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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程小青霍桑探案-第118章

小说: 程小青霍桑探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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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胸襟前一滩干凝的血迹,见了最觉刺目。里面的白纺绸衬衣上,有着同样的血渍,显见那伤处就在伊的左乳之下。倪金寿已拿出一把小刀,将衬衣割破了前襟;贴肉还有一件白麻纱汗衫,也给随手割破了。伊的足上也是白色高跟鞋,丝袜却是肉色的。
    我瞧见那伤痕果在左乳下的一角,依着肋骨作横斜形,约有一寸宽,伤口上有血液凝结着。
    我不禁轻轻地说:“看起来好像是刀伤。”
    倪金寿摇摇头,答道:“不,是枪伤。”
    霍桑也仰起头来瞧着倪探长。倪金寿用手在面前的那张柚木大书桌上的一方玻璃的边际指一指,答复霍桑的无言的问句。
    “这就是致命的枪弹。不过没有手枪。”
    我果然瞧见一粒小小的枪弹,贴近在那方厚玻璃的边缘,不留意当然瞧不见。霍桑伸手将子弹拿起,放在手掌中瞧了一瞧,重新放在桌上。
    他问道:“这是零点四五厘米口径。你在那里捡得的?”
    倪金寿说:“就在那面墙壁上。”他旋转身子,又向后面的墙壁指了一指。
    霍桑顺着所指的直线,偻下了身子,从死者胸部作一个出发点,用眼睛测量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他又偻着察验那椅子的背,在椅背的皮套上摸了一摸。
    他说道:“是的。枪弹还穿过椅背。不过粗看却看不出,要借重你的触觉来辨别了。……金寿兄,伊的背部应当有个弹孔。
    倪金寿点点头。“当然。”他说着,又着手割那旗袍和衬衣等的背襟,同时将尸体扶住,使它向前面偻侧些。
    我看见那女子的背上果然有一个弹孔,不过很小,好像已卷缩的样子,也没有多量的血,只约略有些红色。霍桑又走到墙壁旁边瞧瞧那着弹处所,再度从那里用眼光测量这枪弹的直线。接着他又回到尸体旁来,低着头把直线测量到窗外去。那钢窗这时正开着,淡黄色楼孔的纱窗帘,也都拉开。霍桑又伸着头瞧瞧窗口外面的花圃。
    他喃喃地说:“真奇怪。金寿兄,你怎么就想到检寻枪弹?”
    倪答道:“这屋子里的人都说昨夜夜半后听得了枪声,才发觉这件凶案。我依着这致命伤的直线一瞧,便在墙壁上发见了这粒子弹。你们到的时候,我刚才把它钳出来呢。”
    霍桑道:“这屋子里有几个人?你查问过没有?”
    “我只约略地谈过几句,还没有仔细问。这屋子里的人不多,有个老头儿叫李芝范,是死者的姑丈。一个女仆叫金梅,还有一个老妈子和一个看门的老毛。”
    “我想最好先跟那个姑丈谈一谈唉,慢来。这烟嘴放在这书桌上,似乎有些不大相称。”霍桑说时踏前一步,用白巾裹着手指,从书桌的一边,拿起一双假象牙的烟嘴来。
    我乘势瞧到书桌上面。桌上的东西很简单,但都很精致。一只涂金的刻花墨水盂,有红蓝两盂,盂盖都盖着,两盂之间有两个插笔管,都空无所有,显见这东西除了权充书案上的点缀品以外,不作别用。一个银质花瓶也是地道的来路货,瓶中也没有一朵花。右手里有几本书,都是《舞星小志》、《电影月刊》一类的图书刊物。正中有一块绿绒衬垫的厚玻璃,玻璃下面排列了好几个男女明星的照片。
    霍桑拿起来的那支烟嘴,本放在书桌左端的边上,那烟嘴的口部露出在书桌边缘的外面。原来那烟嘴口里还装着没有烧完的烟尾。那放烟嘴的人,分明是防烧坏书桌,故而这样让烟嘴口露在外边。
    霍桑的目光注视着手中的烟嘴,一边向我说道:“包朗,你估量一下,这烟嘴值多少钱?”
