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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中文系-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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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你还真是奸商,那我自己找算了。”我掏出那本烂俗的小说,我不相信会肉麻不过伙计。
  我一直在想,从小说中搬下来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会不会太突兀。我见过拿一束鲜花在女生楼前苦苦等候的男生,傻B傻B的样子,虽然说起来很浪漫,但看起来一点都不浪漫,我相信很难得手。我想,我应该提前跟左堤做个暗示,以便浪漫得恰到好处。
  晚上的时间,我很难在教室邂逅到左堤,也许刚开学不久,学习还没那么用功。而在大教室里上课,你很难挤到前面的女生堆里,即便你能挤进去,也不好意思挤进去。除非你色胆包天。终于有一天,我色胆包天,摇身一变,变成某个小说里混不吝的男主角,嬉皮笑脸地挤进去,挤到左堤身边坐下,好像她男朋友一样。这使得周围的女生很惊诧地看着我,我忍着心跳和不安,外表仍维持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天哪,原来在某种情感的驱使下,人可以如此分裂。
  这是夏天,左堤穿着颇为紧身的淡黄连衣裙,上身饱满,譬如一枚快要掉下来的果实。我觉得自己像个农民,劳作了整个季节,现在多么想把这枚果实摘下来,并且对全年级宣布:嘿,别抢了,这枚果实是我的。
  “听说十月六日是你生日。”我装作漫不经心道。
  “是呀,你怎么知道?”左堤显然对别人知道她的生日感到兴奋。他妈的,难怪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在这上面动心思。
  “关注你就知道了,到时候会给你份礼物的。”
  “啊,是什么呀?”
  “暂时不公开,费了我点心思呢!”
  “你这么客气呀,从来没有男生送我生日礼物过。”
  看来这一招太对了。我是第一个送她生日礼物的男生,由此也基本可以确定,她之前的情史是空白。活了二十来年,老天终于给我一份好运气了。
  汉语修辞学的老师走了进来,教室里的声浪从沙滩退入海中。这种课注定是无趣的,如果不是看要跟左堤套近乎的份儿上,我简直不屑于上。
  “这个,回头你带给兀凯歌。”左堤从书包里掏出几张相片,递给我。
  我接过,看了看照片,就如被毒蛇咬了一口,血液霎时凝固。
  我说话很慢甚至结巴,但是感性思维的反应异常迅速。比如说看了一幅画面,我在瞬间就想到整个故事。
  几秒钟之内,我的脑袋处于眩晕状态,心凉到冰点,一种类似于打摆子的战栗从身体内部发出,一波波往上走,最后从天灵盖上逃脱而去。我试着站起来,发软的腿并没有继续软下来,还能硬起来,因此我挣扎着从座位上站起,掠过一个个女生的膝盖往外走。全班都惊愕地看着我,但我无视一切,内心只有惶然和难以忍受的痛。
  错愕的修辞学老师终于忍不住了,质问道:“你要干吗?”
  我无暇理他,但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不辞而别太不礼貌,我对老师道:“对不起,我必须逃课。”
  我冲出门口,穿过幽暗的走廊,走过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下,当一下子出现在白得耀眼的阳光下时,我没有感到炎热,突然感到一阵温暖。确实,我脑袋冰冷,此刻特别需要太阳的能量使之迅速回暖。在升温中,我一头倒在草地上,倒在阳光的巨大怀抱中。一个路过的老师好心地走过来,瞧瞧我是不是中暑倒下了,他边用手拨弄我边叫道:“同学?同学?”我头朝下伸出手摇了摇,表明我还活着,我真诚道:“老师,别管我,我在晒太阳。”老师认为我神智不正常,继续好心道:“同学,你是不是脑袋晒坏了?”我不耐烦了,道:“老师,我正常得很,你最好走开。”老师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地走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像只冷血动物吸足了能量,摇摇晃晃地站起,眼色矇眬地走回宿舍。不论是倒下还是走着,我的手里都攥着相片,不敢看也不敢丢。
  楼道里颇为安静,只有部分没课或者逃课的学生在冲水或者唱歌,每一点声音都特别刺耳。
  我踹开宿舍的门,凯子正躺在床上,被我吓了一跳,翻身而起。我把照片“啪”地摔在桌子上,冷冷道:“左堤让我交给你的。”
  凯子看了照片,又不安地看着我。
  我指着门外,强忍着怒气道:“赶紧给我滚!”
  他想解释,我制止住,举起手道:“别说废话了,再不出去我就动手了!”
  凯子道:“你打我吧。”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上去,将他连推带踢搞出门外,嘶喊道:“你他妈的要是不走,我就宰了你,你这杂种!”
  我气急败坏,砰地关上门。由于情绪波动太大,我的精力透支得厉害,一头倒在床上。
  照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掠下来,散落地上。照片是左堤和凯子的合影,背景是正在动工的三峡风景。
  我只是再瞥一眼,一种眩晕的感觉就把我无边无际地淹没。
  *岁的时候,我跟着妈妈去湖上放鸭子,有一天风浪又急又大,百来只鸭子被暴风骤雨打散,在湖中惊慌四散。我和妈妈坐着一个竹筏追赶,一个浪头打过来,竹筏颠着往水里沉。我在竹筏的这一头,妈妈在那一头,我觉得自己很快就要被湖水淹没了,没救了,我想喊妈妈,但是懒得喊了,她也无能为力。我知道妈妈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但是她的爱也无能为力了。但这短暂的时刻,我感到命运的无助和恐慌。后来湖水淹没到我腰际,竹筏又浮了上来。但那种被淹没的恐慌一直无法散去。
  而这一瞬间,被朋友背叛与抛弃的无助与彼时相通。我觉得自己在世上已经很多余了,如果自己能像一滴水一样蒸发干净,那该多好。
  我昏沉沉地死了过去,后来泰森把我叫醒了,问道:“嘿,你是不是跟凯子闹翻了?”
