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纯良-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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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你自己做梦把自己哭醒了,发烧的时候你在叫他的名字。妖子,我喜欢你,但不表示,我喜欢到需要霸占你,即便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的你。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请原谅我自私的和你一起度过了这二十多天的日子。这么多天,我可以喝你朝朝暮暮,我很满足。如果你真的要弥补我,这已经是最好的方式了。再过下去,我怕越过了界过了度,破坏了所有的平衡。这么多天的相处,你可以心安,我可以没有遗憾,这样我们都好。
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你原来这个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放心,我不会送你的,但如果你无家可归的话,我可以借给你。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过几天会卖了,我不想再保留着它。人必须要向前看,不是吗?
谢谢。珍重。
轩逸字
看完信件我很平静。我倒出信封里的钥匙,开启对面房屋的门。我在那个凌乱的屋里又接着睡了两天两夜。饿了我就去对面王轩逸的屋里偷几罐牛奶。经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屋里原来那只丑陋的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他扔了还是带走了。这个问题虽然很小,但因为我再也没有地方得到答案,就像童年时很多零碎的记忆拼凑不起来一样,我竟难过得大哭一场。
再过几天,我看见有人接受了王轩逸的房子。我把一个月钱偷偷配了的备份钥匙从高空中扔下去,然后我开始打超级玛丽,开始海投简历找工作。我的离职手续没有办,但不影响我继续找工作。
我的工作履历只写到一年多前,如果有电话面试过来问我最近一年我在深造还是在家休息,我便告诉他们,我在欣赏帅哥。有的人听了之后立刻挂了电话,有的人听了之后会勾搭几句,再深层次的继续挖掘的时候我立刻挂了他们电话。
在这金融危机的时刻,我跩的跟当时装工藤新一的林思聪一样。
在这样无效的简历投递中,居然还有一家不开眼的公司让我去面试助理的职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这家公司的材料,发现这家公司刚刚起步,正在招收开国员工。
最近我迷上了植物打僵尸,打了个通宵。第二天我的眼睛没有成熊猫眼,倒鼓励了几颗顽劣的青春痘无情的长在鼻侧。为了挡痘痘,我特地戴了一副眼睛,好让镜托遮住。
阳光灿烂的快要把整条街融化。
尽管是新公司,招聘的等候间害死聚集了一拨人。只不过今年的竞争比去年激烈的多,不禁有各类文凭的中国人,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过来抢生意。果然是全球经济危机了,连一个小小的助理工作都要面临进口压力了。
有一个打扮的像个人鱼公主一样的人在面试完后,抑制不住抽搐的嘴角说道:“里面有个灰常灰常帅滴人坐在里面,整个面试他没有说一句话,不过他就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啊,我滴心肝哪就被勾走了。”
我见过帅的人多了去了。这么没见过世面,真叫人鄙视。可想一年前我也是如此丢人的。
还没等她把这个帅哥描述个完全,我就被叫了进去。
坐在中间的是个肥的横宽高于身高的家伙,如果以后要给他做助理,我想我先得建议公司先检测一下地板承重量。
我扶了扶眼睛,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说:“你叫张耀华?”
我扭过头,看见那个勾走刚才那位人鱼公主心肝的那位正眼神的看着我。
我摘下近视眼镜,擦了擦镜片,再带上去,发现还是他。
他坐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穿着一身休闲装,在这一片西装的海洋里又显得突兀非常。几个月不见,他又变得年轻很多。岁月不饶人,唯独饶了他。
他转着一只铅笔:“听说你在电面的时候说,你这一年都在边上班边看帅哥?”
我舔了舔嘴,直视着前面那个肥仔说:“是的。”
余光看见他拿笔顶着头说:“那请问这个帅哥长得如何?”
我目不斜视继续说:“祸国殃民。”
他从角落里站起来,绕过面试官,拉了一条靠背椅子坐在我前面,说:“那请问你为什么要辞职?”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因为他是红颜祸水,我不幸中招了。”
他问我:“那你后不后悔?”
我说:“说后悔那是肯定的。当时我每个月有五千的工资,还有三千的家教费用,而且偶尔还能去他家顺点伙食。现在我在家里零收入,坐等天上掉财。每天吃泡面,荤素不调,咸淡不一,都是被他惯的。”
他浅浅的笑:“既然后悔,为什么不去找回他?”
