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无效年华-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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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过来送狗?
后来我回头想想,为什么我那时会有“买一只狗代替我陪伴他”的想法呢?也许那时的我已经预感到后来会发生的事了吧,只是我自己不愿去承认罢了。我很怕我不在的日子里,崇光一个人起床,一个人吃早饭、午饭、晚饭,一个人打游戏,晚上自己和自己对话,连助理来催稿的时候都显得那么开心。
可是我知道,他的心里非常寂寞,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寂寞。
我再也不想看见他因为什么事黯然神伤、寂寞彷徨的样子了,再也不想了。
叹了一口气,我刚要把盒子放在崇光的房间门口,敲门声忽然响起,把冻得七魂六魄几乎都不在了的我惊得回过了神。自从冬天到了,我的脑子转得也慢了许多。愣了愣,我意识到这个时候会过来的大概也就崇光了。
不过,崇光不是有钥匙么?敲什么门?
慌忙藏好刚刚送上门的金毛猎犬,我脸上带着疑惑打开门——
根本没有人!我目瞪口呆将近半分钟,以为是哪家小孩子的恶作剧的时候,视线偶然瞟到地板上——一张鹅黄色纸条正安安分分地躺在那里。
我好奇地捡起来看,上面写着:“请林朝夕小姐现在走到客厅,然后在客厅角落里放着的一只黑色的盒子里找出一只白色手机,完成后向联系人列表里唯一的一个号码发送内容为‘已完成’的信息=w=~”
看着这近乎幼稚的话,我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这字迹明显就是出自周崇光那个大笨蛋之手嘛,哼哼,以为不写署名我就不知道是你了吗?你的字我早就印在脑海里了!乐了半天,我才按照纸条上的指示在一个不起眼的盒子里找出了一只白色手机,乖乖地发了条短信过去。
我相信崇光一定是有什么为我安排了什么东西吧?不然怎么会用这种奇怪又老套的手段呢。
过了大约一分钟,短信回过来:“现在请编辑‘已完成’的信息,走到公寓门口后立即点击发送。PS:穿好暖和的衣服,外面很冷哦。”
……不会吧?还得出去?我望了望外面灯火通明的夜景,玻璃窗上有白色的雾气,看得特别不真切。但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外面一定冷得我想自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发起抖来。
当我裹上羽绒服冲出去的时候,我觉得这辈子都没这么勇敢过。寒气几乎是贴着我的身体,舔舐着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不管我裹得有多厚、有多紧,寒气仍旧是不依不挠地摧毁着我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勇气。
……好冷啊T_T周崇光,你如果敢耍我,我回去之后就拿着菜刀把你劈成两半!
短信很快回了过来:“现在请坐上门口那辆出租车吧,司机师傅会带你去该去的地方的。PS:记得给他看这条短信。”这欠揍的短信,我握了握拳,压下心中的怒气,坐上车。司机师傅转过头咧嘴一笑:“小姑娘,玩得开心啊。”说罢,一踩油门,出租车慢吞吞地开启。
开心个鬼,我还是觉得好冷啊,哪怕车里开着空调我也觉得很冷。
“是周崇光让你来的吗?”我试图和他套近乎然后从他口中套出一些信息,“你知道他想干什么吗?”
司机师傅很是开朗,大笑一声:“还能干什么呀,平安夜是年轻小伙子小姑娘们的节日,当然是告白订婚约会之类的活动咯。”
当他说到“告白”的时候我呆滞了一会儿,心脏的跳动却不可抑制地变快了。如果崇光约我出来是为了告白……我晃晃头,驱逐掉脑子里那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可是不得不承认,我心里真的期待着崇光会在一片柔和的灯光下拥住我,在我耳畔对我温柔地告白。
不过崇光的好感度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对我的感情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我完全没想到司机师傅带我去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异常热闹的广场。虽然正值冬季,不过平安夜的温馨热闹却适当地冲淡了这份寒冷。牵着小手的恋人们带着线织的帽子和围巾,冻得鼻子通红还是握着自家恋人的手,轻轻地呵出一口热气在对方的手心,眼中的光芒如繁星闪耀。
我觉得那是一种叫幸福的东西。
一棵特意被放在广场最中心的圣诞树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袜子及装饰品,周围的灯火通明把那棵树映照得如梦如幻。《Without U》不知从何处响起,一遍一遍,单曲循环,只为把气氛制造得更加迷人热烈。仿佛上帝把一把闪亮的钻石洒在了这个地方、人们的身上、眼睛里,所有的东西都折射着异样的光彩。
空气在逐渐升温,蒸腾掉了心中冰冷的那一块。
我一个人站在停留在了这里的人流之中,眼眶微微湿润。也许我是因为被这太过梦幻的景象诱惑了,又也许我只是觉得在这样热闹的气氛里,只有我一个人傻傻地站在这里,有些突兀。
崇光呢?他应该就在这里吧?
我站在原地正东张西望着,怀里的手机震动起来,一条来自于崇光的新信息显示在屏幕上面:“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别错过哦,在圣诞树上写下你的新年愿望吧。”
刚看完短信,我附近的一对情侣就说着要去写愿望,看那表情甜蜜无比。跟着他们免费领了一张黄色的便签,拿过笔坐在椅子上发呆。愿望吗?我的愿望是什么呢?我迷茫地抬头看了看不远处吸引了所有人目光的圣诞树。
我从来不许愿,也许是无欲无求,也许是不相信许下愿望就可以实现,毕竟这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这下子让我写下愿望,对我来说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朝夕你真的好笨。
——朝夕你快来陪我打游戏啊……
——傻瓜,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
——朝夕……
我闭上眼睛,脑子里满满的都是我和崇光相处的画面:开心的、难过的、生气的、伤心的……什么时候啊,崇光的记忆已经满满地占据了我的大脑了?我的记性又什么时候好到把所有的东西都记住了?