  “别跟我提这个人。”我一听这个名字,愤怒就代替了无助。
  “别这样,大家都知道你跟他是最好的朋友,别说翻脸就翻脸,一会儿我叫他回来。”
  “他要是敢再住这里,我指定杀了他!”我咬牙切齿道。
  泰森没有办法,收拾了些凯子的物什,走了。
  关于这场纷争的内幕,大伙互相打听了一下,全都知道了,传得很远。
  我的脸丢得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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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20

  关于那段时间,我的情绪次第演变,真是值得大写一笔。此后人生中经历过的心理,在此都能找到样本。
  第一天,先是愤怒,无以复加的愤怒,特别是晚上我想起凯子,就像想起魔鬼撒旦,真后悔没有除掉他而让他走了。世界充满了欺骗与谎言,就跟吃饭吃出沙子拉屎拉出肛裂一样,习以为常。但是,你最信任的朋友的欺骗,就如把你舌头割一刀,把你屁股安上痔疮一样,痛呀,彻骨的痛。凯子从三峡回来,我还问他有何感受,他像布置完导弹防御系统一样,点头道:“不错,大有前途。”让我觉得这是个忧国忧民之辈。当我想到他只不过完成一次瞒天过海的泡妞之旅,肺都要气炸,人都要休克。
  次日是空虚。气慢慢儿没那么鼓了,定睛一想,在一瞬间失去了两个人,一个最可依赖的哥们儿,一个自以为唾手可得的女友。哦,一个世界上最悲惨的人,现在心气低得如尘埃,谁都可践踏。可有,可无,轻贱如空气,找不到自己了。
  空虚渐渐散去,又有活着的勇气,这是内心的疼痛达到极限。我用小刀在自己手腕上划着,先是没有感觉,或者一点都不来劲,后来划出很深的痕,几乎要渗出血了,肉体的痛减轻了内心的痛,痛的转换达到一个平衡时,我才觉得稍微好受些。多年以来,我见过几个朋友手腕上都有割痕,我相信他们都有过彻骨锥心的疼痛。
  接着是惭愧,是自哀自怜,因为我已经成为系里的一个笑话了。每回想起一次跟凯子的交往,每回想一次跟左堤的对话,就有一次心痛。我不想回忆,但记忆会不时地闯进来,比如说,左堤最近没有上晚自习,是不是都跟凯子约会去了?左堤把照片让我转交,是不是特意让我明白他们的关系?还有,那束该死的玫瑰花我后来并没有去退,它肯定被如期送到左堤手里,连同极其肉麻的求爱字眼,一定会被女生引以为笑料。这些闪念一出来,就如一根针在我心尖上刺一下。
  再也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心了,陪我走过低潮的是黑豹乐队。每天听着在卡带里窦唯唱《无地自容》。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一样迷人一样美丽
  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
  同样仍是并不在意
  不必过分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
  人们已是如此冷漠
  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
  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
  却从未有感觉
  我无地自容……
  我在高三开始听窦唯,特别合胃口。从他的歌声中,可以看出对生活表面的极不信任。是的,怀疑一直占据我的内心,从课本,到生活,到自己,处处值得质疑,处处值得深究。那几年,黑豹和唐朝红极一时,我喜欢他们,但是我觉得黑豹主唱窦唯是内在的,唐朝是外在的,前者在音乐上更有挖掘的后劲。窦唯后来脱离黑豹,黑豹乐队一蹶不振,虽然出了好几张专辑,主唱换了好几任,都已经是在吃窦唯的老底了。那时候窦唯的妻子是王菲,王菲成为歌坛天后,窦唯怎么能容忍这种郎才女貌妇唱夫随的完美的传说呢?背负这种传说是多么庸俗的不堪忍受的事情!窦唯后来离婚,移情摄影师高原,开始一段人们扼腕叹息的婚姻。尽管人们有这样那样的猜测,比如说他承受不了妻子贵为天后的压力,但我还是认为,窦唯对完美生活的质疑以及不流俗的趣味使他选择了一条人生偏僻的小道。完美意味着无趣,人生宁可落魄不可无趣。后来我读到尹丽川的诗歌《公平》,直抵这种感受,心有戚戚焉。
  当我看见一对璧人
  手挽手走过,眼里有着
  器皿的哀愁
  就像这世间,那些公平的事
  合情合理的主张
  青梅竹马的爱情
  白白地流在地上
  像那些营养丰富的精液
  转眼十多年过去,有一次我在北京某酒吧看见窦唯在静静地弹琴,此时窦唯的音乐创作转向玄乐,宛如天籁,不食人间烟火。而媒体上则报道,窦唯落魄,靠到酒吧卖唱为生。他已经彻底孤独,从人间飞了。而我想到此人在十多年前激情而颓废的音乐伴我走过孤独岁月,心中不禁一颤。
  那时候我还学会了喝酒。之前我对啤酒不感兴趣,少有的饭局上偶尔会喝一小口应付碰杯。一块钱一瓶的燕京,墨绿色,握在手上沉甸甸的,你像握住一个人人在失意时都可以抓住的伙伴。我大口大口地喝下去,真苦,那是我人生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口酒。我想,这么苦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喜欢喝呢?后来,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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