我瞥了一眼神情专注的面试官,继续说:“因为我以前还放过很滑,死也不会回去的。人要脸树要皮。”
他站起来,戳了戳我的脸说:“原来为了它,连的也不要了。你回去吧。”
我说:“好。”
虽然我没剩下多少钱,我还是去楼下喝了一杯咖啡。
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不由得在心底感叹,哪位人鱼小姐说的原来是普世真理:真是随随便便的一看,我的心肝就要被这么勾走了啊。
窝边草要吃,回头草我更要吃。
大太阳底下,我发挥我长袍冠军的优势,走过斑马线,闯过红绿灯,穿过无数大街小巷,来到那个我住过的地方。
输密码输到一半,门就打开了。
门内站的是傻傻愣住的林思聪。好久不见,个子长高了点。
过了好一会,林思聪抱住我的腿说:“妈妈,我们都想死你了。爸爸一直说你过一阵子就会回来,可是都过了好几个阵子了,也不见你回来。”
林思聪是个乖孩子,我现在一身粘稠汗水,一身臭味,也没嫌弃我。我说:“恩,妈妈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我陪着林思聪看了几集柯南后,终于忍不住想去洗个澡。
洗的差不多时,才发现没有带浴巾机那里,只好趴着门喊了一声:“聪聪,过一会儿给妈妈拿一下围巾,放在门口的木凳上就行啦。”
随后我听见有欢快的脚步声临近,聪聪在外面糯糯的说:“妈妈,浴巾放好了。”之后贴心的将洗手间的外门也关上了。
我洗完澡,刚开浴室门,才发现洗手间的木凳上除了放着一块浴巾外,还放着一个人。
他徐徐的站起来,对着我得意的笑。
我往后退了一步,不知道该先遮上面还是先遮下面。最后我决定,去遮住他的眼睛。
还没等我把手捂上他眼睛,他就抓住了我的手,顺势将我揽入他怀中。
他的脸搭在我裸露的肩膀上,细碎的头发扫过,有一些发痒。
他说:“妖子,好几个月眉间,我觉得我们都生疏了不少了。”
我口中一干,眼睛一湿,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原来我们已经生疏了。我以为,你还爱着我,就像我还爱着你一样。”
林子松又将我拥抱得更紧。他轻轻的声音在我耳边说:“嗯,既然生疏了这么多,我们还是深入浅出一下,生米煮成熟饭,不熟也让它熟了吧。”
<正文完>
番外
所有人上大学,都是怀着期待和欣喜的。即便没有考好委曲求全地去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新生,在大学开学的那一天至少是兴奋的。毕竟那是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
我记得,当时我是怀着愤怒、悲凉和绝望的心情去的临西林学院。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想找个偏僻的遥远的地方躲起来,忘记我妈的离去,抛开纠缠的过去,放开家里的纷纷扰扰。
踢球的时候,总是有一堆女性观众在远远地为我摇旗助威。队友们说,我长得太好看,容易惹桃花,不到一个月,情书就一车接一车的。而我却痛恨这样的皮囊。因为这副皮囊来自我的父母。它时刻提醒着我,不管我走到哪里,我身上留的是他们的血液,跳动的是他们给予的心脏。即便一个去了地狱,另一个仍然在这个世上做魔鬼,可他们依旧是我的亲人。所以,当最后车祸夺取我的小腿,摧毁了我的面庞,我没有歇斯底里。那些沉重的过去通过车祸得到了救赎,整容后的我更像是涅槃重生。
在踢球的过程中,我记住了一个人的脸。其实开学第一天就见过她。她一个人拿着沉沉的行李,走在林荫道上。高挑的身子,甜甜的脸。之所以能记住她,是因为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发出了一记长长的口哨。
这样的口哨和她甜甜的脸很不配。我本以为这样的脸应该是像林学院的湖泊一般恬静淡然的性格。可是她却很嚣张。
其她女孩儿看我的时候都是娇羞的。从来没有人这么大胆地打量过我。她却看得像在欣赏一件商品。我被看得有些生气,觉得她很无理。
在围观的那些人里面,我没有见过她。我和她的第一次互动,是她的一顿河东狮吼:“你他妈的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个鸟用?”
所有人都笑了。
我也笑了。
这是我一年来第一次笑。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张耀华。人称妖子。
之后的英语和微积分大课上见过她。
因为上一次的不打不相识,她偶尔会朝我笑笑。但她没有和我说过话。我有些失望。人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我想认识她,想找她说说话。我用了最笨的方法。
当时简尔在追我。她的情书淹没在信箱里。我注意到这封信,是因为它是由她转交的。
她跟我说的第二句话便是:“没想到到大学,大家还是这么传统。送个情书还要别人转交的。小子你要不答应,我可饶不了你啊。”
于是,我和简尔在一起了。对于我来说,和谁在一起都一样。我的父母早教会了,让我对爱情和婚姻绝望。爱情,只不过是个过场。
何况,她做的媒。她那么希望我们在一起。
呵呵,原来我那时已经这么迁就着她。
后来她为了简尔打架。受了伤。我去医院的时候,第一时间看到她狼狈地坐在简尔旁边,竟然很生气。她伤得比简尔严重得多,想必为了保护简尔的周全,遭了不少罪。我在家里熬了些皮蛋瘦肉粥过来,她倒是很乖巧地吃得一粒不剩。只是事后她不太和我说话了。
在出了车祸,没有她消息的那一年里,我最喜欢做皮蛋瘦肉粥。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总会想到她。
没想到不久之后,就有传言出来说她是同性恋。
校内论坛上,是无聊的一堆人上传的各种可疑照片。有她们深情对望的,有她独自忧伤的。我等着她出来澄清。
可她没有。从来没有。
她仿佛默认这一切。
这下子,我也慌了。因为传言传得那么真。而我想到她看我时跟别的女孩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想到她还为简尔打过架,我几乎就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