    我凑近去瞧瞧。“两三毛钱,至多也不出半元。”
    霍桑点点头。“对。这是一只廉价的烟嘴,可是用得很仔细。你瞧这东西的颜色,可见已被用过相当的时间,但烟嘴的本身并无擦伤痕迹,尾端也没有牙齿的蚀痕,就是那管口上镶着的钢圈,里圈虽已烧黑,外面却仍擦得很亮。”
    我应道:“是的,这烟嘴的主人似乎很重视这东西。”
    倪金寿也接嘴说:“这东西一定不是这位舞后的。”
    霍柔道:“那自然。因此,我觉得似乎有注意的必要。”
    倪金寿问道:“这烟嘴可能给你什么线索?”
    霍桑微笑着应道:“那还谈不到。不过可以窥见一斑烟嘴主人的个性。这个人很谨慎,而且用钱很省俭。你瞧,这残余的烟尾已烧进了钢圈的范围以内。”他把烟嘴凑到鼻孔上唤了一嗅。“这纸烟也一定是廉价品。”
    倪金寿问道:“这上面会有指印吗?”
    “也许有的,但不见得有什么用。我们得先问一问这烟嘴究竟是谁的。这屋子里也许有人会知道。”他说时重新将烟嘴放在书桌边的原处,那块白巾仍拿回来放在他的袋中。
    倪金寿道:“我去叫那李芝范下楼来罢。”
    霍桑道:“好,唉,且慢。这书桌抽屉上留着钥匙呢。你瞧见了没有?”
    倪金寿答道:“没有还没有。我一到这里,向那李老头儿谈了几句,觉得这案子很复杂,我就叫他上楼去等着。我又把三个仆人分派在三处,就先打电话给你。接着我又打到警厅里去,叫他们放载尸车来。因着电话线的阻隔,耽搁了好一会。随后我在这墙壁上发见了那粒枪弹,就着手钳取。因此,我还没有功夫细瞧。”他说完了便匆匆走出室去。
    倪金寿解释的时候,霍桑早已伸手去开那抽屉。抽屉的锁孔上果然留着一枚小钥匙,钥匙柄上并没附着什么环子,的确很容易忽过。霍桑开抽屉时,不曾旋动那钥匙,抽屉便应手而开,显见不曾下锁。
    抽屉里的东西似乎很值得注意。最触目的,就是三大叠用麻线系着的法币,估量起来,每叠大概是一千。还有几张男子的照片,尺寸虽不一律,却都是“时代青年”。此外还有一个钢质涂镍的铁箱钥匙。霍桑把几张照片约略瞧了一瞧,又在许多请帖纸件里翻了一翻,单把那枚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
    他说道:“这钥匙就是那边铁箱上的罢。”他斜侧着身子,靠这会客室的西北角指了一指。
    我开始向这室中作一度迅速的巡礼。涂蜡的狭条麻栗地板上,铺着一大方蓝地白花高价的厚地毯,那室外的泥足印就接到这地毯为止。在死者座位背后的右边,有一只白石面的小圆桌,围着四双精致的皮垫短背椅子。圆桌上除了一个舶来品的钢花瓶以外,有一只银质盘花的烟灰盆,盆中有好几个烟尾。还有两只玻璃杯,一只杯子里,还剩着些残余的香槟酒。在这小圆桌的更右,靠壁放着一只紫色丝绒的长椅,椅上有三个圆形的锦垫,也并不例外地都是舶来品。长椅一端的靠手上,放着一件浅蓝色丝绒的短大衣,分明是死者身上脱下来的。
    霍桑所说的那只铁箱,就在这长椅的左手里。这箱形是长方的,外面的喷漆是浅蓝色,就式样和色泽方面说,很像是一架落地收音机。靠窗的一角,有一个书架。其实称它书架,未免犯着“砌词诬陷”的语病。因为架上并没有书,除了几本像书桌面上一类的图书刊物和报纸以外,大半是虚空的。靠后面壁上,另有一张立体式的镜台,台上的杯碟酒瓶等类,也一律是外国货。镜台东边的壁上,挂一幅镶阔金框的油画,约有三尺长,二尺高,画的也是外国风景。总之,这室中一切器物所给予我的印象,只有忘了时代忘了国家的极端的“奢靡”和“浪费”!
