双胞胎只看到这个男人的剪影,而在男人的身边,那个被他们俩视为“洪水猛兽”的小喇嘛正将一套他们看不懂的拳法打得虎虎生威。
双胞胎不约不同地揉了揉眼睛,确信了自己不是在做梦或者看电视剧后,两人这才从撒满晨露的草地上爬起身,虽然刚刚长跑的后遗症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此刻两个小家伙完全被眼前这个被他们视为“绝世高手”的小高手征服了。
“这个……那个……”秦琼玖磨磨蹭蹭老半天没说出半个字儿,还是秦琼琚开口:“能教我们打拳吗?”
一套伏虎拳正入收势,微微吐出一口浊气的小喇嘛完全无视他们俩的存在,只是将目光转向身边那个正迎面对着初升朝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男人。
良久,这个换上了一身白色袍子却很出乎意料地营造出一幅和谐画面的男人才缓缓道:“一共十圈!第一圈是日常课程,后面九圈是你们自己找的,今天跑完了六圈半,如果明天你们俩不迟到的话,还有四圈半。”
对于双胞胎提出学拳的要求,李云道不置可否,却将吊在半空的双胞胎搞得心头痒痒的。从昨天相处到现在,如果双胞胎还看不出眼前这一大一小两个怪物的确有些常人没有的本事,那他们还真的不配当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