崇光……
睁开眼睛,我的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微笑,但只有我知道这个微笑意味着什么。提笔用僵硬的手在上面写下几句话,然后快乐地跑到树下踮着脚把我的心愿传达给了圣诞树。我合拢双手,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那棵一动不动的圣诞树,在心里默念:
如果你真的听得到我心里的话,那就请你保护一直守在我身边的那个男孩平安喜乐,请把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他。
我从未如此虔诚地膜拜着什么,可是这一次我破例了。因为我想求它保佑的那个对象是崇光,住在我心里的那个大男孩。我想我是真的被他吸引了,我想我是真的沦陷了吧。
从前我一直都觉得,像我这样的女孩,一定不可能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的。因为我的骨子里潜藏着顾里那样的性格,对于爱情看得实在太淡。你要爱就爱,不要爱了就走,好聚好散,就那么简单。我不能理解分手了就大哭大闹的情侣,因为我觉得和平分手才算正常。但现在,我觉得他们如果走得毫不留恋,只能说,两个人爱得不够深刻。
真正的爱情,是必须靠两个人共同维持的吧。
而接下来,崇光却不是以短信的方式来告知我下一个地点,而是打电话过来:“朝夕,完成了我给的任务了吧?”
他的声音有些压抑的兴奋和快乐,我听见他的声音后被他感染,也忍不住笑起来点点头。想起他看不见我的动作,于是佯装无奈地回答:“你崇光大少爷给我的任务,我能不完成么?”
“嗯,那么就前往下一个地方吧~”他开心依旧,“这一次我来指挥你,听我的指示走下去哦。”
我没有搭话。只是听见他的声音,我就感觉他在我的身边一样,不管再冷,我听见他的声音之后也会立刻忘却那种刺骨的寒冷。崇光就像我身边的太阳,有他在的地方我都不会害怕。
手机里偶尔传来他的指挥“往前走,看见某某标志时停下”、“左转之后右转”等无数条命令,我难得安安静静,听着他的指挥一直远离那棵写下我愿望的圣诞树,在人潮里往前走,无数的人和我擦肩而过。身边的气氛热烈,可我再也不会因看着别人亲昵的动作而感觉孤独。
直到耳畔传来:“看见眼前那块闪烁着‘圣诞节快乐’牌子的影剧院了没?你的目的地就是这里。”
抬起头,他口中的影剧院整个展现在我眼前。规模不大,门口装饰却很精致,有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感觉。不过看起来略显冷清,门口除了那块牌子我几乎一点都没察觉出来过节的气氛,也怪不得没有人了。不过,我就是喜欢往人少的地方去。
察觉到崇光挂电话的意图,我急忙回过神问他:“你在哪呢?在里面吗?”
话筒对面的崇光一声轻笑,很是温柔地回答:“笨蛋,我一直都在你身边。”而后趁我呆愣没有回答之际快速挂了电话。
一直,都在我身边?我回过神来转头四处张望,希望在某个角落里可以看见他。不过比较遗憾的是,我在寒风里找了近三分钟也没看见他的身影,于是只能跺跺脚走进他说的影剧院。
里面很黑,我前几分钟几乎是摸索着进去的,好在也就大概三分钟的路程我就望见前方传出了光亮。这样另类的设计让我忍不住轻笑出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鬼屋呢。迎着光亮走过去就到了大厅,一位兔女郎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看起来滑稽又可爱。
“请这边来。”她脸上带着标准的职业微笑,为我带路,看起来也是崇光为我安排的。
她领着我来到一个比较小型的放映厅,说了一声“请尽情欣赏”就婀娜多姿地飘了出去。转头看了看,场内一个人都没有。只亮着几盏灯的放映厅看起来黑漆漆的,特别是最后几排,简直黑得什么都看不见。土豪就是土豪,看个电影还得包场。我撇了撇嘴,挑了第三排的中间位置坐下——我看电影一直都喜欢这个位置。
电影很快就开场了,不过正当我聚精会神盯着屏幕的时候,上面的一句话却让我愣了许久——仅以此片献给林朝夕小姐,感谢你作为《朵朵》的唯一读者和观众。
……《朵朵》?我忽然记起来那是崇光前几个月写出来的一个短篇,题材不局限于男女之间的爱情、亲情、友情,而是把主角变成一只可爱的宠物狗——朵朵,以他的视角去写很多很多的东西。没有看过的人是没办法体会在我看完那篇小说时的心情,有心酸也有疼痛,而这种情感泛滥的表现就是——我抱着崇光靠着他的肩哭了好久好久。
我想,崇光之所以可以得到这么多粉丝热切的追捧,不仅仅是他迷人的外表,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真的写得非常好的文字,每一个普通的汉字到了他的手里组合起来,就是最最扣人心弦的话语。
连我这种人都能看他的文看到哭,可见他功底是有多深厚。当然,这也有关于他写的有关动物的题材,如果是风花雪月的那种,恐怕我就不会有这么喜欢了。
那时,我问他,是不是想把这篇小说拿去发表。他摇摇头,很淡然地说:“稿子是为了生活,而这篇《朵朵》却注入了我的真正灵魂,而且……”他定定地望着我,“我相信能看懂的一定是很了解我的人,所以《朵朵》,我不想再给别人看了。”
所以,我成了《朵朵》的唯一读者。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