    霍桑拿了钥匙走到铁箱面前,小心地将铁箱门上圆形的钥匙孔盖移开,将钥匙插入,完全吻合。他索性将钥匙一旋,把箱门柄同样旋动,随手拉了开来。里面也有三四叠扎缚的法币。他还没有动手检查这铁箱的内容,忽听得一阵子咳嗽声音。他连忙将铁箱的门关上,旋转身来,迎接这位把咳嗽声音做前驱的来人。
    这时倪金寿已领了死者的姑夫李芝范走进来了。
    第二章一页往史
    李芝范是个五十左右的人,走路时虽弯着背,而且一路咳嗽,略略有些老态以外,他的脸色和眼睛神气都很健旺。他的个子不高,肌肉也比较瘦削,头发花白,剪着圆顶头,也不曾留须。身上穿一件深青旧绉纱的骆驼绒袍子,足上还是旧式的双梁玄缎面的布底鞋,朴素中显出端谨大方的模样。后来我知道他是吴县乡下吴塔镇上做私塾先生的,这种打扮,和他职业的确相称。
    霍桑向他招呼以后,由倪金寿从中介绍了彼此的姓名,便都在小圆桌周围坐下来。我也就坐在长椅的一端。因着霍桑的询问,似先着重在死者往史,老人就说明了他和死者的关系,和死者从事搂抱生活以前的景况。
    李芝范说道:“丽兰在乡下时的小名叫阿宝。伊的父亲就是我的内兄,也是在乡间教书的。丽兰在七岁时克了娘,九岁时又遭父丧,以后便由我抚养,并且在我私塾里念了好几年书。
    “阿宝丽兰小时倒很安分,但在十七岁时,因着有一个同镇的招弟从上海回乡,才变了卦。据招弟说,伊在什么工厂里做工,进帐很不错。丽兰听招弟说得天花乱坠,又看见招弟打扮得像公馆人家的小姐模样,便眼红起来啦。伊吵着要跟招弟要到上海来。我再三地劝阻,毫无效果,便也只得听伊。伊一到上海,便不曾回过乡下去一次。我还以为伊在工厂里做工,却不知道伊在干这个跳舞的玩意儿!到如今到底送了伊的性命!唉!真是犯不着!”他连着叹了一口气,又咳了两声。
    霍桑缓缓问道:“你什么时候知道伊在干跳舞的事?”
    那老头儿想了一想,说道:“在前年的秋天,伊写信到乡间去,又寄给我五十块钱,叫我到上海来玩一趟。我到了这里,才知伊一到上海,并没有进什么工厂,就跟着招弟学跳舞的。招弟本来也是在当舞女,做工的话,完全是骗骗我们乡下人。那时候丽兰刚交二十岁,被选了什么舞国皇后,上海的一班轻薄少年都发疯似地捧伊。伊高兴得了不得,因此特地叫我到上海来玩。”
    霍桑道:“你从那时一直住到现在吗?”
    李芝范摇摇头。“不,我过不惯这样的生活也许我没有福气。那时我住了十天光景,就回乡下去。这一次伊又带信叫我到上海来,我还是十一那天到的,到今天已有八天。这里的房子比以前宽大多了,伊的场面也阔绰得多,可是我总过不惯。我本来打算再过两三天就要回乡下去,谁想到昨夜里会闹出这一件事来。”
    霍桑点着头,寻思了一下,说道:“现在请你把昨夜的事说一说。”
    李芝范道:“我也不大明白。昨夜丽兰是在外面吃夜饭的其实这一次我到了这里八天,只有一次伊在家里陪我一块儿吃夜饭。我一个人吃过了夜饭,在这室中看了一张报,又把那些图画书翻了一翻,到了十点钟光景,天下雨了,我就上楼去睡唉,我的烟嘴还忘记在这里呢。”他说时他的眼光瞧着书桌边上的那枚廉价烟嘴。“我的卧室在三层楼,就在金梅的隔室。我睡到床上不久,便睡着了,直到被枪声惊醒,才知已过半夜。”
    “你怎样知道这个时间?”
    “我听到了枪声,还是迷迷糊糊,以为是什么黄包车胎的爆裂,因为我已听得过几次了。可是不多一回,金梅已急促地来敲我的房门。我才爬起来,看看妆台上的小钟,已是十二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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